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大师兄还有这么可爱的时候。
洛长歌站在两人身边:“大师兄,需要帮忙么?”
暮兰城没有丝毫犹豫:“把小帝从我身上弄下来。”
“小兔崽子,千万不能松手!”躺在地上的春花仍不安分,大呼一声,“让他们赶紧的放了老娘,不然老娘回去剥了你的皮……”
“老夫最讨厌心狠手辣的人了!”杨清修带着被欺骗感情的新**被扎飞镖的旧恨一屁股坐在了春花的肚子上,直坐得他眼冒金星,哼哼唧唧半天都没能说出一句话来。
皇帝忽然松了口:“让我放开你可以,答应我一个条件。”
暮兰城垂眼看他:“什么条件。”
皇帝将环着他脖子的右手松开,指着正被杨清修各种蹂躏的春花:“杀了这个丑八怪!”
“黄二狗,你这个小兔崽子!”“老娘不敢相信,鬼哭狼嚎起来,“你小子是白眼狼,老娘白养你这么些年了!早知道当初就应该让你饿死在大街上!”
“你这丑八怪就知道让我干些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的勾当!我要上学堂,我要娶小姑娘!!”皇帝别开脸不再看他,“快点,趁我没反悔把他给杀了!我告诉你们,他可是打算吃你们的肉!”
吃人肉!
洛长歌与暮兰城对看一眼,二人皆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震惊。
忽然,洛长歌笑了:“人肉很好吃么,要不,我也尝尝?”说着,对着皇帝舔了舔嘴角。
“你……”皇帝吓得一阵哆嗦,“……你别骗我,我……我才不相信你。”
洛长歌便边活动筋骨边向他靠近,嘴角,还带着让人看了心里发毛的怪笑:“看来,我得作出点让你相信的事了。”
“你……你别过啦!”皇帝将抵在暮兰城后肩的匕首往上抬了抬,锋利的刀刃贴着脖子,“你再过来我就……我就杀了他!”
洛长歌顿时变了脸,一巴掌拍在他的脑袋上:“小屁孩儿还敢威胁我,给我下来!”
“不要拍头,会长不高的!”皇帝瘪瘪嘴,“还有,既然知道我是在威胁你,你就应该答应我的要求才对!”
洛长歌直接拉着他的领子往后一扯:“想要上学堂就别闹!”
“咣当”一声,皇帝将匕首扔在了地上,而后从暮兰城身上跳了下来,乖乖的站在洛长歌的旁边:“大美人,你这是要资助我上学堂?”
这小孩儿怎么这么高?!
洛长歌不满意的看着已到她眉毛处的皇帝:“看你表现。”
皇帝往后缩了缩,表情有些怕怕的:“你要我做什么?”
“把你知道的关于这地方的一切都告诉我。”
“不行!”被杨清修玩得不亦乐乎的春花大叫起来,“不可以告诉外族人,他们……”
杨清修将打着补丁的破布鞋塞在了他的嘴里,而后拍了拍手:“老夫不信这样还堵不住你的嘴!”春花直接被那鞋子的酸味和脚的臭味熏晕过去。
“你……”皇帝仍保有怀疑,“你不会骗我吧?”
洛长歌无所谓的耸了耸肩:“爱信不信。”
皇帝一咬牙:“好吧,我告诉你,你可不准食言。”
洛长歌满意的摸了摸他的头发:“真是聪明的小孩。”
此地,叫流云镇,镇上住的人共属一个族——大丽族。流云镇是真真实实存在的,然而却没有被画入任何一张地图,因为外来的人,大都不会活着离开。能进入此地,要“天时地利人和”等诸多巧合,而这些巧合,往往一同发生。
大丽族人无肉不欢,但流云镇并没有家畜,偶尔能打下只飞鸟,也不过是塞塞牙缝,根本不能满足味蕾的需求。所以大丽族人,向来有吃人肉的习惯,但也仅限于外族人。同族人不仅不能碰,连心思都不能有的,否则,会被处以极刑。
春花,原名黄富贵,凭着有几分三脚猫功夫,在流云镇称王称霸,所以入此地的人得先他挑了,如果有剩下的,其他百姓才有口福。他看上去三十来岁,实际年龄却已过百。
听镇上的老人说,黄富贵七八十年前是镇上有名的美男子,只可惜他喜欢的不是大姑娘小媳妇,而是男子,还是个娶妻生子了的男子。多次求爱未果,他起了杀心,取了那男子同妻儿的性命,而后吃肉喝血,因此残害同族的行为,被族长下令追杀。
他不知藏到了哪里,一躲就是十多年,回来的时候容貌如初,武功精进,却总是疯疯癫癫,将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这客栈,是他杀了掌柜和伙计抢来的,用来诱骗误入的外族人,在其饭食中下药,从而取其骨肉为食。
两年前,皇帝父母双亡,流落街头,被黄富贵所捡,此后便一直跟着他。皇帝乔装打扮成年迈的老掌柜,自认女人味十足的黄富贵则扮做他的孙女儿。两年来,这客栈的菜刀已剥离了上百人的血肉。
族长是大丽族最高统治者,在老族长仙逝时出生且周生带着祥瑞之光的婴儿便是新一任族长,族人认为其是上天所认定之人,顾无条件听从他的命令。如今这届族长,二十有五,但奇的事,都知道有这么个人,却都不知晓其真面目。
洛长歌不禁感叹,这黄富贵,倒也是个可怜之人。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对了。”皇帝忽然想起了什么,“菜里下的蒙汗药足以将一头牛放倒,你们三个怎么会没事?”
