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论证理论
为了理解论证理论是20世纪的特定研究领域的出现,必须简要讨论先前的事件。在十九世纪,许多教科书旨在通过公共教育改善日常推理,强调了逻辑和修辞问题,例如理查德·怀特利(Richard Wathely)的逻辑和修辞问题(请参阅《谬论的条目》)。如第3.2节所述,约翰·斯图尔特·米尔(John Stuart Mill)对论证及其在公共话语中的作用也有浓厚的兴趣(Mill 1859),以及对逻辑和推理的兴趣(请参阅《磨坊和谬论的条目》)。但是,随着十九世纪最后几十年的数学逻辑的出现,逻辑和对日常论证的研究就消失了,因为弗莱格,希尔伯特,罗素等逻辑学家主要对数学推理和论证产生了兴趣。结果,他们的逻辑系统并不特别适合研究日常论证,因为这根本不是他们设计的。[6]
然而,在20世纪,许多作者从形式逻辑的发展中汲取了灵感,并将逻辑工具的使用扩展到了普通论证的分析。这一传统的先驱是苏珊·斯特宾(Susan Stebbing),他写了可以被视为分析哲学的第一本教科书,然后继续写了许多旨在从哲学/逻辑观点上讲述日常和公众话语的书籍(请参阅Susan Stebbing上的条目)。她1939年的一本书思考是某种程度上的,当时可以被视为批判性思维中的第一批教科书之一,但当时被广泛阅读,但在随后的几十年中,对论证理论的发展没有特别影响。
相比之下,斯蒂芬·图尔明(Stephen Toulmin)的1958年书《论证的使用》在各种领域都具有巨大影响,包括批判性思维教育,修辞学,言语交流和计算机科学(甚至比图尔明自己的原始领域,哲学)更具影响力。图明的目的是批评该假设(当时是盎格鲁裔哲学家广泛持有的),即使用前几十年中出现的形式逻辑系统,可以用纯正式的演绎术语提出任何重要论点(请参见Eemeren,Eemeren,(Eemeren,Eemeren,) Garssen等人,2014年。这种方法。汉布林(Hamblin)1970年的书《谬论》(Fallacies fallacies)通过重新强调(关注亚里士多德)在反思论证中的谬论时(请参阅谬论的条目)来重新强调(关注亚里士多德),从而在论证中重新激发了对谬论的研究。
大约在Toulmin,ChaïmPerelman和Lucie Olbrechts-Tyteca的同时,正在开发一种强调其有说服力组成部分的论证方法。为此,他们转向了古典言论理论,并改编了他们,以产生他们所说的“新修辞”。他们的书籍特征论证:La NouvelleRhétorique于1958年以法语出版,并于1969年翻译成英文。其主要思想:
由于辩论旨在确保其遵守情况的遵守,因此与观众相对于受众的全部影响是受影响的。 (Perelman&Olbrechts-Tyteca 1958 [1969:19])
他们介绍了普遍观众和特定受众之间的有影响力的区别:虽然每个论点都是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的,但普遍听众的概念是一种规范性的理想,封装了关于合法论点的共同协议的共同标准(请参阅Eemeren,Garssen,Garssen,Garssen ,等等。
这些开拓者的工作为论证理论的后续研究提供了基础。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一种具有影响力的方法是Frans van Eemeren和Rob Grootendorst开发的Pragma-Dialectics传统(Eemeren&Grootendorst 1984,2004)。他们还建立了《论证论》期刊论证,这是论证理论中的旗舰期刊之一。 Pragma-Dialectics的开发是为了将论证作为一种话语活动进行研究,这是一种复杂的语音行为,作为具有特定沟通目标的互动语言活动的一部分(“ Pragma”(“ Pragma”)是指目标的功能观点,而对交互式组成部分的“辩证法”) 。对于这些作者而言,辩论的话语主要是针对观点差异的合理解决。 Pragma-Dialectics具有描述性的和规范性的组成部分,因此提供了用于分析具体论证实例的工具,也提供了评估论证正确性和成功的评估(请参阅Eemeren,Garssen,etal。2014:Ch。10)。
论证理论的另一位主要作者是道格拉斯·沃尔顿2008)。沃尔顿还与埃里克·克拉贝(Erik Krabbe)合作(Walton&Krabbe 1995)制定了对话中论证的有影响力的描述。拉尔夫·约翰逊(Ralph Johnson)和安东尼·布莱尔(Anthony Blair)通过在温莎(加拿大安大略省)建立推理,论证和修辞研究中心,并启动《非正式逻辑》,进一步帮助巩固了论证理论和非正式逻辑领域。他们的教科书逻辑自卫(Johnson&Blair 1977)也特别有影响力。
