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这几天被拐孩子与父母重逢的情况后,展昭让艾虎送雷明回百善堂。
包拯:展护卫有什么话,要避开艾虎来说?
展昭:艾虎年轻冲动,有些话不方便当着她的面说,免得节外生枝。
包拯:你是有话要问本府?
公孙策:展护卫...
展昭:公孙先生沉得住气,展昭却不能不问。
公孙策:好吧!其实连我也想弄清楚缘由。
包拯:你们有何疑惑之处?
晨曦:他们是想知道那些从百善堂被领养走的孩子如今情况如何,您是否从洪通那里询问到了什么?
包拯:两位是质疑本府为何不采取行动,把那些被领养的孩童追回来?
晨曦:阿昭,公孙先生,其实大人也有难处,毕竟被领养走的孩子事关两个家庭。
包拯:(轻叹)本府也为此事斟酌许久,一般被领养的孩童,不外乎是没有亲人的孤儿,或是不论什么原因被亲人所放弃的不幸孩子,而领养他们的家庭,若是对他们视如己出,照顾得无微不至,本府无权将他们从领养家庭中追回。
展昭:如果是被拐卖的孩子呢?
包拯:那就另当别论了,他们的亲人有权将孩子领回去,可是我们却无权在此之前就将那些孩子从领养家庭带走。
公孙策:学生明白了,大人必须等到被领养的孩童亲人出面,才能够采取行动。
包拯:正是如此。不过,到那个时候,或许会如顾护卫所料,将面临两个家庭争夺一个孩子的尴尬局面。
展昭:难道朝廷的律法就不能判定孩子的归属权吗?
公孙策:大人所说的尴尬局面就在于此,我朝律法明文规定,子女归属于亲生父母,或是合法抚养的亲人,然而律法也同样明定合法领养,正式入籍,则归属领养之人。只是,在立法之初,并没有料到两者会有冲突的一天。
晨曦:领养家庭也不知道孩子是被拐来的,对孩子也很好,我们又如何能要求他们选择放弃呢?
包拯:在修法之前,两者皆属合法,若是彼此坚持,恐怕谁也无法评断。如今孩童的家人既然未曾出现,本府也只好暂不过问了。
有时候往往担心什么,就会来什么。
几天后,一对从陈留县来的婆媳来到百善堂,要寻找之前被领养走的孩子,名唤龙龙。
晨曦:(老螃蟹,你跟开封府真是注定难以和平相处啊!)
虽说她看庞太师很不顺眼,可这次对方按规章流程办事,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想领养个孩子传承香火,享受天伦之乐而已。
只能说,是庞太师运气实在太差了。
知晓龙龙的亲人到来后,包拯当即前往太师府,试着与庞太师交涉,但对方根本不愿面对此事。
庞太师:包大人,老夫已说得很清楚,庞龙依法是老夫的孙子,是庞家的人,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包拯:太师,他真的亲人却依法有权带走他。
庞太师:这与老夫无关,包拯,除非你能将大宋的律例改写,否则休想从我这儿将他带走!送客!
被下了逐客令,包拯也只好暂回开封府,另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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