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露营的时候,莱恩等一众佣兵靠得离修一行挺近。一伙人好奇地探头探脑,却没有过来打招呼。
修仔细处理着阿大打猎来的山鸡和野兔,对莱恩等人的打量,视若无睹。
人拉马车也是出于无奈。为了若依和南希考虑,修买了辆舒适的大型马车,剩下来的钱,只够买两匹马,勉强能拉着走。一路上经过了两个关卡,到集市卖掉皮货,结果其中一匹马还生了病,不得已只能卖掉,盈利又不够另买一匹马。
眼下,修的手头也就三个里尔。
迫于形势,修和阿大便商量着轮流拉马车。结果,阿大这个怂货拉没两步,竟躺地上喊累。毫无疑问,拉车就完全成了修的事情。作为交换,阿大闲暇时便去捕猎,补贴伙食费。
修弄好晚餐,拿着烤好的兔子腿,敲车厢的门。
一行四人里,艾伦不管不顾,修和阿大都不擅长对付女孩子。不过为了妹妹,修只得硬着头皮,刻意去讨好。
于是,短短十来天里,南希理所当然地从朴素的小镇姑娘,变成了趾高气扬的公主陛下。由此可见,在条件适合的环境催化下,人的蜕变总是迅速的。
听到敲击声,南希习惯性地哼了声,将若依轻轻放在被褥上,打开门,从马车上跳了下去。
好疼!南希身材娇小,车辕又高,跳下去差点让脚脖子扭伤。傻瓜,也不知道扶一下。
哼,难怪找不到老婆!
没气多久,吃着喷香滋油的兔腿,南希又高兴了不少,心想现在的日子其实还挺不错,不用干家务,四处看风景,晚上还可以搂着香软的抱枕若依睡觉。
很快吃完晚餐,南希和阿大在一边坐着。修和艾伦开始了每天的剑术练习。
随着对艾伦实力的深入了解,修越来越心惊。之前,通过与魔法师维维安一战,他其实已经明白父亲实力不俗。可没想到的是,已经觉醒骑士言灵的自己,仍与艾伦差距甚远。这让他不得不收起几分自得和骄傲
修双手挥剑,艾伦单手架住。单凭抖动手腕击出的剑势,竟逼得修不得不回防。
两人斗得越来越快,顷刻间,竟已交手上百招,旁人只觉得眼花缭乱,看不出什么。
那边莱恩等一众佣兵终于忍不住了。十几个人渐渐围拢过来,等两人收剑后,轰然叫好。
“两位尊贵的骑士大人,赏个脸,来我们这儿喝一杯。”众人推举向来稳重的莱恩与修交涉,“还有这位女士和兽人先生,也来喝一杯吧。我们这儿有上好的葡萄酒。”
阿大笑着连忙说好。
艾伦也不反对。
南希却是见了外人,有点畏缩,先是低着头,然后又看向修。
修挂念着马车上的若依,回道:“大家一起来这边吧,我把篝火烧旺。”
“好,我叫兄弟们过来。”莱恩见修也没什么架子,就回头让没有值夜的六位佣兵过来,琳也在其间。
“这是我们团长大人,琳。这是弓手达勒…………”莱恩率先介绍众人。
“贵安,尊敬的骑士大人。”琳对修一行也很好奇。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这四人的组合如此怪异,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到底是干嘛的。
“贵安。这是我父亲、妹妹,还有……”修回头看了一眼阿大,“我合伙人。”
琳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好奇更甚。拉着马车的骑士车夫兼伙夫,像纨绔子弟的中年骑士,人类特征明显的兽人,还有看起来像平民姑娘的小家碧玉。
真是奇怪!
围着篝火,佣兵们先是吹捧了一番修和艾伦的实力,接着又问起修出行的目的。
修只说是出门行商,刚卖了皮货,现在想到黒堡去买些腌鱼,到下游贩卖。黒堡已经属于绵蔓河中下段,许多支流汇成一条,盛产各类淡水鱼,其中有一类春秋季的刀鱼,腌制后,价格不菲。
佣兵们听修生意经讲得头头是道,更加惊奇。看起来真是做生意的?!