“小姐,时候不早了,快些睡觉吧。”阿枫推门而去,“不然,你明日又起不来了。”
洛长歌摆了摆手:“阿枫,你先去睡,不必等我了。”
“是。”说着,阿枫便回了屋里。
“你们全都没事?!”皇帝稚嫩的小脸上写满了震惊,难不成,那药真是过期了?
“非也。”洛长歌摇了摇头,伸手指了指旧木床上并躺的两人,“你瞧。”
这药只对他们两人起作用?
皇帝一脸迷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洛长歌只是笑笑,不答。暮兰城开口,解答他的疑惑:“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时辰前。
“饭菜来啦——”春花将小菜摆放在破木桌上,而后将碗筷摆得歪七扭八,“这可是今年才收的新米,可香了。”
胡文杰迫不及待就夹了块炒蛋送入嘴里,顿时飘飘欲仙:“真是太好吃了!本少爷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春花两眼一弯:“好吃就多吃点。”
“好!”
胡文杰猛地点了点头,而后埋头大口大口的吃起来,洛云裳同杨清修也开始祭五脏庙,洛长歌则端起米酒微微抿了一口。她看了看简陋的菜色,而后瞥了直勾勾的看着她脖子的春花一眼:“春花姑娘忙你的事去吧,你这样守着我也吃不下。”
春花一脸的不情愿,却还是点了点头:“那奴家便不打扰客官们用食了。”说着,便推门出去。
耳尖的洛长歌听出他并未离开,而是在门口踱步,徘徊许久,方才下楼。洛云裳不挑食,胡文杰口味怪异,所以纵然饭菜口味不佳,倒也咽得下去。两人并未喝多少酒,却已是一副醉醺醺的模样,眼前人影重叠,从一个人变为两个,两个变为四个。
几十年的巫医也不是白当的,将菜夹到鼻子下闻了闻,杨清修便再也没有碰筷子。肚子饿得“咕咕”直叫,他索性从包袱里拿出还未吃完的半截无味的馒头,坐在“咯吱”作响的床上嚼了起来。
洛长歌举杯欲饮,却被按住了手,只见阿枫摇了摇头:“小姐,这厨娘怪异得很,还是不要碰的好。”
洛长歌却是将她的手一拉,一饮而尽,回味时还不忘称赞一声:“这米酒酿得倒是不错。”
“小姐……”
“阿枫姑娘不用担心。”沉默许久的暮兰城开口,“这世上还没有小师妹不敢吃的药。”
有。洛长歌眸色一凝,如果那东西算药的话。
“阿枫,你说那厨娘怪……”洛长歌说话不紧不慢,没有一丝慌乱,“你倒是说说,她怪在哪里了?”
阿枫垂眼仔细回想着:“在女子中,小姐与阿枫便能算得做高的了,然而那厨娘却是比我二人还高出半头,且肩宽脚大,怎么瞧都是男子的骨架。然而……然而阿枫却是没有瞧到喉结,所以只是觉得怪,还不敢确定她就是男人。”
“他确实是男人。”洛长歌没来由的来了一句,“阿枫,你猜掌柜多大年纪?”
阿枫如实回答:“瞧上去怎么也有七八十岁,然而……”
洛长歌含笑问到:“然而什么?”
“然而掌柜脖子与手上的皮肤却很是娇嫩,一点也不像年过古稀之人,倒像是个十来岁的少年。”
“不错,观察得很是细致。”洛长歌赞许的拍了拍手,而后转脸看向暮兰城,“大师兄,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之处?”
“都说无商不奸,掌柜的却愿意给我们六间房而只收一间的价钱,实在是热情过头了。”暮兰城看着桌上色香味俱无的饭菜,“我猜,他是想将我们六人分开,如此一来,方便他行不轨之事。”
洛长歌拿筷子戳了戳硬帮帮的米饭:“你们还说漏了一点。”
两人异口同声:“什么?”
“春花是做什么的?”
“厨娘。”两人顿时有些明白了。
“既然是厨娘,那便是靠厨艺吃饭,他将菜做成这样,怕是早就饿死了!”
两人赞同的点了点头:“说得有理。”
“唉——”洛长歌长叹一声,“这可叫我怎么下得了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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