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哲学论》实质上是维特根斯坦立足(类人认知体)认知底层的逻辑性这一基本点所展开的推论,前三条目分别以逻辑认知体的角度定义世界、信息、思想,第四条目确定类人认知体思想的逻辑性,第五条目确定类人认知体认知特征,第六条目试图通过数学方法来推测逻辑基底的突破方法。第七条目,逻辑之外。
原作的七个主条目
• 1.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实
• 2.发生的事情即事实,是原子事实的存在。
• 3.事实的逻辑图像就是思想。
• 4.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 5.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数。
• 6.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P,ξ,N(ξ)]…
• 7.凡是不可说的,只可不说。
正文
(以下除主条目外,次条目序列与原序列无干系)
①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实。
1.0该条目的意义是定义与解释“世界”。
1.1这里“世界”指“可视界”,“可视界”是世界的逻辑展开,可视并非可以看到,而是取可视的一部分引申,可视即可直接解,一切发生的事实,也有可直解与不可直解。
1.11非广义的讲,表达的结果是由表达体和接收体两者所共同决定的。因此基于认知体底层认知结构的不同,所观察和认知的世界也是不同的,可扁平的类似为横看成岭侧成峰,对类人认知体来讲,世界的表达结果就是逻辑展开。因此基于认知体的结构不同,所看到的世界是在形态结构上有本质区别的,且不同于角度这种扁平化的区别,好比对于莫比乌斯带上的蚂蚁而言,该带在某一确定方向有无限长度,且该认知似乎是没有错误定义的。因此,我们为了理解此条目中的世界,不得不塑造一个生词,来尝试与原有“世界”作语义区别。
1.12可视界即受制于认知体认知功能并最终被认知个体的认知结构所决定的世界区间和形态。相对类人认知体来讲,基于类人认知体的底层逻辑结构,可视界即世界的逻辑展开。
1.2“一切发生的事实”,由于现代多数人在进行学习以及理解行为时近西方语法的思维模式,此处应提示注意“一切发生的”与“正在发生的”区别,“一切发生的”包括“已经发生的”、“正在发生的”及“将要发生的”。
1.2.1三者同一时,“一切”是其意义本身,与“可视界”对应同一参考系。三者不同一时,所对应的“一切”则与“可视界”不同参考系,此两者所对应的区别取决于认知体本身自限性所导致的“视之”与“可视”的区别,这种区别相对认知体的认知在方向是互为反向的。相对类人认知体而言,“视之”即观察者所观察到世界逻辑展开后的性状,“可视”即世界逻辑展开后的性状。
1.2.2“发生”的意义是介质,即主体与客体间的另一实质,或降维(扁平化)类似于两变量间的系数。
1.2.3“事实”的意义可取于1.2.1的“视之”的“可视”本身。
1.2.4此条目扁平为两个变量和系数后的三者分别为:一切、事实和发生。
1.3其三者的现代语义接近:物质、信息和反应。
1.31这里讲“物质”语义等同于条目中的“一切”,是立于非当前环境主流自觉唯物观念的,偏向辩证唯物的物质观念。
1.32环境主流的自觉唯物主义物质观念一般是不牵涉信息映射成分的,我们在理解逻辑哲学时应特别注意不要以主流唯物的观念来限制此“物质”的属性。
1.33此处我们可以将物质反向理解为反应基础的实质,包括相对于认知体而言的,可直接认知部分和间接认知部分,即1.21中“可视”的“视之”形式。
1.4于是,综合以上,此条目的现代语义近似:可视界即物质反应的信息。
1.41信息所反应的形态即物质即可视界;信息是认知体所认知世界逻辑展开的介质。
②发生的事情即事实,是原子事实的存在。
2.0该条目主要定义和解释“事实”。
2.1此条目“发生”的语义与前条目类似,依旧可类似于反应。
2.2“事情”属陈述态,总结定性“发生”之产物的实质。
2.3“是原子事实的存在”,是此条目的一段补充句。
