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傻了,真的,我单想着捏个像自己的角色在游戏里横着走,到处耀武扬威;却没想到只是一个小小的选项,倒被NPC骑在我捏的角色身上耀武扬威了,我真傻,真的。
那崽种真该死!真的!
与崽种的孽缘开始于小学时的一个小计谋,某种意义上或许也可以称之为惊天大阴谋,那就是不择手段拆散我那憨憨继父和家母之间的婚姻。
很明显的,继父只是看上了家母的颜和家母的钱,自打结婚以后,一天时间里起码得有半天的功夫,他不是在赌就是在睡。
母亲当时也没料到早先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的家伙,会是个这样的伪君子。
可为了让自己的乖女儿有一个完整的童年,她打算先忍着,反正家里的钱还够,不急。
不过,我却并不这么想。
我讨厌他。
正如我憎恨这一世母亲的上一任丈夫那样,那个姓李的家伙带走了七岁的儿子,留给我母亲一个六岁的女儿,由于李姓野爹极度重男轻女的原因,我并没能跟着这野爹一起姓李,而是跟着家母姓王,我觉得这挺好的。
更妙的是自打那野爹带着他那便宜儿子远走他乡之后,家母就逐渐的开始对我上心了。
以前不论怎么哭闹也要不到的零花钱开始有了,偶尔有些任性的小要求也能得到满足了,我就很开心。
直到第二个野爹的出现,他一样带着一个七岁的儿子,一样的风度翩翩,家母很快便沦陷了。
结婚后也很快就后悔了,可顾忌着我,家母一直没有提出离婚,直到我用了那个小小的计谋。
没人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天天黏着我那便宜继父带来的便宜老哥,家母以为我是害怕孤独,便越发的不想开口离婚;便宜继父觉得我是胆小,成天要躲在哥哥身后。
可只有每天卖萌装可爱的我知道,我是为了烦他,用最亲密,最让人挑不出刺的行为来烦他。
“哥哥你和我一起上学吧!”
“哥哥你喂我吃东西吧!”
“哥哥我来喂你!”
每天都是如此,亲密无间。
也许没有妹妹的人会觉得这简直是人间天堂,可只有我知道,这毫无疑问是会惹人生厌的,毕竟我以前就有这样一个妹妹,当然,她当时卖萌的时候可没现在的我这么可爱,完全就是一副我撒娇就是为了坑你你就说你接不接就完了的样子。
这个初来乍到的野哥,则是比我想象的要更加脆弱,他甚至只坚持了一个多月便开始不满起来。
这也是我和崽种认识的契机,当时的我急缺一个配合演戏的家伙,也缺一帮所谓的混混来实施下一步计划。
而崽种,说他哥似乎是个混混,当时的我并不知道他是不是在骂他哥,因为后来一见面,我发现那个长相阳光帅气的小伙子顶多也就是每天去去网吧而已。
也许是那时候人们常有的刻板印象吧,常去网吧的孩子肯定不正经,所以连带的崽种也很自然的就把他哥标记成了混混。
不过,问题不大,虽然他哥不是真混混,对我的计划也感到有些诧异,但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
此后的某天下午,我照例和往常一样甜腻腻缠着我那便宜野哥撒娇卖萌,努力的烦着他恶心他,接着,如我所预料的一样,这便宜野哥去找了混混,所谓的混混。
几天前我给了崽种一本漫画,因为我看这崽种好像和我那便宜野哥关系还不错,比较好接近,我嘱托他务必将漫画分享给我那便宜野哥,上面有些什么内容呢?那自然是靠混混来驱逐自己讨厌的人啦~
接着我那便宜野哥还真就信了,这彻底打乱了我的下一步计划,原本还想着还得一阵子潜移默化,耳濡目染呢,没成想刚上第一道菜他就栽了。
之后的事情便愈发的顺利起来。
委托崽种老哥半路教训我的便宜野哥,很放心的在半路上丢下我和‘混混’一个人先回家了。
他的身影刚刚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我便让崽种的老哥回家去了,毕竟我可不想真的被他教训一番,虽说他并不会这么做。
独自一人的我上演了一出拿手好戏,找到一处无人无监控的小巷,三两下撕烂自己的衣服,闭着眼忍着疼痛在身上捏出一片片青紫色的痕迹,伪装出一副被狠狠欺负过的样子,做完这些之后,弯腰抱头,缩成小小的一团,毫无顾忌的放声大哭,原则就一个:怎么看着可怜就怎么来。
计划中最为关键的一步由崽种来执行,他必须在我哥回家半小时之后找到我妈妈报案,那时候家母肯定在家。
事实证明崽种是一位极其可靠的战友,他出色的完成了我交给他的任务,及时的带着家母和便宜野哥赶到小巷里,见到了我那副衣衫褴褛的凄惨样子,有一说一当时的我都快演的脱力了,再不来我是真的不想哭了,头一次发现哭泣原来是那么的耗体力。
那天以后,家母连续几天再也没理会过家里的男丁们,自打五岁之后就被赶到另一间屋子里‘单独隔离’的我,也再一次体验到了家母温暖而柔软的怀抱。
一周以后,家母再一次离婚了,态度是前所未见的坚决,以至于我那二代野爹毫无拒绝的余地。
在我那二代野爹看来这一切似乎相当的突然,只有装作害怕的,瑟缩在家母身后怯生生的看着我那便宜野哥的微微颤抖的我才知道,这是一场成功实施的蓄谋已久的‘阴谋’。
而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在家母离婚的那天,我美滋滋的拿出了自己积攒已久的零花钱,请崽种还有他哥一起去开封菜吃了次全家桶,那顿饭简直不要太香。
只是餐桌上,崽种的哥哥看了看自家弟弟,又看了看我,一副我有话想说但是我不能说的样子,让我很是困惑,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清崽种他哥那天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当时只是以为开封菜不大和他的口味,于是便给了他我最后的‘力量’,整整三十大洋,让他去网吧通宵去了。
打那之后,崽种还成了我名义上的护花使者,雇佣制,毕竟我不想欠他点什么,而且
每天两包辣条的报酬也太简单了吧兄弟。
总的来讲,崽种是我为数不多的可以一起开心玩耍的朋友,虽说后来经过我的多方证实,王伯伯这称号很可能就是从他那儿起的头,毕竟小学那会这憨憨天真的认为理着寸头的我就是个弟弟,不然我的绰号就该是王奶奶了。
所以,新仇旧恨加在一块
崽种你明天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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