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枭
超小超大

第三百三十六章力遏奔马斩将夺旗

  仅仅二十步,胡光却是知道,只怕他拼了性命,怕是也冲不过去了,那密密麻麻的马身,已经将他所有腾挪移动的空间堵死,更别说,在这些起码的鞑子后面,他分明已经看到,已经有一队鞑子,拿下了背后的大弓,已经在严阵以待了。

  再往前冲,那就是对自己的性命不负责,我是拿性命博前程,而不是拿性命当儿戏。胡光站定下来,这个时候,进不可能,退无疑是把自己的后背卖给了对方,他性子一来,索性直接就朝着那个鞑子头目邀战了,那演义里面,两军阵前,斩将夺旗,不就是这样做的吗?

  死了,那是自己本事不济,怨不得别人,但是真的如果侥幸胜了,今日一仗的首功,那肯定是非自己莫属,自己在所有同袍面前,这个脸可就露得大了。

  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个似乎有些听不懂自己的话的那个鞑子,挥舞了一下手中的倭刀,此刻,他倒是希望这个鞑子头目有些胆气,不至于连这个机会都不给自己,而直接叫后面的那些弓箭手把自己射成刺猬,自己身后的火枪兵同袍们,在这个境地,可是救不了自己。

  “巴阿杨!巴阿杨!”

  不知道是哪一个鞑子,口中先喊起来的,这样的喊声,开始零零散散的,很快就从他们的队伍中间,汇合起来变成一股巨大的声浪,“巴阿杨,巴阿杨!”

  从发现这些在这里列阵等待的明军,到他们的骑兵开始冲锋,厮杀,虽然每一个人都感觉好像过了很久,但是实际上,这不过最多一盏茶的光景,但是就是这么短短的一会儿,巴阿杨的牛录里的战士,基本上就折损了三分之一。

  面对那个明显不弱于自己明军的邀战,巴哈杨身为部落的第一勇士自然是不可能会怯战的,虽然这个明军在他的心中也已经是可以入得了眼的高手了,但是在他的眼前可不会管什么高手不高手,尽办法把你变成手下败将这才是当下最需要做的事情,再说了现在正是两军阵前,如果自己表露出一丝不敢应战的样子的话,自己名头丢了不说,布希还不知道怎么收拾自己呢。

  “哼,小鸡仔一样的明狗,竟敢找我邀战?真当是不把自己性命当回事了,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就送你一程,要不然的话还真以为蓝天上的苍鹰会怕了你这只草鸡呢!”

  巴阿杨大喝一声,拍马朝着胡光所在的位置疾奔而去,虽然这点距离,他胯下的马匹全力跑不起来,但是,他毫不怀疑,这个傻傻站在那里的明军,即便是躲过了他战马的冲撞,也绝对躲不过他这全力使出的雷霆一击,他甚至仿佛已经听到自己身后的士兵震天般的喝彩声。

  看着这个鞑子头目驾着马几下就来到了自己的面前,胡光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身体内的血液都开始沸腾起来了,世上上所有的一切,此刻在他的眼中,仿佛都已经不存在了,他眼中只有这凶神恶煞般冲过来的一人一马!

  “习武者最为向往的莫过于当上天下第一,但是得到天下之一后最为无趣的便是没有一个人可以当自己的对手了,所以人生在世不管是做什么,都想要得到一个和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如果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战胜这个对手,那将会得到莫大的满足。”

  自己父亲给自己授业的时候,经常说的这句话,不过,那那是就当自己父亲是在吹牛,自己父亲那整日里醉醺醺的模样,和天下第一倒是一点关系都扯不上,不过,他对手倒是有,那就是他的酒壶,他整日就好像和酒壶有仇一样,不喝干酒壶中的酒,那是决不罢休的。

  不过此刻,他莫名其妙的想起自己父亲的话起来,这个鞑子,会是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吗?

