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的政治哲学(一)

1.自然法和自然权利

2.自然状态

3.财产

4.同意,政治义务以及政府的目的

5.洛克和惩罚

6.分离权力和政府解散

7.宽度

8.教育和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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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法和自然权利

也许是洛克政治哲学中最中心的概念是他对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理论。 自然法概念存在于洛克以前存在的一种方式,作为表达了一些人的思想,即适用于所有人的道德真理,无论他们居住的特定地方还是他们所做的协议。 最重要的早期对比度是自然的法律之间,因此通常适用,而且只在特定公约所建立的那些地方进行传统和运营的人。 这种区别有时被制定为自然法和阳性法之间的差异。

自然法也不同于神圣的法律,即后者,在基督教传统中,通常提到上帝通过先知和其他灵感的作家直接透露的那些法律。 自然的原因可以单独发现自然法,适用于所有人,而神圣的法律只能通过上帝的特殊启示来发现,只适用于它被揭示的人以及上帝专门表明的人被束缚。 因此,一些十七世纪的评论员,洛克所包括,并非所有的10个诫命都少得多,旧约法的其余部分都更为束缚。 10个诫命开始“听到以色列”,因此只对他们所解决的人(工作6:37工作)绑定。 (拼写和格式在此条目中的Locke中的引文现代化)。 正如我们将在下面那样看到的,尽管洛克认为自然法可能与特殊启示都不知道,但他在上帝中看到没有矛盾的争论,只要上帝角色的相关方面可以单独发现。 在洛克的理论中,神圣的法律和自然法是一致的,可以在内容中重叠,但它们并不兼容。 因此,如果圣经命令的道德代码比可以源自自然法的道德准则,那么洛克对洛克没有问题,但如果圣经教导与自然法相反的东西存在真正的问题。 在实践中,洛克避免了这个问题,因为与自然法的一致性是他在决定对圣经通道的适当解释时使用的标准之一。

自然权利的语言也通过在洛克和霍布斯(例如Grotius和Hobbes)之前的思想家作品中获得了突出的突出,以及他当代的Pufendorf。 虽然自然法强调职责,但自然权利通常强调个人有权授权的特权或索赔。 关于如何在洛克理论中相互了解这些因素,有很多分歧。 Leo Strauss(1953)以及他的许多追随者,承担诚意的权利,迄今为止将洛克的地位描绘与霍布斯的基本相似。 他们指出,洛克捍卫了人类动机的河床主义理论(录制2.20),并声称他必须同意对人类基本自私自然的霍布斯。 他们声称,他们声称,只有在我们自己保存不在冲突中的那些情况下,进一步强调我们保护自己的权利胜过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职责的自然法律义务。

在频谱的另一端,更多的学者通过了Dunn(1969),Tully(1980)和Ashcraft(1986)的观点,即自然法,而不是自然权利,这是主要的。 他们认为,当洛克强调生命权,自由和财产的时候,他主要是对我们对别人的职责提出意见:职责不杀人,奴役或偷窃。 大多数学者还争辩说,洛克认识到一般性责任,以协助保存人类,包括慈善机构的责任,这些慈善机构对那些没有其他方式采购其生存的人(两项论文1.42)。 这些学者将职务视为洛克的职责,因为权利存在以确保我们能够履行职责。 西蒙斯(1992)采取类似于后一组的立场,但声称权利不仅仅是洛克的职责的翻转,也不只是履行职责的手段。 相反,权利和职责同样是基础,因为洛克认为,在哪个权利保护我们做出选择的能力中的“稳健的漠不关心区”。 虽然这些选择不能违反自然法,但它们也不是履行自然法的意思。 Brian Tierney(2014年)在既通常用作冠状动物时需要优先考虑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的要求。 他认为,现代自然权利理论是从中世纪的自然法概念的发展,包括在某些方面行动或不采取行动的权限。

