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和意识形力(四)

20 世纪哲学中外在主义倾向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说话者话语的意义取决于听众对其的潜在可理解性:语言必须是公开的——这一思想在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W.V.O. 奎因和唐纳德·戴维森的作品中得到了不同且有影响力的表达。再加上意向性(或广义(笛卡尔)意义上的“思想”)必须可以用语言表达的假设,一些人得出结论,决定一个人思想内容的因素必须在于使他人能够归因于该内容的外部条件。

这里应该指出,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具体化”、“嵌入化”或“实施化”等理论在感知、认知和行动方面日益流行,心灵哲学和认知科学中出现了另一种外在主义,不同于普特南和伯格所强调的“内容外在主义”。例如,根据克拉克和查尔默斯 1998 年倡导的“扩展心智”观点,心理过程不仅限于人脑中的表征活动——它们包括与人所处环境的具体互动——认知(广义上)不仅限于内部表征的操纵,还延伸到对外部世界事物的使用。

这里还应该指出,从弗雷格和罗素转向意向内容的外部主义观点的转变已经并将继续受到严重的细节挑战,并促使人们发展出替代性(有时是公开宣称的内部主义)解释。 (例如,请考虑:Crane 1991、Farkas 2008、Ludwig 1996b 和 Searle 1983。)而且,要弄清楚所讨论的基本论点并非易事——部分原因是,谈论主体的“内部”内容意味着什么,以及对内容概念的假设是什么,这些通常都不清楚。事实上,Brie Gertler (2012b) 认为,“内在主义/外在主义之争”有点混乱,最终没有令人满意的、对争论内容的明确理解。

弗雷格-罗素理论化内容传统的另一个方面影响了意识/意向性联系,这就是这一点。如果将内容等同于宾语从句中用于报告意向性心理状态的表达式的含义或真值条件决定因素,那么,假设拥有心理内容需要拥有与语言理解相关的概念能力——“把握含义”,这似乎是很自然的(即使并非不可避免)。然而,这里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是否存在一种感觉意向性,它不需要任何像把握语言含义或命题那样独特的智力或概念性的东西? (这可能是前语言动物(例如婴儿)或非语言动物(例如狗)可能具有的一种意向性。)支持存在一种独特的“非概念性”内容的观点的不同版本的人包括 Bermúdez (1998)、Crane (1992)、Evans (1982)、Kelly (2001)、Peacocke (1992) 和 Tye (1995)。有关反对这一趋势的“概念主义者”的声音,请参阅 Brewer (2005)、McDowell (1994) 和 Speaks (2005)。评估这些辩论的一个深层困难在于找到一个可接受的概念(以及概念所有权)概念(见 Wright 2015)。

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在分析传统中,主题的出现类似于“可拆卸性”和“基本形式”主题,在与现象学运动中确定的主题。 后来我们将讨论这些平行。 目前,要彻底出现目前的历史素描,以便告知这样的比较,我们可能会注意到一些对课程讨论在分析哲学中的课程似乎很重要的因素。 尽管它的意识形态历史上植根于Freegean和Russellian的逻辑和语言治疗,但在二十世纪的发展中的发展速写了以上 - 各种形式的外国主义,以及据称过度识别对感知故意的看法 - 进入冲突在某种程度上有了这个遗产。 在这一转变的来源中,人们可能会享受:与二十世纪初的哲学概念的唯一作用(例如,为概念分析提供概念分析,以及逻辑语言语言难题的解决方案); 与此时越来越感到的需要支持与实验科学的哲学索赔的需要,特别是作为系统性,学术心理学更加复杂和成功; 最后 - 相关 - 保护科学世界观的信念需要捍卫通常被描述为“物理主义者”反对被认为具有不可接受的双重影响的异议的本体。 这些因素(和其他人)帮助鼓励分析传统中的哲学家更加接近意识,以与上面与现象学相似的问题提出类似的问题 - 尽管通常来自相当不同的动机。

5.有意义的原种

一个明显的基础师范师范依赖于关于意识和意向性的关系,将那些认为意识的人分开 - 更具体地说,我们实际上有一定的经验的现象性质 - 必然会带来某种意识形力,以及那些没有的人。 我们可能会致电前者(如将被看作,相当多样化的群体)“故意主义者”和后者(落后的Horgan和Tienson 2002)“分离主义者”。 故意主义,所以表征,可以覆盖各种各样的位置,部分原因是潜在的品种,只有有意思齐。 究竟是什么对比标志着“故意与分离主义”的标志着,这将严重依赖于一个人的意向概念。

