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上帝,空间和时间
克拉克接受了传统的基督教信仰,即上帝是永恒和无所不在的,他试图解释这些主张的含义。克拉克位置的四个中心宗旨在下面取消包装。
上帝能够始终在所有地方行事,因为他在任何时候和在所有地方都存在基本上。否认这将需要接受远距离采取行动,克拉克像他的大多数同时代人(包括莱布尼兹:参见LCC 72)一样,发现神秘或不可能(Brown 2016)。
上帝的实质性存在必须使神圣永恒和巨大的学术观念是错误的。克拉克(Clarke)拒绝了上帝的观点,因为他从时空和时间上删除了。神圣的永恒既涉及必要的生存,又涉及无限的持续时间,然而,无法通过永恒存在的传统概念(nunc stans)来识别上帝在没有任何连续持续时间的情况下存在的永久存在中存在的上帝存在。他认为这种观点充其量是难以理解的,最坏的情况(CC 107,W 3.794)。连续持续时间的归因可能暗示着像我们一样的上帝是及时的,但与我们不同,没有改变。但是,这不是克拉克的观点。在与巴特勒的交流中,他澄清说,在技术上和时间上,上帝不是在时间和时间上,因为上帝是在时间和时间上的先前(按时间的秩序),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事物在形而上是在形而上学的。此外,他将独特和连续的思想归因于上帝。否则,上帝不能“改变他的意志,也不多样化他的作品,也无法连续行动,也不统治世界,也没有任何能力或完全做任何事情”(W 3.897)。因此,只有在他不改变主意的意义上,上帝就他的意志就不可分割了。
上帝与时空不一样。尽管有必要,但它们依赖于上帝的存在。克拉克最早报道的哲学思想是在他读牛顿之前的几年,就是上帝不能破坏空间(惠斯顿1730,22-23)。十八世纪绝对空间的一个普遍担忧是,如果空间是无限的,必要的和坚不可摧的,那么上帝并不是唯一的无限,必要的,独立的,或上帝与太空相同,这两者在神学上都是非正统的。克拉克在示威中的立场,给巴特勒的信以及给匿名作家的信(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丹尼尔·沃特兰),这是时空是神圣的属性或财产,他可能在亨利越来越多地发现了这一观点(Thomas 2015,18) 。因为它们取决于唯一的自我熟悉的存在,所以它们不是独立的生物(D 122-123,W 4.758)。他告诉莱布尼兹,巨大和永恒是上帝存在的“直接和必要的后果”,而没有提供任何进一步的论点或解释“后果”,“模式”,“属性”和“财产”之间的关系。许多人知道克拉克意味着上帝在字面上是维度的。克拉克的早期评论家安东尼·柯林斯(Anthony Collins,1713,47-48)以这种方式读了他。艾米丽·托马斯(Emily Thomas)(2018,172-176)表明,克拉克的观点在1719年之后发生了变化。从此开始,克拉克(Clarke)谨慎地说,巨大和永恒是“存在的模式”而不是属性。存在模式可以归因于上帝和上帝的属性,而属性不能归因于任何其他属性。所以上帝是永恒的,上帝的聪明是永恒的。因此,永恒是一种存在方式。上帝是聪明的,但上帝的旨意不明智。因此,智能是一个属性。格雷戈里·布朗(Gregory Brown)(2023年,XCII – XCIV)归因于克拉克(Clarke)的1719年更改为牛顿(Newton),希望在克拉克(Clarke)在给莱布尼兹(Leibniz)的信中澄清他的观点。
上帝的巨大和永恒与上帝的团结一致。正如莱布尼兹(Leibniz)和沃特兰(Waterland)所指出的那样,识别神的巨大的空间危害了神的简单性,因为太空有部分,尽管不是可分离的部分。反对虽然令人震惊,但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词典中的贝尔(条目“ leucippus”,备注g)欺骗了牛顿人,以识别神圣巨大的空间,以解决通过假设无限空间所造成的本体论问题,因为它导致了神圣的简单性和各种毁灭性。荒谬。另外,沃特兰(Waterland)暗示,由于克拉克(Clarke)接受任何一部分都不能成为意识的主题,因此上帝的巨大也破坏了神圣的智慧和意识。克拉克提供了两个回复。首先,并非所有扩展都有零件。空间扩大,但是(正如牛顿所声称的那样)它的“零件”无法移动,因此它们不是真正的部分。其次,克拉克声称空间和时间扩展之间是奇偶校验:因为前者与暂时“伸展”的简单性兼容,所以后者与空间伸展的简单性兼容。但是时空之间的奇偶差异是被授予的,而不是表明空间延伸并不损害事物的简单性,因为时间延伸不是,可以表明后者对事物的简单有害,因为前者是对事物的简单性有害的是。
