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中世纪亚里士多德人来说,语言,思想和现实之间的同构不仅适用于十个类别的推导。在这方面,通常称为模态的13世纪思想家远远超出了阿奎那。尽管关于这些思想家的确切确切共识几乎没有共识,但大多数帐户包括达西亚的马丁(卒于1304年),达西亚的约翰(卒于1280年),彼得鲁斯·克罗克斯(Petrus croccus)(卒于1304年),马尔巴斯(Marbais)的迈克尔(CA)(佛罗里达州CA) 。 1300)。它们特别重要,因为他们对语言和现实之间强烈的同构的看法。对于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说,这种同构是如此之深,以至于语法,逻辑和形而上学之间的界限是不存在的或模糊的。因此,关于事物本质(现实)的结论可以来自语法(语言)或逻辑(思想)考虑,就像阿奎那(Aquinas)从十种谓词模式中得出了现实的十个终极类别一样。正如斯滕·埃伯森(Sten Ebbesen)所描述的那样:“仿制的基本思想是:现实的每个组成部分(每个res)都有多种方法或模式(modi essendi),这些方式决定了正确概念化的方式的数量;它可以概念化的方式(Modi Intelligendi)依次确定它可以表示的方式”(Ebbesen 1998,274)。克里斯蒂安·克洛赛尔(Christian Kloesel)补充说,“通过发现逻辑结构和语言的原因,莫迪斯塔(Modista)试图解释人类言语的基本本质和目的以及单词具有意义的方式。 [对于模态思想],语言的结构反映了现实的结构和人类思想的运作”(Kloesel 1981,130)。
并非每个后期的中世纪作者都认为,人们可以证明类别的数量,或者语言,思想和现实之间存在同构。他们中的一些人怀疑证明只有十种现实的可能性,而有些人甚至将它们减少到两个(Ockham)或三个(Buridan)。
5。后来的中世纪
阿奎那(Aquinas)于1274年去世后,关于亚里士多德类别的评论数量成倍增加,正如我们之前所说,尽管几乎缺乏关键版本和 /或翻译为英语,但仍存在近200个。也就是说,最杰出的评论员包括罗马的吉尔斯,(b。1245,卒于1316年),彼得·约翰·奥利维(Peter John Olivi)(生于1247年,卒于1298年),弗里贝格的迪特里希(Dietrich) ),沃尔特·伯利(Walter Burley)(约1275年,d。1345), Antonius Andreae(Ca.1280,d。1320),St.Pourçain的Durand(b。Ca.,1275年,1275年,卒于1334年),Hervaeus Natalis(b。ca.1260,d.1323,d.1323),Auvergne的Peter,Auvergne,Auvergne,约翰·伯里丹(John Buridan)(生于1295年,d。 1358/61),达西亚(Dacia)的马丁(卒于1304年),法弗沙姆(Faversham)的西蒙(Simon)(生于1260年,卒于1306年)和radulphus brito(b。1270,卒于1320年)。
关于这些评论的几点值得注意:首先,艺术教师的硕士被正式禁止在其哲学评论中谈论神学问题。尽管有这种正式的禁令,但对这些类别的评论对于随后的神学讨论至关重要,最薄的借口有时会导致题为神学领域。也许最重要的话题是事故的定义,以及是否实际上是在物质中继承的每一次事故,还是只有潜力。一个人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在讨论圣体圣事的讨论中非常重要,在奉献之后,宿主的数量不再存在着任何物质。
第二个主题涉及逐渐从博览会和解决问题的转变(正如Andrews 2001所说,“问题”)。即使这些评论中的绝大多数都没有印刷和难以获得,但后来中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者的评论仍在生存并可以使用。约翰·邓斯·斯科特斯(John Duns Scotus)的评论是在1295年左右写的,奥克汉姆(Ockham)的威廉(William)1319年左右。
5.1 John Duns Scotus(b。ca.1266,卒于1308年)