有一些尝试在这些位置之间找到妥协。 Michael Zuckert的(1994)斯特鲁斯职位的版本承认霍布斯和洛克之间的差异更多。 Zuckert仍然是洛克的诚意的诚意,但认为洛克确实在人类拥有自己自己的事实中建立产权的立场,否认了一些愚蠢的东西。 亚当·海格拉韦(2014年)进一步走了一步。 他认为洛克之间的矛盾声称人类由上帝拥有,人类拥有自己只是明显。 他基于洛克其他着作的段落基地(特别是关于人类理解的文章)。 在关于神圣所有权的段落中,洛克正在谈到一个整体人类,而在关于自主世界的段落中,他正在谈论具有财产所有权的能力的个人人类。 上帝创造了能够在拥有劳动的基础上彼此拥有产权的人类。 他们都强调了洛克自然权利的使用与自然法的早期传统之间的差异。

另一个争议的观点与洛克认为自然法可能的程度有关,实际上是由于原因所知的。 施特劳斯(1953)和彼得拉斯莱特(洛克的两项论文介绍),虽然在他们对洛克的解释方面的解释方面非常不同,请参阅Locke的自然法理论,因为充满了矛盾。 在关于人类理解的文章中,洛克捍卫道德知识的理论,否定了天生的想法(文章书1)的可能性(录制书1),并声称道德能够以与数学是相同的方式示范(论文3.11.16,4.3.18-20)。 然而,他的任何作品都无处可行,洛克能够从头部地区充分推出自然法。 洛克有时似乎对第二种论法(2.11)上的天生的想法呼吁,以及基督教的合理性(工作7:139),他承认没有人从独自的原因制定了所有自然法。 施特劳斯·伊斯特·斯威尔士州的矛盾是为了展示洛克并不真正相信自然法律的关注读者。 拉斯莱特更加保守,简单地说洛克哲学家和洛克政治作家应该保持非常分开。

许多学者拒绝这个职位。 Yolton(1958),Colman(1883),Ashcraft(1987),Grant(1987),Simmons(1992),Tuckness(1999),以色列(2013),Rossiter(2016),康诺利斯(2019年)),其他人认为,在基督教的合理性中,洛克的录取没有任何严格不一致。 没有人推导出从第一个原则推导所有自然法并不意味着它没有推导出来。 两项论文的据说矛盾的段落远非决定性。 虽然洛克在论文中没有提供扣除,但并不清楚他试图。 第4.10.1-19条似乎更加担心展示如何推理道德术语,而不是实际上提供自然法的充分叙述。 尽管如此,必须承认,洛克没有像人物一样系统地对待自然法的主题。 尝试在其地面更详细地制定他的理论,其内容必须尝试将其从许多不同文本中的分散段落重建。

要了解洛克对自然法的立场的立场,必须位于预测洛克,所谓的“志愿者主义”或“志愿者理性主义”辩论中的自然法理论的更大辩论中。 在最简单的情况下,志愿者宣布就是由上帝的意志决定的,我们有义务遵守上帝的意志,因为它是上帝的旨意。 除非这些职位被维持,唯一的职位争辩,除非在不参考上帝的情况下解释内容和道德的结合力量,上帝对道德变得多余的道德。 知识产权主义者回答说,这种理解使道德是任意的,并没有解释为什么我们有义务服从上帝。 Graedon Zorzi(2019年)认为“人”是洛克的关系术语,表明我们将被上帝持有责任,因为我们是否遵循了法律。

关于自然法的理由和内容,洛克并不完全清楚。 一方面,许多情况下,他发表声音志愿人员对法律要求立法者有权的影响(论文1.3.6,4.10.7)。 洛克还反复坚称,培养了创造生命的自然律法有义务遵守其创造者(政治论文116-120)。 另一方面,存在似乎暗示上帝必须符合的外部道德标准(两项论文2.195;工作7:6)。 洛克清楚地想要避免暗示自然法的内容是任意的。 已经提出了几种解决方案。 赫尔佐格(1985)建议的一个解决方案通过基于我们的义务在与上帝不独立的义务义务上遵守上帝的义务来使洛克是一个知识产权。 SIMMONS(1992)建议的第二个选项只是让Locke作为志愿者,因为他的陈述点的优势在哪里。 Tuckness(1999)建议的第三种选择(并由授予1987年暗示并由以色列2013年肯定),是将自愿主义的问题视为拥有两个不同的部分,理由和内容。 在这个看法,洛克确实是一个关于这个问题的志愿者“我们为什么要遵守自然法则?” 洛克认为,除了普通的意志之外,只能是咨询。 关于内容,神圣的原因和人类的理由必须足够类似地是人类可以推理上帝可能会的意志。 洛克认为它被认为是因为上帝创造了我们的理由,以便遵循上帝的意志,人的理由和神圣的原因足够相似,自然法似乎不会随意。