4.3三位一体的观点
克拉克(Clarke)在他的一生中臭名昭著,因为他对三位一体的看法,他引发了一场令人震惊的辩论(Ferguson 1974,59-149; Pfizenmaier 1997,179-216)。克拉克没有正式谴责(但几乎如此),但肯定会阻止他上升到更高的文书办公室。克拉克(Clarke)在三位一体上的著作与理解他的其他形而上学立场有关,尤其是他用聪明的,代理特工而不是特定物质对“人”的认同,这与他对个人身份的说法还不够充分地和解灵魂。
在基督教神学中,上帝被代表为三方 - 三个人,只有一个神。在1662年的《普通祈祷书》(Clarke of Clarke)一生中在英格兰使用的一本书中,其中一项礼拜仪式从Athanasian Creed中获取,其中包括以下对三位一体的讨论:“因为父亲有一个人,另一个儿子:还有另一个圣灵。但是父亲的神人,儿子和圣灵的神人都是一个……所以父是上帝,儿子是上帝:圣灵是上帝。但是他们不是三个神:而是一个神。”克拉克(Clarke)在担任牧师的位置,需要订阅此配方。 1712年,在他的朋友的建议下,他出版了《三位一体的圣经》,在这种情况下,他与对手认为这种表述的简单意义不同。三位一体的经文始于收集与三位一体相关的新约的所有段落。然后,它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三位一体的55个主张,每个主张都由对第一部分中收集的文本和早期基督教教会的著作的参考支持。根据克拉克(Clarke)的说法,圣经的文本并没有主要讨论上帝的形而上学特征,而是将统治权归因于上帝(W 4.150; Snobelen 2004,265–275)。第三部分将这些命题与英国国教礼仪有关。这种方法反映了克拉克对圣经中正确的神学学说的普遍期望,得到了早期教会的认可,并且与理性兼容。在他认为不良形而上学的数百年中,三位一体的正确和可理解的学说被掩盖了,克拉克希望重返阿拉塔前对三位一体的理解。
克拉克在三位一体的圣经中的地位被他的对手标记为“阿里安”,“ Socinian”和“ Sabellian”。尽管它们通常被用作任何具有非传统或反三位一体观点的人的虐待术语,但它们也具有更精确的含义。阿里安认为儿子(三位一体的第二人)是神圣的,但不是永恒的。他是由上帝创造的,父在世界开始之前就无所作为。 Socinian认为,儿子只是人类,是在耶稣的观念之后或之后创造的。萨贝利安人认为儿子是上帝的一种方式。在确切的术语中,克拉克不是这些。与阿里安人不同,克拉克肯定儿子与父亲是共同的,而不是创造的(W 4.141)。 (Pfizenmaier 1997提供了进一步的文字和历史论点,不应将克拉克归类为阿里安。)从此,也可以得出结论,相反,儿子在耶稣的观念之前就存在。与萨贝利亚人不同,克拉克否认儿子是父亲的一种方式。 (考虑到他有时声称空间是上帝的一种模式,这将是非常有问题的。)克拉克声称对物质的无知使他不愿宣布父和儿子是同一神的物质,但儿子被赋予了儿子父亲拥有父的全部权力和权威。他还称父亲从父亲的方式称为“无法言喻”。因此,尽管克拉克否认三位一体是一个“谜”,但他确实相信,将父亲的力量传达给儿子的方式是“对我们未知的一种方式”(命题35; 4.159)。
克拉克确认三位一体的每个成员都是一个人,但是只有父是自我存在的,这意味着父亲本质上(而不是通过“办公室”)拥有儿子没有的财产。他的观点最好被描述为从属主义者,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他也可以称为一神论者(Tuggy 2014; 204-205)。[8]
4.4奇迹
像许多与皇家学会有关的许多人一样,克拉克认为奇迹可以用作基督教是真正宗教的说法的证据。但是,鉴于这是不活动的,上帝积极参与了身体之间的所有互动。那么,什么可以将上帝的特定行为分为奇迹呢?根据克拉克的说法,奇迹是“以某种方式进行的工作,或与普罗维登斯的普通和常规方法不同,是上帝本人的插入,或者是某种优于人类的聪明人,以证明或证据某些特定的学说,或证明某些特定人的权威”(W 2.701)。这在克拉克和莱布尼兹之间传递的字母(L 3.13–116,W 4.605)之间成为了争议。辩论的一个重点是更大的是:一个如此完美地精心制作,以至于上帝不需要干预以保持它的运转(莱布尼兹),或一个如此依赖上帝的世界,以至于不认识到它不断依赖它的世界就无法理解世界上帝的行动(克拉克)。辩论的第二个重点是对奇迹的正确理解:超过创造事物的自然力量的事物(莱布尼兹),或者与我们对事物运作方式的期望不同的东西(Clarke)不同。
