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品类体系
1.1 亚里士多德实在论
1.2 康德概念主义
1.3 胡塞尔描述主义
1.4 当代范畴系统
1.5 对类别系统的怀疑
1.6 其他学科分类
2. 品类差异
2.1 类别区分的用途
2.2 赖尔/胡塞尔区分范畴的方法
2.3 弗雷格区分范畴的方法
参考书目
学术工具
其他互联网资源
相关条目
1. 品类体系
1.1 亚里士多德实在论
对范畴的哲学兴趣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在他的论文《范畴》中试图列举世界上实体划分的最普遍的类型。他并不是从单一的最高类别开始,而是列出了以下十个最高类别的“没有任何组合的说法”(类别1b25):
物质(例如人、马)
数量(例如四英尺、五英尺)
质量(例如,白色、语法)
关系(例如,双倍、一半)
地点(例如,在学园、在市场)
日期(例如昨天、去年)
姿势(例如,躺着、坐着)
状态(例如,穿鞋、穿盔甲)
动作(例如切割、燃烧)
激情(例如,被割伤、被烧伤)
实体有两种:一种是原始实体,例如一个人或一匹马;另一种是实体。这些个体(例如人、动物)的物种(和属)是次要物质。虽然这十个类别都是同样最高的种类,但初级物质仍然具有某种优先权,因为“所有其他事物要么以初级物质为主体,要么在它们中作为主体。因此,如果基本物质不存在,那么任何其他事物都不可能存在”(类别 2b4)。
在其他地方,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998b22)中明确指出,不同类别的实体不可能共享一个最高的属(例如,存在或统一)(参见 Ackrill 1963, 81)。因为一个物种是根据其包含的属和差异来定义的(例如,人可以定义为理性的动物),并且虽然属(动物)可以谓述于物种(人),但它不能谓述于物种(人)。微分(有理数)。因此,如果存在(或统一)是一个属,那么就不能说任何差异都具有存在(或成为一个);但是“任何属的区别必须是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具有存在并且是一个”(形而上学998b22-3)。
古希腊术语“类别”描述了在法庭上可以对某人说些什么,事实上,亚里士多德使用可以对一个主题或在一个主题中说的话作为区分类别的途径。然而,关于他究竟是如何得出自己的类别的,文献中存在争议(Studtmann 2007)。根据 J. L. Ackrill 提出的一项重要解释,亚里士多德通过区分“可能针对某事提出的不同问题”并指出“对于任何特定问题,只能适当地给出有限范围的答案”,从而得出了他的类别列表。 ” (Ackrill 1963, 78-9),例如,“它是什么”这个问题只能针对某种物质提出,并且只有描述物质的答案才是合适的。相比之下,“多少”这个问题需要一个数量来回答,等等。
但是,尽管根据这种解释,亚里士多德似乎是通过考虑不同类型的问题和答案来得出他的范畴的,但他所提供的范畴应该是实体的范畴,而不是语言的范畴;语言只是了解世界真相的线索。正如 J. L. Ackrill 所写,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不是主要或明确地涉及名称,而是涉及名称所表示的事物……亚里士多德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语言事实和测试,但他的目标是发现非语言项目的真相”(1963, 71) )。
关于亚里士多德的范畴是如何衍生的,也有人提出了其他解释。有些人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列表是通过反思语法类别并假设语言结构和世界结构之间的并行性得出的(Baumer 1993)。但其他人提出的解释并不认为亚里士多德是通过考虑语法结构或我们可能提出的问题等语言问题来得出他的范畴的。相反,他们认为它们是出于更世俗的考虑,例如任何敏感的特殊事物必须与哪种类型的实体相关(Moravcsik 1967)。有关解释选项的概述,请参阅 Studtmann (2007)。
