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包围的军队当中,有着不少都是骑兵。
虽然地上跑的不如天上飞的(天马),可骑手们所乘骑的、那一匹匹在战场上投入使用的战马,比起民用马驹还是要快上不少。
马车先一步跑出去没错,可身后那些紧追不舍的骑兵,却并没有被渐渐甩到后面,反而还越离越近。
光是这样还不算完,骑兵们具有的一个优势,是王晓乐这边所没有的,那就是弓箭!
骑手们在追赶马车的同时,自马上开弓,在颠簸的环境中瞄准目标,而后在发力中将箭矢射出。
那一瞬,密集的箭矢就像是横行的流星雨,带起点点寒芒地强射而至;
互相连接的寒芒又组成为寒光,令得那尖锐的箭头愈发显得瘆人。
车夫丝毫没有小看这些箭矢的杀伤力,并且非常清楚:
一旦射出来的箭矢增多,那么总会有那么一两根,穿透车厢然后射向自己的后背。
一想到自己居然要在赶车的途中丢掉性命,车夫就感到好伤心。
幸好,白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原因倒不是别的什么,主要是不想让自己和大哥哥中箭。
白抬高了手中的双匕,腕部旋转、一双小手飞快地转动着,在自己身前舞出两道环形光幕。
铛铛铛铛!
白所构建出来的,乃是自正面找不出死角的防御;
成批的箭雨激.射过来,却纷纷在与着高速旋转的匕首相撞的一刻,碎为两段或者多段地掉落在地上。
除非箭矢突然拐弯或者瞬间移动,否则就不可能突破银色的防御。
因白的努力,王晓乐得以省点力气;
后者眼见前者的表现,在眼前感到眼花缭乱的时候,不免心道:
“她万一哪天不去做刺客,改行去帮人切水果,应该也能赚到不少钱!”
『哼嗯。』
当王晓乐斜眼去看白的时候,夏莉同时也在看着他,并且眉稍微微皱了起来,为白的出色表现而感到不满。
本来这两人没什么矛盾,可夏莉近期在刷着某人的好感度,自然不情愿自己的风头被盖过去,从主角沦为只出场一次的龙套。
她决定抢戏了,为此就必须表现得更好,乃至于是过度表现。
『予我一片尘土的安宁......』
吟唱结束,夏莉将魔法附着在了鞭子上,并在不久之后,将鞭身对准前方的士兵隔空打出。
遭到锁定的骑兵们,本来正待在马上,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
结果忽然之间,他们眼中便是有着一道紫光闪过。
砰轰轰轰轰轰轰轰!
只在旦夕之际,数以百计的骑兵消失了。
响彻四方的炸响过后,那些人就好似从来没存在过似的,在原地失去了踪影;
甚至就连他们座下的战马、原本所用于驰骋的地面,都彻底消失了去。
这块靠近城镇出口的地面,连四分五裂的待遇都没机会享受,整个就被魔法给炸开挖空;
在那附近,没有零碎的甲胄与箭支,更见不到哪怕一丝的血迹;
可即使如此,数百骑手依旧失去了性命,并且是以着“死不见尸”的那种形式。
夏莉一招打出,颇为得意地抚弄起了玉颊,笑吟吟地与王晓乐对上了目光。
她看过来的意思很简单,等于无声地向对方要求着:
夸我、快点夸我!
王晓乐读懂了她眼神当中的渴望,于是搔着脑袋,在结束了短时间的斟酌用词后,夸奖夏莉:
『你和对魔法一窍不通的我不同,能在顷刻之际结束吟唱,并将魔法打出去,挺厉害的。』
夏莉得到了渴求多时的承认和赞扬,只不过她误解了一点:
她以为在那句赞扬中,重点理应是后半句,殊不知却是前半句;
将那半句话适当浓缩,省略掉不必要的部分后,便能得出这么一句:
你和我不同!
此时的夏莉,情商尚未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此并未将那个关键的部分放在心上。
另一边,骑兵队伍的全灭,着实震撼到了正预备上前支援的诸多士兵。
部分士兵勇猛归勇猛,可加入军队毕竟是为了混口饭吃,没有舍身成仁,牺牲性命去完成任务的心理素质;
这类士兵,一见到同伴们的集体归天,前进速度当场就慢了下来;
他们如今所保持的速度,足以让龟兔赛跑故事中、那位背上带着壳子的主角,轻易地在奔跑中把他们甩在后面。
另一部分士兵更不必说;
他们既不勇敢更不想死,索性就停在了原地,任凭气急败坏的领主如何咆哮,始终不为所动。
当然了,剩下来的两三千名士兵,之所以不愿意追上去,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
他们每当听到领主的命令,就免不了要转过头去,看看那位暴跳如雷的大人,并不约而同地想着:
你叫的这么起劲,为什么自己不冲在第一线?