克拉克坚持认为,奇迹只有从人类的角度才奇迹般地,而上帝和其他非物质的代理人在物理世界中积极,不断地工作,因为物质是完全被动的。因为上帝的智慧和善良不变,如果上帝选择在一定时间在世界上采取不同的行动(例如,通过改变运动定律),这仅仅是因为这样做总是很好,并且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永恒。因为不需要上帝才需要做奇迹般的对话才能做自然到美国,所以两个人都不是“关于上帝,比其他人更自然或超自然”。从我们的角度来看,上帝正在改变事物的秩序。从上帝的角度来看,一切同样是上帝设计的一部分。因此,奇迹只是“关于我们的概念”的奇迹(C2.6-12,W 4.598–601)。克拉克在他的最后一封信中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这表明我们称太阳在天空中停下来奇迹,只是因为这是不寻常的。如果它总是在天空中的同一时刻,那将是自然的,它的运动奇迹。同样,从地面上抬起尸体是奇迹般的,只是因为上帝通常不会以这种方式行事(C5.107-109,W 4.693; C3.17,W 4.611–612)。不寻常是成为奇迹的必要条件(C4.43,W 4.629–630),但克拉克无处可说,还有什么还需要。
莱布尼兹从多个角度攻击克拉克的位置。莱布尼兹(Leibniz)的第一封信指责牛顿制造一台不完美的机器,需要调整它以保持其运行,就像一只需要绕组的手表一样,这是一个完美的上帝。在牛顿的世界中,需要奇迹“以满足自然的需求”(L1.4,W 4.588)。克拉克回答说,手表与世界之间存在一种毫无原理。手表需要缠绕,因为人类制表师只能构成部分并将其置于运动状态,而上帝既是力量和力量的创造者又是保护者。在进攻中,克拉克向那些否认上帝不断参与世界的人允许一个机械世界,一个“唯物主义和命运”的世界,那里根本不需要上帝(C1.4,W 4.590)。作为回应,莱布尼兹(Leibniz)提出了一个有趣的反对意见,即克拉克(Clarke)用超自然的自然事物解释了荒谬的自然事物,否则上帝是自然的一部分(特别是世界的灵魂)(l2.12,w 4.596; l4; l4。 110–11,W 4.666)。莱布尼兹还指控克拉克无法解释自然和超自然作用之间的差异。 “但是(作者说)是规律的,它是恒定的,因此很自然。我回答;如果没有合理的话,它不能是规律的。也不是自然的,除非可以用生物的天性来解释”(L5.121,W 4.668–669)。规律需要解释,并且自然而然地这些解释必须来自生物的本质。克拉肯的图片是完全被动的,无法解释材料体相互作用的规律性。
克拉克认为这是自然哲学对自然神学贡献的顶峰,而莱布尼茨则认为它未能展示一个完全理性的世界,适合由完美善良的上帝创造。
4.5 启示与自然神论的四类
克拉克对普遍启示的前景充满信心。人类理性能够通过自然证据进行推理来发现上帝的存在和属性。许多神学和伦理真理(例如,有一位上帝,上帝应该受到崇拜,公正和正义是好的)每个人都可以清楚地理解,如果一个人在这些问题上犯了错误,“这不是出于他的理解,但他的意志却欺骗了他。”然而,反对这些真理的现象却很常见。最常见的原因是“轻视知识的自以为是的无知”;粗心大意,导致盲目追随当地习俗;偏见,隐含地依赖他人和传统而不是对证据的检验;恶习,由于喜爱邪恶、放荡和权力而故意反对真理(W 2.147-160)。对自然宗教的合理辩护虽然可能无法动摇偏见,但却是克拉克计划的核心。他甚至认为基督教以自然宗教为前提(LCC 813,W 4.582)。
克拉克认为自然神论者可以被说服放弃他们的立场,因为自然神论是不稳定的。在克拉克的分类法中,自然神论者分为四类(W 2.600ff)。第一派说他们相信“一个永恒的、无限的、独立的、智慧的存在”创造了世界,但这个上帝不参与世界的统治,也不关心世界上发生的事情。作为回应,克拉克认为(1)当今最好的科学已经表明,物质的本质不足以为物质行为的规律奠定基础,因此需要不断地依赖其创造者;(2)上帝是“不存在的”。关注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必然缺乏对正在发生的事情的了解、影响正在发生的事情的能力、在世界上采取行动的能力,或者知道需要干预的智慧,因此不是自然神论中的上帝声称接受。第二派接受上帝在世界上的行动,但否认上帝具有道德属性;道德是人类建设的问题。克拉克声称他们没有看到(1)道德是一个永恒的、固定的关系问题;(2)否认上帝的道德属性就意味着否认上帝的智慧或力量。第三派肯定上帝的道德属性,但他们否认人类灵魂的不朽,并且道德术语在上帝和人类之间单义适用,这实际上导致了对死后未来状态的否认。克拉克声称,这破坏了上帝的所有属性,因此当我们谈论上帝时,我们不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最后,一些自然神论者持有正确的神学和伦理学说,但声称他们仅根据普遍启示来认识这一点,因此不需要特殊的基督教启示。克拉克怀疑,第四类自然神论在基督教所到达的地方已经不复存在了。
