所以我就更不想暴露自己的外貌了,很麻烦,就真的很麻烦。
比方说小学有人称我为王伯伯,这个绰号我至今记忆犹新,为什么这样叫呢?
那时候的我矮不说,由于体质差走的还慢,再加上那时候家母对我并不如现在这样上心,还给我整了个男式小寸头,一来二去的,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开的头,这个绰号就一直跟着我到了初中,甚至于高中时期仍旧有人拿这个绰号来调侃我。
可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调侃渐渐的也变少了,当然,不是因为他们学会尊重了,而是因为他们中的一部分开始fq了。
当了二十多年的爷们加十来年的娘们,我头一次在课桌上看到那封情书的时候内心可真是五味成杂,你让我说点什么好呢?
我TM是你王伯伯!您可趁早滚远点吧您嘞!
火气上头,当场那封信就变成了一桌碎片,后来虽然偶尔还是会有不知死活的家伙,可总归是少了不少。
我倒是一如既往,照例撕碎,没什么特例可言,顶多就是有时候信封材质好点撕的时候难撕点罢了。
就像他们在我小时候用各种外号来孤立我,妄图撕碎我的自尊一样,对于他们的自尊心,我可是没有半点怜悯心的。
整整撕了两年的信,到高三的时候我总算是能安宁点了,兴许是大家都忙着复习,没空搞这些虚头巴脑的所谓浪漫了吧。
之后便是高考,高考完了我就开始盘算着大学是不是要遮一遮,这一盘算就模模糊糊的出了个计划,接着这事就稀里糊涂的成了。
放下书包,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下午3点,时间还早,楼下没厨具,这意味着我压根就没打算要自己做饭,每个周末的晚餐,主要是不在家,那就稳稳的是外卖了,既然是叫外卖,那3点就属实是太早了。
那,要不久违的恰波泡面吧。
想到哪儿就做到哪儿,趴在床上休息了会之后,感觉体力稍有恢复的我冲了个澡,换了身舒适的小裙子,接着就出门溜达了。
走在大街上,路过的人基本上都得看上我一眼,没办法,抛开白毛不谈,这女孩的外貌真是该死的甜美。
高中的时候有挺多人一见到自己就习惯性的要怼上一句杀马特,那时候杀马特的热潮刚刚接近尾声,顶着一头半百不白的头发的我,确实是像一个经历过洗剪吹的不良少女。
可宝宝心里的苦只有宝宝自己知道,我从来没去染过发,顶多就是修剪一下,至于头发的颜色,实际上高一的时候发色有逐渐转黑的趋势,不过这个趋势并没能维持多久,不到几个星期,就又白回来了。
自那之后我也就彻底放弃希望了,就当自己是个染发的不良杀马特少女吧,我认了。
到大一之后,头发就更白了,之前还是和老人一样的略带点淡黄色的白,到了大一之后,就变成了彻底的雪白。
有时候看着镜子我自己都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老妈半夜偷偷拉出去染发了,不然为什么会白成这样呢?这没道理啊!
雪白的长发柔顺的搭在肩上,配合着蓝色的眼瞳和精致的外貌,讲道理,对着镜子发呆有时候真不是我的错,毕竟虽然我作案工具是没了,但跟了我二十多年的作案动机,它能说没就没吗?
作为当事人,我觉得我上辈子看的一些性转小说明显的就有误区啊!没作案工具就能跟着没作案动机吗?那百合和基佬要怎么诞生吗?讲道理嘛!
至于盯着自己看还能发呆...我一个外貌协会的我能怎么办吗?这女孩真是该死的好看,要不是知道镜子里的是自己,对着镜子舔自己实在是太蠢了,没准我早就忍不住舔上去了。
“你是王...王百糖?”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愣了愣,脚步停顿了一下,而后意识到现在转头打招呼或者停下来等他跟上来询问都很蠢之后,我果断的决定无视他,当做没听到,选择性失聪,间断性耳鸣,继续走自己的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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