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哲学(一)

1.简介

1.1架构是由哲学相对忽视的

1.2术语中的一个词

2.建筑是什么?

2.1这些企业架构是

2.2架构和基本功能

2.3架构的种类制造

3.形而上学

3.1本体

3.2部分整体关系

3.3因果关系

4.建筑语言和符号

5.形式主义和反形式主义

5.1形式主义

5.2反形式和功能美

6.建筑经验,知识和欣赏

6.1建筑经验

6.2建筑知识

6.3建筑欣赏

7.建筑道德

8.建筑与社会和政治哲学

8.1架构的社交本构特征

8.2架构的社会有效的功能和架构

8.3架构和政治

9.建筑学哲学的进一步问题

参考书目

学术工具

其他互联网资源

相关条目

1.简介

1.1架构是由哲学相对忽视的

在西方哲学的过程中,包括美学史,架构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吸引持续,详细的关注 - 特别是与其他艺术相比。 架构提示的哲学问题也不适合建筑现象,以更大的哲学辩论,已经捕获了哲学想象,例如,文学或绘画。 西方哲学跨度的一些贡献 - 包括沃尔夫和斯普纳赫伯纳河等级历史性意义; 其他,最近的账户是广泛的和引人注目的概念性问题,包括审查和哈里斯的顾虑。 此外,一些哲学家甚至涉及建筑项目:杜威有助于芝加哥实验室学校的计划,Wittgenstein在为他的妹妹设计一座房子,并将Panopticon设计绘制为监狱的计划改革。 然而,施工的整体状态 - 即使在现在的艺术反映 - 甚至在现在的日益较小,而不是讨论的讨论,这些讨论很少有近期起源的艺术形象,例如电影或漫画。 在大陆传统中工作的一些哲学家已经提供了架构经验或其社会后果的账目; 在分析美学中缺乏缺陷。

有关架构概念探索的背景和背景,请参阅补充文件:

历史视角的建筑学哲学

哲学与建筑理论传统

1.2术语中的一个词

本文通常涉及建筑师的基本创新产出,以任何(未指定)的形式为“建筑对象”。 这与在艺术美学和哲学中使用的术语“艺术对象”并行,以指由艺术家创建的对象,独立于艺术家,而不是考虑其他术语可能唤起一个或另一个特定立场的本体论或其他讨论。 它可能会发现“建筑对象”证明了价值。 然而,这比文献中的共同替代品不太可能:“建筑作品”,也许依赖创造者意图,身份作为现存或整体的整体,或美学排名; 或“建筑物”,肯定是建造的,因此混凝土,结构。 这里使用“构建结构”(历史参考),以引用由架构设计产生的通用构建输出,以识别域的某些视图,与本身的建筑物更广泛。

2.建筑是什么?

关于建筑性质的基本问题激励了建筑的多大哲学:什么类型的企业架构; 架构是否具有重要特征; 什么样的架构制造了架构的进一步问题,以便架构是否总是,只有有时候,或者永远不会是艺术性; 什么是架构与其他艺术形象不同的架构(如果是一个); 以及架构是否包括所有内置的结构。

2.1这些企业架构是

掌握建筑的真正性质的一种方法是在学科方面定义它。 我们可能拥抱英国建筑师CEDRIC价格的纪律决定论:“建筑是建筑师所做的”。 定义纪律或建筑的实践似乎是一个简单的经验事件。 即使我们难以评估建筑物或产品的产品,我们也可以指向全球几千年的成千上万的建筑师,从事传统上与架构实践有关的一个或另一组活动,并生成了一个关于建筑师的漫长的沉浸索赔。 经验植根的方法具有悠久的历史:Vitruvius在他对当代练习的熟悉的基础上制作了他的规范性叙述。 在建筑师或建筑商中的其他传统账户中也是如此,如第六世纪印度Mānasāra(मानसार)(Acharya 1928)和十一世纪的中文yingzao fashi(營造法师)(冯2012)。 在当前,建筑专业的社会学提供详细的实证视角(Gutman 1988),这可以扩展到建筑世界的社会学,以Becker的艺术世界的社会学建模。

但是,如果我们向统一账户寻求统一账户的历史或社会学,那么出现问题。 虽然架构实践在某些方面保持稳定,但在其历史上的变化大大限制了普通特征,也许是一套核心基本工具和结构工程基本原则。 这表明,在root时,架构的做法必须涉及工程或相关的设计。 但是,如果我们认为建筑理想,品味和专业知识,建筑不能减少到一种工程形式,贡献超过工程事实,规则和实践知识的东西。 这些进一步的贡献表明了建筑实践的艺术或艺术作用。 然而,历史记录在架构师在追求艺术(或我们现在认为为艺术品)或应该被认为是艺术家的事项。 此外,历史记录和导致的析取索赔不会解决甚至没有部署最基本的工具或结构原则的情况。 一些未观察到基本结构原则的案件,作为幻想建筑,可能被视为边缘; 其他这种情况,作为景观架构,不是。