众人喝着酒,南希中途先行去休息。一旁的阿大似乎憋了很久,终于问道:“莱恩先生,你们押送的哪位女孩,是犯了重罪吗?”下午的时候,阿大从囚车边路过,盯着精灵少女看了很久。
莱恩被忽然问起,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向琳看去。
琳喝了口酒,转动着酒杯:“有没犯罪,我不知道。那是精灵。”
“你们贩卖奴隶。”阿大对商队里的勾当也略有耳闻。这种贩卖精灵的生意,属于半公开,只要在过关卡的时候,蒙块布,遮掩下,也就过去了。
“货物之一。”琳继续转动着酒杯,没有遮掩地说道。
“呵呵,都是生意。战争是生意,受人雇佣是生意,卖赎罪券也是生意。”莱恩打着圆场,话刚说完,就暗想不好,这几人该不会是正一教的狂信徒吧。
“呵呵,生意人是好。被当做货物,恐怕不好吧。”艾伦浅酌着酒。
“那可是奢侈品,哈哈。被贵族老爷买去,可是锦衣玉食。比我们整日拼杀要好得多。”莱恩说着。
琳喝了杯酒,绯色的瞳映着火光,毫无波澜:“艾伦先生说的是。只是有人买,生意就还在。”
艾伦点头:“平民人家的姑娘也无非如此。”
“贵族也是。”琳补充道。艾伦回头看了她一眼。
阿大还想说些什么,被修打断:“阿大,我们买不起的东西,问这个干嘛。”
阿大憋红着脸,也没再说。
修继续问道:“听说你们商队有位魔法师大人?”
“大人说的是林奇少爷啊。”一位佣兵答道。佣兵比起普通平民,对魔法师了解更多些。
“我们这位少爷啊,还是位初法者,这次去黒堡,想必是去拜师的。”莱恩见稍微化解了点尴尬气氛,马上接口道。
一帮人又喝了几杯。篝火渐熄的时候,佣兵们一齐离开,艾伦也先行休息。
阿大终于找到机会,冲着修说道:“修,那女孩好可怜。”说着的时候,仍想起女孩带着枷锁的纤细手臂。
“你想干她?”修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阿大被这话一噎,脸皮都在抖,半天才说:“我可没有……好吧,也不是没有,但那是两码事。那女孩什么都没做,被这样对待,不是很过分嘛。”
“世上可怜的人成千上万。”说着,修转过头,“我命只有一条。”
“我们去找治安官和保民官,又没什么风险!”
“省省吧!”修翻着即将熄灭的篝火,“精灵又不是诺曼国民,他们还能管这个?再说,我们也不清楚那精灵的来历,说不定不是违禁私捕的,而是犯了罪被充作奴隶。”
治安官是城镇和大型集市上,当地领主组建的治安和卫戍力量;保民官则是国王组织的司法机构,专门处理平民主诉的案件,下属巡回法庭。
“不行的话……我们硬抢好了!你和艾伦老爹联手,放倒他们很容易。”
“喂喂,你在想什么呢……你满脑子浪漫诗歌的毛病该改改了!咱们是出门正经做生意看病的,又不是哪门子的游侠,你也不是小说里的男主角,哪来这么多英雄救美的想法……话说你刚才还在和人家喝酒吧,现在就想着打劫这种事情!”修不自觉说多了点。他不是很清楚自己实力和普通武者的对比,听阿大这么说,心里颇不以为然。
“难道就因为喝过酒,对他们罪恶的勾当就视而不见了……反正我要是你,我早就出手了!”阿大依旧在怂恿修。
“然后呢?我们要顶着追杀,把那女孩送回家里?还是干脆嫁给你,回老家结婚?”修对偏离目标的事,本能地厌烦。
“我不是这个意思。”阿大有些懊恼,生气地把快烧完的篝火余烬打散,自顾自走了。
“嘿,阿大。”修冲着阿大背影喊了一声,阿大没有理他。
