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就是这样,人家不卖的东西,你总不能明抢,那外地人虽然心有不甘可也无话可说。
相比之下,做生意的就开心多了,这些人,往往会等收了摊子,再自己把那宝贝拿去找高人鉴定,一来二去,也在里头捞了不少油水。
要是一个人两个人这么干,也就算是,偏偏所有的人都用这么个缺德,久而久之,那人也发觉了不对,于是,这眼光奇好的哥们儿就再也不在别人的摊位逛游了,人家要自己弄个摊子,收明器,有钱赚就赚自己的,没有也不便宜外人。
正好,这个人的摊位就在四叔的朋友的旁边,闲着没事儿的时候,两个人就凑在一起聊聊天打打牌什么的,时间长了,两个人就熟络了,无话不谈。
四叔的朋友看那个人长得不像本地的人种,就问那个人是从哪里来的,那个人听后,就笑了,说老板你好眼力,我不是本地人,爷爷那被儿随着难民从新疆那边过来的,现在在北京住着,没什么糊口的本事,就凭着老辈人们对金石类的东西有一些了解,在这行当里头混口饭吃。
其实,像他这种人,在潘家园不少,因为古董这玩意跟别的不同,要有一定的阅历积淀才行,年纪轻轻就敢在这地方摆摊儿的,一般都是家里有老人在后面指点,但是,时间长了,四叔这个朋友就发现这事儿不对,因为,整个潘家园里的人都承认,众人之中,这个外来的新疆人的眼光是最好的,可,就是这个看什么都不看走眼的新疆人,却对很多老东西一知半解,就连一些常识性的东西,他都说不出所以然来,要在平时,还看不出,可有人买东西跟他讨价还价,明摆着虚报的典故他都看不出来,对于一个玩古董的老油子来说,这不是太奇怪了么?
他心里头想着,嘴上却不说,后来仔细观察了几天,这个人就发现,新疆来的这位,在看宝贝的时候,有个习惯的,就比如说看一个官窑的瓷器吧,一般人看,都会一只手托着瓶子的底部,另一只手扶着瓶身,将瓶子斜放着仔细端详。可这人看东西的时候,总是托着那个东西,然后横起左边的胳膊枕在要看的东西下边。要是看瓶瓶罐罐的是这样,也就算了,可这货,看什么都这样。
四叔的朋友当时就很奇怪啊,说你这么看东西,也是祖传的手艺么?对方听后,有点尴尬地笑了笑,就没把话题接下去。后来有一次,有个乡下来的老头儿来潘家园卖东西,这里头,大部分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可四叔的朋友眼尖,就在那些破瓶子里头发现一个挺值钱的元青花,可老头儿要价挺高,这种东西他也拿不准,于是就让那个新疆人帮忙看看,对方听后,把东西拿过来往胳膊上一架,装模作样地端详半天,说,净瞎扯,这玩意不值钱。
要是一般人听了这话,肯定将那瓶子还给老头儿了,可做这买卖的都有门道,四叔的朋友听出来,这话是暗语,对方的意思正好是反的,说这是个好东西你捡到宝贝了,之所以这么说,是怕对方知道是宝贝就不买了,于是,四叔这朋友就装模作样地把那瓶子扔一边,挑挑拣拣地弄了不少零碎东西,最后,连那些破烂一起花两百块钱把东西收了。
按照当时的行情,就这一下,就够四叔那朋友吃二年的了,他心里头高兴,也欠人家一个人情,于是就提前收了摊儿,拉着那新疆人一起去喝酒,这个时候,俩人已经认识快一年了,都不见外,三杯酒下肚,都喝多了,喝完之后觉得不过瘾,去烟花之地舒坦一会儿,又拖着疲惫的身子泡在澡堂子里,四叔那个朋友拿着个毛巾,就发现那新疆来的大哥醉得实在不行了,整个人歪着身子泡在水里,说是人事不省也差不许多,想起白天的事儿,他就起了好奇心,有意无意地往那个新疆人的胳膊上面瞥了一眼,当时就给吓了一跳。
平日里看不出来,这时候却很明显,他就发现,这新疆人那毛茸茸的胳膊上头,鼓起来的血管纠结在一起,像个蜘蛛网一样向外散出去,而那蛛网一样的血管的正中间,一个不大点的肉包正随着对方的呼吸一动一动的,仿佛,里头有个什么东西藏着。
那个人心里头奇怪,可也没敢声张,后来,四叔来看他,他知道四叔的本事,所以,就把自己的见闻跟四叔说了,还问四叔,那个肉包底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四叔当时,确实不知道那个玩意是什么,于是就说,你别着急,等有时间我找朋友问问,结果,没等他问出个所以然来,他那朋友就出事了。