尽管如此,首先使用这种对比的广泛和公开的概念,合理被认为是分离主义者的透视占据了二十世纪的主流分析哲学。 根据重要的(曾经是主要的)观点,意识被非故意“Qualia”或“RAW FECES”耗尽。 可享受这种观点的接受归功于Gilbert Ryle概念在分析哲学发展中的吉尔伯特思想概念(1949)的深刻影响。 作为他对笛卡尔概念的论点的一部分,作为隐藏的网站(“隐匿的”)“幽灵般的”出现,莱尔认为,意识流与铭文无关,因为它只包含了提供的感觉和图像,即提供“不可能的意象”决定这些是否有这些是动物或人类; 一个白痴,一个疯子或一个理智的人“ - 询问它是否是正确的或不正确的,明晰的或非凡的。 在同一时代和知识分子环境中也有力有源有影响力,是Wittgenstein(1953)攻击理解为“内在过程”,以及他对可能有私种语的概念的批评。 Wittgensteinian的普及对公共标准的必要性可以 - 兼容令人愉快的 - 强化意识的rylean席位,在假设意识,隐藏或“内在”的假设,可以带来它在理解中的区别只有意思是纯粹私密的东西,才能纯粹是智力。 以任何速度,部分是通过在U.T的Ryle和Wittgenstein的接待。 Place(1956)和J.J.C Smart的(1959)有影响力的脑力学唯物主义观点关于意识,对感觉和感官图像的意识降低变得牢固地植入心灵的哲学,因为这些着作使得设置了这么多其辩论条款。

对类似效果的影响也是有影响力的,是在威尔多赖德Sellars(1956)中表达的概念,这是感知(感觉)和休闲的区别。 鉴于前者感觉中涉及的感情的品质 - 不需要认知复杂性,并且很容易归因于粗鲁,后者涉及的意识,意识到的意识 - 要求一个人具有正确的概念,其无法通过感觉,但需要学习和推理能力(塞尔斯认为只有语言)。 Richard Rorty(1979)在采取Sellars的意见时并不孤单,以支持严格分离现象和故意(参见Brandom 1994)。 ROTTY对SELLARS的拨款(与奎黑的消除主义混合)引导他不仅否认重要性,而且甚至是意识的现实。

也被采取了外科争论(第4节中提到的排序),以支持从意义和内容的“定性”的分离(因此意识与意识的分离)。 因为有时假设一个人经验的现象特征是“固定在内部”-i.e。,它与一个人的外部环境中的特定物质的性质或一个人的语言社区没有必要。 因此,如果外科争论(如Putnam和Burge)表明,既不是含义也不是“在头脑中”,那么现象意识就不意味着任何有意或内容。 Putnam(1981)他自己画了这样的结论,就像莱尔一样,拿走了意识的溪流,而不是比思想和意义分开的感觉和图像。 毫不否认刚才提到的观点的重要差异,似乎是合理的,他们在一起在分析哲学中帮助巩固了一个概念(有时焊接到“Qualia”的术语“),在体验中/它是一种感觉,对感觉来说和感官图像 - 从思想,概念和”命题态度“ - 从故意开始地隔离。 (最近辩护这个传统,见Papineau 2021.)

对这种感觉体验概念的反对意见变得越来越普遍,从不同的角度和动机到肯定各种故意职位的着作中,越来越普遍。 但即使在此之前,分离主义也既不明确地拥抱也不是分析哲学的普遍性(考虑1965年)。 即使在十九八十年代初期(Searle的1983年的有意性),也可以找到重要的明确明确的明确意识到知情经验的观点。 20世纪90年代产生的一个显着的故意(与Searle)产生的一个显着的伤害结合了对含有关于现象性质的内部主义的内容的接受。 因此,Martin Davies(1997),Fred Dretske(1995)和Michael Tye(1995,2002)认为,经验的现象特征也基本上由因果关系决定。 PACE PUTNAM,外部istants不应被采取对分离主义来支持分离主义。 从这个角度努力工作的哲学家还具有特征性地限制了他们所采用的一种有意义的性格,他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保持雄厚的赃物,纯粹的感官意识流 - 但是给出这一重要的故意扭曲。 一个人在两种有趣或心理表现之间的区别,其中一个在感官状态中发现,另一个在认知或概念状态。 然后维护其中,只有前者被引起的或本构的非凡字符。 如前所述,TYE将具有非概念,图片或地图的代表内容识别他属于有望影响信念的感知状态的非概念性,画面或地图形式内容。

