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因果要求之外,唯一来源的论点甚至可能威胁到生物的持续存在。克雷格明确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保护中缺乏患者是否会导致这种结果。
肯定上帝每时每刻都重新创造一个持久的实体,这是否连贯?如果上帝每次都从无到有地创造,那么它真的是存在于连续瞬间的x而不是一系列的拟像吗?既然在创造中不存在代理人作用于的耐心主体,那么为什么它是每时每刻都从无到有重新创造出来的同一主体,而不是数字上不同但相似的主体呢? (克雷格 1998 年,184)
从持久性反对中捍卫连续创造理论的一种方法是论证可以多次创造同一个对象。奎因区分了创造某物(使其存在)和引入某物(首次使其存在)。奎因认为,显然不可能多次引入某事物,但根本不清楚是否不可能多次创造某事物。 Quinn 因此对因果要求提出了质疑(Quinn 1983)。[2]
颞部理论可能提出了另一道防线。 William Vallicella 简单地说,偶然主义者可以通过认为时间是连续的并且持久的物体由连续体-许多时间部分组成来肯定创造物的持久性(Vallicella 1996, 353 n. 20)。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连续创造理论家大概也可以做同样的事情。 David Vander Laan 考虑了时间部分策略,并发现它存在问题。他认为,给定一个足够包容的合成理论,一系列对象确实可能组成一个存在于不同时间并因此持续存在的对象,但如果这些对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它们的总和似乎不可能是,例如,一个人类。任意的跨时间总和不需要通过内部因果关系来统一,但人必须(Vander Laan 2006, 164)。
范德·兰探索了解决连续创造理论与因果要求之间紧张关系的一系列选择。连续创造理论家应该解释什么(如果不是因果连续性的话)可以区分持久性的情况和被定性重复替换的情况。在他考虑的选项中,范德·兰(Vander Laan)建议,最可行的方案是在持久性案例中存在的神圣法令中找到差异,而在替代案例中则不存在这种差异(2006,165-6)。另一方面,肯定因果要求的人应该解释上帝在什么意义上维持事物的存在。范德·兰(Vander Laan)指出了两种可能性:(1)联合自足理论,根据该理论,上帝的因果贡献和生物的因果贡献对于生物的持久性都是必需的;(2)合作神圣自足理论,根据该理论,上帝的行为必须导致生物的持续存在。生物以使其继续存在(2006,172-4)。
3.3 从时间的本质来看
最近对连续创造理论的一种反对意见认为,它意味着时间不是真实的(Pavelich 2007, 16-19)。帕维利奇认为,时间要真实,它必须具有一种“时间惯性”,即从每个时刻移动到后续时刻的自然倾向。这种惯性包括有时存在的事物继续存在的自然趋势。但连续创造论所否认的正是这种惯性,因为它说时间和时间中物体的存在完全取决于神圣的行为。
帕维利奇认为,时间和持续创作之间的紧张关系更加严重。根据连续创造理论,时间只存在于上帝的创造活动之前和之后的关系中。但我们不能说上帝在另一时刻之前或之后创造了,因为时间关系仅在那些创造行为之后才成立。
对这些说法的一种可能的回应是,没有“时间惯性”,时间也可以是真实的。有些人会拒绝这样的直觉,即时间由于其自身的自然倾向而必须移动或过去。有些人完全拒绝时间的流逝。其他人会说,时间的流逝是真实的,它的发生正是因为上帝的创造活动。 (回想一下 2.3 节中引用的笛卡尔的论点。)
另一种可能的回应是,存在一个独立于创造的时间,上帝在其中运作,可以将现实赋予受造世界的时间。帕维利奇认为,即使这样的时间是真实的,它也无法成功地将现实赋予受造世界的时间。创造世界的时刻仍然不会直接相互关联,从而使时间变得真实。帕维利奇认为,上帝甚至可以不按顺序创造它们或改变过去,而不会造成任何被造物能够注意到的奇怪现象。
3.4 从病因患者和发生时间的差异来看