最后,落得个故意杀人判了死刑,具体这事情是怎么个经过,极少有人知道,四叔被带去配合调查的时候,隐约听出个所以然来,说是那个人实在等不及了,有一天,趁着那新疆人喝多了的时候想看看那肉包里头究竟有什么,于是,就用中医用那种银针对着那个肉包一点点地刺了下去,没想到,一针下去,那新疆人直接就死了,直到多年以后,一次偶然机会之中,四叔才听说,那个像是脓包一样的东西,就是传说中的血珠。
血珠并不是什么珍珠一样的东西,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葡萄,红色的,外边还有毛刺,传说中这类东西是有生命的,能植入人体之中,血型上比较搭配的人可以在身上切开一个口子,然后把这东西植入进去,它会以人的精血为食,寄生在宿主体内,遇见什么宝贝的时候,这东西会有异动,根据它的不同反应和一系列的训练,养血珠的人就可以一堆破烂里轻而易举地挑出宝贝了。
因为这东西,是胡人传过来的,中原人士极少有人会,所以大家都不知道里面的玄机,四叔那个朋友一针下去,直接刺死了血珠,血珠的体内有剧毒,被一针刺穿之后,那剧毒顺着血脉流向全身,莫说是一个肉体凡胎,就算是金光罗汉,也是顶不住的。
这件事给当时的四叔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后来他四处查找资料,终于在一个前辈那里问出了一点缘由,那前辈说,“血珠”这两个字,其实是音译,正确的写法应该是“血蛛”。
这是一种非常神秘的生物,早些年,产自西域,到了明朝末期的时候就极难看到了。也正因为早年间的这段奇遇,让四叔对血珠这个东西有了一定的印象,在他看来,这号称“神眼”的朱大福即便在体内养了类似的东西,也不可能是血蛛,因为,据前辈们讲,血蛛不是割开皮肉放进去的,而是,用针刺的方法种进去的,这种方法,类似种田,一般都是用小管子一类的东西在自己的身上挖出一个小洞,然后,将血蛛的卵放进去,等血液凝固在伤口结痂,那个卵,就会藏在人的身体之中一点点腐化,换句话说,此时此刻,人的体温和血液,就是这种葡萄一样的小蜘蛛孵出啦的必要条件,而且,血蛛的生长周期,相对长些,一般来说,一个合适的人在接种血蛛之后,都可以跟那个东西共生,具体时间根据宿主的身体条件而定,而,以往来说,大部分身心健康的宿主在接种这样的东西之后,都可以活上个十年左右,即便有些居心不良的人用一些小孩子代替自己将它种下去,等那血蛛将宿主的精血消耗殆尽,也要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最少,在四叔看来,三年左右的时间,对血蛛来说,实在是短了些。
“这么说,四哥觉得,这朱大福的胳膊里头,绝对不是血珠喽?”听完四叔的讲述,陈警官眉头紧锁。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觉得不会是血蛛。”四叔说着,挺无奈的摇摇头,从他的眼神里头能看出来,这老头子没有说谎,世人大多有望文生义的毛病,这陈警官也不例外,或许,在他听说有“血珠”这么个玩意之后,一直在潜意识里把“血珠”当成一种类似夜明珠的宝贝了,所以,他才会觉得,这件案子很有可能是他杀,而对方的动机,十有**就是朱大福手臂里头藏着的东西了。
客观点说,这种推测是很合理的,最起码,它解决了朱大福身上的很多疑点。
首先,他哪里来的一身好手段。
其次,他的身体为什么如此虚弱。
再次,为什么这件事正好赶在整整三年这个节骨眼上。
最后,也是最直接的一个问题:这个看起来像是被人缝合过的怎么看都不新鲜的伤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有人要杀他,那么,杀他的动机又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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