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中的柏拉图主义(二)

请注意,正如这里所陈述的论证,它不是柏拉图主义属性观的论证;它是属性存在这一命题的论证,但不是属性是抽象对象这一命题的论证。因此,为了用这一论点来激发柏拉图主义,人们必须用某种理由来补充它,认为这里所讨论的属性不可能是我们头脑中的想法或存在于特定物理对象中的内在属性。这里可能会用到很多论点,我们将在 4.3 节中讨论其中的一些论点。但这里没有必要追究这一点,因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多上之一论证无论如何都不会成功——也就是说,它没有为相信任何类型的属性提供充分的理由。换句话说,多上之一论证未能反驳关于属性的唯名论。

在继续之前,值得指出的是,上面描述的“多上一个”论证可以被简化。正如迈克尔·德维特(Michael Devitt,1980)指出的那样,对相似性的诉求,或者对具有给定属性的多个事物的诉求,是一种转移注意力的行为。在传统的表述中,唯名论者面临着解释以下事实的挑战:球是红色的,帽子是红色的。但是,如果唯名论者能够解释球是红色的事实,那么他们大概可以简单地重复与帽子相关的相同解释,并且他们将解释两个东西都是红色的事实。因此,唯名论者面临的真正挑战是解释简单的谓语事实,例如球是红色的事实,而不诉诸性质,例如红色。更一般地说,它们需要展示我们如何在不诉诸 Fness 属性的情况下解释“a is F”形式的句子的真实性。 [2]

(人们也可能认为这个论点不是要求对火星是红色的事实做出解释,而是要求解释世界是什么使得“火星是红色的”这句话为真。见孔雀(2009)在这方面。)

对于多上一个论证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唯名论回应。蒯因(1948 年,第 10 页)的以下评论抓住了回应的核心:

房屋、玫瑰和日落都是红色的,可以被认为是终极的和不可还原的,并且可以认为……就真正的解释力而言,对于所有神秘的实体来说,[柏拉图主义者]的处境并没有更好。他将其命名为“红色”。

这里有两种不同的想法。首先,唯名论者可以通过诉诸不可还原的事实或残酷的事实来回应多上的一。第二,就真正的解释力而言,柏拉图主义者并不比这种残酷事实的唯名论者更好。现在,奎因并没有对这两个想法说太多,但这两个想法都是由德维特(Devitt,1980,2010)提出的,我们在这里遵循他的阐述。

对唯名论者的挑战是提供对某种事实的解释,即由“a is F”形式的句子表达的谓语事实,例如,给定的球是红色的事实。现在,每当我们面临对事实或所谓事实进行解释的挑战时,我们都有多种选择。最明显的回应就是提供所要求的解释。但我们也可以争辩说,所谓的事实根本不是事实。或者,第三,我们可以说所讨论的事实是一个残酷的事实——即一个没有解释的事实。现在,在目前的情况下,唯名论者不能声称所有谓词事实都是残酷的事实,因为很明显我们至少可以解释一些此类事实。例如,似乎一个给定的球是红色的事实可以很容易地解释为它是红色的,因为它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反射光,并且它以这种方式反射光是因为它的表面结构是如此这般的方式。因此,唯名论者不应该声称所有谓语事实都是残酷的事实。但正如德维特指出的,这里有一种更微妙的方式来诉诸残酷性,如果奎因唯名论者利用这一点,他们就可以阻止“多上一个”的论证。

奎因-德维特对多上一个的回应首先声称,我们可以通过简单地使用科学家对这一事实给出的任何解释来解释球是红色的事实,而无需诉诸红色的属性。现在,这种解释本身并不能令“多上一个”论点的拥护者满意。如果我们通过指出球的表面以某种特定方式构造来解释球是红色的事实,那么多之上论证的拥护者会说我们只是将问题后退了一步,因为唯名论者现在必须考虑到球的表面以给定方式构造的事实,并且他们必须在不诉诸以给定方式构造的属性的情况下这样做。更一般地说,要点是这样的:当然,如果唯名论者被要求解释某个对象 a 是 F 的事实,而不诉诸 Fness 的属性,他们可以通过指出 (i) a 来做到这一点是 G 并且 (ii) 所有 F 都是 G(如果他们借用科学家的解释,他们就会得到这种解释);但这样的解释只会使问题后退一步,因为它们留给我们的任务是必须解释 a 是 G 的事实,并且如果我们想要认可唯名论,我们将不得不在不诉诸 Gness 属性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

