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芬多夫的道德和政治哲学(六)

然而,出于同样的原因,虽然他批评了绝对主权的滥用,但他也批评其非理性恐惧(DJN VII.6.8-13)。 同样,没有普遍的建议,但都取决于特定历史情况所需要的,其中这些选择本身就是本身。

4.2.6州和教堂

国家或君主必然控制所有子国家集体,包括经济,政治和宗教协会,特别是如果他们与公民效忠竞争(DJN vii.2.21-24)。 虔诚是神灵和个人信徒之间的个人资料,其经纪人实体或教会的官方调解,也直接和组织人类行动,这具有可能干扰国家职能的世俗影响(也是缺乏责任) - AS普菲登多夫参考天主教和教皇在欧洲事务的角色(Einl。,Ch。12,2013;也[1839,1714,1691B])。 因此,主权有权(和义务)规范宗教组织,审查信仰,甚至促进官方宗教 - 尽管只是为了确保与政治秩序(DJN VII.4.11,9.4)兼容。 事实上,如公立学校(如果他们不仅仅是延续学术上方),宗教也可能帮助公民形成的过程 - 这是必要的,因为各国是人类为特定目的而设计的不定行道德实体,而且(好的)公民不是出生的但制作(DJN VII.1.3-4)。 然而,由于它们是脱离不同道德人物(公民,信徒)的偏差机构,因此既不存在州也不存在,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其他目的。 州宗教的一般权威及其对所有宗教团体的主权,也为宗教少数群体的宽容创造了空间,从而限制了破坏稳定的忏悔冲突(Seidler 2002,Zurben 2013,Lehmann 2013,palladini 1997b)。 虽然普菲登托夫尚未抵达基督教托马斯的解构国家(Hunter 2007)的概念,但他对宗教对政府的影响的历史意识,以及其对政治派系主义的经常贡献,使他成为独立宗教的谨慎态度机构倾向于倾向于兴致国监督。在任何情况下,由于他们从同一保证神中发出,他举行了最终真正的政治和真正的(宗教)学说就无法冲突(DJN VII.4.8,4.11)。

4.2.7民法

尽管其自然法律基础,但国家的积极法律只会部分重叠与自然法。 也就是说,由于其目的不是使人类完美而是安全,只有那些在没有哪些公民之间的和平的自然法律,也是不可能的,也应该成为民法(DJN VIII.1.1,III.4.6)。 事实上,通过重点关注人类协会的要求而不是个人形成,社会性原则更加简单地使普五百福在法律上的简约,因此即使是自然法沉默或无动于衷的“民法不应该制裁更多的东西而不是融资公民[因此]和国家”(DJN vii.9.5; Pufendorf 1994a,p。242)。 此外,在这个狭窄的焦点区域内,它还授予立法者的酌情决定或灵活性。 因此,即使民法法不应该明确违反自然法,如果他们重新定义或“忽视”(不受移植)某些做法,它有时是可怕的 - 如盗窃,决斗和默默地接受的戴绿帽,因为“时代的情况”人们的天才“不提供当前的补救措施(DJN viii.1.3)。 这种实际调整在DJN VIII的国家法律详细讨论中,关于惩罚,社会地位(尊重),财产和战争 - 这是强制性主义者,后果主义者和品格的现实主义者的惩罚。 他们脾气不是一个实质性的道德主义,而是相同的灵活性“州的原因”方法,也指导了他对国家间关系的思考。 事实上,通过他们在社会性原则的共同基础上,自然,民事和国际法在连续性和彼此之间进行对话 - 虽然以复杂有些不整洁的方式(DJN II.3.23)。 也就是说,由于广泛的神圣禁令自然法则被认为最终是一致的,但在实践中(特别是特定人类的特别解释),它常常出现更少; 因为它的要求必须始终在完全阐述人类心理学的完整视图中,也是人类行动发生的具体设置。 (因此,如移民局的情况[3.5节),Pufendorf可以谴责1640年代的英语革命,同时在1688年批准。参见Seidler 2001.)

