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告的郎云,状告之人是当朝康王,当今皇帝的十一皇叔赵德刚。
包拯:事还未说情,不可直呼王爷名讳。
郎云:包大人,国法之前,部分尊卑贵贱,那赵德刚既然是草民的被告,难道就不能直呼其名?
包拯:好,说得有理,本府就姑且听听,康王爷怎么会成为你口中的被告。
郎云:这件事,必须由十八年前的安邦侯邓宁邓侯爷说起。
昔年,赵德刚亲自带兵去抓捕邓宁,使得他以勾结江湖势力,通敌谋反的罪名惨遭灭门。
郎云:这十八年的冤案,普天之下,只有包大人才能替他平反。
包拯:郎云,依你方才之言,当年康王爷是奉先皇下旨查办,你又怎能说这是一桩冤案?
郎云:侯爷对朝廷忠贞不二,绝没有通敌谋反之心,草民愿以性命担保!
公孙策:当年你并不在场,又如何得知当时的情形?
郎云:昔年侯府里的卫士仆役并没有被牵连,是他们在事后告诉我的。
包拯:此事与你何关?你与那邓宁又是什么关系?
展昭:大人,想必他就是当年与邓宁来往密切的江湖人之一,也正是所谓勾结的江湖势力。
晨曦:你消失多年,是因为朝廷的追缉?
既是谋反大事,为何不将所谓的江湖势力查清与拔除?
郎云:不,当时朝廷并没有对我们展开追缉。
艾虎:为什么?
郎云:那就不知道了,我当年的确与侯爷朋友论交,不过绝不是什么勾结谋反,而是江湖朋友都对他十分敬重。
包拯:就算如此,为何直到十八年后的今日,你才来找本府替他平反?
郎云:因为十八年前,朝廷还没有像包大人这般不怕权贵的清官。
定国公虽德高望重,朝堂与江湖地位都不低,可他深受先皇的器重,所以郎云担心他会为了先皇颜面而掩盖真相,故而不愿前去求助。
包拯:郎云,你不必以言语来激本府,你所说的是否冤案,本府自会查明,倘若果真有冤,本府定当为安邦侯平反。倘若此案不冤...
郎云:草民情愿承受诬告之罪,任凭包大人处置!
包拯:不过在本府查办期间,要去何处寻你?
郎云:草民就住在悦来客栈。
等郎云离开后,包拯等人商议如何查询这桩多年旧案。
艾虎:像这种十八年前的旧案,还能查出真相吗?
公孙策:凡是重大案件,几乎都有记录可查。至于能否查出真相,就不知道了。
展昭:大人,您对这对康王爷了解多少?
包拯:康王爷排行十一,是先皇与 八王爷之弟,本府记忆之中,他一直住在城外,既不过问朝政,也很少进城,本府倒不知他还查办过如此重案。
晨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康王与八王爷,是一母同胞吧?
包拯:正是。
晨曦:...
得,看来八王爷又得倒霉地痛苦一回了。
难怪之前八王爷在饕香差点楼中毒都要帮着隐瞒,原来是幕后之人极有可能是他的亲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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