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万事开头难,从树洞中找到地图后,洛长歌等人有了经验,往刁钻的地方找,将藏在眼皮子底下的几乎都找了出来,不多不少,正好五十份。
洛长歌将地图从竹筒中取出来,留了一份,而后钻木生火,将剩下的都燃成了灰烬。如此一来,落在他们身后的人就如同失去资格一般,不足为惧。胡文杰骂她缺德,她全当夸奖,必要时刻需要用些特殊手段,她能想到这法子,只能说明她脑子好使。
几人一路谨慎前行,刚开始还能偶尔碰上几人,可到后来,走几天几夜都碰不上一个人影子。一天十二个时辰,除去吃饭睡觉外,都花在了与怪兽搏斗和找地图上,一个半月,五人历经艰辛,总算到达了子灵树所在——子灵谷。
这一路,先是向东北方向,而后又折向西北,再然后便是南下,行到异兽林边界的一半再向正东方向。明明可以一路向北,却被如此复杂化,而那些路线,恰恰是怪兽最为活跃的地方。
画地图的人,不是图好玩而引他们兜圈子,他真正的目的,是耗费参赛者的体力,让他们丧生于怪兽之口。凶手是怪兽,任何人都不需要承担责任,那他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实现他的阴谋。
越往子灵谷中央走,洛长歌心中的预感便越发强烈,真相,正在一步步的浮出水面。
子灵谷与异兽林别处不同,没有高耸入云的参天大树,自然没有怎么都捂不热的阴凉之感,反而会觉得太阳晒得慌。行了半日,几人大汗淋漓,鬼苏除外,暮兰城找了个石壁突出的地方,供几人停下乘乘凉,休息休息。
胡文杰累得不行,屁股一沾地就睡了过去,没舒服多久,腰部传来一股极大的冲击力,痛得他眼里满是泪花。胡文杰在右侧腰部摸了摸,松了口气,还好肋骨没有撞断。他以凶狠的目光看向罪魁祸首,然而仅仅一瞬,便化成了错愕,再转为惊喜。
胡文杰将撞得他腰疼的“凶手”提起,兴奋的在地上连蹦了几下,兴高采烈道:“你们快看,本少爷抓到了什么!”
洛长歌打量着他手中的东西,通体纯白,四条腿,三瓣嘴,短尾巴,是只有七八斤重的大白兔子。它此刻紧闭着双眼,想来是撞胡文杰的那一下力道太猛,把它自己给撞晕了过去。
“少爷就是少爷,这时候还有养兔子的闲心。”又要赶路又要提防有凶兽偷袭,这几日谁都没有睡好,洛云裳打了个哈欠,靠在石壁上闭目养神。
“笨,谁说要养了!本少爷这是要吃的!”
胡文杰砸吧砸吧嘴,异兽林中都是些怪家伙,送银子让他吃,他都不敢吃。这一个半月来,一日三餐都是以叫得出名字的野果子果腹,肚子里没有半分油水。如今天可怜见,让他碰上了这只大慈大悲、乐于奉献的兔子,他怎么可能放过?
洛云裳皱眉看着他:“在东荒的时候,你不是跟阿枫说你最喜欢兔子了么?”
胡文杰一时语塞,他胡大少爷不是什么尼姑和尚,这兔子可是从小吃到大,一年不说多了,少说也有五六十只。他当时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想让阿枫觉得他有爱心,会好好照顾她和她肚子里的宝宝。
如今阿枫不在,自然不用顾虑这么多。胡文杰挺直了腰板:“关你什么事!你就说你吃不吃!”
“不吃。”洛云裳翻了个身,“别打扰姑奶奶睡觉!”
“你……”胡文杰不敢相信,居然有人能对烤兔子无动于衷!
洛长歌观察许久:“你那是兔子么?”
胡文杰翻了个白眼:“本少爷抓的不是兔子,难不成还是野猪啊!”
“耳朵怎么这么短?”就像猫耳朵一样。
“就许人类有长头发短头发,就不许它兔子有长耳朵短耳朵啊!”只觉告诉胡文杰,若再同洛长歌说下去,这兔子,恐怕就下不了肚子了。他突然跑开老远,“你们不想吃就算了,本少爷自己饱口福,少爷我警告你们,千万别和我说话!”
话音刚落,就见他用顺走的洛云裳的剑割了兔子的喉咙,放了放血,便麻利的拔了皮。他折腾半天弄出了小火苗,然后就把兔子用树枝串着举着烤,不一会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久违的肉香,吞起口水来就如喝汤一般。
洛长歌有些担心,问鬼苏:“那东西能吃么?”
“本尊只认识狠角色。”
听他这话,洛长歌松了口气,不远处,胡文杰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扯下只兔腿,虽只烤得半熟,他仍是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洛长歌不再管他,垂眼不知沉思些什么。许久,胡文杰总算舍得回归队伍,大白兔子将他的肚子撑得鼓鼓的,他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巴,可惜道:“要是能有点儿调料,味道就更好了!”
