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付恒宇,凌霜心情复杂地上了楼。
余生靠在过道的墙上等她,表情有些不悦地说:“你对他好像比我热情。”
这是在吃醋吗?永远风流倜傥温文尔雅的余生居然也会吃醋,连小七那样强大的劲敌他都能坦然接受,现在就为了她去送了送别人而表现出了不悦?
三年而已,余生的变化也太大了。面对这样基因突变似的醋意,凌霜有些慌乱地回答:“我只是去解释一下我们的关系……”
“为什么要和他解释我们的关系?另外,你以为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余生缓缓上前,眼里闪过一丝紧张,仿佛更不悦了。
凌霜愠怒,“因为我不希望别人说三道四,我怕流言会伤害到晨晨,我不想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生活被打扰!”
余生怔愣,有些后悔自己的担心。三年了,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要怎么小心翼翼才能活得水波不兴。
即便如此,她也不愿意回雨城,这说明他们的关系给她带来的心理压力是巨大的,他怎么还能忍心这样逼她。他的凌霜在人群里本来就是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就算有男人大胆地觊觎,那不也是正常的么。
自己之所以这样的谨慎,找到她们后都不敢冒然上前相认,不就是怕自己的冲动给她带来更大的压力吗?他不敢回忆自己几天前见到凌霜的那个瞬间,他是多么的用力才克制住了自己没有冲进她的店里,把她狠狠地揉进怀里……
见到她们母女二人平平安安地过着与世无争的小日子,时光好像都跟着她们的脚步缓慢了下来。那一刻余生突然觉得,他们的结果并不重要,如果这样的生活是她们母女想要的,那他就在不远的地方静静陪着,与她们与时光一起缓缓慢慢地变老,这样也挺好的。
当下余生便决定了不会逼凌霜回去,她不回去那他就留下来吧,以什么身份都可以。他像个跟踪狂一样确定了她们的住址,然后迫切地找离她们最近的房子,连老天爷也有心帮忙,居然让他租到了凌霜对门的房子。
当初想的好好的,一定要把握好分寸,不要让凌霜为难,不要吓跑她,要不疾不徐地循序前进。结果当凌霜如此鲜活的出现在他面前时,那些设想与计划统统都被抛到了脑后,他只是本能地想抱她,想亲她,想把她绑在身边一辈子。
余生苦涩的一笑,想不到他也有这么没理智的时候,事实上一遇到凌霜他就和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没什么区别了。见凌霜气呼呼的看着自己,鼻尖因激动有几颗晶莹的小汗珠已经冒了出来,余生心里一动,拉起她的手轻轻一带,把她拥进怀里,低沉地说道:“对不起,是我来晚了,都是我不好。”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自己好不容易平复下去的心境又一次的翻江倒海,重点是她努力经营的看似平静,因他的到来又不知道要掀起多大的波浪……但是,听见余生的心跳有力地传来,闻着他身上带着阳光的味道,凌霜便什么话也说不出口。
她像只猫咪一样,乖巧地伏在余生怀里,仍他喃喃软语地轻抚。
“你们确定要一直在过道里抱来抱去吗?”
晨晨抱着一只小狗站在余生的“家”门口,笑的像个不倒翁一样东倒西歪。凌霜闻言身上像装了弹簧似的,一下就与余生拉开了距离,一张脸羞的像刚刚初开的桃花。
正好身边有楼上的邻居经过,个个投来好奇的目光。凌霜这才惊醒,她和余生确实一直在过道里抱来抱去,到现在都还没进过屋。接着又陆陆续续有人上下楼,奇怪了刚才怎么没人,或许一直都有人进出,只是他们太投入所以没有察觉而已。
凌霜羞的像在沸水里捞起来的人似的,浑身发烫。目光无处可放,晨晨怀里的小狗成了目标,她开心地叫了起来:“乐乐,你怎么也来了。”
晨晨格格地笑了起来,“妈妈你好可爱呀,你现在才发现乐乐吗?我看我还是有必要再提醒你一下,你厨房里好像还煮着什么东西,你确定不进去看看有没有糊吗?”
凌霜:“……”这是亲生女儿吗?果然是长大了呀,已经学会打趣自己老妈了。
余生捏了捏晨晨的脸,“不准欺负你妈妈。”然后含情脉脉地问凌霜:“煮了什么东西?”
