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一)
1.什么是现象学?
2.现象学的学科
3.从对现象学的现象
4.现象学的历史和品种
5.现象学和本体论,认识论,逻辑,道德
6.现象学和心灵的哲学
7.当代意识理论中的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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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现象学?
以两种方式中的任一种方式普遍理解现象学:作为哲学中的纪律领域,或作为哲学史上的运动。
现象学的学科可以最初定义为研究经验结构或意识的研究。 从字面上,现象学是对“现象”的研究:事物的外表,或者他们在我们经历中出现的东西,或者我们体验到事物的方式,因此含义在我们的经验中的含义。 现象学研究了从主观或第一人称观点的有意识的经历。 然后,这种哲学领域是区别的,与其他主要领域的哲学:本体论(关于存在的研究),认识论(知识研究),逻辑(关于有效推理的研究),道德(对权利的研究)和错误的动作)等。
现象学的历史流动是埃德蒙·海德格尔,Maurice Merleau-Ponty,Jean-Paul Sartre,et al的埃德蒙Husserl,Martin Huserll 在这种运动中,现象学的学科被授予所有哲学的适当基础 - 而不是伦理或形而上学或认识论。 纪律的方法和表征是由Husserl及其继任者争论的广泛争论,这些辩论仍然持续到今日。 (因此,上面提供的现象学的定义将是衡量的,例如,海德格尔人,但它仍然是对学科表征的起点。)
在最近的心灵哲学中,术语“现象学”通常仅限于看到,听觉等的感官品质的表征。:具有各种感觉的东西。 然而,我们的经验通常比感觉更富裕。 因此,在现象学传统中,现象学被赋予更广泛的范围,解决了这些意思,特别是对象,事件,工具,自我和其他人的意义,因为这些东西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中经历了”。
作为一门学科的现象学一直是在20世纪欧洲欧洲大陆哲学的传统核心,而思想哲学已经在20世纪开发的Austro-Anglo-American的传统中演变。 然而,在这两个传统中,我们的心理活动的基本特征是以重叠的方式追求。 因此,本文中绘制的现象学的观点将适应两个传统。 这里的主要问题是在当代普法望中表征现象学的学科,同时还突出了将学科带入自己的历史传统。
基本上,现象学研究了各种类型的经验的结构,范围从感知,思想,记忆,想象力,情感,欲望和到身体意识,体现的行动和社会活动,包括语言活动。 这些形式的经验的结构通常涉及Husserl称为“有意性”,即对世界上的事物的经验导向,意识的财产,即它是一个关于某事的意识。 根据古典·哈塞利人的现象学,我们的经验是通过特定概念,思想,想法,图像等来代表的或“打算” - 这些构成给定经验的含义或内容,并且与他们存在或意味着的东西不同。
意识的基本故意结构,我们发现在反思或分析中,涉及进一步的经验形式。 因此,现象学发展了一个复杂的时间意识(意识溪流),空间意识(特别是感知),注意力(区分焦点和边际或“地平线”意识),了解自己的经验(自我 - 一种意识,在一个意义上,自我意识(自我意识),自我在不同的角色(作为思维,行动等),体现了行动(包括一个人的运动的动作意识),目的或意图的行动(或多或少地解释,对其他人的认识(在同情心,Intershjectity,Collecties),语言活动(涉及意义,沟通,理解他人),社会互动(包括集体行动)以及我们周围的生活中的日常活动(在特定的文化中)。
此外,在不同的维度中,我们发现各种理由或使能力的条件 - 意向性的条件,包括实施例,身体技能,文化背景,语言和其他社会实践,社会背景以及故意活动的背景方面。 因此,现象学导致有助于提供其故意的条件的有意识的经验。 传统的现象学专注于主观,实践和社会经验条件。 然而,最近的哲学尤其集中在脑活动中有意识的经验和心理表现如何或意识地存在于脑活动的情况下。 它仍然是一个难以疑问,这些经历在作为纪律的现象学省内有多大的经验。 因此,文化条件似乎更接近我们的经验和我们熟悉的自我理解,而不是我们大脑的电化学运作,更不用说我们对我们可能所属的物理系统的量子 - 机械状态的依赖。 谨慎的话说是,现象学以某种方式导致我们经验的至少一些背景条件。
2.现象学的学科
现象学学科由其研究领域的研究领域,其方法和主要结果定义。
