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课题次下
六点半,梅桢已经早早的起床打扮了
而实习生宿舍这边
五点才眯眼的祁零洛七点一刻就醒了
揉了揉眼睛看见何运晨趴在桌子上睡觉
看了一下录影机,看到何运晨六点一刻才趴下,心里那叫一个心疼啊
拿着一件外套悄咪咪的给何运晨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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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点】
金勋:今天辩论由徐律主持
徐灵菱:那大家都准备好了?
大家分分点头
徐灵菱:那我们正式开始今天的口头辩论,今天的辩论共分为三个环节
徐灵菱:第一环节发表代理意见由原告陈述己方观点
徐灵菱:第二环节自由辩论,双方依次表达观点
徐灵菱:第三环节总结陈词双方归纳争议焦点,有针对性的发表总结陈词
【第一环节】
徐灵菱:首先我们由原告方发表代理意见
李晨:各位好,下面由我发表一下我方的代理意见
李晨:首先,我方认为主播“小酒窝”应当反还原告因打赏所获得的收益
李晨:第一.A平台与“小酒窝”之间属于劳务合同关系,与观众属于服务合同关系
李晨:“小酒窝”在A平台进行公开直播对观众发出了表演服务的邀约
李晨:观众打赏主播是对主播的要约行为做出了承诺。合同自此成立
李晨:第二楚先生对于A平台的主播“小酒窝”所提供的直播服务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
李晨:“小酒窝”所塑造的貌美歌甜的年轻女性形象与“小酒窝”真实的相貌平平、中年女性存在较大的落差
李晨:如果楚先生早已知悉这样的情况他就不会做出上述的行为
李晨:第三我方认为“小酒窝”应当反还因原告打赏行为所获得的相应财产
李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是受到保护的
李晨:本案中楚先生借助A平台向“小酒窝”打赏的礼物使用金钱购买的虚拟货币兑换的
说着说着
李晨因为紧张而卡壳
会议室中迟迟未响起李晨的声音,大家低头记笔记的头都抬了起来
李晨:有一定的财产价值和使用价值
李晨:综上我方认为楚先生能够要求主播返还财产谢谢
李晨说完的那一刻,四位带教律师的氛围有些凝重
徐灵菱:好下面由被告方发表代理意见
梅桢:我方的观点主张是
梅桢:楚先生支付的六十六万元不予返还
梅桢:那在展开这个观点的碰撞之前我希望把这个跟事实法律关系和法律主体有所相关的几个法律主体和法律关系重新做一个梳理
梅桢:我可以借用一下白板吗
柴晓峰:可以
在梅桢梳理三方的关系时,何运晨跟祁零洛的表情都不太妙,眉头紧皱
最后梅桢来了一个完美的驳斥
【第二轮自由辩论】
徐灵菱:首先由原告发言
郭旭:各位律师好,大家好
郭旭:首先我想问对一个问题你们是不是认为楚先生的打赏对平台是一种赠与行为
薛俊杰干脆利落的回了一句
薛俊杰:对
郭旭: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第一百八十六条以及相关的学理解释赠与合同的完成要求必须所有权转移
郭旭:那么既然你方提到根据新用户注册协议楚先生是对线下的A平台线下的各种虚拟货币不享有所有权的
郭旭:因为所有权始终都在平台手里
郭旭:所以说这个赠予是如何实现的
郭旭说完后柴律满意的点点头,随即梅桢又站了起来
梅桢:这个赠予是根据楚先生实际上的赠予的对方是平台
梅桢:他从来没有赠予给主播
梅桢仍然按照被破掉的逻辑解释
梅桢:平台是这个赠予的一个接受者
郭旭:所有的虚拟货币都是在平台所有的对吗
郭旭:所以说为什么是楚先生赠与给了平台,楚先生凭什么赠予
李浩源:在赠与关系的认为上
李浩源:你放的想法非常之精妙
李浩源:但是你方恰恰犯了一个逻辑不恰问题
李浩源:事实上用户是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的
李浩源:因此他是对这个平台的单方面的资助或者是单方面的支持,我想这个商业构架一定要非常清楚对方请再次确认自己对劳务关系的认知
李浩源:我想对方在这个问题上有重大的逻辑不恰
蔡昆廷:好,针对你方说的不成立,我方主张他们存在协议合同
蔡昆廷:合同首先是由要约做出以及承诺做出
蔡昆廷:相互达到合同的成立
李浩源:原告反复坚持这是一份通过邀约和承诺建立的合同
李浩源:而在最后总结的时又把此视为一份邀约承诺候,先不提这样表达上的问题,我就问清楚一点,在邀约当中有没有提供具体服务或者具体内容的限定
李浩源:我认为按照交易习惯来说如果在某些特定平台上
李浩源:需要有这样的演艺购买
李浩源:必须是有明确的时间、明确的内容、明确的款项
李浩源:而我们知道人美歌甜是对主播个人性质的一种表达
李浩源:我们都知道平台是用来展示自我的平台
李浩源:主播表达自己无可厚非
李浩源:我方认为这不是一种邀约
李浩源:更谈不上与之进行相应的承诺
祁零洛:回应对方的观点
祁零洛:其实像A平台的主播事实上它对主播的一个列表,虽然说它这个具体的一个要约的内容可能是不明确的
祁零洛:但是它其实通过一些窗口或者是其他的网络的介绍方式已经把这个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已经基本的介绍清楚了而且权利义务不清晰并不是影响合同生效并成立的一个条件
‖end‖
2.4先这样,不然时间来不及了🙈我就没实现日更了
下章继续辩论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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