4.2.8惩罚

在普菲登托斯在普菲登托斯讨论惩罚的权利(DJN VIII.3,Hüning2009B)中也是明显的。 惩罚预先揭示了一个优越的,所以(与洛克相比),它不能在预防预防或国际性状态(DJN viii.3.1-2,3.7)中发生。 当然,个人和各国都有权利捍卫自己或工资防御(以及在有限的情况下,抢先的)战争,但这两者都不被解释为严格讲话的惩罚。 相反,后者仅适用于克制,威慑和改革的特定目的的主权(DJN VIII.3.9)。 此外,在他们的手中,它比以前的方式更为未来,后者只是为了前者的缘故很重要:也就是说,即使有罪,如果契约不能被撤消或修复损害,那就是一个人不必要地对邪恶施加邪恶。毕竟我们的联赛或同胞(COGNATO)(DJN viii.3.8)。 那些受伤的人肯定欠赔偿责任,以及对未来行为的保证,但他们没有义务提交惩罚(DJN viii.3.4;见上文的4.1.3次),这是纯粹的结果的原因。 加入Hobbes,Pufendorf将复仇作为“徒劳无化”的动机(DJN viii.3.8)被惩罚,他也驳回了Selden的“满意,炼制或赎罪”(DJN viii.3.12)作为不必要或无意义的概念。 此外,他认为,这种处罚并非“欠”犯罪分子“,”犯罪分子“不太可能断言(DJN VIII.3.5,3.15)。 相反,主权担任惩罚的惩罚应由国家利息(如家庭利益的父母:DJN viii.3.10)指导,这也决定了所需的惩罚的数量和质量(DJN viii.3.23-24)。 后者永远不应该过度,而是通过待获得的实际优势(DJN VII.9.6-7)。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国家要求它的利息(DJN VIII.3.14,16),甚至可以完全放弃惩罚。 这是因为惩罚是既不是分配和交换(勘探)正义的实例,而是“谨慎......与统治其他人”(DJN VIII.3.5)建议的一种行政制裁。

总之,Pufendorf作为整体惩罚的分析反映了自然界法律规律的积极和(重新)的建设性态度,特别是在后期和后期的条件下,特别是其禁止原谅,以接受道歉和赔偿,基本上是为了始终行使并促进社会性(“因为[我们]),而不是挫败或使其在人类中不可能,因为我们实际找到它们(DJN v.13.1; II.3.15,Pufendorf 1994a,p。152)。 因此,它看起来很远离更多的绝对主义者或司法的分类观点,例如众所周知的陈述(康德在道字的形而上学[Die Metaphysik der Sitten,1797])中,民间社会必须在溶解本身之前执行被定罪的凶手留在其监狱中 - 一种对比,揭示了从基本主义或替代挑战的莱布尼兹的观点(如莱布尼兹)和最终取代它的批判哲学(如莱布尼兹)分开的海湾猎人2001,2003a)。

4.3自然法和历史

Pufendorf的自然法律思维与他对历史,宗教和国际关系等其他科目的观点相互作用; 也就是说,他的角色作为学术哲学家,法院历史学家和政治辩护人员仅正式而不是智力截然不同(Seidler 2015)。 这在他早期的团酶的精神思考(在KVS 1995E,第2-86页)中是明显的,因为它在后来的作品中。 因此,1667论的神圣罗马帝国(monz。)不仅研究其具体的历史和机构,但也审查的重要性的主权和状态形式,在紧张之间的民事和教会权威,和面临的挑战对外关系的出现了从这些。普芬多夫的所谓的作品宗教(habitu; feciale; einl。[1691b,1714,1839])从事的同一主题,以及相关的问题关于宗教统一和宽容,上下文中的早期现代化的忏悔状态(帕金和斯坦顿2013;döring1998; zurbuchen 1999,1996,1991;沪宁2002b)。 甚至普五德弗夫的具体而言,显然是瑞典兴趣的党派诽谤(讨论,偶然) - 有时被认为是仅仅是特遣队或机会的制作 - 展示挑战(特别主权和他们的历史学家)将自然法普遍禁止应用于特定的历史情况。 最显然,也许是他明确的历史作品 - 包括瑞典的长账户(阵风。广告。,C.阵风。)和勃兰登堡(威尔韦堡,普渡福尔夫1784)所以占他,也是他着名的介绍(EINL。1682,1686B) - 给予物质,从而支持他对国家的哲学分析(Seidler 1996和1997,Piirimäe2008,Dufour 1991c,Krawczuk 2014)。 可以肯定的是,这里的重点主要是对特定国家的外部关系和谈判。 但主权必须明智地和有效地以其国家的内部事务为主,因为如果国家外部弱(DJN vii.4.5),则为拥有内部和平是无用的。 DateCraft的两个维度明显涉及Pufendorf的Opus,这敦促主权(以及创建它们的人)咨询各国的长期和短期利益,区分真实的明显的兴趣(Einl。,序言,2013年),避免(重新)出现内部或外部状态,更普遍地,以满足自然法对人类进一步社会性的禁令。

