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时任枢密院议长的平沼骐一郎的个人经历完全是屌丝立志并最终获得成功的典范----年轻时候的平沼因为出身下级藩士家庭,结果在向华族(贵族)家庭的少女示爱时被无情的拒绝,因此蒙生了一定要出人头地的信念,于是终生未娶的他在当检察官的时候通过大逆事件和时任首相的桂太郎及陆军势力搭上了线,又在西门子事件中通过包庇山本权兵卫、斋藤实等海军高层,得到了海军的青睐,最终受推荐当上了贵族院议员、枢密院顾问、枢密院副议长、枢密院议长乃至内阁总理大臣,并受封为男爵。
早在1924年,平沼骐一郎就创立一个国家主义和国粹主义的右翼团体国本社。在平沼影响下,日本司法界的原嘉道、铃木喜三郎、山冈万之助,内务官僚后藤文夫,海军界的加藤宽治、末次信正,陆军界的荒木贞夫、真崎甚三郎、小矶国昭等人都汇聚在他的旗下,这些人大多是狂热鼓吹扩张主义的军国主义分子,尤其是陆海军人物,后来都成为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骨干成员,平沼也由此成为了日本法西斯的精神教父。
可是这个所谓的日本法西斯的精神教父,在军部眼里不过是在自家豢养的一条走狗而已,冲着外界狂吠是被允许的,但要回过头来冲着主人张牙舞爪,那绝对是会被打断一条腿的。
因此,当看着脸色苍白的平沼骐一郎出现在自己面前躬身不语时,天皇裕仁就已经明白了最后的结果,对此,裕仁不由得恼羞成怒的吼叫道:“军部,这是要毁灭皇国吗?”
话虽如此,但裕仁分明记得当年二二六兵变时的情况,对于军部可能策动的叛乱有所担心:“近卫师团还靠得住吗?”
昭和天皇提到的近卫师团,其实指的是第一近卫师团----45年的时候,近卫师团一共编制有3个师团,其中第二近卫师团远在苏门答腊,44年年中才开始组建的第三近卫师团虽然一样驻扎在东京地区,但至今还是一个空壳,只有负责皇宫守卫的第一近卫师团兵强马壮,拥有关键时候改变日本政局的力量。
德川义宽答复道:“森师团长是个忠于职守的人,他已经答应全力约束部队。”
裕仁微微松了口气,但很快脸色凝重起来:“陆军高层大多数还是忠君体国的,但青年军人是无法理喻的,希望森赳能妥善的约束。”
说到这,裕仁蹇着眉头思索了片刻,有气无力的得出一个结论:“军部这边不能逼得太急了,所以还是要以说服为主,但外务省要盯紧了独国的形势,决不能让日本成为最后的众矢之的,相信,军部也是不希望看到日本彻底陆沉的······”
无法说服的除了顽固的军部以外,还有美国政府,这不,接替病逝的陈友仁担任国防政府外交部长的莫德惠一脸沮丧的向戴季良报告道:“美方同意修改《商约》的第十七项条款的部分内容,即此方船舶可以在彼方开放的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内自由航行﹐其人员和物品有经由最便捷之途径通过彼方领土的自由﹔此方船舶包括军舰在内﹐可以在遇到任何危险时﹐开入彼方对外国商务或航业不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这一条,不过所修正的内容仅是限定了军用舰船即便在遭遇危险时,也不得轻易驶入彼此内河。除此之外,在其余各条上,美方并无退让的意思。”
戴季良听罢,宽容的笑了笑:“人家有核子武器吗?摧城毁国,当然是一副霸主的嘴脸,再说了,人家也投资了我们不少,现在收利息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客气了。”
一边说,戴季良一边让外交部的几个人都坐下,然后拿起《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的正本,仔细的阅读起来,一边读一边跟莫德惠等人交流道:“目前争议比较大的有哪几条?”
