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霍布斯、洛克和卢梭三者对“自然状态”都有丰富的论述。通过对“自然状态”的虚构,他们力图说明,人是如何从“自然”走向“非自然”的。那么,什么是“自然”的?对人的“自然”的追索领着我们从自然观念进入了人性论的领域。
关键词:自然 自然状态 卢梭 人性
在洛克和卢梭都沿用了霍布斯首先提出的“自然状态”之基本概念,即存在于任何国家或者公民社会之前的人的状态。我们首先可以发现,在西方近代哲学那里,和“自然”所对立的不是中世纪上帝之国的“超自然”,而是“非自然”的契约社会的概念。那么,凭什么说契约社会是“非自然”的?如果真的如此,人何以由“自然”的状态进入“非自然”的状态?更进一步说,当我们自觉不自觉使用“自然”来描述人时,我们究竟在说什么?人的“自然”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有待我们一一澄清。
一、“自然”与“非自然”:主体性之辩
自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开启近代主体性形而上学后,西方近代的natura概念往往表现为一幅机械性的物质图象。一方面,自然是机械的,排除了一切目的论的因素;另一方面,自然被把握为图像,背后屹立着主体的意志。如伽利略所阐明的:唯有可测量的,才是科学上可认识的。 [1]
但是,对于自然的这种把握并非“自古以来”,而是近代人的“发明”。在古希腊的physis那里,自然首先意味着是其所是的内在本质,是每一存在内部的目的因。当亚里士多德说人天生(自然)就是政治的存在者,他指的恰恰不是人的“自然”(物理)性质,而是人的“自然”(本性)需要在城邦中实现。 [2]
近代哲学家的“自然状态”显然不是古希腊意义上的本质状态,而更接近于某种前现代:在这里,人们尚未像后来那样被主客二分所深深困扰。需要指出的是,“自然状态”并不排斥人的存在,那种认为“非自然”就是把“人为”划分到“自然”之外,表现为自然/人为二元对立的说法,其实还是深深陷于西方理性形而上学之中,缺乏更深层的批判。
我们应当意识到,在“自然状态”下的人的状态和“非自然”的状态存在本质的不同,这种本质的不同无关三位哲学家具体的不同的论述。唯当我们跳脱出“内史”的逻辑才能看得明白:在“自然”状态中,人尚未成为主体,而是与天地万物平等的存在物;而在“非自然”的状态中,人已然成为了主体,获得了先于天地万物的主体性地位。正如海德格尔所意识到的,在人成为主体之际,人的本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3]只有当人成为主体,近代以来的个人主义才找到了根基;也只有当人成为主体,通过契约建构社会才具有了可能性和意义。 [4]
从而,如果我们将目光聚焦人类社会,那么“自然”就是非主体的人的存在,而“非自然”就是成为主体的人的存在。但意识到这一点还不够,我们还要继续追问:为什么人成为主体是“非自然”的?
如果把机械唯物论坚持到底,人的种种行为依旧是自然规律作用的结果。但绝大多数近代哲学家都无法接受“人是机器”的论断。笛卡尔通过心物二元论将人一分为二:一个是作为物质身体的人,它完全地属于“自然”;另一个则是作为主体的“我思”,是完全不受外在规定的纯粹自由意志。“自然”意味着机械和被先在地决定,而作为主体的人要求其必定是非决定的(否则不可能成为主体),从而也就不属于“自然”的范畴。
真正和“自然”所对立的,是作为主体的“人为”。按照海德格尔的解释,作为主体的“人为”最集中地表现为“我思”将世界表象为图景,作为大全(cosmos)的世界成为了“世界观”。我们不在此做过多地追溯,仅将目光局限于政治社会领域,回归三位哲学家的具体论述。
事实上,霍布斯、洛克、卢梭所比较的,正是“自然”非主体的人类的政治社会状态与“非自然”主体的人类的政治社会状态。他们论述的不同之处不仅仅在于“自然状态”是什么,更在于,“自然”是否就是比“非自然”更好的状态?我们马上来一一比较。
二、“自然”的状态:事实与价值
在霍布斯那里,“自然”的状态虽说是“人与人相互为狼”,但绝非是单纯的丛林法则。在霍布斯看来,“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都处于平等的状态。而恰恰是“自然”赋予人的这份平等让人们互相争斗,以致随时处于战争状态。在霍布斯看来,战争是政治的起源,战争状态本身内蕴了超越其自身的要求。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将个人的权利让渡给利维坦以换取性命的长久保全。
