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冬的阳光斜斜切进阳台,我蹲在薄荷盆栽前修剪枯叶。指尖触到新冒出的嫩芽,清冽的香漫上来,忽然想起二十岁那年在日记本上写的话:“要把日子过成喜欢的形状,像薄荷在风里舒展,不讨好,不将就。”此刻叶片在掌心轻轻颤动,像在呼应多年前的自己——原来所谓“活在当下”,从来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在每个“喜欢”的瞬间里,锚定生命的坐标。
一、热爱,是对抗虚无的锚点
作家加缪说:“对抗虚无的唯一方式,是让自己成为‘意义’本身。”深以为然。当我们把时光交付给热爱的事,那些看似“无意义”的琐碎,便有了照亮生命的光。
(一)在“微小的喜欢”里扎根
去年春天,我在街角遇见位修钢笔的老人。他的小铺藏在梧桐树下,玻璃柜里摆着上百支旧钢笔,笔尖在晨光里闪着细弱的光。“现在没人用钢笔了,”他擦着支老英雄钢笔,“可我就喜欢听笔尖划过纸页的‘沙沙’声,像春雨落进泥土里。”
看他专注的模样,忽然想起自己藏在抽屉里的那支旧钢笔——大学时用它写过无数首歪扭的诗,笔尖曾在“喜欢的人”三个字上洇开墨痕。原来热爱可以很小:是老人对钢笔尖的执念,是我对旧纸页的偏爱,是每个“无关功利却甘之如饴”的瞬间。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喜欢”,却像根系般扎进时光深处,让我们在“人生短暂”的惶惑里,握住了第一根救命的藤蔓。
(二)在“热烈的奔赴”里破局
朋友阿宁辞去外企工作那年,所有人都觉得她疯了。“年薪三十万,朝九晚五,还有什么不满足?”可她抱着画板蹲在景德镇的老窑前,看陶土在指尖变成碗的形状时,眼里闪着光:“我讨厌每天对着Excel表格发呆,我喜欢泥土的腥味,喜欢窑炉打开时,看见自己的‘孩子’带着火光醒来。”
如今她的工作室藏在巷尾,墙上挂满了歪歪扭扭的陶碗,每只碗底都刻着小字:“2023.3.15,第一次烧出不裂的釉”“2023.5.20,给妈妈做的生日礼物”。那些曾被质疑的“浪费时光”,此刻都成了她掌心的茧、眼里的光——原来当我们为热爱破局,所谓“无意义”的标签会自然剥落,剩下的,是“我在做自己”的踏实,是“时光值得”的笃定。
二、活在当下,是与时光的温柔和解
我们总说“珍惜眼前”,却常常困在“过去”与“未来”的夹缝里:为昨天的遗憾自责,为明天的未知焦虑。但真正的“当下”,藏在每个“此刻的喜欢”里——是认真喝一杯茶的专注,是为一朵花开驻足的温柔,是允许自己“浪费时光在喜欢的事上”的勇气。
(一)在“此刻的沉浸”里忘却时间
去年夏天,我在老家的老院子里陪祖父编竹筐。他戴着老花镜,竹条在手里翻飞,忽然说:“编筐时别想‘什么时候能编完’,你看这竹条,每道弯都得顺着它的脾气来。”阳光穿过竹篾的缝隙,在他布满皱纹的手上投下斑驳的影,我忽然发现,他眼里只有手中的竹条,嘴角还带着淡淡的笑——那是“活在当下”最动人的模样:不纠结过去,不张望未来,只把心思沉进眼前的喜欢里。
想起画家吴冠中说:“今天的日子,都是余生中最年轻的一天。”深以为然。当我们为喜欢的事低头时,时光会变得很慢:写毛笔字时,墨香会拉长每个笔画;画水彩时,颜料晕染的痕迹会留住此刻的阳光;甚至只是坐在阳台晒被子,棉絮里的阳光味,都会成为记忆里最鲜活的注脚——原来“珍惜”从来不是刻意的抓取,而是在“喜欢”的沉浸中,让时光自然沉淀成生命的养分。
(二)在“允许自己”里拥抱真实
