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人都知道,这家酒馆名声不太好,酒后殴斗的事儿常有发生,就连收入最微薄的街边守卫都不愿去。但也正因如此,深水宝藏迎来了另一批忠实客户——黑金会和金贼。
这两群人都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只不过方式不同罢了。金贼认为他们在劫富济贫,而黑金会则只敢吸中低层人民的血。
黑金会对此敢怒不敢言——他们中大多是些衣冠禽兽,身体羸弱。要是两边动起手来,拿老荷曼的话来讲,那就是用脚指头想,都知道哪边会赢。所以到后来,就连黑金会也不愿来了,酒馆里只剩下酗酒如命的苦命人和金贼。
什么?你问荷曼是谁?
他可是这儿的老人物了,没个正经的活儿干——话说他应该也干不动了。他膝下无儿无女,全凭自己的那张老嘴过活。也许他之前读过不少书,又或者走过不少路、去过不少地方,总之他知道的事儿比半个城的人知道的都多,他肚子里的故事随便拣出来一个都足以让人流连忘返。
这天他正在讲沙纳三世王子大战裂谷邪龙的故事,酒馆的百叶门却被推开。这时候正是下午,一般不会有新顾客上门,所以这嘎吱一声自然引来不少目光,老荷曼也少见地止住了话头。
来者共两位。他们一个看起来像佣兵,一个看上去像盗匪。那位佣兵模样的人十分健谈,反正自从他走进门来,让酒保倒一杯烈性酒之后,他那张大嘴就没停过。
他先是敬了酒馆内屈指可数的人们一杯酒,随后便大声介绍自己和身边这位新朋友的名号。
他说他叫贝拉汉?老天,就是前些天抢光了布拉赫矿井的贝拉汉?他身边的这位叫瓦西里的,大概没人认识。但仅凭贝拉汉·索姆一人,就足够赢得全场的尊敬。
于是在短暂的沉寂之后,迎来的是热烈的掌声与问候。众人的追捧,让贝拉汉十分受用。仅仅数次催促后,他便打开了话匣子,讲起布拉赫矿井的故事。
贝拉汉:“那可真是好大一个洞啊!”
贝拉汉尽可能声情并茂,尽管他也不知道那矿井究竟有多大。
贝拉汉:“嘿,把我们整队的人塞进去都绰绰有余!那群守卫自作聪明,把宝贝全藏在最深处,还骗我们说下面什么宝贝都没有,矿洞已经坍塌了一半,亦或是有什么怪物在下面。我才不信他们的鬼话。
贝拉汉:“干我们这行的,就跟盗墓的一样。走的太近了,没什么收获;太深了呢,又怕空气稀薄,呼吸困难,搞不好还会把小命搭进去。
贝拉汉:“但我贝拉汉是谁啊?我老爸从小就告诉我,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我们太久没干一票大的了,一直干着些偷鸡摸狗的、我自己说出来都嫌丢人的买卖,经常饥一顿饱一顿,永远也不知道下一餐在哪。我不能再怯懦下去了。嗯,就是这样。
贝拉汉:“‘金铎克,拿着火把跟我下去!’没错,我当时是这么说的。老金你们知道吗?我喜欢这家伙,虽然他嘴里总是嘟囔个没完,但一直都在干实事儿,跟那些听见炮响便作鸟兽散的小混混不一样!
贝拉汉 “我们俩下到矿井最深处。说来也怪,半道上我总能听到奇怪的呜呜声。像是风吹,又像是耳鸣。反正我认为是耳朵出问题了,那么深的地方哪来的风。
贝拉汉:“跟我想的一样,那地方全是宝贝。我想想,有半车金渣子,金晃晃的冒着亮光,还有些花花绿绿的石头,我见都没见过。我高兴坏了,把火把递给老金,自己跑到矿车前头,把金矿揣进兜里。
贝拉汉:“然而还没等我多揣几块儿,耳鸣的状况突然变得极其恶劣。我头疼的厉害,两眼发黑,只觉得天旋地转,什么也看不清楚,还晕得想吐。
贝拉汉:“我的直觉告诉我,再不走就完蛋操了!于是我晃晃悠悠地从矿井里跑出来,别提有多狼狈了。不过那都不重要——幸亏我跑的及时,那破井在我出来后的一瞬间就塌成了平地。
贝拉汉:“最可惜的是,我兜里的那些金块在跑的过程中散落了大半。但至少命保住了。老金对矿洞里的事儿闭口不谈,不过现在想起来也奇怪,为什么好端端的矿洞突然就塌了呢?还恰巧是在我到那之后。”
故事讲完,瓶里的酒也见底。老荷曼听得极为认真。他招呼酒保给贝拉汉再开一瓶酒,记在他的账上。
周遭的听客对故事的结局唏嘘不已。若真如他所说有半车黄金,那大概余生都将无忧自在,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他们还对突然发生的塌方大有看法。有人说是看守在下面塞了炸药,也有人认为是咄咄怪事,转而谈起巴瑞利萨城底巨兽的传说。
荷曼:“真是惊心动魄。”
老荷曼摘下自己那顶老旧的破皮帽,露出满头卷曲的银发,他布满褶皱的脸颊因激动而泛起了红晕。
荷曼:“不过我更想知道——你为何会到金城来?这地方难道还藏有其他金矿?”
贝拉汉:“实不相瞒,的确如此。我相信消息绝不是空穴来风。”
贝拉汉毫不避讳地说。
贝拉汉:“今天找不到,还有明天;明天找不到,那就后天!反反复复,周而复始,我们会找到它,我们一定会找到它!”
贝拉汉:“敬触手可及的金块儿,敬花不完的伯里,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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