暮兰城站了起来:“休息得也差不多了,启程吧。”
按照最后一张地图的指示,五人往子灵谷深处行去,然而那地图并不完整,没走多远便没了引导。洛云裳以为还有一张地图,逼着胡文杰与她寻找,然而半个时辰过去,仍旧一无所获。她这才明白,子灵树的具体位置,得由他们自己找。
刚才还是一条大道通到底,如今,却走几步便有一个岔路口,暮兰城很是细心,用剑沿途做下记号,避免迷路。
向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转也不是办法,几人一致同意,遇到岔路就左拐,拐着拐着,就拐到了一个放眼望去都是花的地方。
红的、紫的、绿的,长在矮树上的、攀在软藤上的、浮在水坑里的、开得好不热闹!明明已是深秋,这些花却像是长在春日,没有风霜,没有凄凉,有的只是争奇斗艳与蓬勃生气。
“天啊!”成片的鲜花勾出了洛云裳丢失已久的少女心,“这地方是仙境么!真是太漂亮了!”
胡文杰却是黑了脸,恶狠狠说到:“丑死了!本少爷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丑的地方!”
美景要与佳人共赏才能称得上美景。而他的佳人,此刻却不在他身旁,说不定,她曾与别的男人一同在这花丛中谈天说笑!一想到这,胸腔里的妒火便越燃越旺,都快将他给烧着了!
洛云裳斜眼看他:“你抽的哪门子的风?”
胡文杰冷哼一声,别开了头:“你管不着!”
“……”
洛云裳紧咬牙龈,强忍住将这臭小子暴打一顿的冲动。这时,头顶忽然滴下一滴水来,她抬头望去,仅仅一瞬,她便感觉眼珠子都不是自己的了,如何都转不开。她激动得连话都说不清楚:“快……快看……好大……花……”
“什么?”
洛长歌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几人头顶的正上方约莫二十尺的地方有一朵巨花,由一根大拇指粗细的茎支撑着。巨花有八片花瓣,红得像是能滴得出血来,花蕊为嫩黄色,色差对比很是鲜明,应是已开过了,花瓣很松,像是风一吹都能掉下来。
仅仅一片花瓣,便足以压得五人不能动弹,足以见这巨花之“巨”,绝不是浪得虚名。
“这东西不会掉下来吧!”
胡文杰连退了几十步,以为安全,长长的舒了口气,抬头一看,却见自己头顶也有一朵巨花,甚至比刚才那朵还要大上一些。惊吓之余,他仔细一看,原来这条花中小道上空已被这巨花霸占,根本就不可能躲得掉!
“这是什么?”洛长歌看向鬼苏,这么个大家伙,他应当是认识的。
果不其然,鬼苏答到:“这花叫遮天,除了大点之外,其他与普通花一般。”
“那这是什么?”洛云裳指着一朵比指甲盖还小上许多的白色小花问到,闻着很香,她伸手打算去摘。
鬼苏即时叫住了她:“别碰。”
洛云裳动作一僵,乖乖将手收回:“怎么了?这么小的花,不会还有毒吧?”
“不要被表象所迷惑。”鬼苏走上前,将那株白花连根拔起,白色花瓣触碰到皮肤那一刻瞬间就钻进了皮肉,伤口之处顿时由内开出了朵同样大小的花,再慢慢开出第二朵,第三朵。
玩够了,鬼苏勾了勾手指,那花倒像是听从他的命令一般,缓缓从他的血肉之中钻了出来。鬼苏五指弯曲,将它融成了粉末:“看到了没,这东西一接触皮肤便会融入其中,并且会在人体内疯长,直至将那人变成一个彻彻底底的花人。”
暮兰城神色紧张:“碰了这花会怎样?”
“一个字,死。”鬼苏说得简单,事实上,死之前会经历很多痛苦的事情。先是满身都是花瓣,然后那花瓣便会冲出人体,成为花人,然后四肢慢慢退化为根、茎、叶,一旦脑袋化作花朵的模样,这人,便没了灵魂,以吃人肉饮人血为乐。
暮兰城脸色一白:“可是,你刚才……”
“本尊岂是你们这些人类可比的?”
“那是什么花?”洛长歌这才明白,看似不起眼的东西,最能杀人于无形!
“人煞。”
“碰上这种花要怎么对付?”
“本尊在一切好说。本尊不在,死路一条。”
“如果,我是说如果,不小心碰上了,该怎么办?”不是洛长歌不信他,实在是因为他们人太多,他就一双眼睛,怎么可能看得过来?
“放心。人煞花开,必须得吸食足够的阴气,而这个的地方的条件,只能满足一株。”
“那我就放心了。”
不知不觉,暮兰城走到了最后,后来洛长歌他们说了什么,他已听不进去。他摸了摸右手手腕,没有伤口没有痛楚,好像一切都还和原来一样。
暮兰城苦笑着摇了摇头,扯了扯袖袍,盖住了手腕处一朵开得极好的半个指甲盖大小的白色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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