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灵魂及其力量
根据Anima中亚里士多德的说法,“灵魂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所有事物。”詹姆斯想从此推断出所有事物必须以某种方式“通过某种符合性和相似之处”在灵魂中。 (Quodl。I,Q。7,p。91,403)。詹姆斯(James)区分了三种顺从性:意义与感知之间的顺从性,即智力和智力之间以及意志与食欲之间的顺应性。因此,他认为所有感官都必须在感知力量,智力力量中的所有智能和所有“胃口”中的智力,即旨意。当然,他们没有完全实现的状态;但是,他们也不是纯粹是不确定的能力:詹姆斯认为他们是“现实不完整”,而是灵魂的天生和永久品质,他们倾向于实现他们的实现。詹姆斯从简单的对亚里士多德类别的评论中借来的评论将灵魂的力量描述为“一般(communis)才能(aptitudo)或适应性(IDONEITAS),就完整行为92,421)被分为进一步的特定“健身”(特殊性),“遵循该力量的物体的多样性”。例如,智力是一种一般的IDONEITA,在特定的IDONEITITS中被细分为“遵循智能的多样性”。尽管“遵循多样性”一词会让我们相信,但詹姆斯并没有断言,灵魂中的健身划分完全映射了各种物体的划分。尽管他显然致力于两者之间的某种对应关系,但他认为这一生是不可能的,知道该划分到了特定的“健身”,因此灵魂中有多少个“健身”。
詹姆斯除了解释灵魂的力量与智能,敏感和食欲的关系外,詹姆斯还描述了他们与发生的理解,感知和愿意的行为的关系。与开创性的原因一样,灵魂的效力和相应的实际能力并不被视为真正不同的(Quodl。III,Q。5,第84、62-63页)。詹姆斯还认为,每种力量既被动又具有与其实现相关的活跃:因为尚未实现权力,因为它倾向于实现其实现(quodl。i,q。12,第165页,第165页,第165页, 281–285)。关于在同一方面没有什么可以既活跃又被动的论点,詹姆斯回答说,只有transeunt的行动,例如燃料加热锅,这是需要变革的积极原因与被动的变更接收者不同的,不是内在行动,而是灵魂的行动也是如此。
尽管詹姆斯认为所有灵魂的力量都很活跃,但它们并不是如此:意志及其才华被认为比智力更为活跃,因此更接近他们的实现;反过来,与感官相比,智力及其才能更加积极,更接近其实现。因此,詹姆斯认为,越积极的才能或“倾向原则”是,它拥有的因果力越多,其他来源所需的因果意见就越少。
从上述过程中,很容易看出詹姆斯在13世纪常见讨论的话题中会采取什么立场,即问题的“灵魂本质”是否与它的力量完全不同。学者们拥护詹姆斯最仔细地研究的学位,即托马斯·阿奎那,罗马的吉尔斯和方丹特的戈弗雷,灵魂确实与它的力量确实很截然不同。但是,有一个普遍讨论的少数群体立场,既避免了真正的区别和严格的身份(几乎没有追随者):根特的亨利。亨利认为灵魂的力量是“有意的”,与它的本质并没有真正不同。然而,詹姆斯与托马斯,吉尔斯和戈弗雷一边对抗亨利(Quodl。II,Q。14,第160、70-71页;Quodl。III,Q。5,56–84,63)。他的理由如下。鉴于每个人都同意,灵魂的本质与行为的力量之一,即灵魂之间存在真正的区别像亨利一样,在灵魂和它的力量之间,将承诺在行动的权力(发生的愿意行为)和同样的效力(能够产生该行为的意志)之间存在真正的区别(愿意的行为) 。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詹姆斯认为,效力中的某些事情与行为中的同一件事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灵魂的本质必须与其力量不同。
6。认知
