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她,如春水映梨花。
当我遇见她时,后知后觉的感觉,16岁的生日愿望成真了。
像是每个男孩都会幻想的那般,理想型女友:漂亮,优秀,有时在你面前会时不时露出一点温柔。
但是傻逼如我,在一次体育课上,让她受伤了。
作为篮球队队长,有义务代替闯祸的队员去探望伤员。
于是我压榨了顾一野60块钱,给她买了一大堆零食作为补偿。
后来,我们的关系飞速发展,有不少人暗戳戳问我:“你喜欢宋妍卿?”
我只是转笔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天机不可泄露”。
那时,余光却不小心瞥见她那红透的耳尖。
我就是喜欢她,但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
从那开始,我的点点滴滴被她所填满。
一件备用的外套;一包红糖;一大包的暖宝宝,一件件塞满了我的柜子。
我听到苏瑾调侃她的话,感觉甜滋滋的。
我承认,我已经陷在一个名为“宋言卿”的陷阱里了。
那又怎样?我认定她了,我一定会追到她的。
“宋言卿,我喜欢你”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了。
她没有回答。
我开始忐忑,她在犹豫。
她那天还是去了那封情书中约定的地方,我也去了篮球场训练。
后来,她拉着我的球衣问我:“傅煜川,我可以相信你吗?”
当时我想抱她,但我怕自己打球出汗有汗臭,只是靠近她:“宋言卿可以永远相信傅煜川”。
恋爱中的我们,做过不少甜蜜事。
周末的清晨,我会早早骑着那辆酷炫的重型机车等在楼下。
她一蹦一跳出来,熟练地跨上后座,手环住我的腰,我们迎着风穿梭在城市老街,去寻藏在巷子里的早点摊,热乎乎的豆浆油条,吃一口满是幸福。
午后,阳光慵懒,我俩会窝在出租屋的小阳台,她支起画板写生,而我就在一旁安静看书。
偶尔抬头,看着认真作画的她,悄悄凑过去,在她脸颊偷亲一口,换来她的娇嗔与粉拳。
枫华下了第一场秋雨后,我自以为的恋爱,到此结束了。
她提的。
我彻夜难眠,一遍一遍地问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真相。
黑暗将我整个儿吞噬,我像艘迷失在茫茫夜海的船,满心懊悔。
夜晚的酒吧被霓虹灯光切割得光影陆离,我失魂落魄地窝在角落卡座,一瓶接一瓶地灌着酒。
周围的喧嚣、笑闹声潮水一般将我淹没,可我什么都听不见,满心满眼只有那个已经走远的身影。
曾经,这里也有宋言卿的欢声笑语。
她坐在对面,眼睛亮晶晶地分享新画作的灵感,那些细碎日常,如今成了最锋利的刀。
我醉眼蒙眬,抓着身旁顾一野的胳膊,舌头都有些打卷:“她……她就只是出国而已,又不是不回来。
等她回来,我把事儿从头到尾解释清楚,告诉她当年那些误会,不就完了吗?”
谁知这一等就是四年,原以为这四年我会忘记她。
谁曾想,时间这剂药不仅没治好相思,反而让眷恋在心底扎根更深。
这一千多个日夜,她的一颦一笑、轻言软语,时常毫无预兆地闯进我的梦里。
酒吧打烊后,我独自坐在昏暗角落,望着空荡的舞池,思绪总会飘回到我们曾经伴着微弱灯光跳舞的那个夜晚。
街头新开了家咖啡店,招牌上的拿铁拉花图案,竟也能让我瞬间联想起宋言卿绘制的精巧手稿;
路过花店,看到馥郁的雏菊,我当年给她别在发间的画面就晃到眼前。
四年时光飞逝,别人眼中洒脱不羁的酒吧老板,内里早已被思念蛀空,满心满肺,依旧全是那个远在异国的姑娘。
当我以为是尘埃落定时,她回来了。
那天在机场,人群来来往往,我却一眼就瞧见了她,我们四目相对。
她拖着行李箱,身姿依旧纤瘦,眉眼添了几分成熟韵味,还是轻易就攥住了我的视线。
那一刻,周遭的嘈杂像是被一键静音,我只听见自己擂鼓般的心跳。
原本笃定能释怀的心,瞬间乱了节拍,那些被我强压在心底、佯装遗忘的过往,呼啸着冲破防线。
我才明白,这四年的自我催眠有多可笑,她一直都住在我心底最隐秘的角落,从未离开过。
攥紧的手心全是汗,双脚像是被钉住,我竟不知该如何迈出这重逢的第一步。
我爱她,深入骨髓。
哪怕她厌恶我,我也甘之如饴。
令我庆幸的是,她没有恋人。
哪怕重来了一次,她依旧是我心之所向,不可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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