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时间,旅店餐厅里出奇热闹。
乐彤比影视学校的学生大不了两岁,都是年轻人,又都从城市来,容易混熟。大家一起吃晚饭,十个人占了三张桌子。
另外还有一桌男客人,普通的果农打扮,边吃边窸窸窣窣地说着什么面色严肃。
墙上挂着台小电视,正在播黄金档的青春偶像剧,女主角此刻扑倒在男主怀里,哭的稀里哗啦。
陈默:嘿,咱们店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平日店里客人极少,陈默一身分饰几角,轮番给各桌上菜,忙的脚不沾地。
粗茶淡饭,油盐偏重,极普通的农家菜更城市的饮食根本没法比。好在乐彤不挑食,专心嚼着油汪汪的有肉片,偶尔瞄一眼电视,又很快垂下眼皮。
她不爱看偶像剧,总觉得荧幕中那些小情侣分明爱的死去活来,却偏要互相折磨,肤浅又幼稚。
李晓意:龙瑞演得真好,人长得也帅,不愧是现在最红的一线男明星。
倒是李晓意看得津津有味,嘴角沾上米粒都不自觉。
说完,瞅了瞅乐彤:
李晓意:对了,你在电视台工作,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帮我弄几张龙瑞的签名照啊?
大概是她的嗓门偏高,邻桌果农听到“电视台”时,扭头看朝乐彤看过来,目光里透出几分古怪。
乐彤没在意,她刚想要答应李晓意,就听到沈臻抢白道:
沈臻:我觉得予哥比龙瑞帅哟!
乐彤和李晓意竟是无可反驳,半响没说出话来。
女人在一起议论男人,男人在一起议论女人,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她们这桌没男生,沈臻压了压声音,提议说:
沈臻:我在镇上待着快发霉了,明天没有我和晓意的镜头,不如咱们约予哥去县城吃饭?
乐彤:我不去了,你们去吧。
乐彤立马把头摇成拨浪鼓,她和那个男人连基本的沟通都做不到。
李晓意的兴致写在脸上,但语带担心:
李晓意:予哥要是不愿意去呢?
沈臻:有我出马,他自然得愿意啊!
沈臻扬了扬脸,媚笑。
沈臻:你们别看予哥一副,高贵冷艳的模样,我告诉你们吧,男人,表面越冷,骨子里越闷骚。这种男人最适合调情了,有趣着呢!
沈臻:乐彤一脸不敢苟同。
温予骞明明是个年轻男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生活却古板得像个老男人。似乎对一切都不感兴趣,唯独嗜葡萄如命,真真叫人看不出哪里有情趣。
乐彤,碗里的,饭菜已经见底,沈臻挑起的话头仍然没有断:
沈臻:你们说予哥是哪里人?
李晓意咬着筷子,想了想。
景阳镇多是果农,风吹日晒,皮肤大都粗黑,穿的也是青衣粗布。温予骞显然跟他们不愿意,皮肤很白。不是那种文弱的白,而是十分健康的白,就像精致的雕塑上了一层完美的轴彩。
李晓意:我看他不像镇上人。
李晓意有了答案。
乐彤没有加入话题,她的表情如常,搁下碗筷:
乐彤:我吃饱了,先上楼了。你们慢慢聊哈。
温予骞是哪里人跟她有什么关系。
短暂的旅途,萍水相逢的路人,不过是人海中偶然的遇见。别过之后,重逢不知何处,不知何时。
又或者,根本不会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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