我是不是说得太过分了?修心里想着,胡乱铺了些干草堆,盖上兽皮就打算凑合着睡觉。
初春后,天气转热,今夜没有支帐篷。看着没有星星的天空,修满腹心思,想起维维安以及先前那位吟游诗人的警告。现在想来,所谓诅咒战争和马卡贝奥家族应该是关键。但这些迷雾的背后是什么,还是一无所知。以他现在的能力,恐怕也找不到答案。
转念间,修又想起阿大的话。
修轻笑出声。读多了诗歌的阿大,满脑子浪漫想法。而他要现实得多。即便有绝对的力量,把这个世界打烂,又如何呢?只要赖以生存的土壤不变,事情总会变回原样,甚至更糟。更何况,他们的力量是如此微小。
来到这个世界十六年,修虽然只在塔姆兰这样的小地方呆过,但也足以管中窥豹,了解这个世界大概的样貌。
假如地球上某位崇古人士穿越到东西大陆的某处乡村,会欣喜地发现这儿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人间天堂。蓝天白云,小溪明净,没有污染的土地,没有比肩继踵的人群,也没有忙不完的农活。广袤的大陆上到处都是成片的良种牛羊,不需要怎么打理就能茂盛生长的农作物,足以自给自足略有盈余的粮食供给。更美妙的是,这个纯天然的世界似乎也没有大量致病菌和寄生虫,只要保持基本的清洁,便能避免致病风险。事实上,也少有人生病。
这似乎正是诗人们笔下的田园牧歌。
然而潜藏在这些表象之下的东西,却让修感到异样,甚至是恐惧。他思考了很久,总算体悟出这异样是一种迷茫,深入骨髓的空虚和迷茫。
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骨子里并没有信仰。他们不敬天也不祭鬼,不信祖宗也不畏神明。例如,那位拥有最多信徒的阿蒙神,便是一位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者。及时行乐是阿蒙教徒最主要的信条之一。
贵族阶层肆无忌惮,平民则只要学会顺从贵族以及纳税就够了。
人类啊,简直已经自由地过了头。
这个世界很少人懂得敬畏生命。杀婴这一恶习,在东西大陆每一个角落滋生。河流和山谷中,常年可见婴孩的尸骨。一些地方法律甚至规定,父母必须将残疾婴儿杀死。不仅如此,更离谱的是,大量健康的女婴甚或男婴一出生便被杀害,原因仅仅是父母嫌养孩子麻烦。
对性的态度更加随意,几乎达到了无所禁忌。即便是礼规相对严谨的孟菲斯王国,所谓女性的贞洁,也只是丈夫的财产。与将守贞上升为道德高度,完全是两码事。而在更糜烂的西大陆,民间甚至大量存在着乱伦。一对平民兄妹若要公证结婚,公证人会相当乐意收取费用。至于贵族,反对血亲成婚,仅仅是由于这样做浪费了政治资源。女儿出嫁是一次政治投资,儿子娶妻也是一次政治投资,若儿女内部消化,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两次好机会?
这个世界最大的顽疾则是麻醉品。从贵族到平民,大多数人沉迷于大烟或者其他各类致幻药物。每年都有大量成年男子,因为过量吸食大烟,横死路边。更多人因为大烟失去劳动能力,反而要把轭犁套在女人身上。在异世界甚至有种叫做“迷幻蘑菇”的致幻剂。那药剂呈黑白两色粉末,指甲壳般分量便可让吸食者进入长达两天的持续幻境,体验欲仙欲死的高潮,而后便是无尽的痛苦,从肢端开始腐烂,直至死亡。可即便是这样惨毒的东西,仍有人不断尝试,且屡禁不止。
若要为世界立法,必先为自己立法!