这就是诉诸残酷性的地方。唯名论者可以说(a)我们可以继续给出上述类型的解释(即“a 是 F 因为它是 G”或因为它的部分是 G 的解释, Hs、Is 或其他)只要我们能做到,并且(b)当无法给出此类解释时,就根本无法给出任何解释。这里的想法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将得出无法解释的基本事实——例如,关于基本粒子的基本物理性质的事实。当我们得到这样的事实时,我们会说:“这些粒子没有理由这样;它们是这样的。”他们就是这样。”

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唯名论者如何合理地利用暴力来回应“多上一个”论证的方法。但诉诸残酷只是上面引用的奎因言论的一半。那么另一半呢,即柏拉图主义者在真正的解释力方面并不比残酷事实唯名论者更好的部分?为了理解这一主张,让我们假设我们已经得出了一个底层事实,奎因唯名论者认为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例如,某种特定类型的物理粒子(例如胶子)是 G)。多上一的拥护者会说他们的观点优于奎因唯名论,因为他们可以对所讨论的事实提供解释。现在,当他们宣布这一点时,那些对胶子为何是 G 的问题感兴趣的人,以及那些因科学家和奎因主义者说这只是一个残酷的事实而感到失望的人,可能会变得非常兴奋,并热切地倾听倡导者的观点。多中之一不得不说。他们的说法是这样的:

胶子是 G,因为它们拥有 Gness 的性质。

这看起来不太有帮助。胶子拥有 Gness 的说法似乎只是告诉我们,胶子具有某种性质,使其成为 G,因此似乎没有给出真正的解释。毕竟,那些对了解为什么gluons g的人对这种所谓的“解释”不会感到非常满意。因此,要使用Quine的话,似乎比蛮族名义主义者相比,许多人的拥护者“没有更好的解释力”。

名义主义者可能会试图在这里进一步推动这一论点,声称该句子

(p)胶子具有gness的特性

只是句子的释义

(n)振荡是G。

从此角度来看,(p)等效于(n)。也就是说,它也是如此。根据这种观点,这两种句子都不需要GNESS的存在。我们可以将其称为(p)之类的句子的释义 - 复习主义观点。但是名义主义者不必认可这种观点。他们还可以认可(p)等句子的虚构主义观点。从这种角度来看,严格来说,(p)和(n)不会说同样的话,因为(p)谈论gness和(n)没有。根据这种虚构主义的观点,(p)严格来说是不真实的,因为它谈论了gness的特性,并且根据名义主义,没有类似的东西。简而言之,(p)严格来说,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其原因是“牙仙子很好”是不真实的。但是,尽管(p)在这种观点上并不是真实的,但它是“ for-lastical-purposes true”或某些事情,因为俗话说,它可以用来用来说(n)从字面上说什么。经常说(p)只是一种说话的方式,或者是parler的façondeparler,通常会捕捉这个想法。 (请注意,虚构主义和释义名义主义之间的争议最好被理解为关于(P)等句子的普通语义语义的直接经验争议;问题是这样的话语是否从字面上看与相应的句子相同的话(如(n))说。)

无论在这里采用哪种视图主义者,他们都可以通过许多论点来回应一个论点,即我们可以通过认可(p)来解释(n)的主张,以相同的方式指出,以指出(以解释) n),(p)完全不信息。即使名义主义者赞同虚构主义者的观点,根据该观点,(p)不等于(n),他们仍然可以说上述解释是不明智的,因为它实际上只是说Gluons是G他们是G。

指出柏拉图主义者对(n)的解释是不明智的,名义主义者的下一步行动是呼吁奥克汉姆的剃须刀的剃须刀争辩我们不应该相信gness(或至少我们不应该出于任何理由相信gness这与需要解释(n)之类的事情有关。奥克汉姆(Ockham)的剃须刀是一个原则,它告诉我们,只有当它们扮演真正的解释性角色时,我们才应该相信给定类型的对象。该原则表明,如果gness在解释gluons是g的事实中不发挥真正的作用,那么我们不应该相信gness,或者,我们再次不应该因为任何原因而相信它需要解释胶水是G的事实。

