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在等DNA结果的时候。。。。
毛利小五郎:伴场,你知道现在的情况很艰难,很难脱困吗?被害人假指甲上的皮屑和你的梳子上毛发的DNA几乎一致,也就是说,目前把你当成凶手都不奇怪,所以说,你的那把梳子有没有借给别人用过
伴场赖太:借给别人用?
毛利小五郎:譬如说,朋友住家里用过之类的
伴场赖太:好像,没有吧,但是不排除,我不在的时候初音把人带回来,像是某个侦探之类的人可能用过吧!
白锦觅: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他只是接受初音小姐的委托,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关系
安室透(降谷零):没错,我只是她雇佣的侦探,并没有去过她的家里
伴场赖太:谁知道是真是假,现在初音已经死了没人能证明这一点,还有你又是谁?从刚才就一直维护这个家伙『看向锦觅』
白锦觅:我……我是他朋友,他是侦探,这一点我很早就知道
伴场赖太:朋友?小姐小心被他骗了
白锦觅:我乐意,你管我
伴场赖太:没错,我管不着,既然你们是朋友,那你们可能是一伙的,你说的话也不可信
伴场赖太:况且他连我雇佣的侦探都能轻易的甩掉,表示他很聪明,是不是也可以把别人的头发放在我的梳子上,故意栽赃到我的头上
#安室透(降谷零):不是的,我不会做出那种像间谍一样的行为
白锦觅:对……『顿住』
白锦觅:〖话说这种行为透子还真干过,而且他本来就是间谍〗
就在这时。。。。。。。。。。。。
目暮十三:应该不会吧!刚刚DNA的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而且已经确认梳子上的头发的确是伴场先生本人的没有错
白锦觅:『惊』
伴场赖太:啊?真的假的
安室透(降谷零):这么说果然没错!你一定是因为她委托我侦探的工作,你却误以为我是他的秘密情人,因此心生嫉妒,恨不得杀了她,所以再在这的停车场埋伏,等初音小姐回来,再把她塞进车里用火烧车的方式烧死,这是唯一的可能了。
白锦觅:〖不是的,她是自杀,柯南呢!关键时刻他怎么不见了!〗『四处张望』
伴场赖太:你这个家伙『作势要揍人』
高木涉:『抓住』现在你愿意跟我们回警署调查案件了吧!
伴场赖太:等一下,好不好。毛利!你可不可以帮帮忙啊!
毛利小五郎:这么说……我也没办法
伴场赖太:毛利
白锦觅:〖怎么办,不会真的要抓回警察局吧!说到底他还是很可怜的〗
高木涉:走吧
伴场赖太:我知道了
白锦觅:〖虽然我知道她是自杀,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证明啊!天,柯南呢?〗
高木涉:我们的警车停的比较远,没有带伞的话可能会淋湿
伴场赖太:又开始下雨了
高木涉:嗯,而且下的很大
伴场赖太:会不会淋湿对我来说根本就无所谓
就在新郎要踏出门口的时候。。。。
白锦觅:柯南:这样真的好吗?伴场先生
白锦觅:哎!〖这不是我说的〗
众人看向锦觅。。。。
白锦觅:『尬笑,找柯南』
白锦觅:柯南:你就这样离开这家餐厅真的好吗?
伴场赖太:唉,小姐我也没办法,事到如今,只有等警察慢慢证明我的清白了
白锦觅:『找到了,在桌子底下,立马将柯南的嘴捂住』
江户川柯南:哎?呜呜呜……
之后锦觅就大声说到。。。。
白锦觅:是吗?慕目警官,我确定伴场先生不是凶手,能不能先留他在这里十分钟,十分钟之后,再定夺是否要带他走。
目暮十三:哎!白小姐是知道什么线索了吗?
白锦觅:我还不确定。慕目警官,能不能看在上一个案子的份上,信我一回
目暮十三:『思考🤔』那好吧,就10分钟
白锦觅:伴场先生先回来坐着吧!『之后拉上柯南,离开众人视线』
安室透(降谷零):『沉思』
江户川柯南:小白姐姐,你怎么了?
白锦觅:你怎么可以,没经过我的同意就用我的声音
江户川柯南:那我给小白姐姐买三周零食
白锦觅:不行,这次一年都不行
江户川柯南:哎?为什么?
