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儿兰心满意足回了毡帐,剩下的半只羊腿大发慈悲地留给了朝芸笙,朝芸笙吃过之后,默默的打扫了满地狼籍。
他被安排到了朵儿兰身边的毡帐住下,原本困的沾了枕头就能睡着,可一顿忙活过后,朝芸笙愈发神思清明。
建安三十九年,冥武帝传位给芸昭太子后,便撒手人寰,彼时南冥枭雄四起,烽火狼烟。
长公主朝芸琉志勇超群,手腕狠戾,平三藩诸王,镇边关城郡,武定乾坤。
芸昭太子,亦是如今的平昭帝,性子却木讷温和,武不成,治国理政尚可,在丞相孔辙的协同下,大肆整治贪官污吏,先后罚没大小官员百余位,朝堂之上,一派文官清流。
兄妹二人一文一武,挽救了风雨飘摇的王朝。
平昭帝育有九子,二公主朝芸琼,与九皇子朝芸笙为卫皇后嫡出。
卫皇后生性冷清,不大讨皇帝欢心,致使皇帝偏宠越贵妃。
越贵妃生下朝晏橖的时候圣眷正浓,平昭帝大喜过望,命丞相孔辙亲自为朝晏橖教授课业。
而后皇帝迫于卫氏的母族的势力,立其次子朝芸笙为太子。
丞相孔辙为文臣之首,桃李天下,出身寒门的官员多受恩于孔辙而为朝晏橖拉拢,暗中效命。
朝晏橖非嫡非长,却是诸多皇子中第一个封王的,朝中官员个个都是人精,哪里看不出皇帝的心思。
于是朝野上下逐渐衍生两股势力,明宣王朝晏橖的文派,与太子朝芸笙的武派。
武将之中,大部分是早年长公主部下,卫皇后与长公主私交甚好,母族也是簪缨世家,故而武将多为太子一脉。
皇帝忌惮长姐权势,暗自助长文臣气焰,致使文臣欺压武将的事端频出,卫皇后备受冷落,以至太子朝芸笙也不如朝晏橖的皇帝青眼。
朝芸笙暗自咬了咬牙,只有在夜深的时候,才敢流露出直白的恨意,朝晏橖趁着雅集背地里对自己动手,这种被人阴毒算计的感觉侵蚀着朝芸笙的每一寸肌肤。
他开始怀念被人明目张胆惦记自己姓命的感觉,那种力量与血肉的碰撞才是他喜欢且追求的。
这种方式很草原,很合他的口味。
朝芸笙这就样生生熬了一夜。
翌日清晨,金色的太阳拂过大地,万物都被披上一层圣洁的光晕,朝芸笙往常要去书院被先生检查功课,养成了生物钟,因而起的很早。
他的伤口恢府的很快,文笪在给他涂上了品相很好地药膏,此刻伤口周围已经开始结痂 。
丢失的力量已经开始聚拢,朝芸笙心情不错地披上袍子,找到朵儿兰的毡帐,选了个位子一屁股坐下来。
他想让朵儿兰帮他找个事情做。
阿吉泰领着一队猎民从乌尔兰江畔打水回来,在每个毡帐前放一桶水,他们昨天收获颇丰,在南冥与仇池交界的灰衫林打了许多猎物,足足有二十多条野鹿,不计其数的野兔,因此往后一段时间不用野猎,这些清闲的猎民主动承担了替族人挑水的工作。
几人驱着马,从朝芸笙旁边轻飘飘地略过去,索索里不屑的暼了他一眼,朝着阿吉泰说。
“他不会就这么赖在公主这里不走了吧?,我们打来的猎物要给他吃吗?”
阿吉泰淡淡扫过去,视线落在朝芸笙身上的袍子上。“应该会吧。”又补充一句。“公主给他穿了二王子的袍子。”
这话很容易叫人误会。
索索里震惊了,问道。“她是公主的男人?”