根据Scotus的说法,逻辑学家和形而上学的人都无法证明有十个类别。实际上,有十个类别,但是任何试图证明只有十个错误的尝试都是错误的。他在关于“形而上学”的问题中说:“到目前为止,显示出(到目前为止)的各种方式的各种方法似乎都以两种方式错误”(Scotus 1997,v,Q。5-6,N,N 73)。第一个错误是试图证明有十个类别和十个类别的尝试,因为这样的证明确实相反。根据Scotus的说法,所谓的十个类别的演示依赖于两个基本类别的初步分配:表明“本身”的谓词,并指示“本身不是本身”的谓词。但这意味着只有两个终极属,而不是十个。的确,如果一个人接受鉴定模式和相互对应的模式,因为那些试图从谓词模式中得出类别数量的人,那么只有两个类别 - - 分别提出和事故 - 不是十个。对于两种最基本的鉴定,要么“在主题中”或“不在主题中”。
Scotus认为,第二个错误是乞求这个问题。任何试图证明只有十类只有十个类别以要证明的事物为前提,即,只有十个类别也只有十个类别。 “所有这些分裂的方式都不能证明[提案],因为人们必须证明,分裂是这样分裂的,并以这种方式进行了分裂,而这是当前问题,即股息构成这些最大的这些构成这些问题一般[类别]”(同上,第75页)。
即使Scotus不认为可以证明只有十个类别,但他接受实际上只有十种存在类别(Pini 2005)。显然,对他来说,现实(类别的实际数量)以及我们对它们的了解(我们可以证明它们的内容)并不对应。这些类别作为不同的事物,彼此之间的多样化,这种多样性需要我们可以确定它们的数字。正如Pini所指出的那样:“当Scotus开始认为存在是一个单局部概念时,他总是会明确表明,没有一种真正的模式可以与该概念相对应,从而可以从中得出不同的类别。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看,即使可以在共同的概念下可以理解十个不可约的本质”(Pini 2003,13)。 Scotus对类别的看法表明,他不接受中世纪作者之间常见的思想与现实之间的同构。但是,对他来说,无法推断类别的数量只是表示,理解和存在的方式之一。
被称为“收缩”的过程揭示了存在的顺序(现实)和表示(语言)(语言)的顺序之间的第二个区别。按照概念的顺序,将事物从其属从属到其物种收缩,将物种与属中的其他种类区分开来。例如,“动物”属属于差异“理性”的“人”物种,因此将人类与其他类型的动物区分开来。但是,按照现实的顺序,存在与十个属中的任何一个没有签约,因为“存在”在应用于每个类别时都没有相同的含义。十个最高的属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而是称为“存在”的事实(Pini,2005)。但是,就该术语的用户而言,“存在”可以与其中一个类别签约,因为当一个人说“本身”时,即使在现实的顺序上,也打算代表物质,即使没有这种收缩发生。现实与思想之间的这种差异在于Scotus对得出类别数量的可能性的怀疑的核心。
另一个示例可能有助于阐明两个订单之间的区别。说“约翰”一词至少表示两个人:约翰·斯科特斯(John Scotus)和约翰·埃里格纳(John Eriugena)。这意味着,当一个人使用“ John”一词来指代这两个人时,它被模棱两可地使用,因为Scotus和Eriugena都没有任何常见的意思。然而,通过将姓氏添加到“约翰”,“ scotus”中,该名称与“约翰·斯科特斯”(John Scotus)签约,而不是“约翰·埃里格纳(John Eriugena)”。命令Scotus或Eriugena的命令,实际上的性质确实是合同的,但是当“ John”通过加入“ Scotus”签约时,自然没有签约,只有话语 是。 Scotus认为,以后一种方式,表达“绝对”或“被“本身”合同”是概念秩序的物质,因为这种收缩是基于说话者的意图,而不是基于什么表示为表示(即,不按时间表大命令)。
5.2奥克汉姆威廉(约1285年,卒于1347年)
奥克汉姆的威廉在拒绝单词,概念和事物之间的任何同构象构象中远远超出了Scotus。奥克汉姆(Ockham)以通常所谓的“名义主义”而闻名,即普遍性或本性在思想之外没有任何本体论地位的观点。此外,与许多14世纪作者相比,奥克汉姆认为我们的经验使我们仅提出两个大会类别:实质和质量。
我声称,即使(i)现代人认为,在每个类别中,都有许多关于优越和自卑的命令,以至于他们认为,优越的东西是在第一种模式下和在每个劣等……以及(ii)的主格案例,为了有这样的谓词,它们还是从副词中进行抽象的名字,即使(iii)他们声称有十个主要的“小东西”在所有方面都对应这些抽象名称的情况,尽管如此,在我看来,古老的哲学家并没有提出这样的“小东西”,也没有声称始终以这种鉴定为基础的类别是基于其中包含的东西的。 (Ockham 1991,V。Q。22,471–72)
