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李笙歌:嗯?我没有,就是醉酒而已。

王启年去拿了水递给了李笙歌,李笙歌没喝,倒不是别的,主要是现在王启年和范闲两个人的气氛有点奇怪。

范闲问王启年自己要是真的想杀滕梓荆呢,他会怎么办。

王启年:怎么会呢,大人真是说笑。

王启年:

范闲一掌拍了过去,王启年向后躲了一下。手里的水可是一点都没撒,李笙歌接过了水喝了一口。

范闲:没想到你还有一腔热血呢。

范闲:

王启年:我晚上吃的鸭血粉丝汤,现在还热乎着呢。

李笙歌看着范闲和王启年,笑了起来。范闲踢了一下王启年的屁股,李笙歌坐在了凳子上,因为喝了酒倒是有点不清醒。

王启年:公主,你这是喝了多少啊?这是又去醉仙居了?

李笙歌:闭嘴,替我保密。还有滕梓荆的事,你就全当不知道了。

王启年:公主说的哪儿的话,滕梓荆不是死了吗?这个,你喝酒这个......

李笙歌:十两银子,够了吗?

李笙歌拿出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递给了范闲。

李笙歌:我现在没有十两银子啊,对了这儿是你花的钱吧?我一并给了吧。

王启年一听,就笑呵呵的开始算账了。李笙歌听了之后,就开始拿钱了。

王启年:这个地契啊,一百二十七两,加上刚才公主说的,凑个整,就算个一百五十两吧。

范闲:有你这么算的吗?就是算,也是一百三十七两啊。

李笙歌又拿出了一百两的银票,递给了范闲。王启年看愣了,不是应该给自己吗?怎么就到了范闲的手里呢?

李笙歌:我不行了,我得睡一会儿了。那个,范闲啊,记得要地契,王启年,奸商啊。

说完李笙歌就倒下了,范闲赶紧扶住李笙歌。王启年朝着范闲伸出了手,范闲把银票递了过去,接过了地契。

王启年:谢谢小范大人,小范大人,郭保坤你打就打了。怎么还能自报家门啊?

滕梓荆:此事和他无关,都是因我而起。

滕梓荆:

范闲:不是,你们不明白我为什么说啊,我是为了退婚啊,我不想娶郡主,我要我的鸡腿姑娘。

范闲:

滕梓荆:为什么帮我?

范闲:帮一个朋友而已。

滕梓荆:我们的身份天差地别,你是监察院提司,司南伯之子。而我,只是一介武夫。

范闲看了看趴在桌子上的李笙歌,笑了笑。他记得范若若之前说过,李笙歌是在监察院长大的,监察院门前的那块石碑上面写着人人生而平等。

范闲:监察院门前的石碑,你记得吗?

滕梓荆:记得啊,可是谁又会相信。

范闲:我啊,还有她。

范闲:

王启年忽然想起来,之前门口的那块石碑就是李笙歌经常记得擦得。就算人们已经忘记了,但是叶轻眉在李笙歌的记忆里依旧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李笙歌最喜欢的就是听陈萍萍讲叶轻眉的故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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