奎尼亚对一个关于许多论点的反应通常是根据本体论承诺的标准而被掩盖的。本体论承诺的标准是一个原则,它告诉我们何时我们致力于相信某些对象,因为他们同意了某些句子。以上对许多人的反应表明,我们在本体论上不是由“是红色”和“是岩石”之类的谓词所承诺的,而是用奇异的术语来做的。 (一个单一的术语只是一个表示的短语,即声称要指代特定对象的表达式,例如“火星”和“ Clinton”之类的专有名称,诸如'she''的代词的某些用途,以及某些视图,在某些视图上明确的描述,例如“美国最古老的参议员”。)更具体地说,这里的想法似乎是:如果您认为“ a是f”的句子是真的,那么您必须接受对象A的存在,但您不必接受属性的财产的存在;例如,如果您认为“球是红色”是真的,那么您必须相信球,但您不必相信发红。或者,如果您认为“ Fido是狗”是正确的,那么您必须相信Fido,但不相信狗​​时期的财产。

在这里需要三分。首先,上述标准需要概括,以便涵盖其他类型的句子中的单一术语的使用,例如“ a与b r r相关的形式”的句子。其次,从标准角度来看,我们在本体论上不仅以单一的术语来承诺,而且还通过存在性陈述 - 例如,通过诸如“有一些fs”的句子,“至少有一个f”,依此类推(在首先 - 顺序逻辑,此类句子象征为“(∃X)fx”,而“∃”称为存在量词)。这里的标准观点是,如果您认为这样的句子是正确的,那么您将承诺相信某些FS(或至少一个F)的存在,但您不必相信FNESS;例如,如果我们同意“有一些狗”,那么我们致力于相信某些狗的存在,但我们并不是我们承诺相信狗时代的存在。 (Quine实际上认为我们仅通过存在主张而不是通过单一的术语来实现;但这不是一个广泛的观点。)第三,最后,通常认为我们是通过本体论的,以单一的术语和存在的表达方式(或存在)仅当量词出现在我们认为字面上是真实的句子中,并且只有当我们认为所讨论的单词或存在量化符时,才能解释。我们可以通过返回句子来了解这是什么意思

(r)球具有发红的特性。

在这句话中,“发红的财产”一词似乎是一个单一的术语 - 它似乎表示发红的特性。因此,使用上述本体论承诺的标准,如果我们认为(R)是真的,那么似乎我们承诺相信发红的财产。但是名义主义者可以对此做出两种不同的回应。首先,他们可以在(R)上认可措辞标称主义(定义了几段)。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会声称(r)并没有真正对发红财产的本体论承诺,因为它实际上等同于“球是红色”的句子。这个想法通常是通过说(r)中表达的,可以解释“发红的特性”的奇异术语 - 这就是说(r)可以通过(或等同于)句子来解释(r) “ t包含奇异的术语“发红的特性”(即“球是红色”)。名义主义者可以认可(r)的第二种观点是虚构主义。换句话说,他们可以承认(r)确实致力于发红的财产的存在,但是他们可以坚持认为这是因为这个(并且没有属性),(r)严格来说,(r)是如此不真实,即使它是“全面实用的真实性”或某些事情。

说明了这一切,我们可以总结说,本体论承诺的标准观点如下:

本体论承诺的标准:我们在本体论上是通过(简单的)句子中的奇异术语(无法解释的)来实现的。而且,我们在(存在的)句子中,我们认为存在的量化量(无法解释)在本体论上是我们实际上是真实的。但是,我们没有在这样的句子中倾向于谓词。因此,例如,如果我们认为“ a是f”的句子在字面上是正确的,并且如果我们认为不能将其解释为避免参考A的其他句子,那么我们将承诺相信对象A,但不是Fnes的财产;而且,同样,如果我们同意“ A与B与B相关”的形式的句子,那么我们致力于相信对象A和B,而不是关系R;而且,如果我们同意“有f”表格的句子,那么我们致力于相信一个是f的对象,但我们不致力于财富的财产。[3]

现在,许多争论的争论被广泛认为是一个不好的论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上述本体论承诺的标准(奎尼亚名义主义者在许多论点上回应一个论点时呼吁这一呼吁 - 是现在认为是柏拉图主义最好的论点的中心前提之一。我们将此论点称为单一的术语论点,尽管我们可能会认为它是Quinean-Nominalist的吸盘,因为我们将看到,该策略是接受上述本体论承诺和将其与奎尼亚名义主义者对抗。

4。单词术语论点

这里的一般论点策略源于柏拉图的工作,但它的第一个明确表述是弗雷格(1884,1892,1893–1903和1919)给出的。我们从该论点的一般表述开始:

如果简单的句子(即,“ a是f”的句子或“ a与b”或…)的句子实际上是正确的,则其单一术语表示存在的对象。 (同样,如果存在句子实际上是正确的,则存在相关种类的对象;例如,如果“有f”为真,则存在一些fs。)

