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岭南镇,并不是因为这里的矿山埋葬了我的父亲,而是讨厌这里的沙尘。这里一年四季都刮凌冽的风,吹起漫天沙尘,落得人灰头土脸。
哪个城市没有沙尘。杨琳说。
南方啊,南方四季如春,有湿润的空气和翠绿的树木,我矫情的形容。
得了吧,沈惊蛰 你还是想去找你那水性杨花的妈吧。杨林一针见血的接道。
我耸了下肩,并不跟她计较。
对南方的渴望确实是从母亲的口里得知的,她喜欢南方,喜欢到在我十岁那年义无反顾的跟着一个南方男人离开岭南镇。
镇上人说其实那个男人是母亲的老相好,只因为当时母亲未婚先孕,男人没钱,便跑了。后来男人赚了钱,便回头打听她的消息。
在一个深夜千方百计的把她接走了。他希望母亲帮他生一个儿子接管生意,所以,我这个拖油瓶便被遗弃了。
其实这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但是,我并不恨母亲,因为我一直坚信,她不会遗弃我这个她曾视若珍宝的女儿,她肯定是去南方等我了,等我长大去找她。
她走的时候也一定万般不舍,一步一回头,眼泪掉落。
当然,我不恨母亲,还有个重大的原因就是我的父亲,他是个傻子,他说话都说不清,只会咿咿呀呀的怪叫。他在岭南镇的山上砸石头,他每个月只回家一次,赚取微薄的劳务费,养家糊口。
很长时间他都是我的一段噩梦,经常会有小朋友在我身后起哄,傻子的女儿,傻子的女儿。即使我穿着妈妈给我缝制的漂亮裙子,聪明伶俐,每次考试都第一,却依旧不能摆脱这个称号。
所以,从小对于陌生并不亲近的她,我都有一种冷漠的隔阂。
母亲跟人私奔后,我又落了一个新称号,野种,他们都说我不是父亲亲生的,不然怎么会这么聪慧,没有一点像父亲。
十岁的我已经不像当年一样好欺负了,我站在同龄人中尤其显个头,谁说我半句不好,我就会张牙舞爪地挥着拳头冲上去。
但在深夜里,我还是会从梦中惊醒,我问奶奶,我真的是野种吗?
奶奶一把把我搂到怀里,抹着眼泪不停地重复,你是我们老沈家的孩子,是我们老沈家的,我们老沈家只有你一个孩子。
同龄的杨琳显然比我成熟多了,她听了我的话,不屑的说“无事生非是那群长舌妇最大的本领。”
杨琳是我在镇上唯一的朋友,她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长大后便是镇上唯一一家舞厅当陪舞,天天为了一点微薄的薪水,对着那些把手伸向她柔软身躯,企图占她便宜的无耻男人强颜欢笑。
但面对这个糜烂的小镇,杨琳早已学会了百毒不侵,她经常手指夹着烟,不在乎的说,老娘总有一天一定会走出这个破地方!如让老娘一日龙抬头,定要这江山水倒流!
我不知道杨琳是从哪个庸俗的古装剧里,学的这样一句烂俗,她却自以为很有文化的台词,当她说这话时总会抽一口烟,然后眼睛微眯,烟雾变成环状,从她嘴里袅袅飘出,显得特别有气势。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十六岁的杨琳,已经有了风情万种的端倪。
或许,这就是镇上那些女人不喜欢她的原因,她们的老公经常会结伴去舞厅,有的很多时候只为了同杨琳跳一支舞,他们在自己老公面前唯唯诺诺,变把怒气撒到杨琳身上,他们骂杨琳天生贱胚子、狐狸精。
有时候,一些大人刻薄的语言常常像把锋利的匕首,将我们的童年刺的鲜血直流。
一个野种一个狐狸精,谁曾想天真的孩子有什么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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