现象学研究了第一人称观点的有意识经验的结构,以及相关的经验条件。 体验的中央结构是它的有意性,通过其内容或含义对世界上某些物体的方式。
我们都体验了各种类型的经验,包括感知,想象力,思想,情感,欲望,意志和行动。 因此,现象学域是包括这些类型(等)的经验范围。 经验不仅包括视力或听力中的相对被动的经验,而且还包括在步行或锤击或踢球时积极的经验。 (范围将是特定于享有意识的每个物种;我们的重点是我们自己,人类,经验。并非所有意识的生命都将能够,或者能够,练习现象学,就像我们一样。)
有意识的经历有一个独特的特征:我们体验他们,我们通过他们生活或执行它们。 世界上的其他事情我们可能会观察和参与。 但我们没有经历它们,在生活的意义上通过或执行它们。 这种经验或第一人称的特点 - 是有意识经验的本质或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我看到/思考/欲望/做......”这个功能都是每种经历的现象学和本体论特征:它是它的一部分经验经验(现象学)和部分经验(本体论)的一部分。
我们如何学习意识体验? 我们在经历它们时反思各种类型的经历。 也就是说,我们从第一人称的角度进行。 但是,我们通常不会在我们执行它时表征体验。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没有这种能力:例如,当时消耗一个强烈的愤怒或恐惧的状态。 相反,我们获得了通过特定类型的经验生活的背景,我们熟悉这种经验:听到一首歌,看到日落,思考爱情,打算跳过障碍。 现象学的做法假设如此熟悉所表征的经验类型。 重要的是,此外,它是现象学追求的经验的类型,而不是特定的稍纵体验 - 除非它的类型是我们的兴趣。
古典现象学家练习了一些三种可区别的方法。 (1)我们描述了一种经验,就像我们自己(过去)经验一样找到它。 因此,Husserl和Merleau-Ponty谈到了纯粹的生活描述。 (2)我们通过将其与上下文的相关特征联系来解释一种经验。 在这个静脉中,海德格尔和他的追随者讲述了诠释学,背景中的解释艺术,特别是社会和语言背景。 (3)我们分析了一种经验类型的形式。 最终,所有古典现象学家都实践了经验的分析,修理了有关进一步阐述的显着特征。
这些传统方法近几十年来拟枝,扩大了现象学可获得的方法。 因此:(4)在一个逻辑语义模型的现象学模型中,我们为一种类型的思维指定了真理条件(说,我认为狗追逐猫的人)或一种意图的满足条件(说,我打算或将跳过这种障碍的地方)。 (5)在认知神经科学的实验范式中,我们设计实证实验,倾向于确认或反驳经验的方面(例如,脑扫描在大脑的特定区域中显示电化学活动以顾客提供一种视觉或情感。或电机控制)。 这种“神经螺筋学学”的风格假设有意识的经验在适应的纯粹现象学中实现了神经活动,这些行动与生物和物理科学的纯粹现象学,以不完全适应传统的现象学家。
有意识的是一个有意识的是一定的意识,在生活或执行它的同时拥有经验。 这种形式的内心意识一直是一个相当大的辩论的主题,几个世纪的问题发生后,洛克在笛卡斯意识的脚跟上的自我意识(良心,共同知识)的脚跟上的自我意识的概念出现了。 这种认识的经验是否包括对经验的内心观察,就像一个人一次做两件事? (布伦塔诺认为没有。)这是对一个人的思想的手术的高阶看法,或者是对一个人的心理活动的高阶思考吗? (最近的理论家都提出了两者。)或者是一种不同的固有结构形式吗? (萨尔特拿到这条线,在布伦塔诺和侯塞尔绘图。)这些问题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但请注意,这些现象学分析的结果塑造了研究领域的表征和适合于域的方法的表征。 对于经验的意识是有意识体验的定义特征,这使得一个拥有第一人称的特质,生活的特征。 这是允许第一人称对学习对象,即经验的一体的观点,以及这种观点是现象学方法的特征。
有意识的经验是现象学的起点,但体验越来越明显有意识的现象。 正如Husserl和其他人强调的那样,我们只是含糊地意识到在关注的边缘或周边的东西,我们只能暗示我们世界周围世界的更广泛的地平线。 此外,正如海德格格强调的那样,在沿着,沿着或锤击指甲或说我们的母语等的实践活动中,我们没有明确意识到我们习惯性的行动模式。 此外,随着精神分析人强调,我们的大部分有意的心理活动根本没有意识,但可能在治疗或审讯过程中意识,因为我们来实现我们的感受或思考某些事情。 然后,我们应该允许现象学的领域 - 我们自己的经验 - 从有意识的经验中传播到半意识甚至无意识的心理活动以及我们在经验中隐含地援引的相关背景条件。 (这些问题受到辩论;这里的点是打开绘制现象学域的边界的地点的问题。)
