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和我的好友小苏合作写的贺文,大家请多多支持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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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sandRose我是苔藓。在我孤单,无助,甚至于孤僻到有些偏执的少年时代,经常这么觉得。潮湿泥泞,我生长在这样的地方,就该有这样的想法,就该永远烂在地下。我不是一个漂亮的令人喜爱的女孩儿,甚至没有多少人会把我当成女孩儿,短发,刺头,成绩差,脾气古怪,被指着鼻子骂有人管你吗,你看看你脏成什么样。习惯了其实还好,没有那么难过,人是会遗忘的,我会忘记有多痛,也会希望能忘记他。第一个送我玫瑰花瓣的男孩子。因为要上学,所以搬来这里,玫瑰花是大人们用来表达心意的东西,他沾不上边,只能摘下一片花瓣,遇见了我,送给了我。那天的气候其实也没能记得,但根据他的笑容来看,应该是好天气。自我介绍并没有只给我,他对着全班五十多个人说:“大家好,我叫丁程鑫。”那天我知道了光叫什么名字。我喜欢玫瑰,就像我喜欢丁程鑫,在少年时期,他是唯一一个会对我袒露爱意的人。交换玫瑰糖发生在遇见后的第三年,初中一年级,他悄悄给我递了一块糖,大概是觉得不好意思,我一定要掰一半给他,但糖果太硬,怎么也掰不开,我很苦恼地看着他,他想了一下,使劲咬下一小块,把剩下的赶紧塞到我嘴里,恍惚中觉得我们可能接了一个粘腻的吻。那个时候快乐的,羞涩的我不知道距离我们分开已经没办法掰指头数下去,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学了跳舞,什么时候决定去北京。这导致我很迷茫。我也还是从同学们的舆论中知晓他去当练习生的。我看着空着的座位心里总缺了点什么,很不着舒服。于是想也没想直接冲出了老师的课堂急忙的奔向他的家。可是并没有看见他,他就这样连招呼都没打,一声不吭的走了。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是生气吗?可我有什么资格呢生气呢?这一天我并没有回到教室上课,而是蹲在他的家门口一直蹲到了晚上,心中坚信着他一定会回来找我的,但是隔壁家的邻居见了我就和我说这家人已经搬走了,别等了。真的,我心中爱着的那个少年就这样离开了。失落的我昏了头,也许是因为他做出来改变,我从以前叛逆的性格变得阳光积极向上,每堂课都有认真的听讲记笔记,成绩也愈加的好了,至于我的变化同学老师们都很吃惊,渐渐的朋友也多了。有时朋友也问过我怎么变这么多,我都是笑而不语。我想通过这样丰实的生活麻痹自己,希望能忘记他。可是,事实并不如我意,每当想忘却疼痛时,总会不知觉得想起他,算了,忘不掉就沉默心底吧。就这样,又一个三年过去了。再一次见到他是在电视的节目中。那一天大概也是个晴天,可天已经黑了,我一如既往的挎着干瘪的包回到家,一下子瘫在沙发上,熟悉的按开电视开关。第一个蹦出的频道就是湖南卫视,恍然间,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连忙跑到电视跟前,双手揉搓着双眼,没看错!是我一直心心念念的少年啊!看着他微微扬起的唇角,熟悉的声音自我介绍着:“大家好,我叫丁程鑫。”我的心猛地触动。脑海里又回想起那时的他也是这么介绍的。不同的是少年他成熟了许多。后来,我查找了关于他的信息,原来,他一直为了他的梦想努力着,追求梦想的同时付出了多倍的代价,他一直默默忍受着一切,只为了一个梦。“选定了一条路,就不要想怎么去放弃他,比起放弃,我更讨厌后悔,我不想让自己后悔。”这是他说的一句话。通过这句我想了很多,我也是一个可以被爱的人,我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圆自己的梦,愿我们在追梦的路上越来越好……
作者大大:MossandRose
作者大大:算小番外吧。
作者大大:收藏关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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