5.影响

5.1文学来世

Pufendorf's(拉丁语)风格清晰,谨慎,但也很复杂和丰富多彩。 因为他不仅掌握了榜样,而且也是一种攻击性,富有想象力的,有时是攻击的攻击性,特别是攻击 - 特别是在转盘时,当赌注很高时,或者当他认为他的对手是bellicose,懒惰或智力不诚实时。 这一点请放心,他热切地和广泛阅读。 他的许多作品 - 包括蒙兹。 (1667),DJN(1672),DO(1673),EinL。 (1682) - 在终身期间和整个世纪的大部分地区(Othmer 1970,Luig 1972,Denzer 1972,Laurent 1982,Seidler 2013)中,既多次出版并翻译成许多欧洲语言大学教育的钉书针。 在这种广泛的出版物中,历史上的特定说明是Jean Barbeyrac的有影响力的法语翻译,其长期对DJN和Do(包括其洛克倾斜)部分被假设到这些作品的标准英语翻译中(如果不是在后续版本中),特别是那些Basil Kennet(DJN 1729)和Andrew Toke(Do 1735)。 事实上,在英格兰的Pufendorf有很大的兴趣(从Tyrrell和Locke开始 - 参见Tyrrell 1681,ESP.236-59和Thompson 1987),也看到了各种其他作品的翻译,包括现在的国家德国(Monz 1690,1696),PopeDom的历史(Einl。[1691]),介绍(Einl.1695),宗教的性质和资格,参考民间社会(Habitu 1698),以及神圣的封建法(Feciale 1703)。 这些和其他翻译目前正在由自由基金,Inc。正在重新发行。作为其自然法和启蒙经典系列的一部分,并且在其在线自由库中随时可用。 (参见下面的其他互联网资源。)Pufendorf的三个主要自然法律工作(包括早期的eju)也被转载并在二十世纪初期转载,作为Carnegie捐赠的国际法系列经典的一部分,仍然偶尔以这种形式重新发行(EJU 1995A,1995B [2009]; DJN 1995C,1995D; Do 1995G,1995H)。 然而,在Akademie Verlag(Walter de Gruyter)发出的正在进行的Gesammelte Werke(GW)之前,从来没有一个关于任何语言的普菲德诺夫的作品。 此版本包含Vol。 1(bw 1996)现存的对应关系,虽然与莱布尼斯这样的其他早期现代相比有限,但仍然非常有用,特别是与埃里斯斯堪的斯卡纳(ES 2002B)的州散文相结合,这些论文增加了传记和文学细节。 Döring(kVs 1995e)收集的较短作品不包括在GW中,这是或将含有Feciale(2004),Habitu(2016),DAS(1675B)和Monz。(1667)。 由于长期全国历史现在以传真形式或扫描(参见下面的其他互联网资源),因此普渡人的知名作品中的所有普菲登多夫的知名作品中的所有人都将很快获得一些当代形式。