士兵们的这一念头,就算是在强人所难了。
要知道:
领主后半辈子的格言,从来不是什么“兄弟们随我来”,而一直都是“小的们给我上”。
这句格言在以往非常好用,唯独在今天失去了效果。
于是,领主在最后,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给自己留下了心理创伤的人,就这么扬长而去。
此时,唯一能发起追击的合适人选,只有南颐正一个。
南颐正有能力去追,却没有那么去做。
他虽然被砍中了一剑,受了不轻的伤、也流了不少血,可是却不生气。
南颐正的脾气比较特殊,除非被触及到了心中少数的几条底线,否则便不可能跟哪个特定的人过不去。
某种程度上讲,南颐正与王晓乐十分地相似;
之所以,王晓乐没有执着地去要南颐正的命,也是因为白没有受伤;
否则的话,两人此次的冲突,断不可能这么轻易就结束掉。
因为执行这一原则,王晓乐做出了此生最为后悔的一件事,那就是没有继续战斗下去,将南颐正给杀了;
自然,如今的当事人,不可能知道以后发生的事情......
南颐正目送那辆马车离开了,而他却什么都没有做。
对他来说,救下领主才是头等大事,至于一两个捣乱的恶人,放走也就放走了。
直至人生最后一刻前,南颐正都断然不会料到:
今日那位从他眼皮底下脱身的青年,将在未来毁掉整个南家,这个财可通天的商人大家族,会终结在他这一代......
互相影响的未来渐渐形成,人生已开始交错的两人,如今则各自去做该做的事情。
即使从城镇里突围而去,王晓乐也没有真正放松,因为今晚的行程还没有决定下来。
游侠在必要时候,就得去过风餐露宿的生活,时不时找个荒郊野地睡下去,可谓是家常便饭。
可在以往,王晓乐睡在野外的时候,只有自己一个人;
此次与他一同脱身的,却还有两位需要照顾的异性;
即使是单纯地为她们着想,王晓乐都不可能不找个过夜的地方。
从偶尔跑“外地业务”的车夫口中,王晓乐得知了距离最近的那座城市。
“小白城”---这一非主流的名字,源自于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据说相当崇尚白色。
之所以不叫“大白城”,可能是因为第一个给城市起名字的人,觉得那种叫法不怎么好听。
跟王晓乐之前住过的那些独立城市不同,小白城是位于某个王国边境的城市;
在两大帝国争锋天下的这个时代,那个国家实在没多少名气;
并且就历史层面而言,那一国也是刚成立二三十年,在东大陆上,类似这样的小国比比皆是。
“英姆兰”---乍一听到这个国家的名字,夏莉还以为自己是来到了一个西大陆的国家。
车夫出于职业道德,在被胁迫着前进的如今,告诉身后几位客人:
『三位最好有点心理准备,英姆兰是个多种族混居的国度,在那里遇见龙、海族什么的都不奇怪;
出于安然住下去的需要,三位一定得多加小心,千万不要和那些异族起了冲突。』
『海族?』
白从小嘴里漏出的声音里,包含着明显的疑惑。
作为一个极少与外界接触的刺客,她不知道这种人外种族,也实属正常。
对此,知识面丰富的王晓乐,正好可以在白面前显摆一下:
『所谓的海族,就是一种既长得像人,也长得像鱼的生物,当中比较常见的有人鱼族、鲨鱼族等等。』
正如王晓乐所说,如果把兽人理解成、兼具人和野兽外表的生物,海族说白了就是一群兼具鱼和人外表的物种。
作为一个不怎么和人类打交道的种族,海族基本上只有在英姆兰这样的混居国家,才能够见到;
除此以外,若是有谁想要一瞥海族的面貌,最好的办法就是跳一次海,如果憋不死的话,应该就能在海底见到ta们。
从外表上看,海族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鱼面人身、以及人面鱼身;
所有的海族,均是能在陆地和水下进行呼吸;
不过较真地讲:
还是后一种稍微厉害些,因为人面鱼身的部分海族,能根据需要完全地变成人类。
我在无敌之后才知道代价是什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