“自然”的战争状态是一个事实判断(无关真理,也不讨论真理,仅是观点的讨论)。“自然状态”是战争,但也是平等。为什么“自然状态”必得作为一个需要超越的状态,从“实然”到“应然”,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霍布斯的价值判断。霍布斯对这种“自然”状态嗤之以鼻。在霍布斯看来,“自然”是肮脏的,是赤裸裸杀戮的战场。
霍布斯并不否认人的自然属性,他的人性论正是建基于其自然观念之上。人有死的一生、身体的物质属性意味着人同时分享了“自然”的肮脏和龌龊。但是,西方近代理性形而上学建立在主体性的人的基础之上,人文主义要求人完成对“自然”的超越。主体性的人之为人意味着一种超越,“自然”的肮脏是作为主体的“文明人”所需要主动去远离的。
从霍布斯那里,我们看到了某种启蒙的种子:“自然状态”是野蛮,是需要作为主体的人类依据理性、依据“文明”予以克服和超越的人的“未完成”状态。但是,和启蒙思想家无限放大人的理性权能不同,霍布斯清楚地意识到人的自然(物理)属性,作为其人性论的始基。从而,作为主体性“人为”的最终成果,利维坦确实为人类带来了超越战争的和平状态,但除此之外,由无数人组成的这个庞然大物几乎是纯恶的。主权者的权利是绝对的,不属于契约的任何一方,它以多数人的名义要求每一个臣民的绝对服从。
洛克批判性地继承了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在他看来,“自然状态”保证了人的平等,但并不必然导致争斗不休的战争状态。所谓的“自然法”在洛克那里等同于理性法则,“人们相互按照理性来生活,在地上没有一个具有权威的共同主宰在他们之间进行裁判,这才是真正的自然状态” [5]。洛克尤其强调私有财产,将其视为自然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
问题是,人的理性能力、人对自然物的无条件占有是“自然”的吗?与霍布斯和洛克相比,卢梭在这方面的分析要深入和彻底得多。“游荡在浩瀚森林里的野蛮人,没有工业,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彼此间也没有任何联系。” [6]卢梭无情地剥去了一切人们习以为常认为是人类之本的东西,所有的理性、情欲,所有“文明”社会的产物,包括私有制和法律,都被摒除在“自然状态”之外。
我们必须留意,卢梭的写作带有鲜明的浪漫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倾向。在卢梭笔下,“自然状态”是那样地完满,一切都现成在手:“我看到他在橡树下饱餐,在任意一条溪流边解渴,在为他提供食物的树下睡觉。就这样,他的需求便已经被完全满足了。” [7]这种原始的质朴判然有别于他所看到的结构性不平等横行的社会现实,“自然状态”的提出就是旨在为当下的黑暗提供对照。像伏尔泰那样指责卢梭企图把人变成畜生是不得要领的,因为卢梭承认“自然状态”的纯粹虚构,绝没有想要使现代文明复归到原始丛林之中。“自然”是人性于历史之中的恶尚未生发的状态,是回不去的彼岸。人已然处于“非自然”之中,对“自然”的背离向来已经开始。
1. 从“自然”到“非自然”:飞跃如何可能?
在卢梭看来,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尚未做到彻底,掺杂了种种“非自然”的因素。霍布斯把人的情欲掺杂进所谓“自然状态”自我保存的要求,但情欲恰恰是社会的产物,正是情欲的诞生使得法律不可或缺。 [8]而洛克的“自然状态”虽然不是战争状态,但由于缺乏公共的法官,一旦发生战争就难以停止。因而,洛克的“自然”是极其不稳定的平衡态,几乎势所必然地要求公共政府的出现,走向其所要求的“非自然”。
卢梭深知,“自然”必须是一个稳定的平衡态,半点“非自然”的因素都可能导致“自然”的瓦解。而为此,他就必须将其描绘地完满而纯粹:
野蛮人没有受到任何理性光芒的照耀,因此他只能体会到由各种自然冲动产生的情欲;他的欲望不会超越身体上的需求;在这个世上,他能够认知的唯一的“好”就是粮食、异性和休息,而他所惧怕的唯一的“恶”就是疼痛和饥饿。 [9]
那么,如此完满的“自然”是如何进入“非自然”的领域的呢?卢梭跌入了自己所埋下的陷阱。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一部分结尾,卢梭谈论了种种不属于“自然状态”的人类特性,指出如果没有巧合、没有神秘的原因,人类将可能永远处于原始状态。 [10]那么,卢梭就面临一个致命的问题:人为什么不再听从自然的教导,而变得“愚蠢”了呢?将“非自然”的因素从“自然”中撇得一干二净之后,两者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难以逾越的鸿沟。这个鸿沟实际上适用于对整个“自然状态”的追问:如果说只有人的非主体性存在才是“自然”的,那么人的主体性存在又是怎样“自然”地(排除神力地)获得的呢?