詹姆斯对认知的最长讨论发生在他的第一个Quodlibet的问题12中,该问题询问是否有必要在人类灵魂中对智力的智力提出与可能的智力不同(有关讨论,请参见Côté2013和Solère2018a和2018b) 。由于存在这种区别是抽象的知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真正危及的是抽象理论是否提供了知识获取的正确说明。根据抽象理论,阿奎那(Aquinas)是最著名的指数之一,头脑从与感官图像(幻影)的互动中得出了内容。特工智力是知识灵魂的“一部分”,被认为是从感官图像中抽象出可理解的物种,然后被可能的智力“接收”了这些物种。由于相同的力量不能既活跃又被动,因此两个智力必须与众不同。正如可以从上一节收集的那样,詹姆斯不会对这种理论有利。由于对他而言,以“能力”或“健身”的形式在灵魂中列在灵魂中,因此无需抽象它们。而且由于提出代理人智力的主要原因是进行抽象,因此没有理由认为这种教师存在 - 这正是他在问题12中辩护的立场。对知识的抽象理论和他们休息的灵魂模型的批发拒绝(Côté2013)。
詹姆斯很清楚,通过否认两个智力之间的区别,他反对亚里士多德评论员的共识观点。的确,他的观点似乎与De Anima本身背道而驰,但是,正如他顽皮地指出的那样,很难确定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是什么,因此它的表述是如此晦涩(Quodl。i,Q。12,p。 169,426-170,439)。他解释说,他所否认的不是智力上存在“差异” - 灵魂的能力确实表现出了如此不同,因为它们既活跃又被动,而他否认的是,这就是存在的差异。力量的真实区别(Quodl。I,Q。12,第170、440-45页)。
就詹姆斯而言,相关的问题不是如何抽象才能产生认知行为,而是先天知识的才能如何发展为认知行为。他的解决方案的关键在于他认为能力积极倾向于完成。詹姆斯将这种积极的倾向描述为一种自我运动 - 正式的自我运动 - 他认为这是主要创造的因果关系,以实现力量的实现。但是,当然,“主要因果贡献者”并不意味着“唯一的因果贡献者。”尽管灵魂的力量比物质上的开创性理由更接近他们的实现和行使更大的形式上的自我运动,尽管智力及其才能同样接近他们的实现和锻炼更大的自我运动,而不是感官及其能力,没有“健身”本身就足以实现其实现(Quodl。i,Q。7,第102、777-778页;需要进一步的事情。在感官的情况下,需要的是“兴奋的“因果关系(激动人心)在智力中的身体变化中,是幻想所提供的兴奋性因果关系。源自器官或幻象的“激动”动作必然需要其效果。
因此,维特尔博的詹姆斯(James of Viterbo)是哲学史上一群思想家的一部分,而智力本身而不是心灵外的对象或他们的代理人,不仅是知识行为的产生的主要原因但是他们的概念内容也是如此。确实,对于詹姆斯来说,这些内容已经以一般和特定的“健身”或“能力”的形式出现在灵魂中。才能是天生的(自然人的统治者,“始终存在于[灵魂]中”(Quodl。I,Q。7,第92、422-423页),准备在适当的触发因素的情况下实现。很少有其他。学者们准备支持这种极端形式的内在主义,一些学者将其比作早期现代人的天生思想(Solère2018a)。
7。道德
7.1意志自由
学者们都同意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他们还同意,意志和智力都在自愿行为的起源中发挥了作用。他们不同意的是两个学院中的哪个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根特的亨利来说,意志是其自由行为的唯一原因(Quodl。I,Q。17),以至于他倾向于将智力的角色降级为“正弦”原因。在一系列观点的另一端,方丹的戈弗雷认为,意志在智力方面始终是被动的,而正是智力在制定自愿行为时行使了决定性动议(Quodl。III,Q。16) 。尽管Viterbo的James使用语言倾向于暗示他想在亨利和戈弗雷(Quodl。II,q。7)之间引导中间路线,但他的偏好显然在于像亨利这样的位置Quodl中问题的详细处理。我,问。 7(有关詹姆斯问题的完整处理,请参见Dumont 2018a)。
