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大的我没见过,不过小一点的,我倒是见过。”仰着头寻思了老半天,熊哥喉结一动,半趴在桌上一边扒拉着碗里的东西一边解释说:“在金总那个宅子的地下室里,有一个鱼缸,里头倒是有几只金色的蛤蟆,看起来像是金总自己养的。我还给它们喂过食呢。”
“金色的蛤蟆?”心下一震,我直起身子看向它。
“对,金色的,那真是金灿灿的,很......很显眼的颜色,跟癞蛤蟆那种黄不拉唧的颜色完全不同,特别漂亮。”熊哥说着,跟我比划了一下,“那些小东西,就只有这么大,身上有花纹的,那花纹挺特别,古香古色的。我记得,大约有二十只左右,那一个个的,在得有桌子这么大的鱼缸里头跳来跳去,会吃泥鳅,还会爬珊瑚,可神了。金总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逗他们,一边用活蚂蚱往里头扔,一边想事情,以前,我还给它们喂过呢。”
“我以前问过你,可是你没有说。”迟疑了一下,我喃喃道。
“呵呵,没错。”熊哥说着,憨笑一声:“当时,我还没退休,有些事情,我们这种做伙计的还是不要乱讲的好,现在不同了,能看得出,金总对你还是相当信任的,我现在这个样子,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怎么,你对那些小蛤蟆有兴趣么?”
“这倒不是。”我说着,轻叹一声:“我小的时候,家里人从地里挖出过几个类似的,所以,看到关于这种东西的线索就会下意识地注意一下,可能是巧合吧,没啥大不了的。”
“你家里也挖出过类似的?啥时候?”略微迟疑了一下,熊哥问我。
“大约,二十年前吧,我还不记事儿呢。”寻思寻思,我说。
“那可能不是巧合。”熊哥说着,摸摸下巴对我说,“二十年前,那会儿生意不太好做,后来,金总不是跟蒋家的二小姐那什么了么,事情闹得挺大,种种原因夹在一起,金总的心情不太好,后来跟老爷子说,要带着一撮人出去单干,老爷子同意了,才有了现在的金总。不瞒你说,我啊,就是那个时候给金总从南方去东北的几个人之一。”
“哦?”一脸好奇地抬起头来,我问:“福伯他们也是那么时候跟他一起过来的么?”
“是。当然是。”熊哥说着,憨厚一笑。
“金总家里那个呢?白头发那个。”跟熊哥比划了一下,我又问。
“你说李哥啊, 他当然是了,他跟我们不太一样,说起来,他对金家的感情是最深的。”对方说着,像是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情似的,一下变得话多起来:“李哥,是个孤儿,准确地说,是他父母不要他了。”
“不要他了?什么情况?是私生子么?”寻思寻思那个时代,我问。
“不,不是你想的那样。”熊哥说着,摆摆手:“有一种怪事,叫鬼胎,你知道么?”
“知道,当然知道,别人不知道我也得知道啊,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我说着,有点无奈地笑了一下:“最早的鬼胎,是一种病,发病的人,肚子隆起,如同受孕,时间久了,会产下一个肉瘤之类的东西,古时的人不明白这东西的来由,就说,这是人鬼交-媾产下的物件,其实不是,我比较同意医书上的说法,人鬼之间产生些纠葛,或许真的可以得道精神上的愉悦,但是,想生出孩子是万万不能呢。”
“你确定?”好像有点意外我的说法,熊哥微微一怔。
“确定。”我说着, 点点头,寻思寻思,又不由得迟疑了一下:“不过,也有另外一种说法。”
“说说看。”熊哥说着,饶有兴致。
“唉,实话跟你说,这都传言,我一个没见过。”我说着,放下筷子在箱子里头拿出一瓶啤酒出来:
“四叔跟我说过,早些年的时候,老百姓的日子苦,那个时候,女人没有现在这么娇贵,妇人劳作, 有孕在身的时候也不能休息,在乡下,尤其如此,以前就有身怀有孕的女人躺在坟头边儿上休息,阴气入腹,影响胎儿的,这种女人会得上怪病,说起来,也形形**,什么样儿的都有,但,几乎所有得了这种问题的女人都有一个特点,饮食大变,像变了个人似的。一开始,大夫们见到这种事情,就会开方子让她调养,但是,这种方法的效果十分有限,后来,有高明的大夫发现问题所在,就会以药物打掉腹中胎儿,此胎既化,人的病症也就好了,所以,很多人形象地称之为‘鬼胎’,中国的汉语文化圈,也多用这两个字来比喻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
说完这些,我嘿嘿一笑,虽然这些说的都是实在话,但是,一通下来,总觉得自己好像博学了点。
“听起来挺像。”沉吟良久,熊哥也颇有感触地点点头,“那你说,鬼胎跟人胎怎么区分呢?”