无论如何,无论范畴是如何推导出来的,亚里士多德的范畴方法通常被认为符合布赖恩·卡尔所说的“范畴实在论”的精神——一种将范畴系统设想为最高属的列表的方法。存在(不仅仅是语言或思想的存在——即使这些可以用于推导形而上学的范畴)。正如斯图特曼(Studtmann,2007)所说,亚里士多德“对于世界的形而上学结构采取而不是捍卫现实主义的立场”。采用这种方法,一个完整的范畴系统将提供一个系统的清单,从最抽象的层面考虑(尽管尚不清楚亚里士多德是否希望他的范畴是详尽无遗的)。因此,在范畴实在论方法中,提供范畴系统可以被视为形而上学的一项任务,甚至是中心任务(参见 Grossman 1983, 3)。这样的类别系统也可能在回答个别自然问题方面发挥核心作用,为“这是什么?”形式的问题提供最一般的答案,并通过指定特定的内容为更狭义的事物的定义提供基础。此类事物所属的最一般类别(属),以及将它们与同一类别的其他事物区分开来的区别。这作为范畴的范式方法一直存在,最近的几位作者本着亚里士多德实在论的精神提出了新的范畴理论(见下面的§1.4)。
1.2 康德概念主义
然而,其他人却回避了这种强烈的现实主义类别方法,通常是出于对我们辨别“现实本身”内在分歧的能力的怀疑,而是将类别项目视为布置最高类别的问题管理我们的概念方案。这种卡尔(Carr,1987,6)所谓的“范畴概念主义”方法的转变因伊曼努尔·康德而闻名。虽然康德否认我们能够获得表象或现象背后事物本身的内在划分(如果有的话),但他认为我们可以发现支配人类理解的基本类别,这是任何可能的认知的基础。现象。因此,正如 H. J. Paton 所说,对于康德来说,“只有当范畴是由于心灵的本质并由心灵强加于它所知道的对象时,我们才能通过范畴获得先验知识”(1936) ,258)。
在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首先列举了可能的判断形式(A70/B95-A93/B109),从而得出了他的类别清单。按照这种观点,客观经验判断(即旨在指代对象而不仅仅是主观外观或感觉印象联系的经验判断,并且旨在对所有判断主体普遍有效)在美德上被赋予了客观性和普遍性。体现在相关判断形式中的先验概念。如果我们能够识别客观经验判断的所有可能形式,那么我们就可以希望以它们为基础来发现用于做出此类判断的所有最一般的概念或类别,从而用于任何认知中对象(Körner 1955, 48–49)。
因此,在区分他的范畴时,康德从亚里士多德逻辑开始,概述了可以对任何判断进行分类的四个方面:根据其数量、质量、关系或模态。在这些方面或判断“时刻”的每一个方面,都存在三种可供选择的分类;因此,例如,就数量而言,判断可以是普遍的、特殊的或单一的;就其关系而言,判断可以是绝对的、假设的或析取的等等。这些亚里士多德的判断分类方法是辨别十二个相关知性概念的线索。因此,例如,通过注意到所有判断要么是普遍的(例如,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特殊的(例如,一些天鹅是白色的)或单一的(例如,Cygmund 是白色的),我们可以得出三个相应的数量类别:统一性、多元性、整体性。通过这条路线,康德最终区分了十二个纯粹知性概念(A80/B106),分为四类,每类三类:
数量
统一
复数
整体性
质量
现实
否定
局限性
关系
固有性和存在性(实质和偶然)
因果关系和依赖性(原因和结果)
社区(互惠)
模态
可能性
存在
必要性
这些类别被呈现为形成一个详尽的列表,其中四类类别将四种不同形式的统一强加于已知的对象(Paton 1936, 295-9)。因此,人们可以分别询问一个物体的数量、质量、关系和形态,在每种情况下接收三个子答案之一,从而更完整地表征该物体。
尽管这些是理解的范畴,但它们仍然保留了某种本体论的重要性,因为它们普遍适用于所有可能认知的对象(A79/B105)。这样,通过描述对象认知所必需的先验概念,我们可以获得支配任何可能的认知对象的类别知识,从而获得一种描述性的本体类别集,尽管这些必须被明确地理解作为可能认知的对象的类别,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类别。因此,康德能够将他的概念系统视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范畴系统,“因为我们的主要目的与他的[亚里士多德]相同,尽管在执行方式上与它大相径庭”(A80/B105 )。尽管如此,很明显,对于康德来说,这些范畴在人类理解的原则中找到了它们的原始根源,而不是在独立于心灵的现实的内在划分中,并且可以通过关注人类判断的可能形式来发现,而不是通过对世界本身的研究来发现。 ,也不是通过研究我们偶然的说话方式。
像康德这样的方法最近受到 P. F. 斯特劳森和其他追随他的人的辩护,他们承担了“描述性形而上学”的项目,该项目关注于描述“我们概念结构的最普遍的特征”(1959 [1963],xiii) ,从而提供比我们预期的语言分析更普遍、更持久的结果。