詹姆斯的论文在Quodl。我,问。 7是遗嘱都自动移动,并被另一个人移动。只要它也以某种方式移动自己,就可以说一个被另一个人移动的代理人是免费的。人的意志就是这样的代理人:它本身就被感动了;但是,它也被另一个人(即愿意在灵魂之外的对象中)所动,并且它在智力所逮捕的范围内被同一个对象所动。为了解释这是如此的方式,詹姆斯使用了阿奎那(Aquinas)在意志行为的规范(愿意的愿意而不是这一行为)和行使该行为(遗嘱实际上愿意的)之间的区别。意志在行使其行为方面正式移动;它是由灵魂之外的物体在其行为规范方面移动的;它是由智力或更准确地说是由智力所抓住的物体所动的,无论是在规范和行使行为方面。詹姆斯(James)称遗嘱被对象指定的动议是由智力“隐喻”运动所理解的,与“适当”运动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讲,最终原因是隐喻的推动者。詹姆斯(James)称遗嘱被遗嘱锻炼的动议被智力有效运动所抓住。鉴于我们对詹姆斯对灵魂作为自我推动者的灵魂理论的了解,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举动。因为即使詹姆斯渴望表明遗嘱不能说“一个人去”,但并没有使智力所理解的对象成为遗嘱行使行动的有效原因,以行动风险倾斜因果关系太远。智力的方向?但是实际上,如果智力是一个有效的原因,那么从通常的意义上说,“有效”一词并不是这样。詹姆斯声称在形而上学中遵循亚里士多德,以区分有效地移动的两种方式。首先是通过直接有效的因果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上帝才是遗嘱动议的有效原因。第二种意义是通过“某种连接”来获得的,这些连接在两个植根于同一主题上的事物之间获得。正是第二种意义与理解智力如何移动意志有关。正如詹姆斯理解的那样,“因为意志和智力是基于灵魂的本质扎根和联系的,因此,当灵魂与智力相关时,灵魂实际上就会出现(适合)倾向使其与意志有关,从而实现了(遗嘱)自我移动的结果。”他总结说:“由于这种倾向,智力使意志力移动;”这样做的运动可以称为“兴起”(兴奋)(Quodl。I,Q。7,p。104,849–855)。
因此,尽管“效率”的语言可能暗示,但詹姆斯对智力如何移动意志的描述类似于他对感官器官如何移动感官的力量以及想象力如何移动智力的说明:在所有三种情况下运动是“兴奋性”品种的;权力本身作为其行为的正式原因提供了《自愿行为》因果关系中狮子的份额。如果有的话,如果只有每次事故,则可以将遗嘱本身视为有效的原因(从第一个意义上讲)。这是因为像重物一样,遗嘱与智力和感官不同,属于正式移动并有效地移动他人的事物类别。因此,就像一个重物因其沉重而正式自我移动,但由于它划分了它穿越的媒介,因此有效地移动了另一个,因此,遗嘱也是一种自给自足的人,有效地移动了智力和其他能力,因此,可以说每次预期要自我移动(Quodl。I,Q。7,p。98,633–640)。
尚不清楚的是以上任何一种使遗嘱的意志免费。毕竟,詹姆斯自己的承认,感官和智力也是正式的自我移动,但它们并不自由。不同之处在于,尽管感官和智力的行为,鉴于感官和智力的自我动力,必然会遵循感官器官的动作和想象力的动作,但没有必要遵守詹姆斯的行为通过智力的有效因果关系(从詹姆斯的意义上讲)。因此,尽管任何愿意的行为都必须先于智力行为,但任何智力的行为都必然需要特定的愿意行为。这使得灵魂的唯一力量本质上是自由的,尽管其他一些权力可以“通过参与”称为自由,而旨在被遗嘱感动。 (Quodl。I,Q。7,p。107,935–944)
7.2美德的连接
像伟大的阿尔伯特(Albert)和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一样,维特尔博(Viterbo)的詹姆斯(James)认为,被认为是习惯的道德美德,即善良的性格或行为是“联系的”。换句话说,他认为,如果没有其他人也不能拥有一个美德之一。他想到的美德是他所说的“纯粹”道德美德,即勇气,正义和节制,他与审慎区分开来,这是一种部分道德,部分理性的美德。在他在Quodl的讨论中。 ii,q。 17詹姆斯首先要确定这个问题很困难,并继续阐述亚里士多德对此的解决方案,他最终将采用这一问题。正如詹姆斯所看到的那样,亚里士多德在尼古拉奇伦理上证明了纯粹的道德美德与审慎的必要关系,这表明,就像没有审慎的情况下,道德美德就不能没有道德美德就无法实现。纯粹的道德优点的联系遵循:它们必须连接,因为(1)每个人都与审慎有关,并且(2)审慎连接到美德(Quodl。II,Q。17,q。17,p。187,436 - p,p。187,436 - p 188,441)。
7.3对自我的爱与上帝的爱
