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8章.晋朝31(114)竹林七贤(十二)
轶事典故:1.醉酒避亲。司马昭为了拉拢阮籍,就想和阮籍结为亲家,阮籍为了躲避这门亲事开始每天拼命地喝酒,每天都是酩酊大醉,不醒人事,一连60天,天天如此,那个奉命前来提亲的人根本就没法向他开口,最后,只好回禀司马昭,司马昭无可奈何地说:
司马昭:“唉,算了,这个醉鬼,由他去吧!”
(详见《晋书·阮籍传》)
2.青白眼。阮籍不经常说话,却常常用眼睛当道具,用“白眼”、“青眼”看人。对待讨厌的人,用白眼;对待喜欢的人,用青眼。 据说,他的母亲去世之後,嵇康的哥哥嵇喜来致哀,但因为嵇喜是在朝为官的人,也就是阮籍眼中的礼法之士,于是他也不管守丧期间应有的礼节,就给嵇喜一个大白眼;后来嵇康带着酒、夹着琴来,他便大喜,马上由白眼转为青眼。
3.蔑视礼法。阮籍好酒,他家旁边就是酒店,女主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媳妇。阮籍常和王戎去吃酒,醉了就若无其事地躺在人家旁边睡着了,根本不避嫌。那家的丈夫也不认为他有什么不轨的行为。
魏晋时期,男女授受不亲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可是阮籍全不放在眼里。一次,他嫂子要回娘家,阮籍不仅为嫂子饯行,还特地送她上路。面对旁人的闲话、非议,阮籍说:
龙套:“礼法难道是为我辈设的吗?”
4.阮籍遭丧母。阮籍为母亲服丧期间,在晋文王(司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他对文王说:
龙套:“您正在以孝治国,而阮籍却在母丧期间出席您的宴会,喝酒吃肉,应该把他流放到偏远的地方,以正风俗教化。”
文王说:
司马昭:“嗣宗如此悲伤消沉,你不能分担他的忧愁,为什么还这样说呢?况且服丧时有病,可以喝酒吃肉,这也是符合丧礼的呀!”
阮籍依旧在喝酒吃肉,神色自若。
5.与曹雪芹。阮籍作为一种“离经叛道”的人格典型,成为一种特定的思想文化形态,并在中国历史上发生着某种不可忽视的影响。例如,《红楼梦》的男主人公贾宝玉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学人格典型,他身上确实可以看到阮籍的影子。
首先,曹雪芹倾慕阮籍。曹雪芹字“梦阮”(另说“梦阮”是其号),这“阮”应指阮籍。周汝昌曾指出:“梦阮”之一别号的背后可能暗示着曹雪芹对阮籍的梦想是并非泛泛的。(《曹雪芹小传》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这里提出了很有价值的可能性。另外,曹雪芹的好友敦诚“步兵白眼向人斜”(《赠曹雪芹》)的诗句,用阮籍(世称阮步兵)青白眼的轶事来称赞曹雪芹不肯随波逐流的傲世态度。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友人的赠诗揭示了曹雪芹与阮籍相似的才情和心境。
其次,曹氏与阮氏在历史上有亲缘关系。曹雪芹曾被比做魏武之子孙,敦诚曾写道:“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寄怀曹雪芹》)诗中“奇气”的评价颇为传神,建安曹植“骨气奇高、词采华茂”(钟嵘《诗品》),到了《红楼梦》,的确体现出“文采风流今尚存”(杜甫《丹青引赠曹将军霸》)了。汉魏之际,曹氏与阮氏关系密切,阮籍之父阮瑀是曹氏父子身边的文官,父死之后,阮籍仍受曹氏的关怀。当然,曹雪芹“梦阮”不仅因为某种亲缘关系,更重要的还在于阮籍是他心灵的知者、行为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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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作品:
诗:《咏怀八十二首》。
散文:《大人先生传》《通老论》《达庄论》《通易论》等。
赋:《清思赋》《首阳山赋》《鸠赋》《猕猴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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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阮籍的父亲阮瑀,字元瑜,“建安七子”之一,是当时著名的诗人和散文家,曾经做过曹操的司空军谋祭酒,掌管记室,后为仓曹椽属。
阮武,也是阮籍的族兄,是位学问渊博,通达之士,是阮籍的知己兼老师。
阮籍还有一个哥哥和妹妹,哥哥名叫阮熙,做过武都太守,阮熙的儿子就是与阮籍同入竹林的阮咸。阮籍的妹妹史书上少有记载,故不知其名。
阮籍有一子一女,子名阮浑,字长成,女不知其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