5、道德规范
尽管他的一些布道包含对个人美德的有趣分析,但克拉克的道义论、理性主义伦理学最持久的阐述包含在他的第二套波义耳讲座《关于自然宗教不可改变的义务的论述》中。克拉克首先指出,人与人之间显然存在着不同的关系,并且从这些关系中产生了人与人之间行为的“适合”或“不适合”。因此,举例来说,考虑到人类与上帝之间无限不相称的关系,我们尊崇、敬拜和效法上帝是适当的。这些事实,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可以理性地理解,尽管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明确区分是非。道德真理以必然关系为基础,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因此,它们独立于任何神圣或人类的意志,也独立于任何惩罚或奖励的计算。
更详细地说,克拉克伦理学的核心原则在《话语》第一个命题的从属组成部分中得到了阐明。
事物之间存在着永恒且必然的差异(或“原因”),由此“必然会产生某些事物与其他事物的一致或不同意,或者不同事物或彼此之间不同关系的适用或不适用”(W 2.608)。
上帝愿意按照事物的这些永恒原因行事(W 2.612)。
所有有理性的生物都应该选择按照永恒的理性规则行事(克拉克似乎是指这些永恒的关系)(W 2.612),而人类的思想“自然而然地必然同意永恒的正义法则”(W 2.616) 。
这个永恒的律法分为虔诚(对上帝的责任)、正义(对他人的责任)和清醒(对自己的责任)(W 2.618)。
该法则在时间上和逻辑上先于并独立于人类互动(W 2.624)。
这条法律在逻辑上也先于并独立于上帝的意志(W 2.626)。
遵守本法的义务是“在考虑任何特定私人和个人奖励或惩罚之前”(W 2.627)。
从(3)和(4)中对清醒和虔诚的澄清中,克拉克认为理想的道德主体是在上帝命令的范围内行动的人,具有完全的权威并与理性相容。例如,我们应该保护我们自己的存在,因为上帝创造了我们并维持我们,只有上帝应该将我们从世界上移除(Heydt 2018, 135)。关于(4),克拉克认为,对他人的义务受公平和爱的支配,公平要求一个人与他人打交道时可以合理地期望他人与自己打交道(W 2.619),而爱则要求一个人进一步善待他人- 所有人的幸福(W 2.621)。对自己的责任要求一个人保持身体健康、智力和精神健康,以便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W 2.623)。克拉克以(5)为契机,对霍布斯对政治和道德义务的描述进行了一系列有趣的攻击。在他的众多批评中,他认为社会契约不可能是强制性的,除非已经存在遵守契约的义务;如果合同对社区有利,那么在合同之前就存在实际利益,因此合同不会产生利益和损害;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对同一事物拥有权利是矛盾的;如果要服从权力,那么就应该服从全能的魔鬼,这是荒谬的(W 2.609-616, 631-638)。在对(6)的澄清中,克拉克补充说,因为上帝总是做正义和善良的事,所以上帝的命令与永恒的律法一致(W 2.637),并且因为上帝想让我们快乐和善良,所以上帝促进善良以及包括我们在内的整个造物的福祉(W 2.640)。虽然法律先于奖赏和惩罚的考虑(7),但上帝的正义保证了遵守法律的适当奖赏和惩罚(W 2.641)。这些制裁并不是一律出现在今生,所以奖赏和惩罚至少有一部分会出现在来世。此外,人性的堕落使得未来制裁的前景成为正确行为的必要激励。上帝也可能确保我们出于最好的理由而采取的行动不会产生总体上更糟糕的后果(Schneewind 1997, 317)。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