2.31“原子事实”有时代气息的词汇,因 此句的补充意义,实际上是缩略句,原笔应扩为“原子发生事实”,依旧是“反应”的意义。
2.32“原子发生事实”带“认知体”入参考系,丰富词汇维度,拓宽理解入口。
2.4故,综合以上,条目“2”的现代语义近似:反应的产物即信息,是认知体认知前体的实质。
2.41认知体的认知前体实质上就是信息。
③事实的逻辑图像即思想
3.0该条目试图基于“事实”定义“思想”。
3.1“事实”语义如旧。
3.2“逻辑”是什么?逻辑的特点是“是否关系”,是否关系的基础是“0”和“1”,“0、1”的本质是“确定性”。
3.21因此“逻辑”作为确定性本身,对我们这类认知体(人类及信息处理功率弱于人类的个体)来说,逻辑化的“世界”即“可视界”。
3.22故,我们的世界(即可视界)是以“确定性”的信息为基底的。
3.3“图像”即模型,有“模拟性”和“陈述性”两个特点。
3.31联系“逻辑”和“图像”则突出“思想”的逻辑基底性。
3.32“模拟”的“非确定性”与其基底的“逻辑(确定)性”不冲突,本质原因是:因为由认知体认知结构 所造成的 世界确定性的形态 是以认知体为参照系而建立的,参考系影响信息结构但不改变反应规律和物质结构。
3.4综上:信息的逻辑模型即思想。
④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4.0该条目反推“思想”的逻辑性,以证明思想作为命题的“有意义性”。
4.1什么是“有意义”,相对“命题”而言,“有意义”的语义近似于“可解”。
4.11“意义”的本质是含有,相对“命题”强调“可解读(操作)性”,可解,可视,即是存在,即是意义。
4.2“思想”作为逻辑的图像,有逻辑基底,皆可以解,故思想作为命题是有意义的。
⑤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
5.0此条目用“真值函数”和“逻辑的确定性”证明“逻辑认知体”的所有命题都是逻辑的。
5.1“基本命题”是“命题”的前身命题。
5.2“真值函项”即“真值函数”即每个变量都有与之对应确定变量的函数。
5.3因为“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且所有“存在的命题”都是在认知体的信息系统中认知的“逻辑图像”即“思想”,故,所有“存在的命题”都是思想。
5.31参考“3.32”,“命题”的“非确定性”与其“逻辑基底性”并不冲突。
5.4所有“存在命题”均属于“逻辑图像”是确定的,故,其间若不论关系,皆可成对组成“真值函数”。反推,“类人类认知体”生活、认知所在的世界(可视界)是底层基于逻辑,且以确定认知结构为条件状态有固定形态的,即使这种形态存在无限和局部矛盾。
⑥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P,ξ,N(ξ)]...
6.0此条目试图用“数学符号”和“非完整数学方法”证明逻辑局限,以及推测通向非逻辑或高阶逻辑的方法。
6.1类人认知体通过“确定性途径”即“逻辑”途径来组建认知模型,并通过模型“类模拟运算”的方法以及意识层的“再逻辑”行为来进行信息处理。
6.11或考虑,当“类人认知体”的内部信息系统完全搭建在非逻辑环境时,该认知体可定义突破“确定性认知结构”、“逻辑世界”及“以确定认知结构为条件状态有固定形态的可视界”。
.⑦凡是不可说的,只可不说。
7.0“类人认知体”不能接受与“类人认知体认知结构所确定的有固定形态的世界结构”相矛盾的信息,故不语。
这本书也是被原作者称为“百年后书”以及“不过是给知之者可知知之者知之的书”。成书至今虽已差不多也有百年了,但或许是因为时代以及语系等原因,不论是各种译版还是原著,对于大部分读者的理解都不太友好。所以这里谨试做“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七条释义,以期能予成书百年后的理解一些微不足道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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