5.2 18世纪的现处

自然法的话语成为18世纪的道德,政治和社会(包括经济 - 1987,2005; Skinner 1995)思想(Skinnersen 2012;见上文第2.1节),以及“自然法”,“自然法律1625-1850:数据库”在下面的其他因特网资源中)。 Pufendorf通过启动“自然法历史”的自我参照类型来贡献了很多贡献,其中他与格洛斯,霍布斯和其他前辈有关(争议样本[标本争议者],1678,CH。1:“关于自然法律学科的起源和进展”;后来包括在埃里斯斯堪的公约中(ES 1686)。他的谦虚开始是Barbeyrac在“道德科学科学的历史和批判性叙述”中的序言中的序言1706翻译Pufendorf的DJN(2005年[1729]),由Pufendorf的德国朋友和弟子,基督教托马斯·斯科斯,在他几乎完全历史的自然法历史中(Paulo Plenior Historia Juris Naturalis,1719)以及18世纪的许多其他人(Glafey 1965 [1739];见Hochstrasser 2000,PP。65-71)。如在Pufendorf本人,这一类型的主要主题是社会性(社会性,仁慈),这是各种各样的解释,批评,并在世俗和宗教环境中辩护(Chiodi 2009,Piirimäe和Schmidt 2015)。 概念在英国领域的上诉 - 理查德·坎伯兰(1632-1718,坎伯兰2005)编写了一种方式,普菲登多夫在1684年版DJN中兼任 - 由Gershom展示Carmichael's(1672-1729)有影响力的学生版(1718)的Pufendorf的De Officio(Carmichael 2002),并通过就他学生的自然社会性“的就职讲座(1730)格拉斯哥,弗朗西斯·哈钦森(1694-1746)的继任者(1694-1746)受到自然法的强烈影响(Hutcheson 1993,2006,2007)。 许多其他英国乐派和社会理论家也是如此,特别是在所谓的苏格兰启蒙,包括乔治转盘(1698-1748),John Millar(1735-1801),Thomas Reid(1710-1796),和Adam Smith(1723-1790)(哈科森1996,Moore和Silverthorne 1983,Moore 2006)。 通过他们和其他人,包括直接暴露于普菲登托夫自己的,往往是重印的作品,自然法思想也成为美国革命和宪政的智力传承的一部分(Welzel 1952,White 1978,Augat 1985,1985年,1995年,哈科森1991,洛根2013年)

在大陆,通过所谓的C. Thomasius和他的学校的所谓民用启蒙,以及通过频繁的高位解和研究自己的作品,普渡福斯多的影响。 他们的法律方法持续到本世纪末,特别是在德国律师(Lestition 1989,Klippel 2009,Schröder2010),在那里为形而上学,完美主义者和某种意义提供了反作用与Leibniz和Christian Wolff相关的Neoscholastic传统与基督教Wolff(1679-1754)(猎人2007,2001,2001; Lutterbeck 2002,Haakonssen 2006,Ikadatsu 2002,Ottmann 2006,施密特2007,施耐德2001)。 Pufendorf自己不仅通过他的自然法工作,尤其是他的介绍(Einl.1682)的许多版本,这是他的介绍的许多版本,这是不断修改和挪用他人以适应时代,直到近年来近年来(Seidler 2013)。 实际上,它主要通过这项工作和其编辑,评论员和模仿者,包括Nikolaus Hieronymus Gundling(1671-1729)和Johann Peter Lud [E]假发(1668-1743),那Pufendorf进入了关于法律,政治和历史的关系的18世纪话语,以及作为国际理论家的关系。 他的经验基础的历史,哲学和法律领导的群体,也进入了剧院(布鲁塞纳1977),进入所谓的Göttingen学校(Hammerstein 1972和1986年,Vierhaus 1987),以及相关的StatiStik(统计,来自意大利Statista [政治家]和Ragion di Stato)的纪律,其专注于国家的具体机构和职能(Zande 2010,Valera 1986,Pasquino 1986)。 这包括Gottfried AchenWall(1719-1772),康德在他的急性和关键时期(AchenWall 1762,Hruschka 1986,Streidl 2000)中讲述了多年的康德。 此外,它介绍了世纪的法律编纂计划,这些计划在某种意义上试图在自然法中基于自然法律(Hartung 1998,Ferronato 2005)。 以同样广泛的方式,Pufendorf也是Jean-Jacques Burlamequi(1694-1748)和Emmerich de Vattel(1714-1767)的前身,其各自对自然和国际法的作品是显着的例子虽然的类型,虽然也受到其Wolffian版本的影响。 此外,Pufendorf和自然法在Encyclopédie(Schröder2001,1999年)以及法国革命(Caradonna 2006,Edelstein 2014)中的史前婚姻中存在。 最后,普五福福的国家理论对像卢梭这样的特定思想家有重大的形成性影响,他批评了他和其他“独裁者”,以破坏人类自由,而尽管如此,毫无重止地借用他的政治概念(Mcadam 1963,1992年,Wokler 1994,Silvestini 2010,Douglass 2015)。

5.3 Eclipse和Rediscovery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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