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时分、在阳光还没有照射进来的时候,他醒过来了。
第一夜的总时长有十个小时。
这十个小时里,彩始终提防着背后那位、随时都有可能“狼化”的异性;
由于内心的极度紧张,所以她的入睡过程非常艰难;
等彩好不容易说服自身进入梦乡,时间已经从晚上过渡至凌晨;
自此时起,是王从睡梦中醒来,注视着彩的一段漫长时间。
(小声)『白天没机会,现在趁傻女人睡着、凑到近处一看......原来这就是真正的女孩子!』
王几乎没有和别人打过交道,更别说对方还是一位女孩子;
所以对他来说,这种在最近距离注视异性的机会,在各种意义层面都相当难得。
怎么形容王现在的心情呢?
差不多就像是初高中的住校男生,偶然得到了一次进入女寝的宝贵机会;
在这种心情驱使下,当事人不看点什么做点什么,就不可能抵消心中的亢奋感。
王被自身的好奇心唆使,把手掌罩在彩的脸上、感受着那犹如面团加水般的柔软触感。
诸如社会常识这种意识,断不可能对王造成任何约束作用;
他从小到大,都是在远离同类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因此在他的内心,决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的衡量标准,都完全取决于自身的良心。
好比纵容部下们去伤害无辜的人,类似这种事情,王永远无法做出来;
因为一旦做了那样的事情,胸腔中的那颗良心,便会隐隐作疼。
而像是占异性便宜、趁对方睡着,通过一双手进行恶作剧的做法,王要做出来却是毫不费力;
并且这种关头,那颗总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的良心,就好像溶于血液似的消失了......
要不是他在之前有过承诺,现在做出的动作、远不止当前恶作剧般的程度。
在抚摸的过程中,彩的脸色不可避免地变得红润、从唇内呼出的吐息,也变得比之前增加了些许湿润。
『噢,我还以为傻女人没有有趣的反应,果然就算戴上了碍事的十字架、女孩子仍然就是女孩子!』
见好就收,是王为数不多的一个优点。
他知道如果继续捉弄下去,彩要不了多久,就会在外在的刺激中突然惊醒;
王觉得到了那时,可不会发生值得期待的事情,便选择最合适的时机抽回了右手。
抽手的举动等于“隐藏证据”,王作为一名不把自己当成犯罪者的罪犯,在接下来开始了狡诈的伪装工作。
他走下床、把睡衣换成原来的兽皮衣服,气定神闲地走到窗边。
“咔”地一声,在之前被紧紧封闭的窗子,如今被彻底的敞开。
少年沐浴着外面的新鲜空气,一句“活着真好”的感慨,回荡在了室内。
由于闲着也是闲着,王便开始了隔三差五会去做的仰卧起坐;
动作是否规范的这个细节,并不是多么的重要;
总之这一举动,在稍后必然能发挥重要作用。
当进行仰卧起坐的次数,递增至三十九的那刻,床上的彩抬起了眼皮。
也难怪这位少女,总是有些反应过度;
毕竟任何女性像她这样,待在一位才刚认识一天的异性房间时,都会对那方面的安全格外在意。
彩在坐起来后,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发现并没有被明显弄乱的痕迹。
可这也是必然的,王绝不至于犯下、不将内衣拉回原来位置的低级错误。
我在无敌之后才知道代价是什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