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孙策房中喝茶的展昭与艾虎闲谈之时,提起了丁香与雷明的事。
艾虎:若丁香是雷明的女儿,那该有多好?
展昭:怎么会突然这么想?
艾虎:丁香没有亲人,雷明到处在找他的女儿,丁香的年龄又与他的女儿相差无几。如果真的是他女儿的话,岂不是太圆满了?
公孙策:丁香是被父母卖掉,而不是被坏人拐卖,所以她绝不可能是雷明的女儿。不过他们一起帮失去孩子的家庭寻找亲人,反而能够弥补自己失去亲人的痛苦。
归来的晨曦听到公孙策的话,难得出言反驳了他。
晨曦:公孙先生,这你可就猜错了,丁香还真是雷明的女儿。
展昭:小曦,当真如此?
晨曦:是,我派人去调查过,这才知晓了情况。
艾虎:丁香是被收养的?
晨曦:不,她是被拐走后卖给了一户心思恶毒的人家。
根据调查,丁香所谓的父母,其实是昔年拐子的远房表亲,他们的三岁大的女儿刚好因为重男轻女和照顾不周而夭折了。
听说养家庭富裕人家出生的孩子,就有机会生下带着财运的儿子,所以丁香就被卖给了拐子的表亲,用来给他们带子。
三岁的丁香几乎没什么幼年的记忆,再加上所谓的弟弟出生后,她从小就要干各种活,生活很苦,所以自然忘记了幼年时的事。
后来,天灾导致那对夫妻生活艰苦,就将丁香给卖给了人牙子换钱。
若不是丁香运气不错被卖到了庞太师府,只怕日子未必能好过。
艾虎:那些人简直可恨至极!
晨曦:所以遭报应了呗!辛辛苦苦得来的儿子是个不孝的败家子,沉迷于赌博酗酒,没少折腾他们。
展昭:雷明知道此事了吗?
晨曦:我已将查到的情况告诉了他和丁香,如今他们父女应该已相认了。
艾虎:真是太好了!他们失散多年,终于又重逢团聚了。
晨曦:好人有好报嘛!雷明帮助了那么多孩子与家庭,他自然也能得偿所愿。
孤儿的事情了结后,公孙策说包拯此刻正在与前来拜访的王丞相议事。
艾虎:王丞相来了?太好了!
展昭:为什么每次王丞相来访,你都那么高兴?
艾虎:每次他来找包大人,不是都有大事要发生吗?这回肯定又有事让我们做了。
可这一次,王丞相并不是来指派任务或大案,而是将他收养的女儿宝琳暂时留在了开封府,因为那小姑娘想要了解办案的情形。
出于与王丞相的私交,包拯同意了宝琳暂留开封府的事。
知道情况后,艾虎心中有些不自在,产生了微末的紧张感。
艾虎:我还以为又可以帮忙办事了呢!没想到却来了个千金大小姐,真没意思!
公孙策:相爷难得针对私事,托包大人帮忙,大人也难得卖这份人情,况且大人还特别交代我们,不准她介入办案,只要我们稍加配合,应该不会影响公事。
展昭:我也认为让她来看看倒也无伤大雅。同时,以当朝丞相的女儿来说,她没有一点骄纵的习气,反而显得诚恳爽朗、平易近人。
晨曦:是啊!那小姑娘的确挺可爱,不过心性还是有点不成熟。
听到晨曦等人的话,艾虎心里的郁闷与不自在增加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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