草原信奉纯洁的感情,除却汗王之外,其余的男孩儿一生只能迎娶一个姑娘,这是大家默认并遵守的规矩。
有身份地位的贵族私下里会养一两个情人,没有名分,情人通常是从奴隶和俘虏里选出来比较漂亮的女孩儿,身份低贱,偶尔也会有男孩儿,很少见。
草原上成年的男人,会想方设法的迎娶自己心爱的姑娘,用自己的力量捕杀猎物养她。
因此,草原上的男孩儿做情人很被人瞧不起,这说明他没有基本的谋生条件,丧失了保护心上人的能力与野性。
阿吉泰没有回答,他的态度落在索索里眼中,和默认没什么区别。
“汉人一个个都软弱得不行,老皇帝不是女人送给汗王做了王妃,才避免了挨打的命运,这杂毛的野小子也来我们这里骗吃骗喝,真是一水儿的败类。”索索里说。
朝芸笙注视着他们的身影,不置可否地勾了勾唇。
杂毛的野小子?
他的血统兴许比这个部族的汗王还要纯。
索索里是远近闻名的火爆脾气,正愁没有机会收拾他,看着他的那抹笑意顿时火冒三丈。
“你笑什么?”
朝芸笙收敛了笑意,眯了眯眼,淡淡地望着他。
索索里被他那双血红的眸子看得有些发毛,不悦地“啧”了一声。
“你个废物,也配这么看着我?”话音未落,猛地将手里的长鞭甩过去。
朝芸笙反应极快,一把将马鞭钻进手里,抬腿就踢,索索里没想过他会反抗,下意识伸手挡在身前,朝芸笙猛地翻身,身子在空中划过诡异的弧度,一脚踏在马屁股上,这脚力道大得惊人,马匹受了刺激,发了疯一般的向前奔去。
索索里没防备地被猛地一拽,肩膀发出“咔哒”一声脆响,右手登时软了下来,耷拉在肩上。索索里咬住牙,强忍剧痛,死死拽住缰绳,手掌被磨出一道血痕,渗出来的血液沾湿了缰绳,绳索立刻变得粘腻湿滑,左手顺着缰绳往下滑,索索里将脱手的缰绳绕了一圈缠在手腕上,终于还是坚持不住,痛苦地呻吟起来。
“索索里!”阿吉泰纵马飞快地赶过去,一把抓住索索里的衣领,将人拖到自己的马匹上。
朝芸笙知道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眸光暗了暗,他方才有意的控制了力道,自己结痂的伤口周围泛着红晕,带着丝丝缕缕的痒意。
朵儿兰眯着眼从帐子里走出来,走到水桶边洗漱,暼到坐在帐边的人影,有些懵的看了朝芸笙一眼。
“你上这里来做什么?”
“我想问公主借一匹马。”
朝芸笙掸了掸后襟上的土灰,笑着说。
“你要走?”
“不,听说草原的男人要自己打猎。”
朵儿兰没忍住笑了,灰青色的眸子流光溢彩,笑靥明媚。
“你饿了?”
朝芸笙点点头。
朵儿兰没说什么,走了几步回头看着他,朝芸笙会意,抬步跟了上去。
朝芸笙跟着朵儿兰进了马厩,几匹骏马静立其间,毛色油亮,肌肉线条分明,马鞍和辔头都是软金打造的,这位公主的富裕程度有刷新了朝芸笙的认知。
“除了那匹白马,其余的随便挑。”朵儿兰扯了一把草叶填在马槽里。
朝芸笙打量了一圈,倒抽了一口凉气,这里随便的一匹马都是有市无价的宝马,通身没有一处杂色,看来地方的官员藏私不少,缴纳上来的马匹连这些马一半都赶不上。
那匹不能选的白马更是皎如珍珠,不用朵儿兰开口,朝芸笙也不可能骑着那样的好马去打猎。
朝芸笙想也没想,朝着角落里浑身灰土的一匹黑马走起,这匹马相较于其他的只能说是灰头土脸,肌肉却相当紧实。
“那匹马是打猎捡回来的野马,暂放在这里充数的,还没人驯服过。”
朝芸笙满意地点点头。“就它了,公主”
朵儿兰回头看了他一眼,又问了一句。“不再挑一挑吗?,想要哪匹就送你。”
朝芸笙笑了笑,神色认真地回。“就它,多谢公主。”
“嗯。”
黑马通人性,在朝芸笙翻身上来的一瞬安静下来,朵儿兰有些惊异地看着他的背影,眨眼间消失在灰杉林中。
朝芸笙趴伏在马背上,轻轻抚了抚马眼睛上方长长的伤疤。
“好久不见啊,踏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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