那些对洛克政治理论的当代相关性感兴趣的人必须面对它的神学方面。 施特劳斯人通过声称他思想的神学方面主要改造而使洛克的理论成为相关的理论; 他们是“封面”,让他不受他一天的宗教当局迫害。 其他人,如Dunn(1969)和Stanton(2018年),那么洛克恰恰是与当代政治有限的相关性,因为他的许多争论取决于不再被广泛分享的宗教假设。 一些作者,如Simmons(1992)和Vernon(1997),试图将Locke的论点与其中的其他方面分开。 例如,西蒙斯认为,洛克的思想过度确定,包含宗教和世俗论点。 他声称,对于洛克的基本法则是“尽可能多的人类要保留”(两项论文2.135)。 有时,他声称,洛克在规则 - 后果主义者中呈现了这个原则:我们使用的原则是确定所有拥有的更具体的权利和职责。 在其他时代,洛克暗示在更加康乃馨的理由中强调对待我们等于的不当,好像他们只是意味着我们的目的。 沃尔德隆(2002年)探讨了索赔的另一个索赔:洛克的神学实际上为他的政治平等的前提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而不是当代世俗的方法倾向于简单地断言平等。

关于自然法的具体内容,Locke从未提供过综合声明它所需的内容。 在两项论述中,洛克经常指出,自然的基本法是尽可能保留人类。 Simmons(1992)认为,在两项论述2.6 Locke礼物(1)责任以保护自己的自我,(2)当自我保护不冲突时保存他人的责任,(3)责任不带走另一个人的生命,(4)义务不要以“倾向于摧毁”他人的方式行事。 Locke的自由口译员倾向于淡化1型和2. Locke在他之前提出了更广泛的清单,并在他的一生中未发表,关于自然法则。 有趣的是,Locke这里包括根据自然法所要求的神灵的赞美和荣誉,以及我们可能称之为良好的品质品质。

2.自然状态

洛克的自然状态的概念已经被评论员以各种方式解释。 乍一看似乎很简单。 洛克写道“想要[缺乏]一个共同的法官,有权威,让所有人处于自然状态”再次,“男人在一起的理由生活在一起,没有地球上的共同优越,有权在他们之间判断,是正确的自然状态。” (两项论文2.19)许多评论员作为洛克的定义,结论是,无论何时没有合法的政治权威,无法判断纠纷以及人们依靠理性境界的合法政治权威。 在这个帐户中,自然状态与政治社会不同,在那里存在合法的政府,以及来自男人未能遵守理性法的战争。

西蒙斯(1993)对这个观点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挑战。 Simmons指出以上陈述是足够的而不是必要的条件。 在自然状态下,两个人可能能够授权三分之一来解决它们之间的纠纷而不留下自然状态,因为第三方没有例如公众立法的权力。 SIMMONS还声称,其他解释往往无法解释,因为有些人在自然状态下仍然存在合法政府的州,他们仍然存在仍然存在的合法政府:访问外国人(2.9分钟),低于多数年龄(2.15,118)的儿童(2.15,118),和有原因的“缺陷”的人(2.60)。 他声称自然状态是一个关系概念,描述了特定人之间存在的特定道德关系,而不是在没有有效控制的政府的特定地理领土的描述中。 自然状态只是描述了在没有同意裁决与同一合法政府纠纷的人之间存在的道德权利和责任的方式。 刚才提到的群体没有或不能同意,因此他们仍处于自然状态。 因此,A可以处于与B的性质中,但不是C.