字面上有一个真正的简单句子,其中包含单一术语,这些术语指的是只能是抽象对象的事物。 (同样,实际上存在真实的存在陈述,其存在量化符范围远于只能是抽象对象的事物。)因此,

存在抽象对象。

前提(1)遵循我们在上一节中讨论的本体论承诺的标准。同样,这在当代哲学家中被广泛接受,并且出于充分的理由 - 如果您认为“ a是f”的句子实际上是真实的,并且不能被解释为其他句子,那么很难看到您如何看待您可以否认存在诸如对象a之类的东西。因此,由于(3)从(1)和(2)琐碎地遵循,因此我们必须回答以评估上述论点的主要问题是(2)是否为真。 (在下面,我将讨论拒绝(1)的可能性,但现在我想关注(2)。)无论如何,为了激励(2),柏拉图主义者需要提供一些例子;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制作一些句子,并认为(i)它们包含的奇异术语只能指代抽象对象(并且不能解释),并且(ii)实际上是正确的。柏拉图主义者坚持认为,这种句子有许多不同的句子。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考虑试图建立数学对象(例如数字),命题,属性,关系,句子类型,可能的世界,逻辑对象和虚构对象的存在的版本。

4.1数学对象

关于数学对象的柏拉图主义者声称,我们的数学理论的定理 - 诸如'3 is prime'的句子(算术定理)和“有无限的无限制基础数字”(set理论的定理) - 字面上是正确的,是真的此类句子的唯一合理观点是它们是关于抽象对象(即它们的单一术语表示抽象对象及其存在量词范围的范围而不是抽象对象)。这种对数学的普遍立场可以追溯到柏拉图,但是以这种形式的论点的第一个明确陈述是弗雷格(1884)给出的。其他倡导者包括奎因(见他的1948年和1951年,尽管他没有明确说明那里的论点),Gödel(1964),Parsons(1965,1971,1994),Putnam(1971),Steiner(1975),Resnik,Resnik(1981年)(1981年)(1981年) ,1997),Zalta(1983,1999), Wright(1983),Burgess(1983),Hale(1987),Shapiro(1989,1997),《早期Maddy》(1990年),[4] Katz(1998)(1998),Colyvan(2001),McEvoy(2005,2012)和马库斯(2015)。

让我们开始讨论柏拉图主义者的论点,以考虑他们认为我们必须采取诸如“ 3是主要的”之类的句子的原因,才能与抽象对象有关,而不是某种形式的心理或物理对象。让我们开始讨论数学与心理对象有关的心理学观点的讨论。

弗雷格(1884,介绍和第27节; 1893– 1903年,简介; 1894; 1919)给出了一些令人信服的反对心理学论点。首先,看来心理学无能为力,因为句子的真实性是所有自然数量的,因为人类思想中没有一个无限的数字。其次,心理学似乎需要大量的句子(特别是没有人想过的数字)是不正确的。因为如果我们没有一个人想到了一些很大的数字,那么心理学就不会有这样的数字,因此,没有关于这个数字的句子可能是真的。第三,心理学将数学变成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使数学真理取决于心理真理,因此,例如,如果我们所有人都死了,那么“ 4大于2”将突然变得不真实。但这似乎是错误的:似乎数学独立于我们。也就是说,看来4是否大于2的问题与有多少人活着的问题无关。第四和最后,心理学表明,数学的正确方法是经验心理学。也就是说,如果心理学是真的,那么发现是否有10,000,000至10,000,020之间的质量数字的正确方法就是对人类进行实证研究,并确定实际上是否有一个在我们的一个人中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当然,这不是数学的正确方法。正如Frege所说(1884年,第27节):“怪异而奇妙……是认真对待数字是一个想法的结果的结果。”

柏拉图主义者不否认我们有数学对象的想法。他们否认的是我们的数学句子是关于这些想法的。因此,柏拉图主义与心理学之间的争议主要是语义上的争议。心理学的拥护者同意柏拉图主义者的观点,即“ 3是素数”中的句子中,“ 3”起了一个单一的术语(即作为表示的表达)。但是他们不同意这种表达的指称。他们认为“ 3”是指我们脑海中的一个想法。正是柏拉图主义者拒绝的语义论点,上述弗雷格的论点应该驳斥。更具体地说,它们应该表明,数学话语的心理学语义是不正确的,因为它的后果是面对数学语言的实际用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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