“啊?排骨汤。”凌霜已经完全沦陷,分明就是一句平常的问话,自己也能听的脸红心跳。
余生不舍的看她,温柔地说:“太好了,我正好没准备汤。你和晨晨先去我那里等着,我去把汤盛过来我们就吃饭。”
凌霜急忙回答:“还是我去吧。”
“我去!我怕烫到你。”
“可是……”
“乖,先进去等我。”
可是你知道调料放哪里吗?知道汤盆放哪里吗?你没来的三年里,我没记得什么时候因为盛汤而把自己烫伤过,怎么你一来我就成了弱智加四肢不全了呢?
这些话在凌霜的心里转了个圈,就被余生溺宠的要人命的眼神给逼了回去。晨晨吐了吐舌头,学着余生的语气拉了凌霜的手说:“乖,先进去等着吧。”
雨城,一诺咖啡厅,夜灯初上。
白静眼神游离地东张西望,终于不得已还是转到眼前这个平静的男人脸上。他们相对两无言地在这里坐了快一个小时了。
“丁总,你找我到底有事没事?如果是公事,我已经辞职了,你有什么业务上的问题可以直接去找凌枫或下面的业务员。如果是私事,那我们之间更没什么可谈的了吧?”
白静终于忍无可忍,挑起眉头不解地问道。
丁沫把眼前的文件袋往白静面前推了推,“这是我所有的家产,里面还有一份我和前妻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办理好了的离婚证书。你先看看。”
白静头发长了许多,玫红色的大波浪卷像极了花开正艳的玫瑰花。她没有拿桌上的文件袋,只是用精心装饰过的指甲轻轻在咖啡杯上敲打着,发出细微又轻脆的响声。
她背靠着沙发椅上一个大大的刺绣花靠枕,眼神慵懒而性感地看牢眼前的男人,仿佛就靠她那双眼睛也能挖出男人的心来看个究竟。
丁沫阅人无数,看过无数的眼睛,那些眼神里有势利也有单纯,有妖娆的也有悲伤的,但从来没有一双眼睛像白静那样,直直的能穿过他的灵魂。
从第一眼看到她开始,他就像被摄去了心魂,从此他人生可以预见的阳光大道便无法掌控地漂渺了起来。三年加三年,六年了,她就像一颗树一样呆在原地,就连这眼神也没有丝毫变化。
而他兜兜转转还是又绕了回来。
“丁总,这又是玩的哪一出,我怎么看不懂呀?”白静端起咖啡到嘴边,轻轻地喝了一小口,可是那双眼睛仍然调整着方位不曾从他脸上移开。
丁沫知道他伤她太深,三年前他给了自己选择,选择放弃她,因为他确实没有勇气让平稳的人生重新来过。
他以为时间能告诉他,白静只不过是路过他世界的一朵红玫瑰而已,有了红玫瑰自然也会有白玫瑰紫玫瑰,他不过是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贪心又无情。
可惜时间没有教会他如何放下,三年来,他的身边各色女人络绍不绝,可再也没人能够靠近他心脏半分。他甚至为了躲她,故意把承诺她的业务给了别的女人,他不让自己和她在同一空间里同时出现。
即便如此,他的眼睛也从来没有离开过她。三年里,她和别的男人上过几次床,喝醉过多少次,在无数个让人彷徨的傍晚,她站在他公司不远处充满恨意和绝望的看向他的方向,他都知道。
他更知道他已经犯了天下男人都不会犯的错——贪心而多情。
他从来没有找过她,甚至也没有担心她会不会真的就与别的男人动了真心,让他再也无法挽回。如果真是那样,那也是他活该。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有了离婚这样疯狂的念头呢?丁沫想了想,应该就是从某天白静喝醉酒,用陌生号码打来电话,哭着对他说:“丁沫,可不可以回来,我什么也不要了……”
从那天起,他便疯了,他不管不顾地开始着手办理离婚这件事。这一办就是整整三年,两个人之间如果只是感情牵绊,那就简单多了,不过是比谁更能狠心往下一刀切而已。可是一旦有了孩子有了财产,那就是连着筋骨与血脉的事,再锋利的刀也无法切的干净利落。
他也问过自己,如果一切都来不及了,那他是否会后悔。答案是不会,如果这段感情注定要有个人付出惨重的代价,那他希望遍体磷伤的那个人是他。
眼前白静还在用轻佻的眼神等着他的回复,丁沫觉得心脏的部位隐隐作痛,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如今也学会用女人的情绪来武装自己了,这中间的变化不过是因为爱错了一个男人而已。
他已经快老了,就连脸上用来表达深情的肌肉也麻木了,他只是平平静静地说:“白静,我现在能给你一切你所想要的,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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