作为练习定义架构的另一个维度是指定架构师设计的结构。 尽量最小,我们可以说他们有一些与人类使用的连接。 但试图将其视为非琐碎的介绍进一步的谜题(参见§2.3)。

2.2 建筑和基本特征

一种对比性的定义方法表明,根据理性判断,我们可以将核心特征甚至基本特征归因于建筑实践(或建筑物领域)。对维特鲁威传统的主流解读是,建筑体现了美感、结构完整性和实用性三个方面,并且最好通过这三个方面来理解。本质主义变体认为,建筑师必须观察所有三个方面,或者任何渴望获得建筑地位的结构都具有这三个方面。其他著名观点认为,单一方面(通常是功能或形式)是主要的。因此,功能主义建筑学说将功能或实用性置于建筑事业的核心,而建筑的其他方面则从属于此。

强硬的功能本质主义者认为,如果建筑结构没有功能,那么它就不是建筑。作为一种温和的异议,Graham (1989) 提出,这样的结构是一种建筑作品,但在这方面失败了。一种更为激进的反对意见认为,一些建筑物——可能包括愚蠢的建筑、纪念碑或纪念馆——根本不需要有任何功能。作为一种竞争性的本质主义,形式主义建筑学说认为,只有当一个物体具有适合该领域的形式时,它才是建筑的。一种常见的解释是,适合建筑的形式可以从风格菜单(或菜单组合)中选择,这给建筑师留下了很大的自由度,同时又保留了对比性非建筑形式的可能性(然而,这很难与一些实验性建筑相提并论)。

在将建筑的各个方面视为基本、核心或某种次要地位时,一个相关的问题是,一个方面或另一个方面是否对其他方面来说是主要的或必要的。正如 Graham (1989) 指出的那样,建筑理论中的传统问题,即形式是否胜过功能或先于功能,可以用这样的术语来表达。

针对这些传统的本质主义,可能会产生另外两种怀疑。首先,维特鲁威三要素或其中的某个单一方面可能并不代表正确的清单——我们应该包括更多方面或完全不同的方面。替代方案可能包括背景、建筑物之间的关系、系统特征、可持续性以及心理或社会特征等维度。一些理论家提出了其他候选要素作为建筑的基本方面,包括空间(Zevi 1978)或部分的组织概念(Malo 1999)。

其次,本质主义可能代表了一个错误的开始。在一种非本质主义观点中,建筑物的性质是我们体验到的,我们可能同意这一点,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对作品的主观感知和接受以及与作品的互动(Scruton 1979/2013)。这留下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建筑具有基本方面,但我们根本没有体验到它们。更坚定的名义主义者认为,建筑物之间的多样性足以消除它们共享任何基本方面的可能性。

2.3 建筑所制造的事物种类

提出建筑是什么问题的另一种方式是关注建筑物体种类。特别是,相对于建筑作为艺术形式的可能地位,建筑作为一个领域可以有多种定义,包括其对象是艺术品(或不是)、是独特的艺术品,或完全属于一类特殊的建筑结构(而不​​是包括所有此类结构)。

建筑是否总是、只是有时或从来都是一种艺术形式。在消极的极端,建筑可能被视为任何偶然具有美学价值的工程制品。任何稍微积极的观点都会倾向于产生美学价值的意图。例如,经典的维特鲁威观点认为工程设计和美学设计是建筑物体共同的有意元素。在积极的极端,即认为建筑始终是一门艺术,我们可能会失去任何区分建筑结构是否是艺术的手段。对于那些只将建筑视为高雅艺术的排他主义者来说,这是一个令人不安的前景(见下文)。

在反方阵营中,S. Davies(1994)认为,仅仅偶尔制作艺术品不足以构成一种艺术形式——工艺品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而建筑的目的往往,甚至典型地,不是生产艺术品,而是生产不以艺术价值为目标的有用物品。在正方阵营中,Stecker(2010)回应说,即使不是所有的建筑都是艺术品,我们也可以划出一类属于艺术品的建筑。他通过历史论证补充说,建筑被列入艺术形式,这是美学家们早期达成的共识。如果建筑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我们可能有理由将建筑从规范名单中剔除,在这方面,Stecker 注意到,一种以功能为导向的建筑设计正在兴起,而没有大量的美学投资。另一种选择是说,所有建筑都是艺术品,或者至少在一定范围内是有意为之的。要理解“乡土建筑”一词,我们必须将建筑物视为典型的艺术品,同时还要考虑到一大类属于低级艺术而非高级艺术的建筑物。