尽管中世纪神学家中从来没有任何疑问,人类应该爱上帝胜过他自己,但中世纪的神学家确实不同意人是否可以通过纯粹的自然手段来履行这一义务,或者他是否需要恩典才能这样做。在十三世纪的共识中,在其他作者中,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罗马的吉尔斯(Giles of Rome)和丰丹(Fontaines)的戈弗雷(Godfrey他本人(有关13世纪的主题的讨论,请参见Osborne 2005,包括Viterbo的James)。这些作者中有许多人认为,为了维护“恩典是完美而不是破坏自然”的普遍公认的原则,授予人类的能力是必要的。因为如果人自然倾向于爱自己而不是上帝,而只能通过恩典比他自己更爱上帝,那么自然的倾向并不像被其他人所取代那样完善。对于这些作者,维特尔博的詹姆斯在他的Quodlibet II中,问题20著名地捍卫了人自然而然地爱自己而不是上帝的观点。在说詹姆斯的论点支持这一立场之前,重要的是要注意他提出问题的确切方式以及他如何理解“爱”一词(迪格尔)。
首先,詹姆斯在Quodl提出的问题。 ii,q。 20,不是(a):“人自然地爱上帝胜过他爱自己吗?”或(b):“人自然而然地爱自己比上帝更爱自己”,而是(c):“人自然地爱上帝比他自己更爱上帝,还是匡威(Vel Econverso)?”什么(c),但不是(a)或(b),排除的是,人可以同等地爱自己和上帝。詹姆斯不认为是这样。他将自我爱与上帝的爱的案例与自然知识和超自然知识之间的区别进行了比较:“自然知识从生物开始,从那里开始给上帝;相反,超自然的知识始于上帝,并从中继续前进。”由于自然知识和超自然知识之间的区别是详尽而相互排斥的,因此没有其他知识,因此没有其他知识从生物和上帝那里“同样地”进行。但是,为了比较知识和爱之间,适用于前者的结论必须适用于后者,而结论是,如果人不爱上帝,那么他比上帝更爱自己。相反。
其次,在许多学者的实践中,詹姆斯区分了两种形式的爱:“欲望的爱”或“贪婪的爱”(Amor Confiscentiae),他将其定义为“我们想要对自己或自己或自己想要的好处的爱对于他人,以及对友谊的热爱(Amor Amicitiae),或者是为了自己的缘故。尽管詹姆斯认为理性生物以这两种方式都爱上帝,但他清楚地表明,关于男人是否爱自己的辩论比上帝更爱自己,或者只关心对友谊的爱。因此,辩论是关于人自然而然地爱自己的缘故,而不是他爱上帝而爱上帝,这是詹姆斯捍卫的观点或匡威。
詹姆斯提出了两个论点来支持他的立场。首先是基于这样的原则,即自然爱的模式必须与存在的模式相称,从而成为一种模式,而这是一种。现在,凭借数值身份,一件事情是自己的,但由于某种一致性,它是其他东西。例如,苏格拉底凭借自己的苏格拉底,是苏格拉底的,但由于两者共享相同形式的事实,他是柏拉图的人。但是,由于数值身份而存在的事物比它与他人共享的原因“更大”。鉴于自然爱的物种遵循存在的方式,因此,爱自己比爱另一个人更完美(Quodl。II,Q。20,p。206,148 - p。149,165)。第二个论点试图从“上帝对慈善的爱提升[人类自然的爱”对上帝的爱的原则中得出相同的结论(Quodl。II,Q。20,第207页,第207页,第166-167页)。詹姆斯认为,慈善机构可以提升自然的一种方式,即使上帝爱上帝胜过一切。但是,如果是这样,它必须遵循“本身就不能以这种方式爱上帝(...)。因为如果可以的话,它无需通过慈善机构提高。” (Quodl。II,Q。20,第207、181-184页)。詹姆斯说,自然本身不能爱上帝,只是说人自然而然地爱自己。量子电子器件。
但是如果慈善机构以这种方式提升了本质,那么它仍然没有“摧毁”自然之后,通过代替倾向于爱自己的倾向,以最重要的是完全不同的倾向于在其他方面爱上帝? 詹姆斯的回答是它没有,因为“通过慈善人员爱自己不少于之前; 他只是爱上帝。“ (quodl。II,q。20,p。210,280-282)。
詹姆斯对对自我爱情问题的共识立场的反对,对上帝的爱情没有被忽视。 从死亡之后,从父亲的父亲的父亲和那不勒斯约翰和约翰(Jeschke 2009)中,它引起了相当多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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