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21【陈情天团探案】(一更)

魏婴(无羡):我算算,我算算

魏婴(无羡):嗯,这女的她丈夫,姓李对不对

任何人:【花三弟】你又知道了

魏婴(无羡):(打开了一个包袱)这是我从你枕头底下发现的,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任何人:【花三弟】我也是一时糊涂,你知道我一看见好酒,我就……

魏婴(无羡):就把王大柱给杀了

任何人:【花三弟】你冤枉我,我没杀人,我怎么敢杀人呢。

魏婴(无羡):那这是什么(指着包袱)

任何人:【花三弟】哎呀,是这么回事儿,李妻前几日看到我,她让我帮她个忙,她说她丈夫是含冤而死希望我假扮成鬼,晚上去捉弄王大祝一番我一想这事儿吧,要他真的是含冤而死,我就帮他一把,再不济我还赚一坛好酒不是。

魏婴(无羡):你昨晚可曾见到王大柱?

任何人:【花三弟】还真见到了,昨天临近宵禁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给扮上了,这路上连只野狗都没有,有个人影晃晃当当的,我一看王大柱这一看就是刚从酒馆出来,醉醺醺的,我只是想捉弄他一番,可他一看到我眼珠子瞪得这么大,噌一下转身就跑了,我看她撞进了一户人家,我怕把事情闹大呀!就赶紧回家了,一觉睡到天亮,你不信你可以问王二他们我可再也没出来

魏婴(无羡):好吧

魏婴(无羡):那这东西,我先替你保管啦(甩了甩手上的包袱)

任何人:【花三弟】哎,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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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门

魏婴(无羡):(看见满桌美食)哇!

蓝湛(忘机):你在李三家又信口开河

魏婴(无羡):哪有

魏婴(无羡):没有证据我也不会轻易下定论

蓝湛(忘机):那证据在哪儿

魏婴(无羡):在脸上(伸手要去拿那只烧鸡却被蓝湛抓住了手)

魏婴(无羡):你这人怎么开不了玩笑

蓝湛(忘机):不说清楚不许吃

魏婴(无羡):切

风舞(五司司处):来,拿筷子

魏婴(无羡):你可还记得今日在李三家门口发现的口脂,这口脂是近日才在兰陵城里流行起来的,每次只需用指尖轻轻抹一层涂于唇上便可让女子看起来娇艳动人

魏婴(无羡):(一边看着凤舞,一边伸手去够烧鸡)凤舞姐姐,我说的没错吧

风舞(五司司处):(冲他一笑)

魏婴(无羡):啊(看见自己的手被蓝湛打了下来)

清水(二司司处):不吃饭瞎折腾什么呢

清水(二司司处):干嘛斗鸡呢

风舞(五司司处):(起身对清水行了一礼)

清水(二司司处):(点了点头)

魏婴(无羡):哏

魏婴(无羡):我们就先不说这鸡,还是说说李妻的那口脂吧,那口脂你们可能没有注意到啊,那口脂看起来刚开封不久,但是其中的口脂却已消耗大半,绝不是每天正常取用的量,诶,还有你记不记得我们刚进李家的时候,李妻看到江澄流了鼻血就马上挡住视线,说自己不能见血,所以我推测李妻便是用这口脂代替血,在花三弟的脖子上画出血痕然后再用绳子装饰。

魏婴(无羡):(转身去拿那只烧鸡)

魏婴(无羡):烧鸡呢

魏婴(无羡):(抬头看见蓝湛手里拿的烧鸡)你

魏婴(无羡):好

魏婴(无羡):我今天在三弟家发现了样东西

魏婴(无羡):上面沾着口脂

蓝湛(忘机):(递了过去)

魏婴(无羡):(同样递了过去)

蓝湛(忘机):(打开包袱)

魏婴(无羡):(吃起烧鸡)

清水(二司司处):人皮面具!

蓝湛(忘机):这么说杀害王大柱的凶手是他

魏婴(无羡):我看并非如此

蓝湛(忘机):扶溪,尸体上有什么异常

扶溪:我昨天仔细的检查了一下王大柱的尸体,上面的确有一些……

魏婴(无羡):行了行了,吃饭的时候别说这些

风舞(五司司处):师姐怎么了

清水(二司司处):(继续抚摸着人皮面具)这人皮面具做的真精致,就连我也做不了这么精致

风舞(五司司处):可有什么差池

清水(二司司处):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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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湛(忘机):有什么发现

扶溪:死者的衣服上有一部分没有完全干透的泥点

扶溪:集中在后背,胳膊内侧和大腿后侧,这三个地方。

江澄(晚吟):王大柱被发现时就是躺在地上的,是否是那时候沾上了地面的泥土

魏婴(无羡):兰陵城这段时间你可有见到一滴雨

江澄(晚吟):魏无羡,你的意思是尸体被移动过

北殇(六司司长):不好了,王大柱的妻子死在了家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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