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六月,恰似那天真孩童的脸庞,情绪瞬息万变,令人捉摸不透。晌午时分,或许还是阳光璀璨,炽热的光线仿若慷慨的馈赠,毫无保留地倾洒于大地之上,世间万物皆被那片耀眼的金黄所包裹,熠熠生辉。
然而,午后的天空却可能毫无征兆地风云突变,倾盆大雨骤然而至,雨滴仿若断了线的晶莹珠子,噼里啪啦地砸落,奏响一曲急促的乐章。
可有时,天气预报言之凿凿地宣称当日会有降雨,天空却依旧整日晴朗无云,仿佛那预报只是一场诙谐的玩笑。如此变幻多端的天气,着实让孟歆陷入两难的境地,时常纠结着出门究竟该不该带上雨伞。
就在这天傍晚,结束了整日学习的孟歆,如往常一样踏上归程。谁能料到,天空竟毫无预警地猛然降下倾盆大雨。
回想起清晨查看天气预报时,屏幕上分明显示着当日晴空万里的标识,孟歆便未将雨伞纳入出行的准备。
此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瓢泼大雨,她别无他法,只能咬着牙,不顾一切地在雨中朝着家的方向奔去。尽管孟歆拼尽全力地奔跑,到家之时,全身已然被雨水彻底湿透,活脱脱像是一只狼狈的落汤鸡。为了避免生病,她顾不上浑身的狼狈不堪,匆匆冲进浴室,想要尽快洗去身上的寒意。
翌日清晨,柔和的晨曦宛如一层薄纱,透过窗户的缝隙,轻柔地洒落在孟歆的脸庞。
孟歆在半梦半醒之间,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目光有些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刹那间,一阵强烈的不适感如汹涌的潮水般袭来,她只觉得全身的肌肉酸痛乏力,仿佛每一寸肌肤都在无声地抗议,脑袋更是沉重得好似灌了铅一般,昏昏沉沉。
孟歆心中暗自揣测,自己大概是发烧了。然而,今日的课程安排得密不透风,她深知不能因为身体抱恙就轻易请假,无奈之下,只能强忍着身体的不适,艰难地从床上起身。
简单洗漱过后,孟歆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缓缓来到厨房准备早餐。她迈着沉重的步伐,来到冰箱门前,轻轻拉开冰箱门,目光机械地扫过冰箱里琳琅满目的食材,却丝毫提不起任何食欲。
思索片刻之后,她决定简单制作一个三明治,权当早餐。匆匆吃完早餐,孟歆赶忙冲泡了一包退烧药,一饮而尽,而后便急急忙忙地出门,朝着学校的方向赶去。
与此同时,在一架正朝着M国翱翔的飞机上,程昱正安静地坐在座位上,微微颔首,专注地凝视着窗外那广袤无垠、如梦似幻的云海。
阳光宛如灵动的画笔,巧妙地透过云层的缝隙,洒下一道道如丝如缕的金色光线,将云海勾勒得如梦如幻,仿佛置身于仙境之中。
就在这时,手机屏幕陡然亮起,一条消息提示音打破了这份宁静。程昱收回目光,将视线聚焦在手机屏幕上,准备回复消息。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郑屹凌发来的消息:“你到了吗?”
程昱手指在屏幕上轻快地点动,回复道:“没有,大概还有四个小时才能到。”
消息刚一发出,没过多久,郑屹凌便迅速回了一个“OK”的手势图标。程昱看着这条简短的回复,随后轻轻退出了聊天页面。
他将手机收起,再度望向窗外如梦如幻的景色,思绪却如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地飘回到往昔岁月。记忆的闸门一经打开,他与郑屹凌上小学时的点点滴滴,便如潮水般清晰地涌上心头。
小时候,程昱并不在宜市求学,他与父母一同居住在宁静的云山小镇。在他三年级那年,由于种种复杂的缘由,一家人不得不仓促地搬到了宜市。
因为搬家过程太过匆忙,他们没能提前为程昱联系好合适的学校,无奈之下,只能在新家的附近,为他寻觅了一所学校就读。
记得初到学校报名之时,学校的主任仔细查阅了程昱之前的学习成绩,以其独到的眼光,敏锐地察觉到这个孩子潜力非凡,只要悉心培养,日后成绩必定出类拔萃。于是,便将他安排进了一班。
初来乍到一班,程昱对这个全新的环境还极为陌生,生性内敛的他,基本上独来独往,在班里也鲜少主动结交朋友。直到第一次考试结束之后,班主任为同学们重新调整了座位。
程昱的新同桌,正是郑屹凌。起初,两人彼此之间并不熟悉,日常交流寥寥无几,相处的气氛略显尴尬。
直到有一天,郑屹凌不慎忘记完成数学老师布置的作业,眼瞅着交作业的时间越来越近,他心急如焚,只好向周围的同学们求助,希望能借作业来抄一抄,以解燃眉之急。
然而,同学们要么同样没有完成作业,要么出于各种原因,并不愿意借给他。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鼓起勇气,硬着头皮向程昱开口。
彼时,程昱刚刚整理好自己的作业,正准备起身去交给组长。听到同桌焦急万分的求助声,他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身,毫不犹豫地将作业递给了郑屹凌。
“谢谢你了!”郑屹凌如获至宝般接过程昱的作业,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眼中满是感激。
“不谢。”程昱回应。
“今天真是太感谢你了,我叫郑屹凌,咱们交个朋友吧!”郑屹凌真诚地说道,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我叫程昱。”程昱笑着自我介绍,就这样,两人的友谊在这不经意间,如同星星之火,悄然萌芽。
自那以后,每次重新安排座位时,他们都会默契十足地选择彼此作为同桌。每当郑屹凌因为疏忽而忘记写作业,程昱总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作业借给他。
时光犹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小学毕业后,由于他们所在的学校实行直升制度,两人顺理成章地又成为了初中同班同学,一同度过了那段美好而难忘的初中时光,直至初中毕业。
那时,程昱凭借自己优异的成绩,顺利达到了宜市一中的录取标准,而郑屹凌的成绩相比之下则稍显逊色。后来,还是他父亲四处奔波筹措,托了不少关系,塞了些钱,才让他得以踏入宜市一中的校门。
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相识多年。尽管有时候程昱会觉得郑屹凌那咋咋呼呼的性格着实有些烦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许多个平淡的日子里,郑屹凌的活泼开朗与热情洋溢,宛如一抹绚丽多彩的亮色,为程昱略显沉闷单调的生活,增添了无尽的欢声笑语与温暖感动。
四个小时的漫长飞行过后,飞机终于平稳地降落在M国的机场。程昱怀揣着满心的期待与喜悦,一心打算给孟歆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因此并未提前告知她自己的行程安排。
他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机场,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上车后,清晰且明确地向司机说明了目的地——孟歆所在的学校。司机心领神会地点点头,随后启动车子,如离弦之箭般朝着孟歆的学校疾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