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句社。亓墨

二十八岁那年,我又回到了南城。

这个小城市早已经褪去了当初那副破落的模样,川流不息的车辆,人潮拥挤的街头,让我对这个熟悉的城市,产生了一种陌生感。

我回到南蔷胡同的时候,这个小胡同,因为古建筑保存完好,幸存了下来。

踏进巷子里的那一刻,我看到了正在盛放的蔷薇花,各色各样,从巷口,一直绵延到巷子尽头。

我在心底庆幸,真好,他留下的痕迹,还没有被抹掉。

我看到巷子里的孩童,停下脚步仰望我。

我对着他们笑了笑,可他们却一哄而散。

我听到有个小男孩说,“奶奶!外面来了个外乡人!”

外乡人。

很礼貌的词,可我不是个外乡人啊。

南城的城南,南蔷胡同,13号,那座小院,是我的家。

这个巷子里的蔷薇,是我和那个人,种了好久,才绵延一整个巷子的。

我站在家门前,看到那锈迹斑斑的锁,我想,如果钥匙不能打开它,我就砸掉。

可我听到身后,有个沧桑的声音说,“期年啊,是你回来了吗?”

我扭过头,看到一张熟悉至极的脸,我说,“林婶,我回来了。”

我是想笑的。

可我还没来得及笑,我就哭了。

是啊,我回来了。

可是,那个叫沈凉的少年,到底去哪了呢?

林婶也问我,“阿凉呢?他没跟你在一起吗?”

我摇摇头。

我找了他很多年。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唯一记得的,就是他笑着说,“哥,我们要好好的。”

我一直记得他的话,我记得,我们要好好的,我一直都好好的,可为什么,说这句话的人,却不见了呢?

南城这几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写字楼,十字路口川流不息的车辆,还有那令人眼花缭乱的霓虹。

林婶说,这些年,南城也就只有城南这一片旧巷,被保存了下来,若不是上面的人说了要保护古建筑,这片巷子,还不会这么完整的保存下来。

我想,我是幸运的。

至少,我的家,还可以完完整整的保存下来,我和沈凉生活过那么多年的地方,还能完整的出现在我面前。

太久没回家,门上的锁,都长满了铁锈,我从口袋里掏出被磨的发亮的钥匙,打开了那扇门。

你看,门都可以打开,那个人,却不再我身边了。

仔细算算,我已经有八年没有回到南城了。院子里的草没有了人的束缚,便开始疯狂的生长,长的比人还高。

我看到幼时种下的那棵石榴树,上面停留了不少的鸟儿,树上的石榴,这都被鸟儿给啄了个变。

若是沈凉在这里,一定会心疼这些石榴的。

我找林婶借了锄头和镰刀,清理出来一条路,便一屁股坐在了客厅的门前。

想想这些年,就像是一场梦,一路走来的人,都留在了梦里,醒过来的,只有我自己。

可是啊,如果真的是梦,那该多好。

南城的天依旧很蓝,蓝的透彻,洁白的云层在天空中慢悠悠的漂浮着,一眨眼,我就好像看到了沈凉。

沈凉,那个,从我幼时,就一直陪着我的少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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