如果负面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至少需要一套可行的标准来区分建筑物是否为艺术品。为此,我们可以借鉴我们的直觉、规范或社会表达的观点。进一步的考虑可能包括建筑物创造的相关文化传统,特定类型的美学品质是否更有利于艺术品地位,或者将建筑物视为艺术品是否有实际好处。

是什么使建筑与其他艺术形式(如果它是艺术形式之一)不同。如果建筑属于艺术形式之一,我们可能会认为它具有独特的特征。例如,Scruton(1979/2013)认为建筑是一种非具象艺术形式,因为它不需要(并且通常不会)表现任何内容。尽管建筑具有非表象性的地位,斯克鲁顿还是同意兰格 (1953) 的观点(并预见了古德曼 (1985) 的观点),即建筑物可以表达或指代;在他看来,与表达的属性相关的思想。其他人则关注建筑对创造者或用户参与的独特承诺。温特斯 (2011) 认为建筑是一种“批判性”艺术形式,需要创造者参与到环境中,而其他艺术形式可能会容忍创造者的超然立场。建筑在艺术形式中的另一个显著标志是它作为叙事媒介的非传统地位:循环路径的设计使建筑物能够通过游客或居民的移动传达一系列事件。

建筑是否包括所有建筑结构。在这里提到的问题中,最重要的是建筑物中什么才是重要的问题。在包容性或扩展性的概念上,建筑物是那些覆盖整个建筑环境的设计对象;按照排他性概念,范围仅描述整个建筑环境中的一些连贯子集。排他性子集的例子包括 (a) 仅指人们可以居住的建筑结构(通常是:房屋、寺庙、办公楼、工厂等),或 (b) 仅指主要以美学(而非纯粹功能性)为设计依据的建筑结构。包容性概念涉及更大的建筑领域,以及实践和研究领域。

排他性的支持者(S. Davies 1994、Scruton 1979/2013)渴望保护建筑,因为建筑环境中只有那些具有丰富、明显和可欣赏的美学品质的物体;创作者创作艺术的明确意图;或高雅艺术的风采和对艺术历史轨迹的参与。 Stecker (2010) 提出了一种假定的变体,认为作为一种更广泛的创意媒介,建筑具有包容性——尽管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建筑是排他性的。而 Scruton 则确定了一种特定的崇高意图:建筑作为一种追求具有崇高的目标或目的,建筑物也是如此。一种排他性的常识性理由与制度主义观点重叠:外行和鉴赏家都可以区分建筑师的惊人作品和绘图员的平淡无奇、千篇一律的建筑设计。

包容性论据包括卡尔森 (Carlson) (1999) 的呼吁,他认为建筑物类与更广泛的日常设计物品类是连续的,其中一切都可能被审美欣赏。然后,与斯特克尔相反,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将所有建筑结构都算作建筑,尽管有些东西——比如车库门或排水沟——看起来既不像艺术,也不是艺术。另一种攻击方式是回应排他主义者,他们认为建筑师只是想创造某种意义上的艺术作品——他们可能会失败,因为艺术与主题无关。此外,承认意图可能与判断建筑结构是否为建筑无关,就像我们判断外国文化的本土结构是否为建筑一样。为了回应斯克鲁顿的提升标准,包容主义者可能会指出,对于所有艺术形式,通常有无数没有这种目标的物体——甚至可能根本没有目标。最后,包容主义有其自己的常识性理由:我们通常将平凡建筑结构的创造者称为建筑师,这似乎不是语言上的捷径,而是对建筑物创造者所受的训练和精神的认可。

鉴于各种排他主义都不是绝对的,测试案例需要根据许多参数进行判断,因此如何制定包容主义和排他主义之间的中间立场尚不清楚。斯特克尔只将建筑视为艺术的排他主义代表了一种相对化的立场。相比之下,包容主义——以及任何附加的观点,例如建筑欣赏或建筑美学成功的本质——是一种绝对主义的教义。建筑环境的所有元素——以及除此之外的许多其他元素——都必须算作建筑物,否则这种观点就不成立。

3. 形而上学

对于那些认为建筑不过是形而上学的平凡建筑结构或以令人愉悦的方式排列的石头、木材、金属和混凝土的人来说,建筑的形而上学涵盖了一系列令人惊讶的问题:建筑物的性质及其属性和类型、建筑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以及建筑因果关系的前景。

