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苏易,我第一次看见你这么怂过。”叶孜棕端起前方桌的啤酒,目光深沉的望着我。
我下意识逃避掉他的眼神,因为我知道我无法去接受现实。我无法说服自己,爱了六年的人真的离开了。
或许,叶子对我很失望吧。
但即便如此,我依旧没有勇气站起身,抢过程荀手上的话筒,然后摆出一副英雄救美的架势道:
“我来。”
因为我是那么的惶恐,我是那么的担心,我是那么的害怕,我是那么的……讨厌他冰冷的眼神。
“名苏易,你知道程荀的嗓子是为什么变成这样的。”叶孜棕的面容染上几分怒色,听到他这样一说,高二那年黑匣子的记忆在脑海中绽放。
那是我第一次与人打架,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步驰。
步驰的家庭状况不是秘密,在高中时期,大多数人都知道步驰家里的困难,他的爸爸英勇救人而丧生。
从此之后,他便与他的母亲相依为命,可好景不长,他的母亲傍上了有家室的大款,没多久就与这男人私奔了。这是步驰心口上的一道疤。
自那以后,他成了孤儿。
被福利院收养,而他的母亲则与那个男人跑到了国外,至今都未有消息,而那个男人的家室,在当年也时不时找上步驰,总是能道出不堪入耳的浑话。
更过分的是,那个女人还雇佣了道上的混混,专门在学校外边的公路去堵步驰,如果不是我发现的早,或许变得不完整的人就成了步驰。
那天我为了赶走那些人,跟一群男人厮打在一起,好在我初中的时候学了跆拳道,偶尔对付两三个倒是没问题。可他们人有七八个。
就在我被踢翻在地的时候,程荀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手里毫无规章的乱挥着铁棒。
能打到一个是一个。
可两个女生,怎么可能能打倒七八个身材魁梧的男人。
最终,程荀手里的铁棒被抢了过去,就在那个人朝我后背挥打过来的时候,程荀替我挡了。
那个时候,青春年少不懂事。
我打红了眼,对方也一样,我并没有发现程荀的倒下,依旧独自踢打着,直到第二次被踹翻。
我才看到了程荀倒在地上吐血的模样,我在那一刻,脑子刷的一下变得空白,连对方举起铁棒朝我打下来都没回过神来反抗。
就这那一瞬间,我的上方出现了一位犹如神祗一般的男人,他好像踏上了七彩祥云,来拯救我。
是步驰,是他用他坚实的后背替我挡下了那沉重的一击。
当时的情景,我至今都未望。
它如同旧电影的镜头一般,时不时在我脑海中瞎溜达一番,好像就是在提醒我,我曾经有多傻。
如果我当时没有爱上步驰,是不是自己不会受那一番打?而程荀的声带也不会破裂?自己也不会被所有人误会,认为是自己招惹的那些人?
可是,没有如果。
我就是爱上了步驰。
并且还在那一刻,多管了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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