TYE的账户还举例说明了两种其他特征,这些特征是许多外国主义意识的意识,其意识中出现在分裂主义阴影中。 首先,他的观点是,正如我们可能会这样做,彻底的“非反射主义者”(在第3节中介绍的意义上):它发现一个人的有意识状态既不是那种国家的代表(即,没有高阶或自我代表),也不是任何对该州的导向/参考,也不是任何自我意识(这是否被视为国家本身的意识,或者其所在的自我)。 其次,Tye的故意主义是我们可能称之为还原的排序。 也就是说,索赔不仅仅是从拥有某种体验的体验中遵循它是有意的或有一些类型的有意的现象性质。 索赔是,它的表现是一种表现,并且具有它的性质,是它具有哪种有意义的必要结果(或者是什么样的心理表现),那里可以以涉及没有原始吸引力的术语来解释这种类型的有趣性/代表性现象性质。 因此,这个想法不仅仅是最小的故意主义者,某些现象意味着某种意识形态。 这个想法是,可以解释的现象性质除了 - 它可以解释为 - 某种意向或表示。

这种还原的故意是由于这种动画的形而上学旨在的形而上学宗旨是激动人种的旨在的思想:说出精神状态是非心理学,物理术语。 激励这一目标的一部分是思想,如果思维是真实和有效的,它必须以某种方式所涉及的是科学揭示 - 本质上的自然从根本上思考。 但是如何受到非心理的精神? 关于意识的还原故意提供了答案的轮廓。 像分离主义者一样,一个人从一个不承担意识的意向(或心理代表)的一般概念,以及一些关于在某些非故意,自然过程的运作所治国的世界中必须出现这种故意的想法。 然后,仍然没有吸引意识,一个声称识别某种物种(就其使用而言,其来源,其内容),其存在(以及这里来自分离主义的一部分)据称,据称是保证某种现象特征的经验的发生。 在这种还原故意主义的角度来看,分离主义哲学家不仅仅是包含有问题的“内在”,“私人”,“主观”的思想,“主观”的思想,通过在一个地区的意识中汇演它来减轻它的伤害 - 从哪个理解,智力,意义,有意是安全撤离的(如KIM 2011的建议)。 问题将完全解决,而不是仅仅只是仅仅萎缩和隔离意识,我们发现一种完全赞同其在欠任何内容的心理表现的概念中的方法。

我们刚刚关注了一种关于意识的意向主义的出现,这种意向主义不仅是还原性的,而且是外在的、强烈的限制性的和完全非反身性的。但现在我们需要更清楚地说明,意向主义观点如何能够从这些维度中的一个或多个维度上与这种立场产生重大分歧。首先考虑一个意向主义者如何反对分离主义和外在主义。人们可以从笛卡尔的思想实验开始,在这个实验中,人们设想自己的意识及其所有主观丰富性都是完整的,尽管自然的空间领域被认为是虚构的。或者不那么激进地,人们可以从科幻小说中的“缸中之脑”场景开始,其人工诱导的活动产生了一段漫长的感官体验历史,这种体验在主观和现象特征上与一个在环境中移动的人体主体的感觉体验没有区别,就像我们认为的那样。同样,如果你假设外在主义观点是意向性的,你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现象特征与外部世界是可以分离的,因此也是可以与意向性分离的(并且不足以分离)。然而,你可能会将枪口转向相反的方向——反对外在主义。在你看来,对大桶场景最直观的解读是将大脑的体验视为一种整体幻觉,类似于生动、高度连贯的梦,因此是一种系统性错误的体验,即体验主体在哪里以及周围发生了什么。因此,我们应该认为,这种体验的意向性或表征特征将与它的现象特征一起,在它与世界的疏远中继续存在。然后,人们可以推断,至少对于某些内容/类型的意向性或表征,根据某些外在主义,我们需要的那种心灵与世界之间的因果联系,毕竟不是严格必要的。这种通往非外部主义意识意向论的道路在 Kriegel 2011、Horgan and Tienson 2002、Loar 2003 和 Ludwig 1996b 等著作中都有不同的表达。)