这个世界的人很少懂得自省和克制。也许历史上,曾有人这样教化过人民,但一切都已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只有颓唐和迷茫留了下来。
这一夜,修梦到了前世所见的星空。
繁星缀满了夜幕,璀璨的银河横亘在天际,北极星和天亮前的启明星在群星的映照中显得更加遗世独立。
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发亮,又是新的一天。阿大也好像全然忘了昨天的事,很自然地和修打招呼。
因为目的地相同,修和众人商量后,决定和波西家族商队同行一段,顺便了解黒堡的风情。
打定主意,启程后,修与佣兵中看起来最为老练的莱恩攀谈起来。意外的是,两人聊得颇为投缘。
交谈间,修注意到囚车里的精灵少女,始终是面无表情,仿佛丧失了所有的生机。
“骑士先生,我们少爷想见您一面。”正谈得热闹,一位掌旗佣兵突然前来邀请。
修点头答应,走过囚车的瞬间,没来由地说了句话。那精灵少女听到话语,立即抬起头来,一贯呆滞的脸上竟带着显而易见的惊讶。
“骑士先生,您说什么了?”掌旗佣兵显然听不明白。
“没什么。想起酒馆里听过的一句歌词,好像是菲尔语。”修回头看了一眼,“想必只有精灵才懂是什么意思。”
掌旗佣兵耸耸肩,笑道:“骑士先生博学,您还会精灵语。”
“以前在教会学校学过一点皮毛,大部分是不懂的。”
修跟着佣兵上了一辆双拉马车。马车内部花式繁复,装点宝石,座垫软硬适中。
商队的主人林奇正翻着本书,见修到来,笑道:“日安,骑士先生,请问先生尊姓大名?”
“日安,塔姆兰的修•夏尔,称呼我修便好。”修瞥见书名,“《各地物产名录》,阁下果然勤奋。”
“先生见笑了。听说先生在找通灵师?”
“你认识通灵师?!”修一惊,急忙问道。
“呵呵,波西家族在一些大城市的分会,有通灵师留守。”林奇说着,又问道,“先生可否告知,找寻通灵师的理由?”
“我的一位亲人,因为灵魂上的原因陷入沉睡。我想通灵师或许可以帮忙。”
“原来如此。”林奇翻动着书页,显得不甚在意,“波西家族有句家训,凡物皆有价码。先生觉得呢?”
“我也这样觉得。”修没浪费时间,直拳出击道,“我可以教你魔法奥秘,你帮我找通灵师帮忙,如何?”
“啊……”林奇手一紧,差点把书页撕下来,抬起头仔细打量着修,“先生是在开玩笑吗?您可是位骑士。”
修摇摇头:“我曾经意外得到一位魔法师的传承。虽然不完整,但想必对阁下会有些帮助。”
“您不相信的话,我可以先告诉您一些。”接着,修以满不在乎的语气说着,“气是天地万物的基本元素。清气上升成为天空,浊气下降成为大地。气稀释成为火焰…………”
“等等……等等,先生,等等……您轻点声。”林奇显然被吓到了,又是四下张望,又是检查马车密闭性,然后难掩兴奋地说,“我相信先生的话。”
修心里鄙夷,脸上不动声色地说:“阁下觉得这够分量吗?”
“当然,当然。”林奇合上了书,兴奋劲还没过去,“坦率跟先生说,我这次去黒堡,主要是向奥利弗法师继续请教魔法奥秘。这次能遇到先生,真是我的机缘。只是……”
说着,林奇忽然有些为难。一则自己在家族地位不是很高;二则法师之间,师生关系的牢固比夫妻更甚。奥利弗法师也曾说过,学生擅自改换传承,必定不是好事。斟酌片刻,林奇终于决定:“先生放心,您的事,我一定尽力。”
修也猜到对方的顾虑,忽然联想到精灵少女:“那位玲珑的美人,就是送给导师的礼物吧?”
林奇一愣,说道:“先生也有兴趣?”
“美人,我自然有兴趣。”修一笑,“不过,我知道一物不二卖的道理。”
正说着,马车外一阵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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