1.3 胡塞尔描述主义
埃德蒙·胡塞尔在范畴研究中引入了两种创新。首先,亚里士多德使用语言作为本体论范畴的线索,康德将概念视为通向可能认知的对象类别的途径,而胡塞尔则明确地区分了意义类别和对象类别,并试图找出意义类别与对象类别之间的类似规律的相关性。每种类型的类别(Smith 2007,139ff.)。其次,亚里士多德和康德各自提出了一个单一的范畴系统,而胡塞尔则区分了两种达到顶层本体论分类的方式:通过形式化和概括,在两个不同的维度上产生两个独立的、正交的范畴系统(参见史密斯 2004 年,第 8 章)。
胡塞尔小心翼翼地将意义的范畴(通过它我们可以思考对象的最高种类或“本质”)与所指的范畴区分开来——后者是对象的范畴,或本体论范畴,被认为是最高的本质。实体可能具有:“通过‘类别’,我们一方面可以理解意义意义上的概念,但另一方面,为了更好的效果,我们还可以理解在这些意义中找到表达的形式本质本身”(1913) [1962],61-2)。尽管必须区分这两类范畴,但根据胡塞尔的说法,这两类范畴本质上是相关的(见下文),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一类来了解另一类。
无论我们研究的是意义范畴还是对象范畴,胡塞尔都非常清楚,范畴的研究对他来说完全是一个先验的问题;意义和对象的类别“仅与我们不同的思维功能相关:它们的具体基础只能在可能的思维行为本身中找到,或者在可以在这些行为中掌握的相关性中找到”(1913) [2000],237)。正如他后来在《理念》中所说,对范畴的研究是对本质的研究,基于对意义类型和事物相关类型的本质洞察。这种对本质的研究可以通过案例的想象变化来进行,独立于任何事实,包括是否实际上存在任何区分的本体论类型(1913 [1962],51)。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胡塞尔的本体论范畴是可能事物的最高本质(可能属于这些本质)的描述性范畴,并不旨在提供事物实际存在的清单(作为经验事实)。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意义类别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认为意义类别的差异(似乎更像句法而不是语义类别)可以通过注意到用一个术语代替另一个术语而产生的无意义来区分。例如,在“这棵树是绿色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用“椅子”——而不是“粗心”——来代替“树”,而不会将意义变成无意义,这标志着主格材料和形容词材料的含义类别之间的差异(1913 [ 2000],511-512)。胡塞尔对“废话”的理解相当严格:他只计算那些语法上不正确的词串(因此它们只是形成“词堆”,不能组合成任何统一的含义(胡塞尔 1913 [2000], 522) )完全是无意义的,因此是意义类别差异的标志。 (胡塞尔反复区分动词形式的无意义,如“a round or”(其中没有出现统一的含义)与纯粹荒谬的情况,如“a round square”,其中该表达具有统一的含义,尽管它是先验的没有对象可以对应于表达式 (1913 [2000], 516–17))。
与意义范畴相关的是本体论范畴;例如,对象、事态、单位、复数、数字和关系是对对象进行分类的(形式)类别,而不是意义(Husserl 1913 [2000], 237)。根据胡塞尔的说法,这两类范畴通过“理想法则”联系在一起。因此,例如,对象大概是主格表达的意义范畴的本体论关联,属性是形容词表达的本体论关联,事态是命题的本体论关联。因此,虽然胡塞尔(据我所知)没有明确提出一种辨别本体论范畴的方法,但我们可能可以通过从上述区分意义范畴的无意义测试开始,然后将注意力转移到相关的本体论范畴来推导出它们,因为“关于意义的纯粹真理可以转化为关于对象的纯粹真理”(1913 [1962],61)。