3.1 本体论

鉴于建筑在我们的物理环境中很常见,并且是物理环境的组成部分,因此将建筑物简单地视为建筑物是一种强烈的直觉,就像我们将雕塑艺术形式的对象视为雕塑,或将餐具的对象视为叉子、刀子和勺子一样。然而,这种直觉可能是错误的。首先,虽然一些建筑结构(包括道路、集市和报亭)本身不是建筑物,但我们可以认为它们具有建筑属性,从而将它们视为建筑物。另一方面,建筑的输出不仅限于建筑结构,还包括模型、草图和平面图,这种多样性引发了人们的疑问:这些是否都可以合理地视为建筑物,以及这种输出形式(如果有的话)代表了建筑中的主要对象类型。第三个考虑因素是建筑的重点不仅限于整个或单个建筑物,还包括建筑物的部分和在上下文中考虑的建筑物,以及其他建筑物和景观(向下和向上的组合性或模块化)。第四个考虑因素是——就像音乐和摄影一样——当给定作品可以有多个实例时,我们可能会争论该作品是否与实例建造的对象相同,或者是否与这些实例建模的共同实体(例如平面图)相同。除了这些挑战之外,直观的观点必须优于其他观点。

实例化建筑物。为了解决关于建筑物身份的一类问题,我们寻求种类标准来确定一个对象何时是建筑的,而不是完全非建筑的或只是衍生性的。为了解决另一种身份问题,我们寻找实例标准,以确定一个对象是这个或那个单一对象,还是多个对象的实例。识别建筑中对象实例的现成标准包括历史、环境、风格和形式特征——所有这些都可以被解读为设计特定、自足的建筑物体的意图信号。然而,一个问题是,传统标准(或其他可能提出的标准)是否足够具体,以避免所有此类文物可能面临的模糊性问题(Thomasson 2005),并提供作为多个作品的真正实例或所有其他真正实例的复制品的标记(Goodman 1968/1976)。

建筑物体在本体论上是独特的。挑选建筑物体的另一种方法是将它们与其他艺术品或文物区分开来。假设存在不止一种艺术本体(参见 Livingston 2013),我们可能会通过参考特定的建筑品质来定义独特的建筑本体,例如“质量”(重度和轻度)或定向性(在循环路径中);或实用性考虑,例如功能设计、使用和变化;或日常人工制品特征。包容主义者可能会在建筑领域之外添加建筑环境的特殊特征。

建筑本体的种类。建筑的独特品质可能有助于在候选本体中进行分类。一种选择是具体主义,它——符合标准的因果效力主张和建筑师、客户和用户的表达意图——表明建筑物要么是建筑结构,要么在一种变体上,是此类结构的物理实例设计(例如模型)。具体主义由一种人工本体论支持,该本体论将建筑物归入意图、设计和选择的产物类别(关于所有艺术品最好都这样理解的观点,请参阅 Dutton 1979、S. Davies 1991、Thomasson 1999 和 Levinson 2007。)建筑人工主义的一种版本将建筑物视为系统(Handler 1970)。与具体主义相反,意向性可能是物质构成、设计好的建筑物的标志,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关注它们的存在或它们在这些物体中的首要地位。此外,将意图视为决定因素会给具体主义者带来问题,即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结构的意图和意想不到的目标会发生变化。

抽象主义的替代方案遵循美学中一条老路(Kivy 1983;Dodd 2007;批评者包括 S. Davies 1991;Trivedi 2002;Kania 2008;D. Davies 2009),并适应了包括历史、幻想和未建成作品在内的广阔建筑领域。根据经典柏拉图主义,抽象主义允许通过参考现实世界结构(或幻想结构)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单一、固定和不变的背景来源来识别建筑物和具体对应物(包括多个复制品)。

与抽象主义相反,一些建筑物显然是单一的,因为在历史和地理上是偶然的(Ingarden 1962);不清楚建筑抽象的体验描述是什么样子;抽象不是被创造的,而建筑物是被创造的。De Clercq(2012)进一步提出,即使有抽象的建筑物,我们也不会提及它们。如果我提到“唐宁街 10 号”,我的表达会选出建筑结构,而不是平面图,也不会选出唐宁街 10 号建筑结构对应的任何其他抽象表示或实体。然而,对指称对象的另一种合理解释是“我正在感知(或已经感知)的结构物理实例化的抽象对象”。

作为抽象 - 具体主义划分的替代方案,多个本体论坛(每Danto 1993),允许“材料基础”和“审美思想”作为不同种类的建筑对象。 Goodman的账户(1968/1976)将自己归功于多元化,或至少一方面的阅读。 他建议,但对于某些条件未满足,可以将建筑物对象识别为完全实现相应的计划或其他合适的架构符号的结构(参见§4)。 在他的名义景观中,这些对象成为内置的结构,而是有可用的现实主义解释 - 这可能更好地容纳了他的故事的关键的倍数 - 将对象成为这种结构的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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