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结束了,梦蝶这才注意到我的存在。她穿着只有在家里才能穿的白色睡袍。梦蝶身高一米七五,身段很好,穿上高跟鞋一定能接近黄金比例,皮肤也很好,很白很细,摸上去应该会很舒服。
好吧,向来冷漠的我也只能对此情形撇过头去了。就连我都会败给性—欲,那些手握大权或有钱的男人,他们怎么可能不会向那些漂亮的女性出手呢?看上星奈的那个男人也是如此吧。人类本来就是欲望的奴隶。
“抱歉。”我为自己的欲望道歉,并准备离开这里,继续去投身于创作当中。
梦蝶突然对我问道:“你有什么感想吗?”
“什么?”
“刚刚的直播。”
“……没什么好说的。世上绝大多数人都目光短浅,只盯着眼前利益。然而,即便现如今优秀的轻小说们都死光了,对于世人们而言,也并没有什么影响——因为轻小说并不是他们的全部甚至是只占很小一部分。我们又能怎么样呢?真正热爱小说的人,是少数人,他们的痛苦,不会有人在意的。”
梦蝶道:“我在意。”
我“模仿”着观察者的语气道:“你的在意,只会令你痛苦。”
梦蝶道:“这点痛苦不算什么。石头,我想要写出能改变业界的小说。”
我微微一愣,随后平静地说道:“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
“不只是小说。”我摇头道,“就算是电影、动漫、音乐、游戏,也都是不可能的。一切的精神产物在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都不过是大众们的消遣。就算你拍出再好的影视,画出再好的漫画,谱写再好的音乐,开发再好的游戏,写出再好的小说。社会也不会因此而就有所改变的。就算你的创作再富含深刻的道理,也改变不了大众的麻木愚蠢和上位者们的自私无情。”
“能改变世界的,只有绝对的利益!”
“趁早放弃吧,梦蝶。”我有些疲惫地说道,“说到底,在大多数人看来,小说也只是可有可无的消遣。如此商业化的时代,也是大多数人选择出来的。我们只是少数人,只能逆来顺受。”
是的,我只能随波逐流。我从不主动。我唯一的反抗,便是和周围人划清界限。
我无能为力。
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世界由多数人的意志所主导。
而世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蠢货。
“我不会放弃的。”
这是我回到房间,最后听到的梦蝶的话了。
我没放在心上,因为总有些人认为自己能改变世界。他们一部分会被现实击败并放弃梦想,一部分则死在了追寻理想的道路上,最后一部分成功一时,但只要他们一死,世界就又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了。
什么都不会有改变的。
我只求自己不会改变。我无法想象不再爱着小说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唯有死亡才能将我和我的小说分开,但只要我还活着,我的思想就不会停止,我的创作亦不会停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与梦蝶是截然不同的理想主义者。
她是变革者,而我是自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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