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魔、巨魔、斗魔;
这三位元老院的重要成员,自从主动请缨、去协助伊莎贝拉对付魔王之后,就再也没能回来。
其实那三位早已被王晓乐一起收拾了,可元老院并不知情这点;
甚至在勒都丝之前,都没哪个魔族注意到,都城内出现了这么一位“美少女”。
不知情的群魔,就一直在思索:
究竟是谁杀了自己的三个同伴?
这一始终得不到解答的问题,貌似在勒都丝刚刚多看了王晓乐一眼后,从对方的身上找到了答案。
(小声)『我觉得,杀掉那三个白痴的凶手,恐怕就是那位素衣少女!』
勒都丝是这么对土魔嘀咕的,之所以不将这番话告诉给其他同伴,只是由于土魔恰好离自己最近,并没有特别重视这位老兄的意思;
刚刚提到的“三个白痴”,自然就是在讲三魔。
(小声)『你说凶手,就是那个小丫头?』
现在土魔的两侧脸颊、各自对应着两个字、左侧那个是“怀”、右边那个字绝对不是“孕”、而是“疑”;
他怀疑勒都丝在讲笑话、笑话的水准也是真的不行。
土魔也不是毫无理由地质疑对方,他提出了自己的疑点,而且与对方之间的声音,一直都压得很低:
『小丫头的脸上又没写字、你怎么知道她就是?靠猜的?』
『你以为我像你那么天然?用这个看一下。』
勒都丝递出一个疑似望远镜的东西、令得土魔有些怅然、不自禁就想到了自己在童年时期,观察苍穹星辰的过往......
『发什么呆?集中精神!』
咚!
脚底被踩了一下,土魔首次发现,这个乍看之下文质彬彬的勒都丝,力气原来辣么大。
疼痛使他清醒,土魔便接过“望远镜”、遵循另一方的嘱咐,悄悄地来到队伍后面;
他借助其他同伴当做遮挡、从斜角落偷偷往外瞄去、将镜片横在右眼之前、看向王晓乐那边。
这一看不要紧,土魔马上震惊了:
『真没想到,那个丫头虽然长得还勉强凑合,可胸部这么小,一点乳.沟都没有!』
『......』
勒都丝有个问题:
像自己这样的优秀魔族,当初是怎么瞎了眼,找了这么一个平均智商都不在线上的合作团队?
三魔没出息、土魔智商低、老大不工作、老三犯花痴、剩下几个不团结......
不得不在心底说句公道话:
整个元老院,基本全靠自己一个在撑着!
在用手肘朝土魔的肾顶了几下后,这个令魔感到悲哀的同伴,总算看出了问题所在:
『那个丫头,衣服在发光、鞋底也时、双手也是!』
对啰,这便是勒都丝希望他看清的一点,同时更是自己的主要怀疑所在。
勒都丝开始解释:
『这位少女的衣服上,沾染着一些特制的鳞粉,那是我在三个白痴的身体表面洒下的标识;
一旦有谁和他们产生接触,这些粉末,自然就会来到对方的身上。』
勒都丝之所以瞒着同伴做这种事,主要是觉得:
按照那三个脑残的脑子,迟早有天会死得不明不白;
他为了在那天来临之际,元老院不至于连凶手都不好寻找,这才及早地在三魔服装上动了手脚。
而起到辨认作用的鳞粉,本身也是极为特殊!
无色无味这种最基本的特点,就不必多说了,这种粉末的最大好处,在于并不会伴随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而淡去;
普通的走路或者奔跑、更不可能将粉末震荡在地上;
只有在格外激烈的接触中、或者碰撞到利器,粉末才可能去往其它地方。
勒都丝可以仅凭肉眼就看出来,是由于他是鳞粉的使用者,自身有着很多特别的识别手段;
土魔则没有这一便利,只能借助那个很像“望远镜”的魔法道具。
结合几个基本条件分析,勒都丝有理由相信:
三魔在生前,一定与那位醒目的少女,彼此之间发生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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