4.2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科学
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中的论证研究是一个蓬勃发展的研究领域,诸如论证和计算和常规会议之类的专门期刊(例如逗号)(国际论证计算模型会议;参见Rahwan&Simari 2009和Eemeren,Garssen,Garssen ,等。2014年:概述。
人工智能中的论证研究的历史根源可以追溯到非单调逻辑(请参阅非单调逻辑上的条目)和不稳定的推理(请参阅有关不可避免的推理的条目)。从那时起,出现了三种主要观点(Eemeren,Garssen等,2014:Ch。11):理论系统的观点,其中重点是理论和形式的论证模型(遵循哲学和正式逻辑的传统) ;人工系统的观点,目的是构建计算机程序,例如在在线对话游戏或专家系统中建模论证任务;自然系统的观点在计算工具的帮助下以自然形式调查论证(例如,论证挖掘[Peldszus&Stede 2013; Habernal&Gurevych 2017],其中计算方法用于在大型文本中识别论证结构) 。
在这项研究传统中,一种有影响力的方法是抽象论证框架,该框架是由Dung(1995)的开创性工作发起的。在此之前,AI中的论证主要是在来自非正式逻辑的概念的灵感之下,例如论证方案,上下文,对话和论证移动的阶段。相比之下,粪便提出的框架中的关键概念是参数攻击,被理解为一种抽象的形式关系,大致旨在捕捉到可以通过另一种论点来挑战论点的想法(断言被理解为特殊零场所的争论案例)。然后可以在攻击和防御网络中表示论点:一个参数A可以攻击一个参数B,而B反过来可能会攻击进一步的参数C和D(与辩护者的概念的联系是自然的,粪便也解决了) 。
除了抽象论证外,AI中的其他三个重要研究线是:论证的(内部)结构;多代理系统中的论证;对特定任务和域的应用(Rahwan&Siwari 2009)。结构方法在形式上调查了论证/力量(例如,结论性的论点比不可行的论点更强大),参数方案(BEX,Prakken,Reed,Reed和Walton 2003)等。多代理系统中的论点是一种繁荣基于认识到论证是一种特别合适的工具,可以促进由AI研究人员研究多代理系统研究的人工环境中的互动(请参阅《杂志论证与计算》的特刊,以促进互动,以促进互动,以促进互动,以促进互动,以促进互动,以促进互动,以促进互动,这是一个特别合适的工具[Atkinson,Cerutti等。最后,论证中的计算方法在特定的领域和应用方面也蓬勃发展,例如法律论证(Prakken&Sartor 2015)。最近,作为对机器学习范式的反应,可解释的AI的想法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并且认为论证的概念被认为是可解释的AI的基本作用(Sklar&Azhar 2018)。
4.3认知科学与心理学
论证也是认知科学和心理学中调查的重要主题。这些领域的研究人员对人们实际上是如何参与论证的描述性问题主要感兴趣,而不是对他们应该如何做的规范性问题(尽管其中一些人也得出了规范性结论,例如Hahn&Oaksford 2006, ; Hahn&Hornikx,2016年)。受控实验是可以研究描述性问题的方式之一。
在过去的十年中,有关认知科学和心理学中论证的系统研究已大大增加。在此之前,已经对被认为是个体的内部过程进行的推理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其中大部分是使用三段论论证(Dutilh Novaes 2020b)进行的任务材料进行的。但是,由于可以将其描述为认知科学和心理学中的个人主义偏见(Mercier 2018),这些研究人员没有在发现和“出于理由给出并要求的公众行为”之间建立明确的联系。只是最近,论证开始引起这些研究人员的持续关注。 Hugo Mercier及其同事(Mercier&Sperber 2017; Mercier 2018)和Ulrike Hahn及其同事的调查(Hahn&Oaksford 2007; Hornikx&Hahn 2012; Collins&Hahn 2018)特别有影响力。 (另请参见Paglieri,Bonelli和Felletti 2016,该卷包含有关论证心理学研究的代表概述。)另一项有趣的研究是研究了幼儿推理和论证技能的发展(Köymen,Köymen,Köymen,Mammen 和 Tomasello 2016;