曾在深夜刷到条视频:女孩蹲在马路牙子上吃冰淇淋,眼泪混着甜筒往下滴,配文是:“今天被老板骂了,但草莓味的冰淇淋没骗我,它真的很凉很甜。”评论区有人笑她“矫情”,却有更多人说:“忽然想起自己躲在便利店吃关东煮的晚上,萝卜的热气糊了眼镜,却觉得那一刻,全世界只有我和萝卜是暖的。”
忽然懂了:“活在当下”的本质,是允许自己“做喜欢的事”,哪怕那件事很小、很“没用”。是允许自己在加班后绕远路买束花,允许自己在雨天窝在床上看老电影,允许自己为一片落叶停下脚步——这些“无用”的瞬间,恰恰是对抗“人生无意义”的良药,因为它们在告诉我们:你此刻的感受,你对喜欢的执着,本身就是生命最真实的重量。
三、热爱与当下:在短暂里创造永恒
人生的确短暂,但若把每个“喜欢的瞬间”连缀起来,便是属于自己的“永恒”。就像星辰在夜空里各自闪烁,看似渺小,却共同织成了永不褪色的银河。
(一)热爱是时光的“显影液”
母亲退休后开始学做布艺。她的针线盒里藏着各种碎布:我小时候的花裙子、父亲穿旧的衬衫、甚至孙子穿小的婴儿服。“你看这块蓝布,是你初中时非要买的,说‘要做成书包带’,”她摸着布料笑,“现在做成杯垫了,每次喝水看见,就想起你蹲在裁缝铺前等的样子。”
那些被她缝进杯垫、抱枕、桌布的碎布,成了时光的“显影液”——当年的“喜欢”早已褪色,却在她的热爱里,重新显影成了可触可感的温暖。原来当我们把喜欢的事变成日常,短暂的时光便有了载体:写过的字会变成书页的褶皱,画过的画会变成墙上的影子,甚至种过的薄荷,都会在每个春天,用新绿的芽,告诉我们“热爱曾来过”。
(二)当下是未来的“伏笔”
二十岁那年,我在校园论坛写小说,用课余时间码下的每个字,都被同学笑“浪费时间”。后来某次面试,面试官指着我简历上的“校园写手”经历:“能坚持做喜欢的事十年,说明你懂得‘专注’的意义。”那一刻忽然明白:当年看似“无意义”的热爱,早已在时光里埋下了伏笔——它教会我耐心,教会我在孤独里与自己和解,更教会我:所谓“值得”,从来不是别人眼中的“有用”,而是自己心里的“甘愿”。
就像作家李娟在《阿勒泰的角落》里写的:“世界就在手边,躺倒就是睡眠。嘴和心,还有脚步声,都是好的。”当我们把“喜欢”融进每个当下,短暂的人生便有了绵长的意味:此刻画的一幅画,可能成为未来某个人的光;此刻种的一盆花,可能在多年后,让路过的人忽然想起,自己也曾为某件事认真过。
尾声:以热爱为舟,渡向时光的深海
暮色漫上来时,薄荷盆栽的影子在墙上轻轻摇晃。我忽然想起多年前在景阳冈下遇见的那位老人——他守着修钢笔的小铺三十年,赚的钱刚够糊口,却总说“这辈子值了,每天都在摸喜欢的笔尖”。原来“人生短暂”的答案,从来不在“计较忧与愁”里,而在“愿意为喜欢的事,浪费时光”的坦然里。
愿你我都能学会:把心交给热爱的事,像薄荷交给阳光,像钢笔尖交给纸页,像老匠人交给岁月——不追问“意义”,不恐惧“短暂”,只在每个“喜欢的此刻”里,认真地呼吸、感受、活着。如此,当我们回望时光,会看见无数个“喜欢的瞬间”早已连成银河,让短暂的人生,有了永不熄灭的星光。
此刻风掀起窗帘,薄荷的香混着暮色涌进来。我忽然懂了:所谓“活在当下”,不过是对自己说:“今天,我要做喜欢的事,不为别的,只因为——这是我的时光,我想让它,带着我喜欢的味道,慢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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