为了开始初步运动,在现象学中,考虑一些典型的体验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个,其特征在于第一个人:
当黄昏在太平洋上下降时,我看到海岸上的渔船。
当它接近医院时,我听到直升机呼呼头顶。
我认为现象学与心理学不同。
我希望来自墨西哥的温暖下雨落在上周。
我想象在我的噩梦中像这样的可怕的生物。
我打算在中午完成我的写作。
我小心地走在人行道上的破碎的玻璃杯里。
我用那个underspin冲进反手跨场。
我正在寻找谈话的词语。
以下是一些熟悉类型的经验的基本特征。 每个句子是一种简单的现象学描述的形式,在日常英语中阐述了如此描述的经验类型的结构。 主题术语“i”表示经验的第一人称结构:故意从主题进行。 动词表明了所描述的故意活动的类型:核心重要性的看法,思想,想象力等是在我们的经历中呈现或打算意外的对象,特别是我们看到或想象的对象或想想物体的方式。 直接对象表达式(“渔船离开海岸”)在体验中阐明了对象的呈现方式:体验的内容或含义,霍塞尔的核心称为Noema。 实际上,对象短语表达了所描述的行为的Noema,即语言具有适当的表现力。 给定句子的整体形式阐述了体验中的基本意向形式:主题行为内容对象。
富有的现象学描述或解释,如Husserl,Merleau-Ponty等,将远远超出如上所述的简单现象学描述。 但这种简单的描述带出了基本的意向形式。 随着我们进一步解释现象学描述,我们可以评估经验背景的相关性。 我们可能会转向更广泛的条件的可能性。 通过这种方式,在现象学的实践中,我们以回答我们自己的经验的方式分类,描述,解释和分析经验的结构。
在这种解释性描述的经验分析中,我们立即观察到我们正在分析熟悉的意识形式,有意识的或围绕这一点。 因此,目的是我们经验的突出结构,以及大部分现象学进行了对不同方面的有意性方面的研究。 因此,我们探索意识流,持久的自我,体现自我和身体作用的结构。 此外,正如我们反思这些现象的工作原理,我们转向分析相关条件,使我们能够在他们所作的情况下发生的经历,并在他们这样做时代表或打算。 然后,现象学导致分析有意的可能性,涉及运动技能和习惯,背景社会实践和通常语言的条件,其特殊的人类事务。
3.从对现象学的现象
牛津英语词典呈现以下定义:“现象学。 一个。 与(本体论)不同的现象科学。 b。 任何科学的划分描述和分类其现象。 从希腊普此植物,外表。“ 在哲学中,该术语在第一感意义上使用,在理论和方法论的辩论中。 在科学物理学和理念中,该术语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尽管偶尔。
然后,在其根本意义中,现象学是对现象的研究:字面意思,出现而不是现实。 这座古老的区别推出了从柏拉图洞穴中出现的哲学。 然而,现象学的学科在20世纪之前没有开花,并且在当代哲学的许多圈子中仍然很糟糕。 这是什么纪律? 哲学是如何从现象的根本概念到现象学的学科?
最初,在18世纪,“现象学”意味着外表的理论对经验知识的基础,尤其是感官出现。 Christoph Friedrich Oetinger在1736年引入了拉丁文术语“现象”。随后,Johann Heinrich Lambert是基督教Wolff的追随者的德国术语“彭尼莫洛尼亚植物”。 Immanuel Kant偶尔使用了各种着作的术语,约翰·戈特利布·菲尼特 1807年,G. W. F. Hegel写了一本名为Phänomenologiedes Geistes的书(通常被翻译为精神的现象学)。 到1889年Franz Brentano使用该术语来描述他所谓的“描述性心理学”。 从那里,Edmund Husserl占据了他的新科学的术语,其余的是历史。
假设我们说现象学研究现象:看起来是什么 - 它出现。 我们如何理解现象? 近几个世纪以来,该术语具有丰富的历史,其中我们可以看到新兴纪律的现象学的痕迹。
在严格的经验主义静脉中,在脑海中出现的是感官数据或皇室:一个人自己的感觉的模式(现在看到红色,感受到这种痒感的感觉,听到了这个谐振的低音音,或者是世界事物的明智模式,说,看起来和鲜花的味道(John Locke称为次要物质)。 相比之下,在严格的理性主义静脉中,在思想是想法之前出现的是,理性地形成“明确和独特的想法”(在Renédescartes'理想)。 在Immanuel Kant的知识理论中,融合理性主义者和经验主义的目标,脑子出现的是思想的现象,它被定义为它们 - 他们出现的东西,或者 - 他们所代表的东西(在对象的综合形式和概念形式的物体的合成中 - 知识)。 在Auguste Comte的科学理论中,现象(现象)是特定科学将解释的事实(意志,发生的事情)。