这种对外在主义意向论的挑战显然也会挑战其还原论策略。还有其他方法可以成为意向论者并拒绝两者。一种方法(尽管仍然使用激进的思想实验)将借鉴 Chalmers 1996 对其形而上学意义进行如此复杂的探索的那种“僵尸”场景:人们设想一个在基本物理学(定律、粒子和力的分布)方面与我们自己的世界类型相同的世界类型,但没有意识。人们可能会认为这种世界的可想象性是拒绝外部主义-意向论假设的理由,即自然、非意向、非现象事实的正确组合在形而上学上保证了意识的存在。而且,人们可能还会将此与某些形式的意识确实保证某种意向性的说法结合起来。这种非还原意向主义观点实际上超越了对意识的外部主义意向性的挑战,颠覆了通常激发它的形而上学图景。因为这将拒绝心灵(至少是意识心灵)不是现实的基本方面的假设,即拒绝它是某些非心理事实的必然结果的想法。

还有其他通往非还原意向主义的途径,在形而上学上不那么大胆。人们可能会质疑各种还原主义策略是否足以指定一种非循环保证现象性的意向性(或心理表征),就像 Tye 的理论一样。解决疑虑的一种方法是考虑“盲视”现象的变化——可以合理地解释为涉及有限的视觉辨别能力,因为视觉辨别能力(由于皮层损伤)对辨别主体来说无论如何都看不到——视觉上不会出现——的刺激。我们能否连贯地设想出这样的盲视——一种没有视觉意识(体验)的“看见”——但仍然满足还原意向主义者致力于思考的保证现象视觉的条件?人们设想了各种增强型盲视(Block 的超级盲视 1995、2002;Siewert 的自发性弱视盲视 1998、2010)。我们被邀请去考虑视觉介导的反应的前景,无论是在行动还是在报告中,对于主体缺乏视觉体验的刺激,这些反应在自发性和敏锐度上与非常低级的视觉体验所提供的反应相对应。假设我们找不到非现象的意向/表征差异,必然将这种低级视觉意识与其最接近的盲视类似物区分开来,我们可以将两者之间的差异缩小到盲视类似物。那么某些著名的还原论版本就会受到威胁。但对所有此类解释的反对或怀疑可以与最广泛意义上的意向主义共存。然而,这种对还原意向主义的挑战将留下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即关于缸中之脑、僵尸、物理主义和形而上学基本性的问题,甚至与某些形式的外在主义相兼容。

非还原意向主义的可能性可能在另一个重要方面显现出来,与感觉体验特别相关。还原意向论似乎要求现象特征必然依附于意向内容——或者依附于意向内容加上“意向模式”(意向模式包括感觉模态)。或者,正如人们所说,对于任何现象差异,事物所表现的属性必须存在差异,或者认知模式(或感觉模态——例如视觉或触觉)存在差异,通过认知模式(或感觉模态——例如视觉或触觉)来表现这些属性。但非还原意向论并不坚持这种强有力的论点。因为人们可以允许现象特征的各种差异足以说明意向特征的差异,同时认为特征可以存在差异,而事物所表现的内容或表现模式/模态没有差异。例如,如果有人认为(如 Block 1990),两种视觉体验可以表示相同的客观颜色属性,因为它们与物理环境具有适当的因果关系,即使主观上颜色体验不同(“心理色彩”不同),这是因为在两次体验颜色时,人们在内部设计了某种颠倒。无论这些关于颜色和视觉表现的形而上学观点如何,人们可能会坚持认为(如 Siewert 2005),随着视野中“关注”较多和较少的事物之间的转变,体验主观特征的微妙但普遍的差异通常无法合理地与“什么属性看起来在哪里”的表现差异相匹配。这两种观点似乎都与还原意向主义不相容。但两者都与视觉体验的现象特征带来意向性这一观点一致——例如,使你周围的事物在你看来具有准确或不准确的形状、大小或位置。

本节旨在阐明的部分内容是可能被视为意向主义的各种观点。意向主义可能是外在主义的,也可能不是,可能是还原性的,也可能不是。此外,正如已经提到的,意向主义可能或多或少地具有限制性或包容性(并且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它们可能完全是非反身主义的,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是反身主义的——后者非常多样化,可以包含截然不同的观点。这两种对比都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发展,既可以是还原性的,也可以是非还原性的。第 6 节将探讨包容性/限制性的对比以及在这一维度上出现的一些立场,第 7 节将探讨一些反身主义观念。在深入探讨这些复杂问题之前,读者可能想知道什么可以证明意向主义的合理性,以及从第 3 节中讨论的现象学角度来看,本节的问题会如何出现。第一个问题的讨论可以在附录《意向主义论据》中找到。第二个问题在附录《现象学与意向主义》中讨论。

(本章完)

相关推荐