  在军营里面,在他的周围始终找不到他认为一个可以当他对手的人,而风字营的训练章程,条令,根本让他一身所学,没有任何的用处,你武艺再高有什么用,几十杆钩枪扎过来,就是一个死字,武艺高了不起,就是可以在临时的时候,有机会找个垫背的而已。他很是沮丧。

  久而久之在军营的生活中就很少有可以让他显露自己一身本事的机会了,机缘交合之下,他加入了火枪营。火枪这样一个兵种甚至连拿刀拿枪的机会都没有,那些后来的同袍,就更不会有机会去知道他还有这份本事了。

  可是当他看到那个鞑子头目在那里人五人六的的时候,而一直高高在上的赵大人,又机缘巧合的站在自己身边,胡光沉寂已经的心思开始沸腾起来了,在主帅面前,杀将夺旗,这样的机会,可不是天天有,这得多大的因缘才有这机会啊!所以,他毫不犹疑的选择了毛遂自荐。

  啊!!!看着眼前朝着自己快速接近的巴阿杨,胡光双目充血,额头上面的青筋暴起,手中倭刀往腰间一插,顺手捡起一把地下的断掉了枪头的长枪,仰天怒吼一声,整个人犹如一个被人关押了亿万年的魔神,第一次被释放出来一样,是那么的震撼人心。

  接着胡光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举动,用血肉之躯的他,朝着骑在马上的巴阿杨迎面冲了过去。

  此时的巴阿杨也被眼前握着长枪怒吼着朝自己冲过来的胡光给弄糊涂了,用人去撞马,这简直是颠覆了他所有的认知。怎么可能呢?一个步卒,竟然率先朝着骑兵给冲过来了,这人是吓傻了吗?

  尽管巴阿杨也不知道这个明军的举动是什么个含义,但是面对对方如此挑衅的动作,对他这个部落的第一勇士已经算是耻辱了,即便此战胜利了,估计也会被人认作是胜之不武,要是输了,呃,我怎么可能会输呢?不能!!!

  “砰!”的一声,胡光的身体和巴阿杨的战马结结实实的撞到了一起,但是所有人料想当中的胡光被撞得吐血而飞的场景并没有出现,胡光顶住马匹,脚下滑冰一样连退了十来步,却是没有撞飞,反而是一人一马僵持了起来。

  场面奇异的诡静!

  这一现象,彻底的让鞑子们的骑兵们傻了眼,竟然还有人可以拿自己的血肉之躯和一个部落第一勇士所骑乘的骑兵,对峙了个不分上下。

  而风字营的兄弟们,看到这个场景后,一个个不禁开始欢呼沸腾起来了,就连下手的力道也变得勇猛了起来,胡光现在已经给他们开了一个好头了,给他们心中种下了一个步卒对上骑兵,即使没用方阵也不会失败的例子,尽管这也许不是所有人都能办得到的,但是,毕竟有人办到了不是。

  好戏刚刚才开始,就在巴阿杨反应过来,想要一棒结束他这个给自己带来耻辱的明军的性命的时候,巴阿杨突然听到了自己战马的一声嘶鸣声,这声嘶鸣和战马奔跑时候的嘶鸣声非常的不同,熟悉自己战马的习性巴阿杨,很明白这是战马受惊的嘶鸣声。

  先是战马感到惊讶,接着便是马上的人感受到惊讶了,骑在马上的巴阿杨感受的最为深刻,坐在马背上的他竟然也开始感觉身子一歪,接着便在一声怒吼声中,巴阿杨连人带马都被胡光给推翻在了地上,顷刻间人仰马翻,布希甲喇的第一勇士,竟然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明军步卒,掀落下马了。

  若是是在急速奔驰的马队中,这一下,就可以要了巴阿杨的性命,你想想在骑兵的冲锋期间,你如果敢掉在马下,那后面的战马就不介意把你给踩踏成肉饼。当然,一身差不多大部分时光都在马背上度过的满人,这种落马的事情,是非常的罕见的。

