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流:空间是存在个体之间的一种关系,是影响存在个体之间相互作用结果的第三影响因素(之一))
什么是空间?
这个问题,古往今来的哲学家以及科学家们都回答得或是十分抽象,或是有所谓无。
对于空间,人们一般将其作为了一种事物的状态进行描述,但却又清楚地认识到空间与其它性质状态的区别:空间是切实存在的,至少它给了一种存在的感觉,不同于其它性质状态,空间状态即便不具有对外作用的任何性质,即不存在个体去直观体现其性质,我们依旧能够通过侧面感受到空间的存在。
举个例子,一个带电粒子带强度为1的电,所以我们了解到了电的存在,并假设出了带强度5的电(将强度1的电同无电进行比较得到的差异视作单位差异),但强度5的电并不是真实存在的,只是我们类推出来并假设定义了具有这样一种性质的电,只有当我们切实发现了有一个物体带有强度为5的电,才能够印证我们的假设。
但空间不同,当我们选定好参考系,并定义好了数值为1的空间量后,对于数值为5的空间量,我们能够直接找到这么一个存在,这并不是假设出来的,或者说假设出来的空间量一定存在这么一个空间去印证我们的假设。
上述两种之间的差别,一类是被我们按照某一规律延展知晓了的状态,但不知道现实中能否存在的东西,一类是现实中已经存在的东西,我们仅仅只是给他们标了个序号,方便记忆。
这大概便是空间与其它性质状态最本质的区别,也是空间相较于其它性质的特殊所在,正是因为空间这样的特点,才使空间显得抽象又具体。
不过,在空间是什么的问题之前,我需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存在的概念。
如果有人读过我之前写的抽象之作:“大二定律”的话,那么一定会记得这样一句话,我在那边大概是这样讲的:无法被观测到的事物不存在。
这个道理至今依旧被我采用,但我进行了一些改进,因为在我看来,事物对外界的观测便是对于作用的接收,或者说一个完整的作用将两个事物联系到了一起,达到了我们所期待的“影响—观测”效果,即一个事物对外产生影响,另一个事物受到这种影响,发生了不接收到这种影响就不会产生的改变,也就是我们所谓的观察,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正常来讲是不能够拆分开的,否则会出现很多问题。
这样我们便将以前的那句“无法被观测到的事物不存在”替换成了另一个意思:存在的事物总会对外产生有切实意义的作用(或影响)。
这里之所以需要是有切实意义的,是因为如果被作用的对象是一个不存在的事物,那这个作用依旧没有意义。
(啊,这便是不得不再提到的 “大二定律” ,其结果说明了作用产生的影响是会一直传递下去的,只是当作用产生的瞬间,其有序性达到了一种峰值,而在传递过程中会损失其有序性,最后成为无法确定来源的无序影响。)
之所以要将其转换成作用,是因为一旦涉及到粒子层面,我们就很难解释粒子是如何观测的,毕竟粒子并不会思考,因此为了合理解释“粒子的观测”,将作用引入更方便理解。
到此为止,我们描述了存在的充要条件(是的,我认为是充要条件),既然存在必然存在作用,那么我们思考,作用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我们一般是通过描述作用带来的具体影响,来描述作用的,比如,确定力的大小(作用同一物体),是通过观察物体产生的加速度大小来确定的。
而我们发现相同的作用物和被作用物却能够产生不同的作用效果。
现在我再次回到原来的问题上:空间究竟是什么?