克雷格认为,直观上很明显,创造和保护是不同的行为,因为保护有病人(或物体),而创造没有。保存某物的存在就是对该物采取行动。相反,创造一个事物并不是对它或任何其他事物起作用,而是让它从无到有。因此,创造和守恒之间的“环境”区别(即导致较早不存在的事物的存在与导致较早存在的事物的存在)需要对行为本身的性质进行更深入的区分(Craig 1998, 183)。我们可以将其称为代理人-病人守恒理论(Miller 2009)。克雷格发现斯科特斯表达了这种直观的区别,尽管蒂莫西·米勒对这种解释提出了异议(2009,475)。
克雷格认为,创造与保护之间的差异也清楚地表明,两者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创造是瞬间的;它发生在被造物最初存在的那一刻。尽管事物的创造通常先于该事物的不存在,但该行为本身并不是将事物从不存在转变为存在的延伸过程。在事物存在之前,我们无法对其采取行动。但保护是一种将存在的事物从一个时间保存到另一个时间的行为,因此它必须在一段时间内发生(Craig 1998, 186-7)。换句话说,创造是共时的,而保护是历时的。那么,从几个方面来说,对创造和保护概念的反思使我们看到两者是有区别的。
主体-病人理论引起了与保护发生时间相关的两个反对意见。瓦利切拉认为,根据这种观点,上帝不能开始守恒一个物体(Vallicella 2002),而米勒则认为,根据这种观点,上帝不能连续地守恒事物(2009,478-483)。
瓦利切拉首先观察到,如果保护有一个病人,那么上帝对它的保护一定是历时的。如果守恒行为与物体存在的影响同时发生,那么上帝在某一时刻的行为就会导致并预设该物体当时的存在。因此,该行为必须发生在较早的时间或较早的时间间隔内。接下来,瓦利切拉认为,如果上帝在 t 处从无到有地创造了一个物体,那么上帝就无法在 t 处保存它,因为它还不存在。显然,上帝不能在一个物体被创造后的某个时间开始守恒,因为该物体只有在已经守恒的情况下才会在那时存在。所以上帝没有时间可以开始保守一个物体。米勒的回应是想知道为什么该物体在 t 时不存在。瓦利切拉对物体出现的时间和它第一次存在的时间之间的区别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不存在的物体不可能经历出现的过程(Miller 2009, 477)。
米勒自己对主体-病人理论的反对是,它不允许上帝持续守恒(2009, 478-483)。尽管在主体-病人理论中,守恒定律通常是历时的,但上帝最初的守恒定律必须发生在病人第一次存在的那一刻。这一行为要么导致患者在稍后时刻或在稍后的时间间隔内存在。如果是在稍后的时刻,那么患者在其创建和相关时刻之间的时间将不存在。如果通过以后的间隔[3],那么在那个间隔中,上帝就不需要保存患者,因为它在该间隔上的存在将已经被上帝的第一刻所保护。在此间隔期间的任何保护行为都是多余的。除了困境的间隔之外,这再次出现了,这表明对特工理论的保护需要不连续,就像一个人每隔几秒钟推动旋转木马以保持旋转旋转。
米勒补充说,代理患者理论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保护行为可以在一个间隔内带来事物的存在,那么似乎没有理由在其时期需要任何维持行为创建。在第一时刻引起的存在间隔可能足够长,以包括对象的整个存在。因此,随着时间的流逝,保护似乎是不必要的。 Vander Laan(2022)探讨了米勒对特工理论的反对是否可以通过上帝的保护行为才能使患者后来的存在仅与其他连续的神圣活动相结合。
上面调查的论点说明了历史讨论和当代有关创造和保护的当代辩论是多方面的。关于神性,人性,因果关系和时间的考虑因素与应将保护是否应理解为持续创造有关。那么,那些希望在辩论中担任职位的人的关键任务是评估这些不同的论点中的哪些是最强大的,哪些可以通过可信的反对意见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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