奥卡姆(Ockham)在这段经文中提到的“小东西”就是Scotus所说的“常见性质”,根据Scotus,这与九种意外类别中的每个类别中发现的不同抽象谓词相对应。对于Scotus来说,诸如“平方”,“马”和“父亲”的术语表示了独特而抽象的现有实体,Ockham拒绝了。
遵循中世纪对亚里士多德解释的开场线的理解,奥克汉姆认为书面和声音是常规的心理概念迹象,这反过来又是事物的自然迹象。他在一定程度上还承认,书面和声音词与心理概念相对应,因此,就像有十种谓词一样,即十种嗓音(十种类别),也有十种概念与它们相对应(见Panaccio 1999,55)。但是,奥卡姆认为,我们的自然经验使我们没有理由认为我们用于类别的术语表示十个大会外实体。相反,经验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即只有单个物质和质量的事故存在外部存在。奥卡姆使用许多语义设备来表达他的观点(同上,71)。例如,斯科特斯可能会说“苏格拉底是父亲的父亲”,奥克汉姆宁愿说:“苏格拉底是父亲,因为他已经产生了一个儿子”(Ockham 1991,v。Q。22,472; Klima 1999,1999年,1999年, 136)。通过这种方式,奥卡姆(Ockham)没有提出一个抽象实体,即“父亲身份”,以解释苏格拉底为何为父亲,而是将苏格拉底作为个人实质的活动作为苏格拉底是父亲的原因。但是,在其他情况下,出于特别是神学原因,尤其是在三位一体,化身和圣体圣事的情况下,奥卡姆愿意确定关系是真实的。 (请参阅Adams 1987,267和Spade 1999,104)
关于研究类别的学科同样清楚。像Buridan一样,他认为它们是在语法和逻辑上进行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亚里士多德的类别关注的是主要表示事物的词,而只是间接地与事物相关。正如奥克汉姆(Ockham)在他对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文本的早期评论中所说的那样:
当Boethius说:“他说的话,以某种方式或其他方式应对事物的意图。”对于事物和事物的含义,将其融为一体。但是,关于单词的讨论更为主要,而相对于事物的概念进行了框架是次要的。也就是说,第二,他对[单词]所依据的那些东西进行了对待。对亚里士多德在这本书中的意图无知使许多现代人误入歧途,[现代]认为,他希望对事物理解许多话语,这确实是单独理解的,并且是通过类比的方式来理解的。灵魂中的概念。 (Ockham 1978,Q。1)
因此,十个类别的语法和逻辑都进行了研究,尽管以不同的方式,但没有在形而上学。对它们进行了研究的范围,但是我们不得假设一方面单词和概念之间有任何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另一方面是一对一的对应关系。通常,单词和概念之间有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尽管即使在这里也不总是如此。例如,在他的Summa Logicae中,他声称分词和形容词是语法的不同部分,即使它们根据逻辑并不明显(Ockham 1974,SL 3)。然而,对于奥克汉姆来说,单词和概念有十类,但是它们所表示的大会外事物要么是个人物质或个人品质。
奥克汉姆(Ockham)在其帐户的阐述中采用了许多区别。其中之一对于随后的作者尤为重要。这是将“类别”视为十个最高属(例如,物质,数量,质量等)的区别和作为每个属中包含的协调谓词集的“类别,质量等”。从前者的意义上讲,“类别”一词是指十个最高属的每个属,而在后一种意义上,该术语是指彼此订购的任何一组谓词。后者最著名的例子是Porphyry的树,该树的最高为“实质”,并包括诸如“肉体”,“生活”,“动物”和“男人”之类的命令。在Summa Logicae中,Ockham提供了以下区别:
“ [c] Ategory”有两种感官。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被用来表示根据更大和更小的通用性排序的整个术语。在另一个意义上,该单词用于每个这样的系列中的第一个也是最通用的术语。从第二种意义上讲,每个类别都是第一个意图的简单术语……。因为它表示不是迹象的事物。 (Ockham 1974,SL 40)