我们必须回头重新审视卢梭的“自然”,追寻人消逝的起源。在第一部分开头,卢梭这般假定:
任何时代的人类都如我今天看到的那样,直立行走,像我们一样使用双手,环顾整个自然,用眼睛丈量着天空的浩瀚。 [11]
在《技术与时间》中,斯蒂格勒发现了卢梭的破绽。他质问卢梭是否意识到假定的后果:脚之为脚意味着承负了身体全部的重量,从而使手获得了解放,建立了手和面部的新型关系,演化出了手势和语言;而双手做事就意味着操作,被手操作的就是工具,从而打开了技术之门。 [12]卢梭力图将一切人类后天习得的非自然力量从“自然”中除去,但“双脚行走、双腿做事”已然引入了后天技术性的因素,从而导致了无可化解的困难。
起源已经不可追溯,我们向来已经进入了“非自然”的领域。在形而上学家认为真理所在的历史的起源,尼采嘲弄地说,一只猴子站在它的入口处。 [13]倘若我们深入历史的细节深处,“自然”和“非自然”本就难舍难分,我们甚至可以说,人的“自然”就在于其非自然。卢梭几乎是撞在了尼采的枪口上:
哲学家们有一个通病,即他们从现有的人性出发,以为可以通过关于人的分析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在无意中大致把“人”视作永恒的真理,作为一切纷繁漩涡中不变的实在,作为万物可靠的尺度。然而哲学家们关于人的一切论断都只不过是在一个极有限的时间范围内对人的见证。缺乏历史意识,这是所有哲学家的原罪。……他们不愿意理解人是一种变化的结果,而且人的认识能力也是变化的结果;相反,他们中间的某些人恰恰使整个世界取决于这个认识能力。……人们把最近四千年的人作为永恒不变的人来考察,世间万物都自然而然地以此为准绳。但是,一切都来自于变化;既没有永恒的现实,也没有绝对的真理。从今往后,历史哲学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它教给我们谦虚的美德。 [14]
尾声:人与自然的历史性生成
形而上学家希望通过“自然状态”的虚构,追溯他们认为是真理之所在的起源。似乎在起源那里,蕴藏了能够解释一切的秘钥。然而如前所述,对人的“自然”与“非自然”的强行割裂,本身就是“非自然”的,从一开始就蕴涵了失败的可能。本文末尾,笔者试图简要地谈谈马克思对西方近代理性形而上学的超越。
在马克思看来,人没有什么固定的本质,所谓人“本质”的一切都来自于历史性的生成。人一开始就是主体性的、“对象化了的”存在物,必须在社会性、历史性的生产劳动中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外化去造就一个外在的、对象性的世界,从而把自己的本质作为某种对象性的东西加以实现,并获得自己的本质。亦即,社会历史才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 [15]“全部所谓世界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的生成,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所以,在他那里有着关于自己依靠自己本身的诞生、关于自己产生过程的显而易见的、无可辩驳的证明。” [16]
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走着同一条路。“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 [17]自然界一旦被人的劳动所改变,就成为了人的自然,成为人身体真正的延伸部分;而人通过对象性劳动最终实现对其本质的复归,共产主义即是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和自然互相生成,并在对象性关系中确证对方的本质,而沟通二者的桥梁即是人的历史的社会的劳动。“自然状态”不过是形而上学的幻想,根本不存在超历史超社会的人的“自然”:劳动在创造了人的同时,也创造了自然。
参考文献 [18]
1. 参R.G.柯林武德.自然的观念[M]吴国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130 ↑
2. 参张汝伦.什么是“自然”?[J].哲学研究,2011(04):83-94+128. ↑
3. 参[德]马丁·海德格尔.世界图象的时代[A].见: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897 ↑
4. 同上,p.902 ↑
5. 转引自[美]S.E.斯通普夫,J.菲泽.西方哲学史——从苏格拉底到萨特及其后[M]邓晓芒等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9:235 ↑
6. [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邓冰艳译.浙江:浙江文艺出版社,2019:70-71 ↑
7. [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邓冰艳译.浙江:浙江文艺出版社,2019:34 ↑
8. 同上,pp.60-61 ↑
9. 同上,p.46 ↑
10. 同上,p.74 ↑
11. 同上,p.34 ↑
12. 参[法]贝尔纳·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爱比米修斯的过失[M]裴程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00:132-133 ↑
13. 参[法]福柯.尼采谱系学历史学[A]苏力译 ↑
14. 尼采.哲学家的原罪[A]见:尼采.人性的,太人性的[M]第二卷,转引自[法]贝尔纳·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爱比米修斯的过失[M]裴程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00:122 ↑
15. 参王志伟.现代技术的谱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94 ↑
16. [德]卡尔·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p.84,转引自王志伟.现代技术的谱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95 ↑
17. 同上,p.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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