“一从受孕者的状况上看,二,从胎儿的外形上看,真的,我跟你说句心里话,鬼胎未必真的是鬼胎,过去的人很刁钻,胎形不好的,往往就被当成怪胎来看待,龅牙的,兔唇的,缺胳膊少腿的,这种都不吉利,更可怕的,是阴阳眼这种。很多人在小的时候都是可以见鬼神的,因为,人刚生出来的时候,内心最澄澈,身体最干净,五谷杂粮吃多了,这种本事就渐渐退化了,可很多人不知道这层缘由,对这种天赋异禀的非常反感,我四叔,就是个例子。”
想起四叔的童年,我一阵无奈,苦笑了一下之后,话锋微转:“不过,我也听说过真有问题的,山西,我记得好像是山西,那边有个大夫跟我讲过,说他看过一个鬼胎的例子,一个女的,神经兮兮的,不好好吃饭老是偷偷捉虫子吃,大老大夫给她把脉,说他虚火太旺,得调养,然后就给他开了一点清火的汤药,结果,三副药下去,那女的生了,从肚子里头生出一个像是水蛙一样的东西,皮肤是紫的,刚生出来的时候还会动,不久就死了。这个可能是我听说过的最接近鬼胎的例子了。”
说道这里,我抬起头来看看一脸诧异的熊哥,“对了,那个老李头儿是怎么一回事,他也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么?为什么他父母要遗弃他?”
“因为他的两只手。”像是还没从我方才讲的那件轶闻里头回过头来,熊哥在小手指上撸了一下对喃喃道:“老李的胳膊,你注意到没有?他的胳膊很长,刚生下来的时候,他的胳膊比腿长,而且,他有六个手指头。”熊哥说着, 晃晃自己的爪子看向我,我一皱眉,饶是不解:“不对啊,他的手,五根手指。”
“那是现在,以前是六个的。”熊哥说着,像是响起什么很不堪的回忆似的,一咧嘴:“我认识他那会儿,他还是六个手指呢,其实也没啥,就是看着的时候觉得挺恶心的,真的,其实就是多了一个手指头,但是,看的时候就是觉得,妈呀,这个人的手怎么这样呢!”
熊哥说着,做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表情,我没忍住,当时就给逗乐了,“那胳膊的事儿呢?他的胳膊也做过手术么?”
“没有,这个倒没有。”熊哥说着,摇摇头,“我听他们说的,也不知道真假,他们说,老李小的时候,胳膊特别长,比三国时候的刘备的胳膊还要长,后来一点点大了,个子窜起来了,这胳膊就没那么显眼了,你看现在,要仔细留意的话还能看出来,正常人的身高跟臂展是一样的,他那个,足足多出一个巴掌来。”
“这样啊。”我说着,轻叹一声,其实,我在想的是,这个人要是生在我们家,肯定备受重视,在我老家,学拳的时候有个规矩,就是测量一下胳膊的长度,一般来说,臂展比不上身高的,老头子们都不愿意教,他们要是看到这么长的胳膊,肯定觉得这货是个练武奇才,可放在常人眼里,一个生下来,没多发,胳膊都要耷拉地了的小娃娃,确实有点吓人了,心里头想着,不由得一撇嘴:“对了,熊哥,那个老李头儿学过功夫么?”
“你说呢?这个你不用问我吧。”熊哥说着,眨眨眼睛佯作不解。
“我既然问了,肯定是不知道啊,说真的,我留意过几次,都没看出来,我看他步法轻固,像是内家路子,可仔细留意他的身法,缓慢雍容,又不像是个练武的,不骗你,遇上这样的我真是拿不准。”
我说着,耸耸肩做了一个很无奈的表情出来,熊哥见了,同样耸耸肩:“你分析的差不多,事实上,我从没听说老李会功夫,当然,我这里说的是踢打摔拿的技巧,不是说内外功法。嗯,他是练气功的,我看过他站桩,你看他的步子就能看出来,脚下有根,应该有点本事,不过,根基再好,没有经验也是白搭,真的动起手来,怕是连个十七八的小伙子都忙活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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