奥卡姆的观点并没有受到挑战。例如,约翰·夏普(John Sharpe)(1360-1415)和约翰·怀克里夫(John Wyclif)(1324-1384)。
6。学术主义的白银时代
从大约1350到1450年,学术思想正在撤退。至少有两个因素似乎促成了这种情况:首先,被称为黑死病的流行病消耗了中世纪欧洲大学,那里的学术思想在13世纪蓬勃发展。其次,意大利文艺复兴开始以高速前进,重点是对古人的发现以及对“中间的年龄”的拒绝。然而,在十五世纪中叶,特别是在本世纪末伊比利亚半岛的整合以及西班牙帝国的巩固之后,伊比利亚和意大利半岛的学术恢复了。天主教会内的运动旨在应对宗教改革的挑战,这也为学术思想的重生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一运动的伟大领导人包括意大利托马斯·德·维奥(Thomas de Vio),也被称为卡杰坦(Cajetan)(1468-1534)和西班牙弗朗西斯·苏阿雷斯(FrancisSuárez)。两者都对随后的所有学者和学术启发的思想都有巨大影响。的确,苏阿雷斯的形而上学争议(1597年)在发表后一百五十年成为欧洲和拉丁美洲形而上学的标准教科书,这意味着他对类别所说的话对于理解后期的学术类别理论及其讨论很重要早期现代哲学中的类别。除了独创性问题外,苏阿雷斯在历史上很重要,因为他是中世纪和现代之间形而上学思想的桥梁。
6.1弗朗西斯·苏阿雷斯(b。1548,卒于1617年)
Suárez在争论中详细介绍了39个形而上学争议(此后DM)的类别,尽管他也对其他地方也对它们发表了相关评论(例如,在deQ。75,a。1,d。47,s。1,s。1,s。1,s。1,s。1,s。1,s。1,s。1,s。1,s。1,s。1,s。 n。在形而上学的争论39中,他主要关注将事故分解为九个最高属,而对类别的讨论是偶然的和间接的,而不是故意和明确的。但是,很明显,苏阿雷斯在本文中关注类别的本体论地位。确实,他明确采用了某种语言来澄清和解决问题。
苏阿雷斯学说的几个方面揭示了他的整体立场。其中三个特别具有启发性:首先,最高属和类别之间的区别;其次,研究这些学科的各个学科; 第三,类别本身之间的区别。
中世纪作家经常互换使用“最高属”(generalissimum)和“范畴”(praedicamentum)这两个表达方式。这些术语可以互换的事实表明,使用它们的人至少在某些上下文中认为它们是等效的。苏亚雷斯也不例外;他经常用一个术语代替另一个术语。但还是有区别的,因为苏亚雷斯意识到术语上的差异,并明确区分了这两种表达方式。在一段颇具启发性的段落中,他告诉我们“类别只不过是从最高属到个体的属和种的适当配置”(DM 39, 1; 1861, 25:504b;我们的重点)。这篇文章明确指出,类别不是属,因为类别是属和种的配置。属不是性格,而类别是。这意味着,严格来说,范畴不可能是最高属。苏亚雷斯在另一篇文章中说得更加明确:
[A]类别无非是基本谓词的适当配置和协调,其中本质上谓述个体的谓词置于其之上,从低级到高级,呈直线排列;而这条线,就像它不是从最低的,即个体开始,而是从最高的属结束一样……” (DM 39, 2, 30;1861, 25:518;我们的重点)
在这里,苏亚雷斯重复了类别是倾向,但他添加了另一个重要术语“协调”。准确地说,类别并不是属,而是协调,或者我们可以说,属根据基本包含模式的排列。从最低到最高(参见 Ockham 1991, V, q. 21,了解该语言的先例)。我们认为苏亚雷斯的意思是说诸如质量和数量之类的类别本身并不是属,而是属相互关联的方式。质量一方面告诉我们颜色如何与红色和蓝色(即低等物种)相关,另一方面如何与纹理和知识(即其他属)相关。红色和蓝色都是颜色,但不同于粗糙(一种纹理)和语法知识(一种知识)。但这些都是品质,与三寸宽不同,三寸宽是数量。那么,质量和数量的功能并不像属,因为属是由任何表达主语的谓词来表示的(例如,在句子中,“人是一种动物”,“动物”是人的属),而类别则不会以这种方式发挥作用。按照波菲利的例子,最高或至高无上(generalissimum)的属是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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