Mercier 和 Sperber 捍卫了互动主义的推理解释,根据这种解释,推理的主要功能是社交互动,其中交换理由,理由的接受者决定他们是否认为这些理由令人信服——换句话说,用于论证(Mercier & Sperber 2017)他们审查了大量证据,表明在从前提得出结论以扩展知识时,推理是相当有缺陷的。由此,他们根据进化论得出结论,推理的功能必须是一种不同的功能,实际上是一种响应人类社会性特征以及在从他人那里接收信息时保持认知警惕的需要的功能。这个账户开启了一个丰富的研究项目,他们与同事们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并且已经取得了一些有趣的结果——例如,我们似乎更擅长评估其他人提出的论点的质量,而不是制定论点。我们自己也有高质量的论据(Mercier 2018)。
在由 Mike Oaksford 和 Nick Chater 在 2018 年首次开发的贝叶斯推理方法(参见贝叶斯定理条目)的背景下(Oaksford & Chater 2018),Hahn 及其同事将贝叶斯框架扩展到论证研究他们声称贝叶斯概率提供了人们如何评估论证强度的准确描述模型(Hahn & Oaksford 2007),并为解决与论证强度有关的规范性问题提供了坚实的视角(Hahn & Oaksford 2006;Hahn & Hornikx 2016) 。贝叶斯方法允许制定论证强度的概率度量,表明许多所谓的“谬误”仍然可能是很好的论证,因为它们大大提高了结论的概率。例如,演绎无效的论证方案(例如肯定后件(AC)和否定先件(DA))也可以为结论提供相当大的支持,具体取决于所讨论的内容。这种情况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先验概率分布捕获的特定信息上下文,而不是论证的结构。这意味着 AC 等的某些实例可能会为结论提供支持,而其他实例可能无法提供支持(Eva & Hartmann 2018)。由此可见,贝叶斯论证代表了一种与受逻辑启发的论证方法(例如论证方案)显着不同的论证方法,但它们不一定是不相容的;它们很可能是互补的观点(另见 [Zenker 2013])。
4.4 语言与交流
论证主要(尽管不完全)是一种语言现象。因此,论证在语言研究领域得到了广泛的研究,例如修辞学、语言学、话语分析、交流和语用学等(参见 Eemeren、Garssen 等人,2014 年:第 8 章和第 9 章)。这些领域的研究人员开发了论证的一般理论模型,并在语言语料库、话语分析和语言科学中使用的其他方法的基础上研究了特定领域论证的具体实例(参见编辑卷 Oswald, Herman, & Jacquin [2018] ] 获取不同研究领域的样本)。总体而言,语言科学中的论证研究往往主要关注各个领域中论证的具体发生,采用很大程度上描述性而非规范性的视角(尽管其中一些研究人员也处理规范性考虑)。
其中一些分析主要将论证和论证作为文本或独立的演讲来处理,而其他分析则强调“面对面”论证的人际交往本质(参见 Eemeren、Garssen 等人,2014 年:第 8.9 节)。这一传统的一个突出方法归功于传播学学者莎莉·杰克逊和斯科特·雅各布斯。他们利用言语行为理论和对话分析来研究论证,将其作为言语行为的与分歧相关的扩展,通过相互认可的理由,使我们能够管理分歧,尽管它们给沟通和协调活动带来了挑战(Jackson & Jacobs 1980)杰克逊2019)。此外,他们将制度化的论证实践和具体的“论证设计”(例如医学中的随机对照试验)视为旨在通过论证改进分歧管理方法的干预措施。
另一位传播学者戴尔·汉普尔 (Dale Hample) 进一步论证了将论证视为一种本质上的人际交往活动的重要性 (Hample 2006, 2018)。这种观点允许考虑更广泛的因素,不仅是论点本身,而且(主要是)参与这些过程的人:他们的动机、心理过程和情绪。它还允许提出与个人以及论证风格中的文化差异有关的问题(见下文第 5.3 节)。
另一种富有启发性的观点认为,辩论实践与更广泛的社会文化背景有着内在的联系(Amossy 2009)。 《语境论证杂志》成立于 2012 年,正是为了推广语境论证方法。一旦论证不再仅仅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具体事例中抽象地考虑,就必须认识到论证并不是在真空中发生的;它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通常,在特定的社会文化和政治结构的背景下,辩论实践嵌入到其他类型的实践和机构中。话语分析方法特别适用于更广泛的论证视角,如露丝·阿莫西(Ruth Amossy,2002)和玛丽安·杜里(Marianne Doury,2009)等人的著作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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