那么,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认识学中,现象是建立知识,特别是科学的起点。 因此,在熟悉且仍然的感觉中,现象是我们观察到的(感知)并寻求解释。
然而,由于19世纪晚期出现了心理学的纪律,现象采取了一些不同的幌子。 在Franz Brentano的心理学从经验看点(1874年),现象是在脑海中发生的事情:心理现象是意识(或其内容)的行为,物理现象是从颜色和形状开始的外部感知的对象。 对于布伦塔诺,在意识的行为中存在“故意”存在物理现象。 这种观点复活了一个名为“故意存在”的中世纪概念布伦塔诺,但本体仍然持续开发(心灵中存在它是什么,并且只有在脑中存在物理对象?)。 更一般地说,我们可能会说,现象是我们所意识到的:我们周围的物体和事件,别人,我们自己,甚至(反映)我们自己的有意识的经历,因为我们体验了这些。 在某种技术意义上,现象是他们对我们意识的现象,无论是在感知还是想象或想象或意志中。 这种现象的概念很快就会通知新的现象学学科。
Brentano与遗传心理学的描述性心理学。 在遗传心理学寻求各种类型的心理现象的原因,描述性心理学定义和分类各种类型的心理现象,包括感知,判断,情感等。根据布伦塔诺,每个心理现象或行为意识,朝向某些物体,只有心理现象是如此指示。 本论文的故意迹象是布伦塔诺描述性心理学的标志。 在1889年,布伦坦诺使用了“现象学”的描述性心理学,并且为Husserl的现象学新科学铺平了道路。
现象学正如我们所知,它是由Edmund Husserl在他的逻辑调查中启动(1900-01)。 两个重要的理论线在那种巨大的工作中聚集在一起:心理学理论,在Franz Brentano(以及威廉詹姆斯的高跟鞋上,其心理学原则出现在1891年,并留下深刻的印象深刻); 和逻辑或语义理论,在Bernard Bolzano和Husserl的同时代人的高跟鞋上创立了现代逻辑,包括Gottlob Frege。 (有趣的是,这两条研究线都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两者都在Husserl的一天达到了新的结果。)
Husserl的逻辑调查是由Bolzano的逻辑理想的启发,同时占据了Brentano对描述性心理学的概念。 在他的科学理论中(1835年)博尔扎诺区分主观和客观思想或代表(Vorstellungen)。 实际上博尔扎诺批评康德和他在他之前,古典经验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未能使这种区别,从而呈现出现的主观现象。 逻辑研究目标思路,包括命题,又构成了科学中的客观理论。 相比之下,心理学将通过对比,研究主观思想,特别是在给定时间的思想中的心理活动的具体内容(出现)。 Husserl在一个学科之后都在两种学科之后。 因此,必须将现象作为主观意识行为的客观故意内容(有时称为有意物体)。 然后,现象学将研究这种意识和相关现象的综合体。 在我的想法中(预订一个,1913)Husserl推出了两种希腊词来捕捉他的博尔桑诺人的不同区别:Noesis和Noema,来自希腊语动词Noéī(νοέωνοέωω),意思是感知,想想,打算,什么是名词别或思想。 意识的意识过程称为富营性,而其理想内容被称为Noema。 意识行为的Noema,其特征在于作为理想含义和“预期物体”的表征。 因此,现象或物体出现,变为Noema,或者对象。 Husserl的Noema理论的解释已经是几个,也是Husserl基本的有意理论的不同发展。 (是Noema的一个方面的目的,或者是意图媒介?)
对于Husserl,那么,现象学与一种逻辑整合了一种心理学。 它开发了描述性或分析心理学,因为它描述并分析了主观心理活动或经验的类型,简而言之,意识行为。 然而,它发展了一种逻辑 - 一种意义理论(今天我们说逻辑语义) - 鉴于它描述并分析了意识的客观内容:思想,概念,图像,言论,缺乏理想的含义,其各种类型的含义,或者是有意内容的各种类型,或者含义,各种经验。 这些内容通过不同的意识行为可分享,并且在这种感觉中,他们是客观的,理想的意义。 以下博尔扎诺(以及在某种程度上,柏拉米吉工师Hermann Lotze),Husserl反对任何减少的逻辑或数学或科学以仅仅是人们如何碰到的思考,以及他所尊重的象征性心理学。 对于Husserl来说,现象学将研究意识,而不会降低居住在居住地偶然的主观偶然的客观和可共同的含义。 理想的意义将是意识行为中的有趣性的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