白锦觅:因为这个案子太悲伤,到时候我肯定演不下去〖况且自家偶像在呢!如果真的让柯南用自己的声音破案,自己岂不是间接推翻了偶像的推理,到时候肯定要和他正面刚啊!这让我怎么演,我又不是专业演员,而且刚的还是自家偶像〗
江户川柯南:你也知道了案情的真相了!
白锦觅:差不多吧!但是我没有证据,柯南,你还是打晕毛利大叔吧!
江户川柯南:哎!
白锦觅:总之,柯南这次我真的不能帮你打掩护,下次,下次合适的话,一定义不容辞,而且不收你的掩护费
江户川柯南:那好吧~
白锦觅:需要我帮你麻晕毛利大叔吗?
江户川柯南:不用了,到时候,帮我挡着点就行
白锦觅:好,真乖!『笑』
江户川柯南:。。。。。〖为什么?她为什么那么抗拒?难道和那个服务生有关〗
之后,柯南回去,就麻晕了,毛利大叔
目暮十三:白小姐,你可以说了吗?到底发现了什么,为什么那么认定,伴场先生不是凶手
白锦觅:这个啊!你问毛利大叔吧!其实刚才是他让我这么做的
目暮十三:毛利?
#毛利小五郎:没错,是我让白小姐拦下伴场先生的
#毛利小五郎:而且,我现在可以确定他不是凶手
目暮十三:怎么说?
毛利小五郎:现在请你们好好回想一下初音小姐的车子烧起来的时候的情景,从这家餐厅离开走到停车场的门今天晚上因为下雨的缘故被锁上了,而厕所窗户外的路有大摊的积水,并没有发现脚印,这么一来唯一的可能是从餐厅的正门出去,但是伴场是这次聚会的主角,要是他走出这家餐厅,一定会有人看到并且记得这件是吧?
#安室透(降谷零):也许并不是没人看到,而是没有人注意到而已要是我的话应该会这么推理
白锦觅:〖开始了。。。。开始和透子对上了,幸好刚才没让柯南用我的声音,不然……〗
目暮十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室透(降谷零):因为他在厕所变装了,他事先把便装之后的衣服藏在了餐厅的厕所里面,比如说头上带着毛线帽,身上穿着风衣的话,任谁都不会发现那个人是他吧
#安室透(降谷零):因为他在宴会一开始的时候就在大家面前和大家打招呼,让大家记住他变装之前身上的穿着打扮
伴场赖太:那么在初音被烧起来之前,她给我打的电话要怎么解释呢?初音在电话里明明一边哭一边说永别了
#安室透(降谷零):那电话,真的是火烧之前打的吗?
#安室透(降谷零):实际上是你在停车场便装埋伏,准备好要她袭击,然后在她下车的时候,才打电话给她的,对不对?趁她被那通电话吸引注意力的时候攻击她,让她失去意识,虽然说初音小姐多少有一些反抗,你好不容易将她塞进车子,对车点火,然后返回餐厅,之后再故意殴打我将自己弄伤,接着你在假装打电话给初音小姐,再将大家的视线引向窗外
伴场赖太:你说什么?我根本没有这么做
目暮十三:不过他便装用的衣服去哪了?
#安室透(降谷零):应该是剪的碎碎的冲到下水道去了,毛线帽当然是没问题,要是尼龙制的薄风衣的话我想应该还是可以剪的很碎的
毛利小五郎:那鞋子怎么办呢?鞋子就没有那么容易剪碎了吧
#安室透(降谷零):哈哈哈哈,我想他的鞋子根本没有必要换掉啊!
毛利小五郎:那么伴场,你就脱下来给他看吧,看看你运动鞋的鞋底,那就是你不是凶手的铁证
毛利小五郎:
毛利兰:哎!这是奶油的污渍,应该是在初音小姐离开这家餐厅去美甲之前伴场先生不小心踩到了奶油蛋糕
高木涉:啊!是吗?外面下了雨,要是案发当时走到案发现场的话,鞋底的奶油应该会全部脱落才多
目暮十三:原来如此,也就是说伴场先生根本没有离开过餐厅
白锦觅:〖厉害了,柯南!果然不愧是名侦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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