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人间富贵这几个字,心月狐弯了弯嘴角,摇了摇头说:“人间富贵对我来说根本不值一提,这里有我想要厮守一生的人,有我的孩子。”
或许这才是她想一直留在这里原因,做高高在上的䰠固然是好的,但是那里冷冰冰的,没有一丝人间的烟火气息。
直到遇到了那个人,他们有一个孩子。
“ 可是你这么做值得吗,你明知道几天后是怎样的结果?”不死鸟依旧不死心的劝诫着。
心月狐摇了摇头说:“没有值不值得,或许有些事总有人要去做的,而我的孩子就是那个变数,现在变数出现了。”
不死鸟沉默了许久,开口说:“你当初救了我,我答应你的事,我会办到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不如你先送我走吧…让我以全新的姿态出现在他身边,帮助你的孩子去完成艰难的任务。”
心月狐手里凝聚出了白色的光芒,指尖出现了光晕,朝着那团火轻轻的一点说:“人间已经不安全了,我送你去妖族,我会抹掉你的全部记忆,只有重新开始,你的力量才能发挥最大。”
心月狐眼中有一丝不忍,但是为了这么多人,为了黎民百姓,再多的不忍又能怎么样呢…
大王为了这件事已经牺牲太多了,辛国的子民们过了太久这样的日子,原本挺直的背,不知道什么时候,慢慢的被压弯了。
那么新一代出生的人会怎么想呢,会不会觉得他们天生就是奴隶,天生就应该干这些事,这个样子才是最可怕的,那么以后的一代一代都很难去反抗了。
“我知道了,你的牺牲其实也挺大的,所以这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的。”
一股火光冲出去了,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个姑娘躺在那里。
听妖族后来的人说,她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叫做鬼迷日眼。
闲话休提,伍赓知道自己的父王得罪了玄差,上头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伍赓虽然时时担心着,可是该做的事儿一件都没有忘。
辛国这几年的收成本来就不好,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吃树皮草根,伍赓也会在城外给百姓设置粥棚。
今日正好艳阳高照,年轻的王子骑着白马正在朝城外走着,突然之间看到了一个与他十分相似的人,伍赓仅仅只是看了一眼,便觉得那人身上的气息特别熟悉。
好像就是与生而来的熟悉感,只不过那人蓬头垢面,和尊贵的王子殿下哪能相提并论。
王子殿下从出生便是锦衣玉食,所有的东西用的都是最好的,哪里是那个人可以比的?
那个人看起来傻傻的,多少有点儿脑子不太正常的感觉。
伍赓没有继续把重点放在那人的身上,反而继续赶路,正要收回眼神的时候那人就朝他看过来了。
四目相对,仿佛一个认识很久的人,但确实第一次见面。
突然间晴朗的天空似乎变得有些可怕,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声:“上面的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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