西蒙斯的账户与斯特劳斯(1953年)的鲜明对比度鲜明对比。 据施特劳斯,洛克将性质呈现出最早的社会的事实描述,这是一个账户,即在密切阅读洛克从基督教教义的情况下迈出。 自然主义理论,他和他的追随者争辩,违背了创世纪的圣经账户,并证明了洛克的教学与霍布斯的教学类似。 如上所述,在斯塔尔斯账户洛克显然基督徒陈述只是一个旨在隐瞒他基本反基督徒观点的外观。 根据西蒙斯的说法,自然状态是道德账户,它与各种各样的社会账户兼容而没有矛盾。 如果我们只知道一群人处于自然状态,我们只知道他们对彼此的权利和责任; 我们对他们是否是富人或贫穷,和平或战争的一无所知。

John Dunn(1969)就洛克自然状况与基督教信仰之间的关系而作出了互补解释。 邓恩声称,洛克的自然状态较少在历史人类学的运动方面少于人类状况的神学思考。 在邓恩的解释中,洛克的自然思想状态是他的神学立场的表达,该人存在于上帝为上帝的目的而创造的世界,但政府是由男性创造的,以进一步创造,以便进一步旨在进一步的目的。

因此,洛克的自然状态的理论将与他的自然法理论密切相关,因为后者界定了人们的权利及其作为自由和平等的人的地位。 接受Locke对自由,平等和独立的人的表征的理由越强,自然状态变得越有助于代表人的设备。 尽管如此,重要的是要记住,这些解释都没有声称洛克的自然状态只是一个思想实验,在康德和罗尔通常认为使用这个概念的方式。 洛克没有回应争论“在这样一个国家的人”,因为这只是一个思想的实验。 相反,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有人(两项论文2.14)。 对他来说,至少一些政府实际上已经在他建议的方式形成。 如果核心问题是在同意的话题下,将在下面讨论他们是否已经讨论过多么重要,因为核心问题是一个良好的政府是否能够合法,即使它没有生活在其下的人民的实际同意; 假设合同和实际合同理论将倾向于以不同的方式回答这个问题。

3.财产

洛克的财产的治疗通常被认为是他在政治思想中最重要的贡献之一,但它也是他思想的最重要批评的一个方面之一。 关于洛克试图与他的理论做出什么的重要辩论。 由C.B.Macpherson(1962年)提出的一种解释,将洛克视为不受限制的资本家积累的后卫。 关于麦克森的解释,洛克被认为对性质的财产积累设定了三次限制:(1)只能适当地在它在它破坏之前使用(两项论文2.31),(2)必须离开“足够的”对于其他人(足够限制)(2.27),和(3)可以(据说)通过自己的劳动力(2.27)只有适当的财产。 麦克弗森声称,随着参数的进展,这些限制中的每一个都是超越的。 腐败的限制停止对金钱发明有意义的限制,因为值可以存储在不衰减的介质中(2.46-47)。 由于私营财产的创造所以提高了生产力的充足的限制,即使那些不再有机会获得土地的人会有更多机会获取生命所需的内容(2.37)。 根据Macpherson的观点,“足够好的”的要求本身就是一个先前原则的衍生,保证机会通过劳动力,生命的必要性。 麦弗森辩称的第三个限制不是一个实际上掌握的洛克。 虽然洛克似乎似乎只有一个人在劳动力劳动的劳动权才能努力,但洛克清楚地认识到,即使在自然状态下,“我的仆人已经削减的草坪”(2.28)也可以成为我的财产。 据麦弗森的说法,洛克,因此清楚地认识到劳动力可以疏远。 正如一个人想象的那样,麦克弗森对洛克的财产理论所代表的“占有人主义”至关重要。 他认为,它的一致性取决于资本主义和工资与工资与工资与社会划分的差异合理的假设。 因为洛克受到这些制约因素的约束,我们要理解他,包括只有房东所有人作为投票的社会成员。

Macpherson对洛克的理解已从几个不同的方向批评。 Alan Ryan(1965)据称,自洛克的物业包括生命和自由以及房地产(两项论文2.87),即使没有土地的人仍然可以成为政治社会的成员。 然后,两者之间的争议将打开Locke是在一些重要段落中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财产”。 詹姆斯·塔利(1980)袭击了麦克弗森的解释,指出第一个论述特别包括慈善机构的责任,对于那些没有其他生活方式的人(1.42)。 虽然这个职责是符合要求穷人的低工资,但这确实破坏了有财富对他人没有社会职责的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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