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惹祸上身,不该管的事不要管…”
二十五年前——
二十岁的弗洛姆•肯莱尼从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洛特伍德自治区的警局。
这片自治区因为地理位置,与外界联系并不方便。
洛特伍德自治区位于一座半岛,森林和一座山将它与另一片自治区隔开。
因为洛特伍德的土壤并不适合种植庄稼,所以居民多以捕鱼和猎鹿为生。
警局里每个人配备了一把猎枪和一盏煤油灯,用于夜间巡逻居民区与森林中间的围墙。
绝大多数居民似乎都在信奉什么,但是他们信奉的并不是弗洛姆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局长不允许警员们去打听他们的信仰,弗洛姆只是在几次夜间巡逻时看见他们在森林边缘的坝子上点燃篝火,其中有人戴着一张丑陋的面具,身披黑袍。
其他居民跪在他面前不停地磕头,一边念叨着什么。弗洛姆只觉得毛骨悚然,于是和同事一起躲得远远的。
弗洛姆在洛特伍德度过了一年的时间,因为洋流的影响,捕鱼变得困难起来。
警局里的储备物资足够警察们熬过两个月,局长不允许警员们让居民知道这些储备物资的存在。
因为居民们一旦抓住救命稻草就会一窝蜂地跑过来,人在最困难的时候会暴露出什么样的本性是最难以预料的。
可是于心不忍的局长还是联系了总部,喊了一批救急物资运过来。
货轮抵达洛特伍德至少需要一个礼拜,这个消息并没有通知出去。奇怪的是,半岛上的居民并没有出现失去理性的迹象。
在一次晨间巡逻的时候,弗洛姆看见了几个小孩坐在森林里的石头上吃一种肉干。
有个小孩看见了弗洛姆,从石头上边蹦了下来。
“警察哥哥,你要吃肉干吗?”
这种肉的纹理让弗洛姆有一种熟悉感,他没敢多想,摆手拒绝了。
小孩狼吞虎咽地吃掉了那块肉干,用衣袖擦嘴。
“祭司说你们是客人,所以也能分到肉吃。”
弗洛姆的背上起了一层冷汗,拔腿往回跑,那几个小孩用一种平静到过分的眼神死死地盯着他。
弗洛姆回到警局后将这件事告诉了局长,局长告诫他接下来的几天就待在宿舍里,直到货轮到达港口。
第二天,那个头戴面具的人亲自来到了警局。他的手里提着几捆用绳子绑在一起的肉,这些肉很新鲜,红色的液体吧嗒吧嗒往地上滴。
警员们齐刷刷地举起猎枪,将枪口对准祭司,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然而,祭司蹲下身将肉放到了地上。
“我听子民们说,你们并不知道我们在分发食物的事情。”
祭司的语气里不带什么感情,透过面具变成一种空洞的声音。
随后,祭司转身离开了警局,没有人敢拦住他。
弗洛姆看着那些肉只觉头皮发麻,他甚至快分不清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那些肉不像是任何一种家畜的肉,反倒像是……
“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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