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能推出严格的不等式
∑αᵢ<∑βᵢ 和Παᵢ<∏βᵢ。
iel iel iel iel
例如,取l=(1,2,3,· · ·),令αᵢ=i–1,βᵢ=i,则有都有αᵢ<βᵢ (i∈l)。但是根据基数加法与乘法的定义容易得出
0+1+2+3+· · ·=R₀,1+2+3+· · ·=R₀,
即 ∑ αᵢ=∑ βᵢ。
i∈l i∈l
然而对于基数的和及积之间,有着一个严格的不等式。它是葛尼格 (Julius Konig,1849—1913)1905年给出的。
葛尼格定理 设(αᵢ,i∈l),(βᵢ丨i∈l)是两个基数集合,其中1为指标集合。如果对于任意的i∈l,都有αᵢ<βᵢ,则下列不等式成立:
∑ αᵢ=∑ βᵢ。
i∈l i∈l
证明 选取两个集合族(Aᵢ丨i∈l)和(Bᵢ丨i∈l),使诸 Aᵢ 是互不相交的各具有势 αᵢ 的集,诸 Bᵢ是各具有势βᵢ的集。
在承认选择公理的情况下,可以假设 l 为良序集③。为简单计,我们用1,2,3,· · · 记 l 的若干元。因诸 Bᵢ 可用与其对等的集来代替而不影响Πβᵢ
i∈l
的大小,故由αᵢ<βᵢ,可假定 Aᵢ 是 Bᵢ 的真子集,令Cᵢ=Bᵢ–Aᵢ,
则有 Bᵢ=Aᵢ∪Cᵢ,而Cᵢ⊃∅。
今由
A=∑Aᵢ=A₁∪A₂∪A₃∪· · ·∪ Aᵢ ∪ · · ·
i∈l
,B=∏Bᵢ=(B₁,B₂,B₃,· · ·,Bᵢ,· · ·)
‗ ‗
而来证明A<B,其中B是元复合p=〈b₁, b₂, b₃,· · ·,bᵢ,· · ·〉(bᵢ∈Bᵢ)的集。
‗ ‗
首先有A<B,事实上,若以cᵢ表示 C=Bᵢ–Aᵢ 中的一个固定元,则下列元复合的每一个
〈a₁,c₂,c₃,· · ·, cᵢ,· · ·〉(a₁∈A₁)
〈c₁,a₂,c₃,· · ·,cᵢ,· · ·〉(a₂∈A₂)
· · · · · · · · ·
〈c₁,c₂,c₃,· · ·,aᵢ,· · ·〉(aᵢ∈Aᵢ)
· · · · · · · · ·
(注意它们只有一个aᵢ,其余都是固定元 c !)当其中 aᵢ “走遍”所属的集 Aᵢ 时,分别构成 B 的一个子集;这些子集互不相交,且各与A₁,A₂,· · ·,Aᵢ,· · ·对等:由此可见,A与B的一子集对等。
另一方面,设
P=∑ Pᵢ=P₁∪P₂∪P₃∪· · ·∪Pᵢ∪· · ·
i∈l
______
是 B 的一个与 A 对等的子集 (其中Pᵢ~Aᵢ) ;我们证明,它不能与整个 B 全同,
‗ ‗ ‗ ‗
从而等式A=B不成立,因此只剩下A<B。
现考察属于 Pᵢ 的一切元复合
pᵢ=〈bᵢ₁, bᵢ₂, bᵢ₃,· · ·,bᵢᵢ, · · ·〉,
而特别是其中的元 bᵢᵢ: 这些 bᵢᵢ 组成了一个在Bᵢ 中的、
‗ ‗
其势≤ Aᵢ的集Dᵢ (因既然只有Aᵢ个pᵢ,而属于不
同pᵢ的bᵢᵢ又不必不相同,
‗
故至多只有Aᵢ个bᵢᵢ)。因此有 Dᵢ⊂Bᵢ 或
Bᵢ=Dᵢ∪Eᵢ,Eᵢ⊃∅。
对于每一 i∈l,我们从Eᵢ中任取一元eᵢ,则元复合
p=〈e₁,e₂,e₃,· · ·,eᵢ,· · ·〉
与所有的pᵢ都不同 (eᵢ≠bᵢᵢ),而且对于每一 i 都这样,故p不属于P,因而P=B 为不可能。这就证明了葛尼格的定理。
特殊地,如果定理中0<α₁<α₂<α₃<· · · 是一列递增的基数,则有
α₁+α₂+α₃+· · ·<α₂α₃α₄· · ·,
或,当我们令
α=α₁+α₂+α₃+· · ·,β=α₁α₂α₃· · ·时:
α=α₁+α₂+α₃+· · ·<1 • α₂α₃· · ·≤α₁α₂α₃· · · =β≤ααα· · ·=αℵ⁰,α<β≤αℵ⁰。
可见存在着满足α<αℵ⁰的势α,而且有无限多个,因为我们可用一任意大的α₁;开始。但也存在着同样是无限多的、满足c<cℵ⁰的基数c,这就是具有形式gℵ⁰的基数,因
(gℵ⁰)ℵ⁰=gℵ⁰ℵ⁰=gℵ⁰。
其次,在葛尼格定理中,取 l=N,αᵢ=1,βᵢ=2。于是得到
∑ 1<∏ 2。
i∈N i∈N
即
1+1+1+· · ·<2·2·2· · · ·,
根据基数运算的性质,上式就是
‗ ═══
ℵ₀=N<𝒫 (N)=2ℵ⁰,
此即康托不等式。因此,康托定理是葛尼格定理的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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