  用尽自己全力,竟然可以把战马给推翻,就是胡光本人也有一点的不敢相信,但是眼前的事实已经证明了他有这个实力,原来自己只有在全力以赴的时候,才可以发挥出自己平时根本不可能发挥出来的实力,至于为什么自己可以超水平发挥,他不知道,不过眼前,这原因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解决,他要如何面对眼前这只已经彻底被直接给惹怒了的猛兽。

  “我要杀了你”!巴阿杨在战马被推翻的第一时间已经弃马跳了下来,但是即使是反应的这么快,也难逃摔倒在地的结果,他那一身的灰尘就是证明,而自己露在空气中的皮肤,更是已经狼狈不堪,在自己牛录的勇士面前被一个他平常最看不起的汉人给弄成了这般狼狈的模样,如果不能拿对手的鲜血去洗刷这份耻辱的话,那他也不用活下去了,自杀还来的好点。他还有什么颜面再自称是布希第一勇士。

  狼牙棒不知道掉在哪里去了,巴阿杨拔出了自己的腰刀,双脚猛然踏地一蹬,朝着前面一副防御姿态的明军猛然奔去,这威势,丝毫不弱于一匹战马,这也才让风字营的士卒知道,这个鞑子头目,怕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明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

相关小说

抗战游侠 连载中
抗战游侠
锋利的柴刀
简介:“我愿永不超生,换得日本人下地狱,如果上天不帮我,那我就亲手杀的他们下地狱。”----------陆远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独来独往,以一敌众,杀敌无数,所向无敌。战火纷飞的抗战年代,亦是无数中国人永生难忘的痛苦记忆,数以百万计心怀家国天下的中国人葬身在这场战事中。弱冠之年的陆远为了心中的那份坚持和侠义之心,战上海、定南京、孤身出没于日本本土,杀的日军人头滚滚,令所有日本人闻之色变。用心中的坚持和一颗为国为民的侠义之心,在波澜壮阔的抗战年代里演绎出一番不寻常的侠义风范,同时成就出一段中华大地上的热血传奇谨以此书向抗日英雄致敬。本书数字版权由“中文在线”提供并授权话本联合销售,若书中含有不良信息,请书友告之客服。
207.7万字6年前
极品书生混大唐 连载中
极品书生混大唐
木瓜1
简介:各位看官,新书,护龙高手,已发,可点击直通车,求海选票!本书数字版权由“中文在线”提供并授权话本联合销售,若书中含有不良信息,请书友告之客服。
170.8万字5年前
大唐事件录之第二个人 连载中
大唐事件录之第二个人
秋日的风
简介:一部有点幽默的穿越小说,但实际上探索的是人心。
0.3万字4年前
秋蝉:乱世恋人 连载中
秋蝉:乱世恋人
落羽姬红
简介:根据电视剧《秋蝉》改编。
0.4万字4年前
从贝加尔湖到大汉长安 连载中
从贝加尔湖到大汉长安
鱼东平
古老神秘的贝加尔湖,广袤无垠的泰加林,是中原王朝从未涉足过的秘境。伊洛,一个来自未来世界的穿越者,他和同伴们将以贝加尔湖水系为地理中心,以原住民和流落草原的中原人为核心力量,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度,与南方的西汉帝国、西方的罗马帝国遥相呼应,并驾齐驱。
12.1万字4年前
魏郡李 连载中
魏郡李
橡树之心
初平元年,当时旱蝗,林独丰收,尽呼比邻,升斗分之兴平元年,时大旱,蝗虫起,是岁谷一斛五十馀万钱,人相食,建安二年,夏五月,蝗。秋九月,汉水溢。是岁饥,江淮闲民相食。建安八年,时大旱蝗虫起。……初平三年出生的他是济阴豪族李氏嫡子,本该有一个平顺的人生,但,三岁时,父辈死伤殆尽。八岁时,任青州刺史的大兄亡故,他想好好地活下去,只是,满堂幼弟皆孤子,千担重任压肩头,责任让他无可逃避,满腹经纶?不会。勇冠三军?没有的事。算无遗策?不可能的。仁义无双?呵呵。妻妾成群?李某自称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那他会什么?会苟,活得久。
14.0万字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