在这个问题上我思索了很久,后来我对“存在”的意义进行了研究,依稀间感觉找到了一种描述空间的可能,但却依旧模糊不清,因为当时的我试图完全舍弃掉空间的概念,将空间作为存在个体之间传递作用的顺序介质,以此来定义空间,却忽略了空间存在本身对于作用的影响。
是的,用于体现存在的作用本质上是由三项事物决定的:作用物、被作用物以及前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影响作用的第三物,两种说法本质上是相同的)
那么,空间的本质便呼之欲出了:空间是两个存在个体之间的关系体现。
这句话不仅解释了空间存在的合理性,而且很好地契合了空间的相对性。
某种程度上讲,依照此想法,我们似乎可以将空间看做一个存在事物,这种想法正常来说没有问题,主要取决于我们对存在的定义(当然这里边存在一定分歧)。
但是,不同于我们一般认为的存在事物(某一共性存在的表达),作为两个共性存在之间的关系,空间并不是一个共性点,想法它是一个差异展开,如果你认为通过侧面影响作用的差异也是一种事物的话,这养理解完全没问题。
当然,或许我应当先讨论一下,为什么两个存在个体之间不能够不存在关系。
我的回答是,我并不能够证明两个存在之间为什么不能够不存在关系,但如果两个事物之间不存在关系,那么事情将会非常糟糕,对于这种糟糕,我倒是能够告诉你为什么:如果不存在关系,那么一个作用只需要确定作用物和被作用物即可确定一个具体的作用了。
你会发现所有的事物即便能够被证明存在,变化的结果也被锁死了,只要确定了作用的总和和需要单独观测的分量,但事实上处于那种情况下完全不能够清楚地区分出个体的作用,因为只要存在两个一样的作用物,这两个作用物便会永远一样,被作用物便可以将两个事物视作一个,这就显得两个作用分开会很没有意义。
依照这个思路下去,你会十分糟糕地发现,好像我只要知晓总的作用就可以了。
我们将S 作为所有作用的集合, pi 作为总作用的其中一个作用, pi' 作为 pi 的时间延伸态。
那么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果:
pi'=(S – pi) * pi
从上面的式子,我们就能够直观地发现,只要S 确定了,那么 pi 以及其以后的结果都会被固定,这种感觉无疑糟糕透了。
所以我们才迫切地需要外界地第三个影响因素来影响作用的结果,而空间就是其中一个。
同时我们奇怪地发现,大多数作用,似乎并非是改变存在的状态,而是改变存在之间的关系,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存在之间的关系也是存在的一部分呢?
但对于空间的描述,我们至少需要两个存在才能准确的描述,这意味着空间是无法归于一个存在所有的。
而空间这种既是你的一部分,又是我的一部分的状态,使得空间在共性个体和差异对象的界限之间模糊不清,使得空间至今抽象不已。
(这里引伸一个内容作为对于“存在”个体性问题的补充,因为这个物体对于空间意义的求证影响不大,并且大家也一般忽略了这一个问题,所以直接拖到了后面解释。
当然,在提这个问题前,我必须解释一下我的一个还在未成形的理论(主要是这玩意儿真的好用,几乎哪儿都能用,但我就是构建不出完整的理论体系,总觉得还差些什么):共性与差异理论。
对于物理学(甚至于数学),我们研究问题的方法都无外乎三种:
1共性之中,寻找差异
2差异之中,寻找共性
3前两种结合起来使用
所谓共性,即事物之间的相同点。
对于信息而言,共性就是信息的塌缩(这是自然,也是必然,意思是在没有差异的情况下,人们是无法区分共性信息是两条信息的,即不可分割原则),是对整个信息结构的化简。
而差异则恰恰相反,差异是事物之间不同的地方,因为不同,所以两个事物所代表的内容,不能够用同一条信息取代。
当然差异也是具有性质的,这意味着差异与差异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共性和差异(但共性和共性之间什么都没有),因此利用这一点,我们可以定义和排列差异个体,比如,如同级数一般,选取某一基础单位,然后利用某一共性规律展开,得到一组有序的差异个体群,我们可以称其为“排列”。
所谓个体,实际上是为了方便描述在某一规律作用下的一群作用而使用共性塌缩后的表达。
即存在个体可以理解为是:一群具有某一共性的作用的共性集合体,而这群作用也可以视作某一作用经过不同线性变换后的映射结果。
这其实就是量子力学里边的场模型,而所谓的场便是由这群作用组成的。
好了在此基础上,我们回归我要说明的问题:
当存在物体受到作用后,产生变化是必然的,至于这个“变化”的内容是什么确实一个有待商榷的问题,因为变化的产生后原本存在个体的所有情况都可以随便变化,但唯独一件事情的变化需要我们皱眉头,那便是“存在”的变化。
存在的指定对象是什么?存在是否可以改变?
假若存在真的发生了改变,变味了不存在,换句话说就是直接消除了存在个体的所有性质,所有对外作用消失,这时原本个体状态出现的情况,这还比较好理解。
但如果有同时出现了一个具有一定差异的个体存在取代了原本消失的存在,好吧,大家应该会觉得我小题大做了,这确实就是时间变化现象,有一种过去的我不是现在的我的意思。
但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确保上一个物体就是下一个物体呢?因为一般情况下的变化是连续而单独的,但若遇到混乱的变化,比如蚂蚁突然变成了大象,你又如何确定这个大象就真的是蚂蚁变的呢?
对此,我认为这个世界很可能存在一个潜在的规则:变化的产生一定是维持在至少一个共性基础上的,否则变化便失去了意义。
这便很好地诠释了个体存在的同一性和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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