除了明确区分意义类别和可能具有“意义”的相关对象类别之外,胡塞尔还通过区分最高形式本质(胡塞尔称之为“类别”)和最高物质本质(他称之为“区域”)(1913 [1962],§10;参见 Smith 1995, 329–330 和 Smith 2007, 142–148)。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描述形式本体论类别,即通过无意义测试可区分的不同含义类别的相关性。事实上,胡塞尔为最高形式的属保留了“范畴”一词,其特征是形式化过程——内容的去除。这些“类别本质”从树顶部的“一般对象”开始,然后在下一个级别分为类别,包括(作为示例)对象、事态、属性、关系、数字等(比较列出 1913 [2000]、237 和 1913 [1962]、61)。就像亚里士多德将(独立的)基本实体与其他种类的(依赖的)事物区分开来一样,胡塞尔在他的形式范畴内将个体的“本质”范畴(或者更恰当地说,仅仅是这个-那里)与依赖的“句法客观性”区分开来。 – 源于我们谈论主要物质的方式的主格术语的相关性(1913 [1962], 62-3 和 67)(例如,主格术语“这种亮度关系”可能源自“A 比 B 更亮”的主张(1913 [2000], 797-8))。
相比之下,胡塞尔的物质范畴根据实体的性质或本质对实体进行分类,最高的物质属是通过对所涉及的最一般内容类型的概括过程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涉及清空所有内容的形式化来实现。内容(1913[1962],65)。最高的物质类别是三个领域:自然(包括物理对象和事件)、文化(包括人工制品、社会实体和价值观)和意识(参见 Smith 2004)。虽然形式和物质类别系统各自形成一个层次结构(1913 [1962],64),但综合考虑它们的类别并不相互排斥,因为一个同一实体可以根据其物质性质或形式进行分类。有关胡塞尔范畴的进一步讨论,请参阅史密斯 (Smith) (2007, 135–161)。
胡塞尔没有明确指出区分物质本体论范畴的正确方法,但他确实区分了物质荒谬性与形式荒谬性,以及标志着意义范畴差异的形式废话(1913 [2000],523)。如果先验地认为没有任何对象可以与它们对应,纯粹基于形式的逻辑定律,而不考虑使用哪些特定的物质概念,那么表达式在形式上是荒谬的,例如,“一个圆形的非圆形的东西”在形式上是荒谬的;无论我们用哪个形容词来代替“圆”,或者用哪个名词来代替“东西”,它的荒谬性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如果不可能存在任何相应的对象是基于所使用的特定物质概念,则表达式在实质上是荒谬的,例如,“圆的正方形”是基于“圆”和“正方形'。因此,人们大概可以尝试通过用不同物质类型的对象替换表达而产生的物质荒谬性来区分物质本体论范畴。例如,“圆桌”是完全有道理的,但如果我们用一个表示几何图形的术语(例如“正方形”)或一周中的某一天(例如“星期四”)来代替“桌子”,我们就会得到一个实质上荒谬的结果。陈述(这是先验的,没有任何对应)。正如我们将在下面的第 2.2 节中看到的,吉尔伯特·赖尔以类似的方式开发了胡塞尔的类别差异无意义测试。
Roman Ingarden (1960 [1964], 22ff) 将胡塞尔的多维本体论更进一步。和胡塞尔一样,他区分了形式范畴和物质范畴,但他也区分了第三个维度的范畴:存在范畴(描述实体存在模式的范畴)。英加登列出的最高存在主义类别是真实的(时空存在)、理想的(抽象的)、绝对的(完全独立的、非时间性的)和纯粹意向的(依赖意识的)。虽然任何可想象的实体都应该唯一地位于每个维度的单个类别中,但这三种本体论是相互正交的,提供了考虑所讨论的假定实体的不同的最抽象的方式。因此,例如,一件雕塑可以在形式上被归类为一个物体,在物质上被归类为一件艺术品,在存在上被归类为纯粹有意的。
1.4 最近的类别系统
在二十世纪,本体论范畴系统有些过时了(原因我将在下面的§1.5中讨论),大多数对范畴的讨论转向仅仅阐明范畴差异,而不是旨在概述一个全面的范畴系统。
塞缪尔·亚历山大 (Samuel Alexander) 的作品对此有一个重要的例外,他在 1920 年的作品《空间、时间和神》中以现实主义精神发展了一种范畴理论。亚历山大捍卫一元论本体论,其中他将时空视为“包含现实中每个实体和每个特征的单一一元实体”(Fisher 2015,246)。他认为这些类别是基于时空的内在本质,并且仅将那些“普遍”的特征(即由每个实体实例化的特征)视为类别特征。他确定的类别分为三个“等级”(或日益复杂的等级,其中后者的等级以前者为前提),为我们提供了以下系统:
一年级
存在
普遍性
关系
命令
二年级
物质
因果关系
数量
数字
三年级
运动
近年来,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尝试,以现实主义或描述主义的精神提供新的类别系统,尽管对于类别是什么或如何在竞争系统中做出决定几乎没有达成一致。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