“双方矛盾主要集中在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负责中美《商约》谈判的王宠惠在莫德惠的示意下回复道。“第十条是两国中的任意一方如将采矿权、内河航行权或沿海贸易权给予他国,对方按最惠国待遇享受;第十二条是一方政府实行管制国际支付,独占或专卖时,对方应享受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外交部条约司司长郭泰祺补充道:“第二十二条,关于美国继续限制中国移民入境的问题上,我们与美方之间也有不同的意见。”
戴季良找到这几条看了看,不由得眯起了眼睛:“我们应该明确的告诉美方,中国政府将全面开放沿海及内地城市与世界各国进行合法的商贸行为,但是也会全面的收回内河航行权,美国公司若要染指内河运输业的话,可以选择和中国企业合股经营,内外企业合股的比例,双方可以讨论,但我个人认为外资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49%,且盈利必须有相当部分留在中国继续投资,不能源源不断的输出,这是劫贫济富,是不可持续的,也是中国政府不能容忍的,任意方面的中外合资企业都是如此;至于中国国内矿藏的勘探和开采权要一分为二来看,勘探权是属于中国政府的,是概不准内外资企业进入,但中国政府承诺一旦准备开采某一探明的矿藏,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中资企业都有机会获得开采、销售权。”
莫德惠以下的外交部干部纷纷拿笔记录着,就听戴季良继续道:“中国政府在反垄断问题上与美国政府保持一致,是鼓励国内外企业在各个领域进行竞争,唯国内企业的资本、技术远不如美方企业实力雄厚,因此出于扶持国内企业的目的,可能在部分项目上禁止国外资本进入,但合资企业完全可以享受国民待遇。”
戴季良说的这些,在这个时代是有些超前的,也会导致社会舆论的相当不满,但是此时的中国依旧属于落后的非工业化国家,要实现工业立国,必然会遭到先进国家的剥削和扼杀,为了避免倾销冲击国内薄弱的工业基础,对合资企业的让步就势在必行。当然,中国政府依旧可以采用非贸易壁垒的方式来对抗,但一来国内有太多的买办阶级会出来捣乱,二来中国政府也有太多的地方依赖美方的扶持,不宜正面引起冲突。
“关于专卖权的问题,我们的意见是,”戴季良的话还在继续。“由政府审议的专卖物资,譬如烟草等,可以将国外产品、合资产品视同国内产品销售,但定价权必须控制在中国政府的手中,不允许批发商和零售商进行价格战,从而实现类似垄断的效果。”
渠道为王,当然,这个时代暂时还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但不能排除各级分销商见利忘义的可能以及美商资本利用这种可能大肆冲击中国市场,进而摧毁中国的民族工业,只是考虑到美方可能的激烈态度,所以戴季良才决定从美国国内都普遍认同的反垄断的角度出发进行阐述,会不会让美国人因此吃了哑巴亏,还要看谈判会场上的实际交锋。
“关于美国继续限制中国移民入境的问题,这里面有利有弊。”戴季良虽然是在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大多数都是他和一众经济幕僚商议得出的结论,因此实际上就代表着中国政府的最终决定。“有利的一面是可以限制科学家、工程师及技术人员的外流,不利的一面则在于无法缓解国内人口增长的压力。但就我个人的看法来说,是利大于弊的,战后,我们将获得东南亚的移民权,有了这个泄洪的口子,我们可以在《商约》中接受美方的意见,并且外交部要想办法争取在美的中国科学家、工程师等高技术人才回流。”
戴季良随后还从外交部认为没有问题的条约内容中找出了毛病:“这一条,两国国民均可在对方全境经营工商、金融、科技、宗教及慈善事业,购建房屋,租土地,雇职工,并享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我看是有问题的。”
戴季良指出道:“金融业是一国的经济命脉,晚清以来,各国资本在中国设立了数以百计的银行,从国内掠夺走了数以亿计的财富,使得国内的工商业缺乏融资渠道,导致发育不良,因此我们是不允许外国企业在战后重新肆无忌惮的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敛财的,你们要明确的告诉美国人,战后中国政府会对金融业进行整顿,任何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都必须获得中国政府的准入许可,不存在享受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说法。”
接着,戴季良表情严肃的明确道:“这是我关注的最核心的一点,如果美方不能在这一条上做出明确的让步的话,中国政府不排除终止《商约》的谈判。”
看着大惊失色的外交部众人,戴季良淡定的说道:“不要太软弱了,我们的确有许多需要美国人的地方,但美国人同样也需要我们的市场及在世界格局中站在他们一方,当然,若是外交部无法顶住美国人的压力的话,可以把问题推到我的身上,再不行,我们还可以使用缓兵之计,来一个以拖待变。”
冲着不明所以的外交部众人冷笑了一声后,戴季良解说道:“未来的中国可是一个民主的国家,《中美商约》最终是需要中国最高代议机关批准的,可是我们现在的国民代表大会是能广泛的代表全中国民众的意愿的吗?不是!我们连《宪法》都没有,又怎么会有一个符合全民意志的合法国会呢?即便将来有了国会,不通过,不批准,我们也无计可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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